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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往判官巷

安吾人生谈

前言

由于工作原因,我时常四处旅行,在外期间往往读不到报纸。回到家里,面对一摊旧报,又懒得逐一翻阅,有时错过了重大新闻,自己却浑然不知。

此次《ALL读物》[1]编辑部带来三份手记;三起事件之中,有两起恰巧发生在旅行期间,我都不得而知。其中一起据说曾在《社会之窗》[2]播出,既然电台采访过,先前应该也上过报纸。

编辑部最初的意思,是要连载时事评论,主要依据罪犯的手记,在当月热点中挑几件有代表性的来谈。可我将这几篇手记读完,却感到一片茫然,不知如何处理。确实,手记是当事人的记录;每个当事人固然有其独一无二的特质,但当事人的手记却未必如此。任何人做下的事情,自然带有其本人的个性因素,但未必能在手记中体现出来。手记不能体现个性,那便毫无意义。至于这几篇手记,对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算是记录了一星半点;不同当事人的性格轮廓、家庭轮廓,从中或许也能推测一二。但我总感觉,一味分析轮廓没什么意义,工作做得很辛苦,提不起干劲。一旦丧失了动笔的欲望,每天只有无所事事,望着截稿日徒然兴叹,倍感重任在肩,浑浑噩噩,苦不堪言。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本问题是选错了素材。我若要理出头绪,必须得了解更多信息;信息不足也无妨,至少得让我感受到当事人的内在本质,就算只有一处也好。当事人讲述自己的故事,当然超不出自身的知识水平。我所能做的,也仅仅是从我的角度出发,对故事形成一种新的理解。问题是,当事人的由衷之言我接触不到,因此实在难以下笔。比如说那个杀了人妖的少年,假如我和他见面,亲耳听他讲述,就算口述的内容与手记一致,从中得到的信息量也会大有不同。现如今只有一篇手记,不可能听到真实的声音。甚至连手记本身的真实性,也未必能够确定。犯人遭到逮捕之际,或许是审讯案情的最佳时机,却未必适合自述心境。拿这篇杀死人妖的手记来说,假如对作案事实的描述更加细致具体,同时对离家出走前的争吵也详加记叙,那么我就能够从中把握少年的个性。每个当事人都有其独特的个性,可惜手记不过是流水账,我也只能凭空推测了。如此一来,不管案件本身多么光怪陆离,只要描述仅限于心理轮廓,手记再多也不过是纸上加纸。当初欣然接下这份工作,是敝人考虑不周。

综合上述诸多因素,从下个月起,我就不用罪犯的手记了。税务局员工殴打妇女的那篇倒还有点意思,可惜只是一面之词,颇伤脑筋。这种情况,不仅当事双方的手记,连证人的手记也必不可少。毕竟犯罪内容不好处理,下个月起,我准备搞一点简单的题材:比如个人或团体之间产生纠纷,各执一词,我兼听双方说辞,然后就其中的时代特性、社会百态及人心偏向,独具一格地加以指摘,展开批判。近来佐藤春夫[3]、河盛好藏[4]两位先生文坛鏖战(《文学界》[5]二、三月号),两位之手记皆非易得,不想此时竟一并置于案上。此事作为素材,原本再合适不过,可惜大作太长,篇幅上不允许;况且我也不敢私自登载,否则两位的笔锋,下次便要朝向我了;至于去掉手记,那便破坏了一贯体例,因此也不可行。可见人生之事,十有八九难如意。两位先生的手记大作,自然算得上独一无二,而社会上一般的手记,则难有此种水准。更何况所谓国家、政党、公司的说辞,往往朦胧隐晦,神鬼莫测;下个月评论“团体”之纠纷,说不定是个更加考虑不周的决定,愈要陷入麻烦了。我决定:麻烦的事件一概不取,专挑软柿子捏。另外,所谓“听取纠纷,展开批判”,话是这么说,但我无意为人启蒙。本文说到底,不过是茶余饭后的一项消遣,能为您展示一种观点,供您打发时间,那便足矣。至于私人生活、闲言碎语之类,则恕敬谢不敏。

少年杀死人妖的故事

佐藤幸三(十六岁)的手记

我杀了那个男的。他是个混蛋,说自己是女人,把我彻底蒙在鼓里。一开始我也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当时头脑发热,没能冷静下来看个清楚。

我跟他去了公寓,看见房间里挂着男式西装,就感觉有些蹊跷,但还是没反应过来,直到和他上了床……现在想来真是太蠢了。所以当我认清他的真面目时,猛地一下火气就上头了。他可收了我一千日元,我哪能咽下这口气。

