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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自序

很遗憾,没给这个故事写上一个前序。那是因为这个故事的创作完全算得上是一个冲动,我记得,在一九年的某一个傍晚,我当时正在和家里人一起吃晚饭。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这个故事便突然冒了出来,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占据了我的头脑。它就好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我在茫茫人海中与它相逢且一见如故,随后它告诉我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缘分。或许是五分钟,或许是十分钟,这个故事的梗概便已经酝酿完成。这使我立马处于一种极度的兴奋的状态之中,以至于像个傻子似的在饭桌上一个人傻乐,让一旁的母亲慌了手脚以为我是吃了野生菌中毒了。这的确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经历,因为我之前的长篇创作都是有一个较长的酝酿过程,并不会有如此迅速。另外,一开始的书名叫《终于出走》,是我随便乱取的,十分让人恶心,如今想改却不知道能不能改成,是个遗憾。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它改成《狂妄》或者《狂人》,这似乎更加贴近我的本意,但为时已晚。

自然,这个故事并不会凭空的在我脑袋里出现。小说是来源于生活的,这应当是不变的公理。在二十岁的时候,我意外生了一场为期一个月的不大不小的病,这病的名字叫做自发性气胸,也就是这篇小说里曾经出现过的那种肺部疾病。这病来的十分奇怪,仅只是因为我肠胃感冒半夜起来呕吐,便引发了。我于是便在医院住了大概有一个月之久,那是我人生第一次长时间的住院,也给我对待这个世界和自己本人的看法带来了不小的改变。

我在医院住了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期间不乏亲人朋友的照顾,但这似乎并不能改变我日渐消极悲观的心理。一方面,我是一个脾气急躁的人,常常因为一些琐碎的小事而大动肝火,难为自己也难为别人。像是一开始,朋友便告诉我这气胸只是一个很小的病症,可以很快出院,但是医生却叫我一等再等,我的倔脾气便逐渐失控,以至于本来可以半个月出院的事情硬是因为我的急躁而得不偿失,又在医院躺了数十天。另一方面,我内心似乎太矫情了。从前在外旅游时便很是在意旅馆的质量,并且十分厌烦与别人长时间共处一室,这似乎是一种洁癖。但一得了这样的病症,也只好选择承受。那几十个夜晚,我经常失眠。房间里闷热,父亲陪床却鼾声如雷,我不忍心打扰他,但自己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入睡,就独自坐在床头望着窗外的天空,静静地等待它变得明亮。或者一个人在医院的走廊里来来回回的踱步,度过一个又一个好像没有穷尽的夜晚。生活该是如何的困难啊!我那时被这样的心理所霸占,整日消沉,再加上必须戒烟,更是雪上加霜,似乎往日的一切绵长的快乐在一寸的痛苦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

因为这些种种的原因,这次生病给我上了十分重要的一课。我从小便被教育说男人不可以在任何一个方面不行,于是往往被此种观念所累。不敢承认自己的不足且凡事都想与别人争上一番。但这样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实在是害人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人生的变数实在不少,我们总想去维持一个凡事都行的形象,所以当意外势不可挡之时便容易全盘崩溃。简单来说,便是至刚则易折断,所以人应该掌握同自己妥协的能力,像是《茶馆》或者《乱世佳人》里宣扬的那种高粱的精神,弯腰也是一种德行。

从前,我一直认为人生而为人便一定是幸福的事情,以至于当我看到太宰治或是另外一些日本战后作家的作品时,都觉得一万个不能理解。但是经过那次生病,我才忽然意识到我的人生似乎走的窄了一些。只经历欢愉也是一种不幸,这是很多人的通病,被眼前所谓的美好给蒙蔽了眼睛,成了象牙塔里的一代,处处受照顾,受保护,沦为社会的巨婴。我们应该让年轻的人们看到生活的本质,有幸福也必须有痛苦,要明白这一点,才能够真正的明白珍惜的含义,也能够成为清醒且有韧性的人。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在整篇小说中,我一直在强调思考的重要性,正如哲学家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现在我们这个社会有很多人是不善于思考的,甚至于不屑于思考,认为人生当以随波逐流为荣。这是恶俗的,是社会的病症,我要直言不讳的说。我们的国家社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模样,是伟大的也是平凡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狄更斯这样说的。我们正处于矛盾和极端的对立之中,要么追求所谓的“佛系”要么“拜金”;要么轻佻放荡不知检点,要么有故作死板的样子不敢承认人之本性;或者卷入科技的洪流让知识都成了碎片,又或者以被时代淘汰为某种光荣,似乎守旧成了一种美德,一成不变便是好的。这些多么的矛盾!而极端的矛盾必然会带来崩塌,这便是我所忧虑的,从知识到社会结构再到人性,一切都变得碎片化,这便是不可逆转的“瘟疫”。这或许是在杞人忧天,但我总以为人应当“过滤”一些,被思考所累总比当一个茫然者要好得多。

