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你?我作为破法营一员,怎么可能会跟法师有什么勾连,更是妄谈什么答应。况且,我必须效忠于天子,效忠于破法营,效忠于我们的职责!我决不能包庇一个法师,尤其是你刚却用了那玩意儿,”尚方指了指叶忻的法剑,继续以一种怪异且高傲的语气说道:“你用了法器!我很难说你一个出现在破法营中的法师,是不是敌国的奸细!”
“我说了我不是法师!陆翁担保我参军,我又怎么可能是敌国的奸细!”叶忻本想用自己的关系来压一压,但看到尚方那怪异的眼神,叶忻突然明白了什么,一时间愣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
尚方语气逼人,丝毫不让:“你是不是法师,不是你自己怎么认为的!世道自有断定,你手执法器,施展雷咒,就是法师的典型!”
这时小路前方的草地上传来一阵马鸣,三人抬头一看,是第三队的人前来接应。
“不管你怎么认为你自己是什么身份,叶忻,你就是个法师!”尚方高傲的表情突然变得自信起来,等人马一到,他那自信的脸即刻又变得狰狞。
“你们来的正好,速速拿下你们的新士叶忻!他是敌国的法师奸细!”
那帮子人马尚未反应过来,无一人动手。尚方示意从海下马,让其走到人群中间,说道:“从海!叶忻刚才施展了雷咒,手中的剑是一把法剑,你可能证实?”
从海仍旧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众人却疑惑不前。叶忻见到这个态势,便将剑横在胸前,提防起来。
“你现在可以说话了!从海,”尚方提高嗓音大喝一声。从海吓的一抖,赶忙说道:“叶忻…他刚用了法术…雷咒…”
人群里出现个低声的骚动,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仍旧没有向前。
叶忻忽然觉得自己处境不妙,立刻握紧了缰绳,突然有些后悔自己来骑这批金夷的马,也不知道这马儿可不可靠。
“你们都听到了!他是敌国法师奸细!”尚方指着叶忻,对同泽喊道,“这次我们遭到了埋伏,都是这奸细暗中勾结敌军!立刻抓住奸细,不然你们就是奸细的同伙!”随着尚方一声呵斥,那些人才下马,并试探着朝叶忻走去。
叶忻不甘的看了尚方两眼,便翻身上马,拉拽缰绳,催促着马匹朝另一边的奔去。
“追啊!”尚方喊道,“愣着干嘛?追啊!”
那些人竟无一人上马追赶,只是疑道:“此人是陆相亲自举荐入军,怎么会是奸细?”
尚方瞪大着眼睛,怒视着众人:“哼!不是奸细,他为什么要跑?”说罢,便朝叶忻离去的方向喊去:“叶忻!你跑啊!你这个法师奸细!”
那金夷的马儿十分迅速,驮着叶忻极速狂奔。叶忻哪里顾得上尚方的叫喊,只希望马儿不要停,能一直跑下去。没多久,这个新来不就的新士就消失于尚方等人的视野中。
“让你跑!”尚方怒骂道,“你这个卑鄙的法师!可恨的逃兵!让你知道霜国是怎么对待你这种叛徒!”
尚方骂骂咧咧的,将那些同泽赶回岸边,在船上要来纸笔,将这次袭营任务的失败和叶忻施展法术一事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道文书。待登上岸,这道文书便很快送至征西军本部大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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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应该救他!”