但我当时并不是真的要杀他,只是气昏了头,这才假装上厕所,去走廊打开折叠刀,一下子捅在了他身上。刀刃入肉的感觉从手上传来,那人尖声怪叫,呻吟着倒在了地上。我抱起房间里的上衣和裤子,翻窗就跑,跑着跑着,才发现裤子拿错了。

又跑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来,裤子口袋里有一枚奖牌,刻着我的名字。完了!留下了证据,跑也是白搭。于是,我下定决心去投案自首。

那天晚上,其实我离家出走了。我在家里一直很孤独。六口人过日子:父母、二哥、二嫂、三哥和我,大哥在战争中去世了。

曾经有这样一件事。战争期间,我家被疏散到神奈川县高座郡,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同龄女孩,和她很要好。我对她一片真心,回到东京后也时常想念;去年八月,我瞒着家人去找她,却发现她全家已经搬走了。从那以后,我做什么都无精打采。母亲有些担心,就对我说:“虽然你年纪还小,但看你那么喜欢,还是找到她,成全了你俩吧。”

但是我三哥却说:“我还没结婚呢,他才十六。”那时他快二十岁了。然后父亲也跟着反对。

不只是这件事,我和家人吵架是常态。真正关心我的只有母亲。离家出走的那天早晨,我也和父亲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于是就给母亲留了遗书。我很久之前就考虑过出走,那天终于下定决心付诸实践。反正到哪儿都能活,死了也没关系。

我带上了当月学费和过年零花钱两千五百日元,把去年年底买的防身用折叠刀也装进了口袋里,下午三点左右,离开了家。途中我在新宿下车,心想反正是临死之人,就去看了场电影,题目叫《女贼与判官》[6]。出了电影院,我买了一包和平[7],味道不好。

我在新宿站西口附近发呆闲逛,有个青年过来搭话道:“我这儿有好姑娘,来玩玩不?”

我想在死前尝一尝女人的滋味儿,结果他带来的,就是那个男人。

这篇手记的情节,或许能扩充为一则童话。少年以嫖娼作为黄泉路上的饯行礼,还有人妖登场,作为童话虽有失污秽,但似乎也带点斯特林堡[8]的气质。

十六岁的少年,避难时曾与一个村里的女孩结为玩伴,那时两人大概都不到十岁。后来少年忘不了女孩,重回故地,却发现对方早已搬走,故而失望至极。

直到此处,都可以称为至纯的精神世界,好似塞根先生的山羊[9]怀着《青梅竹马》[10]的恋情。母亲见少年失望煎熬,心想不如成全了两人,却遭到年已二十的兄长反对,父亲也站在兄长一边。

十六岁结婚有些操之过急,可谓是大众常识;父亲按常识行事,实属合理。然而母亲却视常识为无物,所谓“既然煎熬,不如成全”云云,正是身为人母盲目溺爱的真情流露,再加上双亲之间的分歧、争论,足以上演一出净琉璃[11]的重头戏。

童话与净琉璃中的少年与家人争吵一番,离家出走,剧情便陡转直下,出现了污秽的嫖娼,一气进入了现代风格。出走也好,自杀也罢,总之是一场惨淡的旅程,带一把防身用的折叠刀,也并非无法理解。自杀却要带刀防身,听起来似乎有些矛盾,但此时自杀他杀已别无二致。在此万事惨淡,伤痛欲绝之际,悲凄之情难以自抑,自杀的想法、出走的念头,在脑海中与剪径山贼、妖魔鬼怪混为一体,再难析离。人心一旦被悲伤占据,就无暇一一分辨不安、苦痛等负面情绪。十六岁少年的心理,也绝非简单的白纸一张。

有一点很奇怪:少年虽表现出自杀的念头,却不强调刀具是自杀所用,只说是防身用品。这或许出于孩子的率真诚实,当然也有其他解释:比如他害怕被怀疑有意携刀杀人,而自杀的性质又与杀人近似,便索性说是防身用品;又比如近年来Adorm[12]才是自杀的代名词,当下的年轻人或许想不到,折叠刀也能用来自杀。随后剧情便发展到了被皮条客搭话一节。此处虽属污秽,却仍然若隐若现着童话色彩,多多少少有些风花雪月的诗意。

从前,女孩子离家出走,车站前边、大街两侧,总是候着一批心术不正之徒,花言巧语上前搭话,最后把女孩拐卖掉;至于皮条客招呼男孩子,却是鲜有耳闻。现如今,那类场所早已没有大人小孩之分。且不说主动踏访花街柳巷的情况,小孩子只是正常地走在闹市,也会被皮条客叫住。这批现代派的皮条客与流莺,拉客只认钱袋子,可谓深具务实精神。更何况流莺之中,不到十六岁的也不乏其人。