并且我们总是愿意将某些现象归纳总结然后按到别人或者自己头上,给人贴上标签,以便于追求社交识人的效率。某某人是“渣男/女”,某某人是“暖男/女”,某某人“情商高/低”…多么低能的词语。我一直认同金宇澄先生对人类复杂本性的看法。因为复杂,人才能算作是人,我们有家庭,有社会,有朋友,有敌人,也有自己,人在社会中成长,很难辨别什么是可控的什么是不可控的。带着一份天真和求生的本能,我们发挥着不同的本领生存在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又怎能用一些简单,浅显的词汇来将如此饱满,复杂的人性归纳概括。这是社会的浮躁,为人的不清醒,被人利用,被社会利用还不自知的愚钝的想法。社会的洪流总是湍急的,我们为人的也是不可避免的要被卷进这洪流之中。这世界太急躁了,一切成立得太快又淘汰的太快,虽然人人都不能避免成为时代的棋子,但即使做棋子,也应当做一颗讲究的棋子。我们太需要放慢脚步了。

这世界是浮躁的,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跟从世界而浮躁的理所当然。古往今来,人和社会的关系一直都是在博弈中向前的,唯物也好唯心也罢,这都是思考的意义。

“No man is an island entire of itself;

every man is a piece of the continent,

a part of the main;

if a clod be washed away by the sea,

Europe is the less,

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

as well as any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

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

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

这是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John Donne的《No Man Is An Island》,翻译为《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后来,海明威根据此诗的最后两句为自己的长篇小说取名为《丧钟为谁而鸣》。丧钟究竟为谁而鸣?是为每一个人而鸣。人类作为高智商的,有社会性,有阶级性的灵长类动物,是无法跳脱出激流而独自生存的。我们追寻自由,但也是在社会的范围之内,嵇康,阮籍,陶渊明,再甚者如庄子,有谁能做到绝对的自由?社会是一张无比巨大的网,它将归纳世界万物,纵使蜉蝣也莫想逃离社会,更别说人了。所谓的绝对自由,只不过是人类对于美好的想象罢了,因为自由意志的发散也必将有现实的影子。

既然如此,我们便应当做一个清醒的人,苏格拉底说,“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所以人生的价值应当是自己赋予自己的。凡为人者,生命都只有一次,且都是珍贵的,所以,别作践了自己。

我们总是说应当尊重生命,这也是这篇小说的主要创作理念。在小说里,主人公一开始出走的目的便是为了去寻找所谓生命的意义。他不想糊里糊涂的去世,凭着自己的义气和狂妄想要在三个月的期限内找寻到自己人生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他偶遇,回忆,期盼,失望,徘徊,又陷入往复的纠缠。他勇敢的决定出走,希望加大人生的接触面积从而使自己得到佛家所讲的顿悟;又陷入回忆的泥沼,以为自己便是由无数记忆的结网所构成的,自己的生命只是对过去某一生命节点的惯性延续;他参与别人的命运,无论是古怪的老头还是自杀的司机,他或许是觉得在他人身上找到了可以引起共情的地方,但又好像因为放下执着而变得更加的迷惘;他也为了已经不复存在的未来而忧虑,这是多么的矛盾!即使已经知道自己没有未来也还会为未来的不确定性而感到焦虑;他是恐惧死亡的,却又装作洒脱的样子,他害怕未知,害怕虚无,害怕自己没法感受自己的存在,即便是无比珍视的回忆也要被一同剥夺…这些一切的思辨和探索,实际上便是所谓对生命的探索。但是,我作为小说的写作者,或许太过残忍,做了这一切似乎最终只是愚弄了书中那个悲情的青年。

