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为什么会受到无情的清算?一种差不多已形成共识的观点认为,张居正的新政严重威胁到官员的切身利益,比如他以考成法整饬吏治,将科道、部院、抚按全都放置在自己的严厉控制之下,导致他们按照“潜规则”上下其手的机会大为减少;张居正又以“一条鞭法”改革税收体制,即将田赋、徭役与其他杂税并在一块儿折银征收,这实际上也压缩了地方官员巧立名目渔浸百姓的权力空间。所以,张居正身死之后被原来的利益受损集团反扑,也是想象得到的事情。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所有对张居正的征伐,都以冠冕堂皇的名义进行,集中攻击张居正的两处软肋:一是张在公共领域的“擅威福”,一是张在私生活上的“贪滥”。我们似乎也不能说这些攻击者罗织罪名或者“沽名钓誉”,应该说,张居正在权力合法性问题上的致命缺陷确实授人以柄,给对手拱手送上了进攻的口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居正之所以被清算,是他自己以隐权力饮鸩止渴的结果。缺乏合法性的权力,是一切权臣的原罪,像张居正那样“威柄自操,几于震主”的隐权力,更是罪大恶极的佞妄。
刘台们口口声声强调“祖宗法”,我觉得也不能全然视为“食古不化”,因为,如果说权力可以被滥用的话,那么无需合法性装饰、又不受科层结构约束的隐权力被滥用起来显然更为顺手,比如说,某些秘而不宣的事情,是不方便用公文传达的,但完全可以通过私信悄然布置好。张居正当权之时,不就是经常这么做的吗?不过,我并不打算过分非议张居正的滥用隐权力。
因为张居正其实处于一个无解的制度困局中:在明代畸形的权力结构下,帝国无法给他提供恰到好处的正式权力,除非他甘心于无所作为,否则,他就需要极力讨好司礼监秉笔太监,不管那人是不是叫做冯保;他也需要将自己信任的官员安排到各个要害部门,并以私人信函作为主要的信息管道与权力载体。而且,不动声色地建立这样一个隐权力网络,无疑比大张旗鼓地向皇帝要求制度性授权要容易得多。只是,张居正未必想得到,他押上的赌注,是自己的身后声名、子孙家族的命运。四十年后,即天启二年(1622年),张居正总算恢复名誉,给予祭葬。差不多同时,第一个站出来直接攻击张居正的刘台,也被追谥为“毅思”。个人的是非恩怨,在大历史的进程中似乎已烟消云散。然而,那个张居正无法自拔的权力困局,帝国的主政者还是没有找到破解之道,直至再过二十年(1644年),整个明帝国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