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是上午九点左右出发的,中间在路上抛锚了两次,直到傍晚才赶到林城。
林城给喜多多的初始感觉,正如同那首歌里的歌词:“钢筋水泥的丛林”。
停好车,卸下行李,喜多多就跟着他们前往了所谓的工作室。
在小区里面穿来穿去,最后居然来到了地下室,一排霓虹灯上写着“林飘公寓”四个大字。
越往里走,喜多多就越能闻到各种不一样的味道。
但这些味道最后加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太好闻。
“到了!”
穿过最后一道走廊,终于来到了他们的工作室。
一进门,喜多多傻眼了,这也叫工作室?
怎么感觉比家里的羊圈还乱呢?
“我说秦涛,你特么就不能收拾收拾屋子啊,好好地一个工作室都被你整成猪窝了。”
刘崇一脸不满,这个所谓的工作室面积倒是不小,前面一个位置摆放着一些乐器,后面则搭了个上下铺,秦涛一直住在这里。
不过从刘崇的话里能听出来,他显然是很久没来这里了,他估计也不住在这里。
秦涛一边收拾一边道:“我单身狗一个,又没小仙女帮我收拾,不像你刘某人幸福哦。”
喜多多眨眼道:“崇哥,你都交女朋友了啊。”
刘崇稍微楞了一下,随后淡淡点了点头。
秦涛笑道:“什么叫都交女朋友了,你崇哥女朋友都换了一打了。”
“哇,崇哥你这么优秀的吗?”
老实说刘崇长得一点也不帅,喜多多觉得即便是有些肥胖的秦涛也比刘崇帅气一些,他凭什么换了一打女朋友?
秦涛酸酸的道:“老弟啊,这个你就不懂了,虽说长相很重要,不过咱们这一行更注重才华,你崇哥能写会弹,一般的乐器都难不倒他,就凭这个,一些个花痴少女见了心里早就小鹿乱撞啦。”
“我说秦涛,你废话咋那么多呢,赶紧收拾。”
喜多多哈哈笑了笑道:“就像是周伦伦歌里唱的那样。”
“接下来你还要会弹琴”
“会写歌会双节棍”
“头脑清楚,不能迷糊。”
秦涛哈哈笑了笑,刘崇看向喜多多道:“多多,你也喜欢周伦伦吗?”
“还行吧,我爸特别喜欢他,整天都在家里放他的歌,所以他的歌我一般都听过。”
刘崇略带严肃道:“将来,我就要成为周伦伦那样的巨星,他是我的偶像,也是我的榜样。”
刘崇眼中散发出的灼热光彩喜多多显然是理解不了的,他虽然来了林城,但他不过是为了应付喜富贵的期许。
在喜多多心里,当一个书写千秋的作家远比当一个歌星更有意义。
三人将工作室稍微收拾了一下之后,刘崇便离开了工作室,他果然不住在这里,他住在小区一套一居室里,据秦涛说,一个月要将近两千多的房租。
刘崇虽然没有上过音乐学院,但是他这些年靠着自己的兴趣和努力,学会了不少乐器以及编曲,他最早是一个人在外面当街头艺人,然后慢慢的接触乐队文化,最后一步步组建了自己的乐队。
刘崇虽然不是主唱,但他是乐队的核心人物,他擅长编曲,总能把普通的歌编的充满新意,而且刘崇在圈子里认识的人多,所以只有他才能接到酒吧驻唱的活。
对了,乐队的名字叫做“飞鹰”!
这些都是喜多多因为睡不着所以从秦涛那里打听来的,秦涛还说,这个乐队的主唱其实已经换了好几轮了,他喜多多现在应该是第五任了。
喜多多很难想象一个乐队的主唱淘汰率这么高,这好像有些不科学,一般而言,主唱可是一只乐队的领头羊啊。
从秦涛那里得来的答案是,飞鹰乐队的主唱只需要按照刘崇设计好的路线完整的唱完一支歌就行了,秦涛还特意提醒,最重要的就是要听话,千万不要自作主张。
喜多多越听越觉得有些不对,因为这样的主唱无异于像个傀儡一般,他能想到刘崇之所以找自己来当主唱的原因了,原来是因为自己什么都不懂,可不就只能按照他设计的路线乖乖听话了吗?
