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从之前的不肯正视,或者说是不敢正视,到现在的迫切希望了解所爱的人的一切一切,这个转变的过程也不过是短短的几分钟时间而已。
……
仅仅两天时间,单凭一张半身照片,毓秀就得到了那个长相帅气俊秀的男孩的资料。
“唐飞……他叫唐飞……”
在拿到资料的第二天,毓秀把公司里的事情稍作了一下安排,就动身飞往了N省H市下面的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县城。
其实毓秀对这个地方并不是完全的陌生,在好几年以前,因为某些原因,他也曾经来过一趟的。
只是那时恰逢他的隐疾发作,自己在这个地方呆的几天时间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就是这地方他曾经来过,并且这地方并不是他想要找的地方而已,其他一概忘记了。
不过既然这地方并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么自己隐疾发作期间忘记的事情,对他来说也就不那么重要了,毓秀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这次旧地重游,毓秀并非完全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这里除了自己曾经来过以外,还是她的故乡,那个自己唯一爱过且仍然爱着的女孩。
而自己这趟过来,正是为了了解她曾经的足迹。
假如仅仅只是为了得到莫离的资料,完全不必毓秀亲自出动,他一句话吩咐下去,自会有人鞍前马后、掘地三尺的把她所有的信息都摆在他的书桌上。
可毓秀想要的并不是那些冷冰冰的文字,他想要暗中走一遍她曾走过的路,想要呼吸一遍她曾呼吸过的空气,想要喝一次她曾经喝过的水,想要悄悄的看一看那些她爱过、或者正在爱着的人们……而这,也是他爱她的方式,或者,也是他祭奠自己那终将逝去的爱情的方式。
……
不知道是不是出于直觉,当毓秀站在在一家位于山脚下的木材厂里工作的唐飞跟前时,都还没有自我介绍,唐飞就恍若明了的知道了他的来意。
“你等一下,我把厂里的事情安排一下,然后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谈谈。”说完,身着一身干净整洁的工作服的唐飞,扔下眼光深邃的毓秀,往工人们多的地方走去。
真奇怪,明明他身上的工作服沾满了木材上的污渍,毓秀居然会觉得唐飞穿着干净整洁。这就是她喜欢他的原因吗?
干净整洁,帅气俊秀,明明在那群工人们面前显得那么的鹤立鸡群,偏偏又融入周围环境,和谐得要命。
毓秀发现自己是在吃味。
吃味?他不由苦笑了一下,可不是在吃味!从那天见到桃夭发来的照片,急吼吼丢下满会议室的股东跑去南京西路,见到莫离跟唐飞在一起又哭又笑又拥抱开始,他就已经吃味到失去理智了。
唐飞安排好工作上的事,换了身衣服,开出一辆山区常见的小货车停在毓秀跟前,示意他上车。
毓秀忍不住一直暗中打量着身旁这个开车的男孩,即使衣着普通,也难掩他一身沉着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