如今的少年,只在家里是少年,一旦来到街上,成人之门便会向他打开,门后的一切完全属于成人。父亲只知公司、家里两点一线,孩子却会看看电影,喝喝茶,走在父亲所不知道的繁华闹市,或许更有机会亲身见识到那扇成人之门。不过,少年亦有少年情怀,其自成体系的道德观念中,本就有一份洁身自好;就算可疑人物站在旁边招手,也不会贸然踏入成人之门。杀死人妖的这一个,那天迈入大门似乎也是头一次。为人父母有一点切须谨记:孩子比你们想象的更加稳重。喝醉了酒,就去了一趟闹市街,便着了可疑人物的道儿,以致遗患无穷,后悔莫及——此类惨剧,在父母身上极易上演;孩子却要意志坚定得多。

对孩子不够信任,过度怀疑,只能起到反效果。孩子会逐渐产生逆反心理:“既然你怀疑我,我就偏偏做给你看。”这是一种借口,有了借口,距离行动也就不远了。原因很简单,孩子身上具备洁身自好的自制力,同时也存在性欲与旺盛的好奇心。他们必然随时渴望挣脱自制的桎梏,但又不想背负罪恶感。如果此时受到父母的冤枉,随即吵起架来,进而自暴自弃,离家出走,那正是挣脱桎梏的最佳时机。毕竟,来自父母的压力是最强劲的缰绳。少年们的愿望被缰绳束缚着,静静地等待着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借此自然地——或是看似自然地——挣脱缰绳,转嫁过错。少年男女的情感心理,父母若不理解,只会更快地把孩子逼上歧路。下一篇的女孩就属于这种情况。孩子将过错转嫁到父母身上,父母则倚仗一句“棍棒底下出孝子”,将自己缺乏理解、愚蠢无能的事实转嫁社会大众的道德观念上。孩子找寻借口,转嫁过错,实际上自己仍为罪恶感所苦;父母却倚仗着社会公认的修身教诲,既免于世人非难,又得以逃避自责。

言归正传。少年跟着男人去了公寓,先是注意到房间里挂着男式上衣,心生疑窦;而后上了床,发现对方是男人,感到咽不下这口气,假装去厕所且在走廊上打开折叠刀,捅在了男娼身上。伴随着刀刃入肉的手感,男娼发出尖声怪叫,想要逃跑,随即又被刺了一刀,终于呻吟着倒在了地上。少年抱起上衣与裤子,越窗而逃。这一段观察与回忆的角度,电影感很强。也许他在应对不幸的犯罪时,只能回忆起电影里的手法。总而言之,唯有此处电影感极强,很显实(山际[13]语)。今时今日,教育界的第一能手、最大功臣,非电影而谁?

遗憾的是,我从未登门拜访过人妖,说来也是丢了巷谈师的脸面。不过有一次,我深夜寻访上野原始丛林[14],暗暗瞻仰过一群人妖的尊容。总体而言,人妖的诡异之处视觉为浅,听觉为深。一眼看上去,或许认不出是男人;一旦声音入耳,便似让那污臭的脏水浇透了全身,叫人汗毛直立。人妖之诡异,声音为先,而少年却单凭视觉来观察、判断其性别。“注意到房间里挂着男式上衣,心生疑窦”,这一节也极具电影感,好像少年是以看电影的形式旁观、构建自己的现实,此外再不知其他方法。毕竟,一般电影中,不会出于声音怀疑对方的性别;电影中的角色感到怀疑,多从对话的内容入手。

因屋里挂着男式上衣而起疑,上了床才认清是男人;真要细究是何种情况下如何认清,着实是污秽不堪。《青梅竹马》《塞根先生的山羊》与净琉璃的重头戏正在上演,突然转入这样一幅明暗交织的怪诞画面,其情节融合了最为纯洁的童真与成人亦不忍直视的污秽,太过非现实、超脱常理,要我来说便是童话色彩。不过,与仙女、安达原鬼婆[15]一起造就了这个少年的,并不是弗兰肯斯坦之流,而是现实日本的一部分。此类事情,真真切切地存在于现代日本少年男女的生存现状中。他们或许无心地走在街上,那扇门却随时在他们面前打开。

被骗是女人,结果发现是男人,为此发火合情合理;假如此时默然不语,一笑置之,反倒令人脊背发凉。不过发火归发火,一怒之下拔刀捅人,却不是普通人的所作所为。即便心情悲凄激动,带着点自杀的念头离家出走,大多数人仍然做不出此等事来。

幼儿得知自己被骗,或许会立即拿起武器,意图报复;一旦上了小学,罪恶意识萌芽,绝大多数孩子都会选择自我控制;至于成年之后,认识到刑罚机制,就更不会做傻事了。会像儿童一样动辄诉诸武力的,只有“国家”这一团体。那些儿童之间相互报复的幼稚理由,在国家手里却是冠冕堂皇的宣战借口。所谓国家,实在蛮不讲理,既是一个任性撒泼的孩子,又是一伙我行我素的匪徒。