而飞鹰乐队前几任主唱恐怕多半都是因为在后来的演唱中自作主张,所以才不得不离开的。
如此一想,喜多多不免觉得自己对于刘崇这个老乡的认知可能出现了偏差。
当喜多多还想多问一些的时候,秦涛似乎觉察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于是乎他开始敷衍了起来。
来林城的第一个夜晚,喜多多的心情就开始复杂了起来。
原本喜富贵是希望他来刘崇身边学习音乐的,可是如果刘崇只是把他当做一个赚钱的傀儡,那么他还能学的到音乐吗?
对于明天、对于音乐、对于自己的理想,业已成年的喜多多心里生出了许多从未有过的迷惘。
于是他这一晚失眠了!
……
第二天喜多多是被秦涛拽起床的,秦涛说给他准备了一顿“鸳鸯锅”。
一大早的就吃鸳鸯锅虽然对胃不太好,可是喜多多不介意,农村娃,天生一副好肠胃。
带着激动的心情,喜多多蹭的一下起了床,然而当他真正看到这顿所谓的鸳鸯锅时,他真想狠狠的捶秦涛一顿。
因为所谓的鸳鸯锅居然是两包泡面组成的,一包是红袋子的香辣方便面,另一包是蓝袋子的海鲜方便面。
两包方便面就在袋子里泡着,散发着热腾腾的香气,一左一右摆在锅里的感觉,还真特么像是个鸳鸯锅!
“有这个吃就不错了,咱们现在是林飘一族,好长时间没演出了,所以手头紧,等过两天赚了钱,我带你去吃真正的鸳鸯锅。”
秦涛没有问喜多多喜欢吃香辣还是海鲜味的,他先埋着头吃起了香辣味的泡面。
喜多多吃了两口海鲜味的泡面才发现里面有一根火腿肠。
喜多多并没有看见秦涛吃到火腿肠,他刚才抢着吃香辣味的,原来是故意把有火腿肠的泡面让给了他。
“涛哥,谢谢了!”
“客气啥,不瞒你说,我最讨厌吃火腿肠了,都是假肉。”
喜多多楞了一下,从兜里掏出了一百块钱递给秦涛。
“涛哥,你先拿着用吧。”
秦涛拒绝道:“可别,我秦涛虽然穷,可我有两样东西从来不问人借,一样是钱,还有一样是女人。”
“额,那算我给你的,不用还还不行吗?”
秦涛蹭的一下站了起来,面色不太好看。
喜多多觉得自己刚才的行径可能有点多余,这个涛哥看起来还是个有骨气的人,自己的做法可能是伤了他的自尊了。
当喜多多准备把钱收回来的时候,突然听到秦涛小声问了一句:“真的吗?”
“啊?”
喜多多还没来得及把钱收回来,秦涛已经揣进兜里了。
“老弟啊,你这人真不错,这样吧,拿人家手软,我先教你两手贝斯吧,我秦涛的贝斯玩的可不是一般的溜,从来不教人的哟!”
“贝斯是什么东西?”
喜多多在电视上看见过吉他,看见过钢琴、还有打击乐器,但唯独好像没听说过贝斯。
秦涛知道农村娃见识短,他骄傲的说道:“贝斯是一种被世人低估了的乐器,在摇滚乐中,贝斯主要是作用是低音共鸣,可以这么说,一支没有贝斯的乐队就相当于一支没有灵魂的乐队。”
“可是找我来就是唱高音的,要低音共鸣干什么?”
秦涛微微叹气道:“这你就不懂了,再高的音也需要低音来衬托,一首完整的歌应该是低开高走的。”
秦涛拿起贝斯开始弹了起来,音色十分低沉。
喜多多虽然听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看得出来,秦涛对于贝斯还是十分拿手的,只不过可能秦涛也就只擅长贝斯吧。
否则,他又怎么甘心在刘崇身边做傀儡呢。
尽兴处,秦涛还玩了两手花活,样子的确有些帅气。
没过一会儿刘崇来了工作室,他满面春风的带来了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