叶忻回想起之前的事情,心中仍是愤愤不平,他把手拍在马脖子上,喃喃自语道:“虽然不该见死不救,但也不能乱用法术。”
马儿轻轻的喷了口气,以示回应,便继续在空旷的草地上自个儿吃草。
“陆叔叔说得对,就是不能乱用法术!”叶忻又念道,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和雪峰骏马对话。
看着草原上浮动的人影,以及河岸上歇息的商队,叶忻心中充斥着某种熟悉的孤独感。
他向来喜欢单人作战,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跟在大部队后面捡捡漏,但队友总会在不远处。而这会儿,他成了真正的孤人。
“若是遇到抢匪或猛兽,光靠一把马刀是没法抵挡的,要是再施展法术,恐怕又要招惹麻烦。”叶忻皱着眉念道。
伴随着不算清脆、甚至有些沙哑的声音,法剑出鞘。叶忻凝神注视着这把陪伴自己多年的怪剑。剑身虽如黄色琥珀般透明晶莹,但透明的只是薄薄的外层,其内部有一层红棕色的内芯,而这内芯的中间处,是一颗模样古怪的珠子。
叶忻一直都相信,任何和闪电、火焰相关的莫名招式,都和藏在法剑中间这颗其貌不扬的珠子有关。虽然还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每次闪电落下,他都能感应到某种力量从法剑上传来。
“也许这就是描写北方法师的小说里面,常说的灵力?”叶忻拍了拍马儿,“雪峰骏马,你也是北边来的,你知道法师的事情吗?”
马儿喷了口气,继续低着头吃草。
叶忻尝试着挥舞此剑,但短于常规的长度让他感到挥击十分无力。
“要不是那颗珠子,这简直连一把匕首都不如,甚至都做不了任何武器。”他看着透明外层的一处缺口,那是他最开始时用这把剑劈砍兽骨时留下,显然,这剑体并不坚硬。
叶忻紧紧盯着这颗珠子,想看出点什么名堂,但耳中却回荡着连续的嗡嗡声。觉得有什么庞然大物从身后猛然冲来,叶忻猛地回头,伸开五指,却见身后连绵的草地上空无一物,除了草群和羊群,还有那些人影。
“呵,又是幻觉!难道这就是施展法术的坏处么?”叶忻浅笑了一声,把剑收回到剑鞘里,“或许纯粹就是幻觉而已。”
马儿吃饱了草,要饮水,叶忻随着马儿找到水源,自己也趴下喝了几口,回想着一路逃亡的情形。
虽然当时很快甩掉了尚方,又绕过了两军各自所设哨点向北逃离,但一路上并不太平,若不是遇到一好心的艄公将自己渡过小盘河,恐怕早已被金辉骑兵射成了刺猬。
但在过了河之后,岸边的同泽们早早的在各处关口贴上“逃兵叶忻”的缉拿布告,若不是金辉国的马儿跑得快,恐怕此时已被关进曾经熟悉的军营里。
叶忻忽然注意到河面上自己的倒影,那是一个身穿华丽锦袍的公子。这锦袍确实很漂亮,虽然有点大,但是富贵人家都爱穿稍微大一点的衣服,以显出富态。
“军队战袍太显眼了。”叶忻尝试着安慰自己。这一身锦袍,是他过了河之后,从一富户人家偷来了。叶忻盯着倒影中的自己,怒气慢慢上升,一拳锤在湿软的泥土上,“我怎么能偷东西!太龌鹾了…”
叶忻起身,再次拍了拍这匹略显沉默的雪峰骏马,这是他向东逃跑时,用金辉战马和一个马贩子换的,因为他相信,雪峰骏马要耐骑的多。
“对么?你比金辉国的马儿耐骑多了,你之前的主人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马儿又喷了口气,也不知是同意还是反对。
叶忻的目光又回到了河面上的倒影,注视片刻后,便在空地上转了一圈,“唉,是真的好看!什么时候我要是能成为一个纯粹的有钱人就好了,到时候就把这把怪剑放在门上辟邪。”
叶忻叹了口气,这世上哪有纯粹的富人,像陆叔叔和陆伯父那样有权势的人,也没法做个纯粹的富人。
“陆叔叔?”叶忻猛地想起了什么,“陆武在驷黎的灵蛇营里,或许可以去投靠他!都是因为他长兄让我进什么破法营,说什么军功来得快,结果害我落魄成这样!我去灵蛇营,陆武一定不会拒绝!”
想到自己已经在草原上已经游荡了十多天,慢慢的也靠近了源口郡,叶忻心里打定了去驷黎的主意,于是抖擞了精神,辨了辨方位,翻身上马向东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