男人扮作女人,往重了说是欺骗,但在成人看来不值得发火。人妖走不上人生的阳关道,甚至连独木桥也过不了,只能躺在不妨碍他人的路旁道隅,虽云诡异,实则不过是荒诞。如果说人妖是一伙可笑的小丑,那放眼政界、官场、商界、教育界、宗教界、文坛、学界,处处都是妖异的猛虎长蛇。与人妖不同,他们对社会有着实际的危害,但你拿出千万把折刀也无济于事。比如政界有一种怪物,长了三五条舌头,实际上在那群怪物中还算小辈。少年长到十六岁,想来一定也与这类远胜人妖的怪物打过交道。他注意到了人妖,却没有注意到怪物,足见他并不聪明。

孩子对成人的世界一无所知,社会倾向于将此视为天真无邪。但无论何事,“无知”都不值得赞赏。知与行原本就是两回事。聪明人求知欲旺盛,如果又具备判断善恶的能力,且有意避免行恶,那或许是一种优点;假如只是对善恶一无所知,故而不曾行恶,那不过是头脑愚钝而已。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纯真变质,还不知变得何等老奸巨猾。纯真不可能恒久,不过是个时间早晚问题,而且其中还含有种种不确定因素。家长如果认识不到,麻痹大意,一旦孩子长大,遽然化身怪物,那也只能束手无策了。

十六岁这个年纪,理解力该赶上成人了,这个少年对人生的理解却极其肤浅,甚至有些蠢笨,似乎是千辛万苦才从电影中学到了一点人生的皮毛。举个例子,手记中有一段描写格外突兀:少年怀着灰暗的心情从电影院出来,买了一包和平,味道不好。这也是个电影式场面,使人想象到:主人公出于失恋或是什么原因,心情阴郁,吸了一口香烟,觉得烟也味道不好,便随手扔在地上。手记中必须交代的重要事情很多,他却将那些一笔带过,专注于场景描写与画面感的营造。换句话说,这个少年回顾人生的唯一形式,就是电影了。

少年虽因蠢笨而捅了人,但随着理解力、判断力与自制力不断提升,日后倒也未必会大奸大恶。他不被家人理解,从而感到悲伤孤独;遭人欺骗而发怒,却不想要欺骗他人。他是智力低下,而非心术不正。就连捅人一事本身,或许也是蠢笨所致;毕竟他只知盲目模仿,不会区分电影与现实。

不过,人类是感伤的动物:头脑蠢笨如斯,依然能体味到孤独,仍会为孤独而悲戚。少年其实享有充足的母爱,这不是人人皆有的福分,只是他身在福中不知福。不过,母亲的关爱本身,他总算认识得到,与那些误解、无视关爱的情况相比,少年还没那么扭曲;他只是更在意父亲、兄嫂等人不理解自己,进而对一切愤愤不平,撒娇使性。母亲的溺爱在少年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总而言之,少年虽然低能,却不是由于性格扭曲,核心问题在于溺爱与娇惯。不过话说回来,少年不被理解的那份伤痛,想必发自肺腑。不管幼稚,或是蠢笨,他的伤痛都会渗入每个人的心里,无所差别。或许越年轻,痛得越深切也未可知。一颗心灵若对伤痛格外敏感,称不上幸福,却也不算扭曲,可以说是诗人之心。少年杀人,只是由于蠢笨的头脑,而非出自奸邪的心灵。

至于杀人,也分各种情况。有一等人,自视正义,暗杀高官,以弘扬正道、惩奸除恶自许:这也是一种蠢笨,只是同为蠢笨的凶徒却也有不同之处。既然自居英雄,暗杀高官,说到底应是出于对政治理念的判断;此人具备成人理智,甚至有能力对理念做出判断,却选择了杀人,其蠢笨的背后,隐藏着粗暴野蛮、奸邪恶毒的本质。少年的情况则简单明了,被骗了一千日元,谈不上什么理由,其蠢笨仅仅出于年幼罢了。等他的智力再稍稍提升些,蠢笨的情况有所改善,大概就不会做出此等事了。两种人同样都好善疾恶。自居英雄者自以为是,对政见之善恶指点江山,最终靠杀人解决问题,却不顾杀人本身便是大恶,甚至自我陶醉于豪杰义举;这是地道的野蛮人,与文明人界限分明。少年憎恨的邪恶,既朴素又直接;所爱好的良善,同样质朴平常,带有市井色彩,并非野蛮人的装神弄鬼、自私自利那一套。少年的蠢笨尚有得救,只需再成长一些就好;有些人冷静地考虑杀人,甚至将杀人视为崇高,那才是真正蠢得没救。如果说自许正义算是疯狗,那想来发动战争之徒,与疯狗也必是一丘之貉。少年再长大些,智力正常发育,估计也不会再遵循幼儿理论,拿起武器伤人。我对少年寄有希望:愿你不失疾恶之心,早日长大成人。成人个个是怪物,你日后也恐难例外;只是要成为猛虎长蛇,貌似你没那份潜质。

