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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关于英雄的出生

这是一篇关于英雄的故事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渡阴山。

儿时母亲教导的诗句,依然回荡在耳边。

就像夹杂着黄土的高原之风,猛烈的吹打在高耸入云的云中城上。

我迎风站立在如钢铁一样坚强的墙砖之上,俯视着五百万敌军如乌云笼罩般兵临城下。

任凭猩红的斗篷,在身后凌乱飞舞,电闪雷鸣预示着:即将刮起席卷天下的狂风。

“阿福!准备出阵!”

我的副将听令,将一顶造型夸张招摇的头盔,隆重而又正式的安置在我的头上。

就在头盔稳稳停止下沉的一霎那,我全身华丽的装甲浑然一体,发散出焕然一新的夺目光彩。

我甩开披风,伸出右手,一柄刀把随即递到我的掌心,刀把的另一端,连接着四百米长的利刃。

这,就是我的兵器。

也是一直以来,跟随我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阿福,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来。”

我头也不回,说完了这最后一句。

随后我便呐喊着,从天空中一跃而下,冲进了一片刀枪林立。

“乌鸦坐飞机!!!”

落地引发的地震,瞬间摧毁了敌军的阵型;挥刀掀起的波澜,把一半的敌众送上半空。

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我像是在打扫庭前枯黄的落叶。

当时的我,感觉自己帅炸了。

然而现在,每当我回忆起这一段往事,都觉得自己,简直蠢爆了。

没错,简直蠢爆了。

好了,在故事开始之前,我想先告诉你一下:

正如你所见,我是,或者说我曾经是:

一个英雄。

(一)关于英雄的出生

所谓英雄,不是能够拯救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的领袖;亦不是可以超然众人之上的神明。

说到底,终究不过是,一介普通人。

我就是那位众所周知,并活跃于各种神话传说中的英雄。

是的,某朝某代某英雄。

具体姓名,对不起,不能告诉你。

不过,我想,你应该能够理解。

因为所有你所听到过的英雄传奇故事中,都是这样设定的。

英雄人物不使用真实姓名,大家都用外号来称呼。

美其名曰:为了保护家人。

但,其实我倒觉得:没有必要。

敢作敢当,不怕报复,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我叫“英雄”。

对,你没有听错。

英雄的英,英雄的雄。

我,就叫英雄,是个英雄。

当然,也正因为如此,我不需要隐姓埋名,过着双重的人生。

一方面是我觉得保护家人,不应该用如此简单粗陋的方法,这种办法在真正的恶人面前,根本没用。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其实我觉得,我的家人,根本没保护的必要。

请允许我为大家正式介绍一下我的家庭:

首先要说的,是我的妈妈,一个年过三千、风韵犹存的成熟少妇。

你没有听错,年过三千。

她是商朝人。

一个神明。

或者说的更好理解一点,她是一个早已得道升天的大仙人。

她也是我力量的源泉。

外貌选用三十五岁的女人,其实目前主要还是为了照顾我现今那个,有着某种不良癖好的父亲的审美。

其实她在她悠长的、绵延的、似乎是毫无止境的生命中,为了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一直在不断地改变着外形。

她曾扮演过从美姬到丑妇、从老太婆到小萝莉之间的各种形态,有时为了方便,甚至会扮演男性、宠物、野兽、以及怪物。

用她自己的话说:“变形只是入门级的才能。”

当然,她没有说实话。

在我看来,不断地变化,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迫于无奈为了更好的生存。

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毕竟人类是一种反复无常的生物,时而会将她奉为神明、虔诚供奉,时而又会翻脸成仇、赶尽杀绝。

她也尝试过远离人群,但最终都会被找到,以失败告终。

而且,我觉得她其实并不讨厌混在人群中。

或者说,她可能原来是厌恶人群的,但经历了各种世事更迭、人海沉浮后,她目前对混在人类社会中的生活,乐此不疲。

以目前的状况来看,说不定,她似乎更喜欢观察人们的生存状态。

我只是继承了她的一部分能力,就已经是个英雄了,要说保护她,是完全没必要的,她头这么铁,不出去搞大规模破坏就谢天谢地了,还有谁会不长眼睛,找她的麻烦呢?