自然,还有更残酷的。那就是上述所有的“生命的探究”都是建立在生命值得尊重的命题之上。而根本的问题我们却一直没有得到深入的思考或者说是回避思考,既生命为什么是值得尊重的,它是否真的应当被如此重视。“尊重生命”,这似乎是世人所公认的道理,凡人都应当尊中生命,就像万物皆有引力一样,我们将其视之为不变的公理,但也正因为此,也忽略它的原因。在创作这篇小说的过程中,这也是困扰我的一大问题。人类社会的稳定,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但若想进步,便必须用怀疑来实现。我在刘慈欣的《三体》里得到了启示,发现人类对待公理的笃定是否只是因为眼界狭窄。简单来说便是,或许宇宙中的其它地方根本没有万有引力,又或许是万有引力的常数跟我们的并不相同。那么,以此可以推理,“尊重生命”果真是不变之真理吗?**,***,****…他们为何就能够跳出此“公理”之外,此“公理”的致命缺陷又是什么呢?这便引出了小说了对于宿命论,决定论,以及生命虚无等怀疑点的探讨,但我也仅只能做到探讨而无法得到答案,因为我只不过凡人一个。人是复杂的,社会也是复杂的,人在社会中影响社会又被必须社会所影响,谁都无法幸免,这或许便是生命值得尊重的原因吧,我如此猜想。因为复杂,所以得到尊重。

在小说中,经常还会出现一些玄之又玄的东西,让读者读起来云里雾里。例如那个涠洲岛上的山洞和奇怪的信,西安的那个像宇宙一样的宾馆,以及胡庸的死后回魂等等。我承认,这里面有一些是我刻意安排的,但也有一部分确实小说自己发展的。说是安排,其实是受了古希腊悲剧,马尔克斯还有村上春树的影响,特别是《海边的卡夫卡》给我的影响最深,读者们可以将它看作是一种超自然现象或者是人类对于宿命论的无力论证,仅此而已。但是小说自己也是有自己的考虑,他有自己的生命,我作为作者仅仅只是充当一个故事和人类连接的载体罢了。余华先生在《在细雨中呐喊》中自序道,“现在我不仅可以在回忆中看见他们(小说人物),我还时常可以听到他们现实的脚步声,他们向我走来,走上了楼梯,敲响了我的房门”,这便是小说有了自己的生命,而作者只能记录,更像是一个记者或者是一个史官,做到公正客观才是我的使命。

在小说的最后,崔槐以一种模糊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故事,这是我的无能。我几乎是未经任何考虑的就写出了这个结局,甚至于我压根还没有做好结束的准备,崔槐便这么就去了。我想似乎是他觉得累了,我也觉得累了,仿佛是见证并参与了他的一生,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写完最后一句话便彻底虚脱了,凌晨两点来钟,独自坐在窗前,我想抽上一支烟可是又忍住了。看着寂静漆黑的天空和不远处零零散散的几点灯火,我感到胸口一直压着的一块重石突然消失,然后鼻梁却酸胀的厉害,就想要流泪。

但是,这篇小说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最典型的是写作的时间跨度过长,导致整篇小说结构上会有松散的地方。在此之前我还写过一篇名叫《鼠屎污羹》的小说,那篇小说的结构就要比如今这篇要紧实得多。这是我一定要引起注意的。但无奈如今还没有办法全身心的投入到小说创作之中,所以也只好如此,只能依赖于后期的整改了。还有一点,是小说里涉及到的一些哲学问题。我现在只能算是站在哲学的门外看哲学,许多东西还没有深入了解,更没有钻研,所以会存在诸多专业上的纰漏。我本身不是学哲学的,却对它抱有浓厚的兴趣,希望以后我能在哲学的知识上有更多的领悟。

最后,这篇小说作为一篇私小说,实际上也是我本人的一种呈现。我做不到将自己赤身裸体的展现出来,这太难,就连卢梭也无法做到。但我仍然想尽可能的去保持诚实,就算不能全裸也勉强可以算作是**了。写作的过程是一个探索自我的过程,我通过写作去唤醒自己尘封已久的回忆并在此过程中发现与从前不同的自我。人生的命题太过于庞大,人类花了数万年的历史都给不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也必然不可能仅仅凭借自己二十几年的浅薄阅历和短暂的思考来完成这一命题。但是也正因为此,这个命题才充满了魔力,因为它永无止尽,即使思考的结果只是徒劳,但它的过程依旧充满了魔力,吸引无数人不知疲倦的杀死我们的脑细胞。另外,如今这个世界又太过急躁,以至于很多人忽略了这个命题的瑰丽,这实在是一种不小的损失。因此,我们真的需要暂且停下脚步,滞留原地,去仔细的,从头到脚的丈量自我。人生只能结束一次,思想却可以达到自由。几年前,我读了大利亚作家约翰·赫斯特的《极简欧洲史》,虽然其中的内容已经记不清楚,但还记得作者序言中的一句,“中国文明从未断裂,所以他们没有反思的机会”。我们的人生也是如此,死亡只有一次,但反思的机会却是一直都有,所以,诸位读者们,同志们,反思吧!反思吧!反思吧!让思考延长我们的生命!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崔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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