女孩金蝉脱壳[16]的故事

山口公子(二十岁)的手记

我是在酒店上班时认识了吉米。当时他自称是外籍日裔,很直白地表示喜欢我,待我也很好。

二十年来,我生活得无忧无虑,在父母的宠溺下长大,甚至自己都能感到娇生惯养。可是,一到了恋爱结婚的年龄,父母就开始神经质起来,对我的行为唠唠叨叨、横加干涉。我之所以说服他们,到酒店上班,也是因为受不了家里沉闷的空气,想到自由的社会上去闯一闯。

我对吉米没什么爱意,但与他交往,我感觉自己终于解脱了出来。这一切都很开心。

我不会跳舞,所以两人一起玩时,也不过是在银座散散步、看场电影、吃个饭之类。

不过每晚,我都必须准时回家。家在镰仓。父亲规定了门禁时间,晚上八点。此前我一直注意遵守,但自从和吉米交往后,就开始常常晚归了。每次晚归,父亲都会狠狠骂我。我对此很不服气:即使只是看场电影,从东京回镰仓,肯定也要超过八点了。

离家出走是在九月的某日。那天晚上,我也和吉米在一起玩,想起要回家时,早就超过八点了。我当时觉得反正免不了挨骂,索性就和吉米又玩了一会儿。

到家时是十点。门虽然紧闭,但是灯亮着。我不断叫门,父母就是不给我开门。一气之下,我又回到车站上了车。至于目的地,当然只有吉米下榻的酒店了。

当晚,在酒店里,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吉米。毕竟是那种情况下,或许也算是对父母的反抗。况且,他一直待我很好。

那之后我就没回过家。吉米之前说他是外籍日裔商人;和他同居之后,我才知道,他本名叫新佛典仪,父母在广岛居住。不过吉米很有钱,那段时间真的非常开心。想买什么就买,随时能看电影,住在酒店,一个电铃可万事无忧——简直就像美国电影。不过一月初,我们搬到雅叙园后,吉米也开始手头拮据了。

后来酒店频繁催账,于是吉米找我商量:做一回钟表商,弄点钱花花。听了他的计划,我觉得有戏,而且也确实想要钱。感觉当时的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不想抛弃之前的幸福生活。

我按照吉米的吩咐,二十三日那天,在八洲酒店与都商会的人见了面,拿到了六十六万日元。从酒店后门逃脱时,我的心怦怦直跳。吉米等在那里,一见到我就说:“去买件新衣服,然后到太阳酒店先躲几天,避避风头。”我照他说的做了,去酒店把钱藏了起来,躲在房间里一整天没敢出来。当时我特别胆怯、心慌,想早点见到吉米;结果来的不是吉米,而是警察。一开始我还虚张声势,对警察态度很强硬;可是冷静下来,就发现确实是自己做了错事。不管父母会怎么骂我,现在我就是想回家。今后我打算重新做人,找份英语家庭教师之类的工作。只是吉米,我感觉自己可能离不开他了……

这个故事可概括为:女儿离家出走,愚昧父母推波助澜却不自知。女儿在东京工作,让她保证每晚八点回镰仓,那不现实。真有那么担心,最好给女儿脖子上拴一条铁链,牵在身边养。看个电影,那是人之常情;而且女儿既然已经自立,当然会谈恋爱,父母要心中有数,为女儿的幸福恋爱保驾护航,才是上策。即便保驾护航,孩子仍然难免犯错;此时父母若能疏导其罪恶感,使其不致重蹈覆辙,那便是孩子成长的一大进步,也算好事一桩。正如上一篇文中所讲,就算成人之门矗立在眼前,少男少女也不会贸然迈入。孩子心中自有一副洁身自好的缰绳,许多父母似乎视而不见,只知自满于严格家教,可谓自私而粗暴;直到叛逆的孩子惹出事端,他们仍坚信尽到了家长的义务,意识不到自己才是推波助澜的帮凶。