而至于我的父亲,就更没有必要守护了,因为我每天都巴不得他死掉。

最好是出车祸,或者被人谋杀。

为什么?

真不怕你说我不孝顺。

因为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渣。

死有余辜的那种。

我为什么这么说话?甚至不惜动用世界上最最恶毒的语句诅咒他?

这还得从他和我母亲的相遇说起。

前面我已经提到过了,我的母亲是一个仙女,或者说,是一个女神。

作为一个女神,虽然经过了漫长的岁月,但一直严格自律,没有滥用自己超人的能力,也没有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

但我的父亲不一样。

他就是一个混蛋、一个流氓、一个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社会渣滓。

虽然荒废了半生,依然只是一个名不经传的社会底层。

靠着卖惨博取村民的同情,可算是通过为村民们放牛,混上一口饭吃,在村子里站稳了脚跟。

众所周知,放牛是一个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和劳动强度的工作,说得难听点,就是牵个大马猴过来,拿根香蕉练三天也能胜任。所以基本就是个未成年的牧童,边吹着笛子边干的营生。

可是一个精壮的成年人,有手有脚的为什么干这个?也不来钱啊!原因请大家自行揣测,反正我是不好意思说。

就是做着这么一份可以说是躺着挣钱的工作,他都不老实,不是昨天去偷了张家的瓜田,就是今天去逛了王家的果园,每天做着偷鸡摸狗的勾当。

“想当个有钱人有什么错?我容易么我?”

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就这么一个人渣,竟然平平安安的横着活到了四十岁。

难道大家都对这个无赖熟视无睹,这么宽容的么?

想不明白。

直到有一天,这一切都改变了。

那天,是小暑过后的第三天,我的母亲,我们暂时就先叫她“小仙女”吧!

小仙女觉得炎热难当,身上也不舒服,于是决定去洗个澡。

虽然自己用超能力煮开水不过就是一个响指的功夫,但是人犯起懒来是连一个指头都懒得动的,于是决定出去洗。

天下江河湖海成百上千,但是又僻静又干净的,只有六芒村的不摇莲湖是最合适的,于是出发。

重峦叠翠山映霞,

林间溪谷无人家。

波光潋滟清凉碧,

凹凸有致洗澡呐?

而偏偏巧,这一切就都被牵牛路过的,也就是后来的我的父亲,刚好撞到。

请别问我他放牛跑到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里做啥?我不知道,那时我还没出生。

你说你看了也就看了,便宜也就占了,还拿走人家的原味衣服做什么?成心想搞事情的么?

也请别问我为什么是原味的,明明草莓味的更受欢迎。我回答不了,因为我至今还不是成年人。

人家上不来岸、出不了水,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么?你到底在期待些什么啊喂!

在岸上找不到羽衣的母亲,那冲天的怒火,可想而知。

“一定是附近的村子里的人干的!!!”

立刻施展神通,降下五雷天火,瞬间便将附近的十数个村庄从地图上抹去了。

吓得父亲就更不敢坦白自己所做的龌龊事儿了。

“你这么施展神力是不对的!”一个肉胖胖的大婶儿钻出来说。

“不是……大婶儿你是从哪儿个苞米地里冒出来的?”母亲一脸诧异。

“这你别管,反正你是不对的,我要去报官!”不知谁家的大婶儿,可能没赶上广场舞,内心的愤懑无处发泄,决定这档子闲事儿管定了。

这就是新时代的退休职工,老当益壮,老骥伏枥,人老心不老,誓要与这种社会不良行为斗争到底。

“那你告去吧!”母亲想:搞清楚我可是大仙人哎!谁能奈我何?你傻了吧你?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于是最终,我母亲被活捉了。

……

果然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前面的话、算我没说。

于是,一个活了三千年,只犯下一件错事的女神,被迫在一帮子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村民的撮合下,嫁给了我的父亲,成了那个偷看洗澡还盗窃衣服的流氓的妻子。

伪装出一副男耕女织的繁荣景象,最终还生了我,一家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别问我这故事为什么这么离谱和荒诞,难道你小时候听到的传说不是这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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