手记中的这对父母,蠢笨得难以置信。把十点回家的女儿关在门外,任凭怎么敲门就是不开——推波助澜,至此“功德圆满”。两人社会地位也不低,肚里总该有点墨水吧,真不知道都学了些什么。就算读几本分析心理的小说,也不至于对孩子的心理一无所知,况且那又花不了多少时间。那些没受过教育的工人,也能从自我反思与身边现实中学到教训,对人的心理大体有所把握;至于一些身处管理层的人物,头衔带个“长”字,手下一批员工,很难想象居然蠢笨到这步境地。

女孩子爱看电影,喜欢跳舞,热衷银座逛街,希望有人请客;这些都无可指责。也有女孩讨厌这些娱乐,喜欢做做家务,或是读书向学;不过两者相比,并无道德上的高下之分,仅仅是个人爱好的问题。如果要我选老婆,我会选爱玩儿的女人,她们在我眼里更有魅力。这事儿同样属于个人爱好,不必多加议论。

女孩多多少少渴望自由,合情合理;反倒是定下八点门禁、为叛逆推波助澜的父母,蠢笨得不可理喻。孩子一旦找到借口,得以转嫁罪恶感,心中的野马便会挣脱向善的缰绳,向着好奇心驰驱奔腾。孩子的逻辑像赌气,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是:“既然你怀疑我,我就偏让怀疑变成现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善恶两种念头,常常处于对峙的平衡状态;要打破平衡,使恶念战胜善念,并非易事,当事人也需要下定决心。不过,一旦父母过度怀疑,孩子赌气破罐破摔,平衡就瞬间被打破了。手记中的女孩也有不对的地方:即使在破罐破摔、脱了缰绳的女孩当中,仍然是悬崖勒马的情况多,坠入深渊的情况少。当然,女孩的过错与父母的蠢笨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女孩决心成为脱缰野马,剩下的全看男方了。如果男方爱她,又有能力提供比家里更快乐的生活,女孩就会与他同化。女孩一旦跟定了谁,这些都不足为奇。明知男方是诈骗惯犯,但因为他舍得花钱,宠爱自己,所以甘心被他同化——这也不能说明女孩本性邪恶,是个坏人。普通女性只能如此: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最该受千夫所指的,是那对愚昧无能、推波助澜的父母。同化之后,性格也随之改变,或暴戾恣睢,或贤淑温雅,全看男方的所作所为。手记中的男子是个诈骗犯,表面过着奢华的生活,背后却被酒店催账,于是谋划铤而走险、绝处逢生;女孩跟了他,当然会朝着他的方向变化。我在报上看到,女孩被捕后若无其事地说:“我还钱总行了吧?”习惯了天上掉钱的无本买卖,这一嘴伶牙俐齿不自觉地就会暴露出来。社会上许多普通女性,天生并没有伶牙俐齿,却具备与她相近的潜质;一旦走入同一条歧路,想必同样会长出伶牙俐齿来。若是换作真正狡猾之人,此时反倒会假装纯良;这不是什么难学的本领,连中学生也能驾轻就熟。

手记的结尾写道:

只是吉米,我感觉自己可能离不开他了……

女孩浅薄、愚蠢的本质暴露无遗。让她感到快乐的并不是吉米本人,而是吉米通过其“手段”带来的奢侈生活。吉米被捕了,就算日后出狱,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钱当然没有,诈骗也没法再搞,因此不可能再带给她快乐的生活。参照当下,思索未来,是人类固有的能力;换作智力水平正常之人,一定会思索一番:被捕后的吉米,还能像过去那样挥金如土吗?可惜她没有这份智力,又不爱动脑思索,所以我说她浅薄透顶。前些日子佐文[17]被保释了,有一张照片,拍摄了她与母亲一起,敲击天理教[18]太鼓祈祷的画面。佐文实在蠢不堪言,这份信仰估计也坚持不了多久;至于手记中的女孩与佐文相比,傻气亦不遑多让。她是否具备吃一堑长一智、重新扬帆起航的能力?我持怀疑态度。如果偶然碰见了好男人,也许可以搭上他的航船;要说凭自己的本身重新扬帆,恐怕不太可能。其实,只要她不去重蹈覆辙,不再转嫁罪恶感、走上歧路,那就是万幸了。当然,假如她重蹈覆辙却不后悔,那再走上一遍歧路也未尝不可。有些女子嫁为人妇,才发现遇人不淑,生活度日如年,却走投无路、束手无策,只得整日以泪洗面;至少与她们相比,这个女孩一辈子也算无怨无悔。如此看来,此类命运问题,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答案。面临悬崖是否勒马,或许此正是命运的分岔口。也许你具备某些潜质,但未必都会开花结果。不过,就算是这个女孩,她的蠢笨仍然开拓了命运,也唤醒了与其智力程度相符的潜质。总而言之,变聪明很重要。每个人都有自己聪明的极限,同时也有勉强达到极限的潜质。

税务局员工殴打妇女的故事

竹内须惠(四十四岁)的手记

我住在东京新宿区,家有四个孩子,老大十八了,丈夫是装裱师。

说起缴税,可能每家每户都一样头疼吧;不过我家对此,别有一番辛酸的经历。昭和二十四年(1949)的所得申报,我家是六万日元,税金分作两期,分别缴纳了一千三百八十九日元。结果税务局那边又通知说,所得额其实是十八万日元。我家实际收入根本没有那么多,所以就申请重新核实,最后他们做出了修正,但还是有十五万多。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两万七千日元的滞纳金,于是去年九月初,他们查封了我家的火盆、小饭桌和屏风作为抵押。

那之后过了大约一个月,十月十三日,那天丈夫正好不在,四谷税务局派来一个年轻人,二十二三岁,还带着三个民工,开着卡车,一看就是要回收抵押品了。

那人的态度有多蛮横,简直没法描述。我家之前的门太破旧了,所以向亲戚借钱,置办了一套新玻璃门;结果那人直勾勾地盯着门看,刚进屋就来一句:“你好……赚了不少嘛。”就是那么个语气。他们很快就开始搬了,我也帮着把小饭桌搬到了门口。

但是火盆太重,我真的搬不动,只能拜托他们。由于税务局那人的态度实在太粗鲁了,我明知失礼也顾不得许多,向他们说道:“火盆确实是押给你们了,该不会连盆里的灰和炭火也要收走吧?我们穷人买个灰也不容易,还请你们把灰倒在土间[19]上。”税务局的人倒是照办了,却弄得四周尘土飞扬,我只能拿着块布,在门口不停拍打。

接着,那人在调查报告上添了一项“玻璃门四扇”,然后让我“拿印章来”。我回答道:“丈夫不在,我不能把印章给您。而且那四扇玻璃门如果拆掉,外面一眼就能看到家里,更没法防贼了。您若势必要拆,也请等我丈夫在家时再来。”最终没有把印章交给他。

那之后我进了一趟里屋,再出来时,发现他们已经拆掉了一扇玻璃门,正准备拆第二扇。我光着脚冲出去,拼命恳求他们:“这门您可千万不能拆呀!”正说着,右眼下面冷不防地重重挨了一拳。那一拳打得我头晕目眩,之后的事情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据目击者说,我挨了那一记老拳后,还被打了五六个耳光。

目击者之中,有几个是住在附近的邻居。还有一个姓村田的年轻人,当时偶然经过,因看不下去税务局的暴行,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又回来告诉我警察很快就会赶到;不过那时税务局的卡车早已扬长而去。好歹玻璃门最后是保住了。

丈夫听到孩子们的报信,大吃一惊,连忙赶回来,又立即去警局讲了详细情况;但事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当晚,四谷税务局的一个课长和另一个人,带着当事人上门来道歉了。课长连番表示歉意:“此次是我们的工作失误,实在惭愧不已。小伙子也是农村出身,现如今这世道,要是丢了饭碗,他就真没活路了。还请您宽宏大量,放他一马。”

当时与他们交涉的是丈夫,他说:“总而言之,我们现在也在气头上,你们改日再来吧。”就请税务局的几个人回去了。结果那之后过了十多天,税务局再也没了动静。于是十月二十三日那天,丈夫与大约三十个邻居一起,找上门去讨个说法。税务局局长接见了丈夫和四名代表,却当场反口称:“本人的部下没有过错。那天晚上派去的三人,也不是去道歉,而是为了调查实情。我还想说你们妨碍执行公务呢。”回来的路上,丈夫就决定要起诉了。

有问题的恐怕不止那个打人的员工。周围邻居都经常抱怨:税务局派下来的员工多数是年轻人,常有些言行举止蛮横无理,实在看不过眼。

因此,我一定要提出抗议:身为人民公仆,本该和颜悦色,现如今做出此等事来,究竟是何道理?

这起案件,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之中,据说手记的作者既是原告,又是被告。因此,这篇手记的性质就与罪犯手记不同,我们不能把它视作一个独立的对象来加以评论。不巧的是,我手头只有这个挨打妇女的手记,既不清楚打人者的说法,也没听过证人的证词。在这种情况下,偏信这一篇手记其实并不公平;不过我写本文,原本就不是为了打一场纸上官司,所谓的法律意识,我是半点儿没有。

认定“打人”是不是事实,进而判断孰是孰非——这些都不是我的工作。不过法律这个玩意儿,原本就不可靠:只要你善于钻空子,表面上功夫做足,想要不踩红线轻而易举。收音机里播过一个相关采访,但我不听收音机,详情是向别人打听得来。据那人讲,税务局一方大体主张称:我们没打人,是那个妇女先失去了理性,结果步伐不稳,踉踉跄跄,自个儿撞了上来。我又向那人询问证词的情况,结果对方记不清楚了。所以这事儿法律最后怎么判,我是一点儿头绪都没有。妇女称自己脸上受了重伤,连续两个星期没法出门,但这无法成为证据——因为伤已经好了,而且她也没看过医生。至于目击者的证词,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多大程度上能够视为证据?毕竟除了口头证词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其他铁证,凭我这个外行人,实在推断不出法律的天平会倾向于何种结论。

不过有一点毋庸置疑:本案的起因,在于一名税务局员工为非作歹。把外门的玻璃纳入抵押品名单,还当真动手去拆——此等做派委实让人心惊肉跳。仗势欺人,性质之恶劣远在打人之上。户主没了玻璃门,一得担心入室盗窃,二得忍受隆冬寒风;既增加心理负担,又影响身体健康。这一伙人,扣押物品如同风卷残云,却似乎只当家常便饭,丝毫不知悔改,真可谓丧尽天良,人面兽心。至于法律是否能够处罚他们?这已经不是法律的问题了。

有一等人,基于个人立场张牙舞爪,那倒姑且不论;公职人员高举着权力大旗,胡作非为,飞扬跋扈,可就成问题了。全国百姓每天的生活,要是都跟这伙人打交道,受这伙人的管理,那怎么受得了。依我看,日本人好像不适合担任公职。一名公职人员,还是普通人时未必人面兽心;一旦挂上了公职,立刻就想着作威作福,最终要在弱者面前化作虎豹豺狼,必加蹂躏而后已。军人也好,政客也罢,只要特权在手,必会性情大变。说来也是丢人,我们今天必须得认清现实:只要台上的人还握有特权,让谁上台都没用。

也许有人会想:总不至于所有税务局员工都干得出拆玻璃门的事儿。想法本身倒是合理,但未必符合实情。比如打人与否的问题,毕竟打人犯法,所以他们还知道登门道个歉。当然了,税务局后来又声称“不是去道歉”,不过无论真实情况如何,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拆玻璃门在他们看来根本不是问题。从这一点来看,似乎只能认为:拆玻璃门不过是他们的正常流程、一般措施。

“不是去道歉,而是为了调查实情”,这个说法有点意思。调查的是哪方面的实情呢?就手记的叙述来看,挨打妇女一家当天并没有上门抗议。出来与三人交涉的丈夫,也说自己正在气头上,让他们改日再来;所以那天他当然不会自己跑到税务局去。

当然了,手记里还写道:丈夫把详情告诉了警察,但事情仍未得到解决。那么说,也有可能是警方给税务局打过电话。不过若是如此,应该由警方来“调查实情”,怎么会由当事双方之一前来调查呢?警方自己袖手旁观,反倒打一通电话给当事人,委任他们自行调查——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税务局究竟从何处得到消息,又来调查什么实情,着实波谲云诡,难以捉摸。

“我们没有过错,反倒是你们妨碍执行公务”,这话同样值得玩味。既然对方犯了“妨碍执行公务”这等大罪,而且“实情”也调查完毕,那么岂非应当立即查办?但从税务局的处理态度来看,这项罪行轻缓得很,只有对方找上门来,才会顺带提上一提。另外,我最为好奇的是:那个妇女究竟在哪一点上妨碍了执行公务?

打了人,还是没打,那不是关键问题。即便真如税务局所说,那个妇女先失去了理性,踉踉跄跄自己撞了上去,这才受伤;那也没什么。她失去理性再正常不过。一个妇女单独在家,突然税务局人冲进来,开始拆玻璃门——难道还不能失去理性?他们若是猛扑上去,掐住那妇女的脖子,撬她的金牙,也许还多少有点幽默;又或者冷静地拿出剃刀,三下五除二地把她剃成光头,头发卖到假发店,搞不好也能抵上四扇玻璃门的价钱。从前的平安时代,有一个农民,办婚礼买不起酒,便找庙里的和尚借了两斗;结果没来得及还,便得了病,一命归西了。和尚来到他的床前,说道:“你这厮,欠我东西没还上,想死可不成。你要是死,就变成牛吧。到我庙里来,替我干上四年活,债就当一笔勾销了。”农民无奈,只得哭着转世投胎,变成了牛,干满四年,好不容易得以超度。平安时代,和尚也是特权阶级。扯着那农民的双臂,把他押回庙里,他也未必能每天好好耕地。和尚让他转世为牛,四年里肆意使唤,债也算讨了回来,实在是有一手。

话说回来,如果实际上打了人,却硬要说没打,那被这些公职人员占领的日本已经没救了。还是把日本打个粉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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