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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五种回忆

庞培出生于1962年,所以他的童年应该是在“文革”中度过的。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性格中天然地会沉积下一种说不清楚的不安全感,而写作中也天然地带有历史感和沧桑感。他说,自己22岁时读到梭罗的《瓦尔登湖》,之后就不断重读。这部自然之书、宁静之书给了庞培无尽的心灵依托和写作依托,使得他的散文和诗歌从来都不曾离开自然这个母体,也不曾离开孤独和爱这个主题。

回忆有多少种?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楚。春夏秋冬、酸甜苦辣,风风雨雨、悲欢离合……人生之路上的回忆仿佛四时的变化,永恒而自然,而书写回忆,几乎可以算作散文最钟情的题材,在一次次的书写中,作者们表达着孤独、恐惧、忧伤、温暖、感动和爱。庞培的散文和他的诗歌一样,总是弥漫着一股忧郁的气息,这是敏感多思者的写作气质,他们的眼神游离在世俗生活之外,他们的心灵向往着另外一个属于自己的自由天地,在春夏秋冬以外,他们创造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季节。在那里,天地花草都有自己的颜色,人来人往都有自己的节奏,在那里,连回忆都是独特的五种,一如生活中的五味杂陈……

……去年之雪今安在?

——费朗索瓦·维庸

我陪我父亲,有一次是陪我母亲过江回过一次乡。那里有真正的、人类时间显得苍白孱弱的乡村。那里有笔直、宽阔的河滩、河流。春天里刮起大风,遍地油菜花仿佛在对着天空的湛蓝怒吼。午后的炎热聚集在镇上坍了一半的土墙上。露天屠宰场杀猪宰羊用的铁钩子还垂挂在树身被血染黑的大树下,散乱地飞着几只苍蝇。我小时亲眼见过独轮车,庄稼人肩上背着绳子,在土路上叉着腿往前推。我还想讲讲寒风中我们居住的那条街上沿路摆放的大饼摊头,一只烘大饼的炉灶。天空飘过几缕薄雪,像被风轮打碎的布片。有一年冬天的早上,天色几乎还是黑的,我摸索着上学去,在路边上遇见一个冻死的女人。她的身子伏在上面说的那种烘大饼的炉灶上,尸体已经僵冷。我受到的惊吓一直凝固在我成年后的身体内。据后来的街坊啧啧传闻:那是城里出名的疯女人——她是怎么疯的,已经没有人有兴趣考证,但死的时候肚子里有孕——传闻是和北门板车队(我在文章《北门街上的死者》里写到过)里什么倒霉的男人睡出来的。冬天寒风呼啸,我们有时凌晨三四点就要起床,去菜市场排队凭券买豆腐、百叶,回来做冻豆腐,放在白菜汤里烧。我母亲能做非常好吃的汤,她做出来的汤的特点是:烫、油、香。我喜欢这种寒夜里热气腾腾的“烫”。

法国诗人,著有《往昔贵妇歌》等诗篇。这里引用的这首诗就出自《往昔贵妇歌》。讲述的是中世纪的爱情故事。

以“回乡”开头,读者就能够大概知道了,所谓的“五种回忆”一定跟故乡有关。可以说,这样平实的开头,也奠定了全文的一种情感基调。

第二句表明,乡村因为好多年不变,因而让时间显得没有用武之地。

第四句的拟人写法充满了画面感。在大风之中,成片的黄色对着广阔的湛蓝,“摇曳”这样细弱的词都不足以表达这样的宏阔,只能用“怒吼”。

这种肩扛手拉的动作在庄稼人那里重复了成百上千年,因而也准确地印在了作者的记忆中。

比喻精确。与儿时乡村的原始和破败相呼应。

少年时候第一次遇到的死亡,总是会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而一篇回忆性散文以“惊吓”这样的情感开篇,有点先声夺人的意思。

一个无名的母亲去世了,一个小生命还没来得及降生,这样的死亡总是更令人感慨。

这是中国历史上特有的阶段,买什么都凭票,有粮票、布票等等。那时候工业不发达,物资的供应有限,因而就采取凭票供应的办法。

进一步交代历史背景。

至于“油”,她能做出来不容易,因为那年头缺油,肉、豆油在购粮证上都是紧缺品——家里有一本布满油腻和手渍污迹的购粮证。——“香”,母亲善于搭配,善于用芥菜、白菜、粉丝、板油。凌晨前夕挤在菜市场队列里的几乎全是清一色的孩子,都被各自的父母派遣出来,做这件又苦又乐的差使。苦的是冷,寒风如刀割。或者没有风时,你像是贴身只穿一条单裤,蹲在天寒地冻的、偌大的缸底,还要忍受被从被窝里揪出来时残留的瞌睡。乐的是新奇、自由、好玩,白天的每个熟人(都是小孩)都能在伸手不见五指、冻得“瑟瑟”发抖的菜市场见面。

排队买东西,相信这是每个孩子童年的美好回忆,所以作者才说,在寒风中的等待是“又苦又乐”的差事。当然,接下去,作者进一步对“苦”和“乐”分别做了解释。

丫头家拖着鼻涕,男孩子穿着大人的蚌壳棉鞋有时甚至裹着拖到地上的大人的棉衣。菜市场的大门照例要早上五点半才开门。队已经排得很长,呈长蛇形贴着墙根。地上——有时是下着雪的雪地上——摆满新的、旧的、各种大小和奇形怪状的竹篮子,每只竹篮子都代表排队的一个人和位置,只有篮子的主人认得出来,从篮子上也能看出各家的贫富悬殊,有的篮子上全是破洞,有的看上去已经用了许多年,修修补补,歪斜得不成形——于是孩子们欢叫、呜咽、大声唱歌,为了取暖在原地跺脚,相互逗趣,小范围斗殴,还有,互相数星星,比谁数得多、远。昨天夜里,星星还像寻常的那样寥落、冷漠、有气无力——你到早晨三点钟出来看看试试。仿佛有人神奇地喊了声“嗐!”——所有的星星,全出来了,有的像雪,有的像毛披披地垂挂着的冰凌,有的像银勺子,像闪亮的齿轮,像掉进水里去十分诱人的镍币……大部分都在笑,都在起劲地一闪一烁。这是一种星空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美景。几乎没有被包含在人类的哲学和通常的理性里,它使童年的我,闻到一种野蛮原始的气息。只有少量的人类文明与之有关:机械、电路板、火的使用、金属、巫术、医学——东方人对星空的领悟也许要超过西方,但这是一种紊乱、无序的领悟,缺乏欧洲人的简洁——我童年看到的星空一直映在我脑海里……

在孩子那里,从来都不会有贫富差别,他们平等地欢乐,平等地游戏。

这种对深夜星空的描绘完全是孩子似的,连星星也都成了孩子。作者在这里用了一连串的比喻,写这些星星在孩子眼睛里的快乐形象。

通常人们都是通过哲学家和美学家的概念和理性认识美,但作者在这里强调,这样的星空之美是孩子眼中的原始的美,是没有被分析和解读过的。

东方人的科技发明要远远少于西方,因为他们“仰望星空”之后获得的大多是“美”的感悟而不是理性的感悟。这进一步印证了前面说的,这种美景“没有被包含在人类的哲学和通常的理性里”。这一段,从寒风写到母亲做的美味,再因为美味写到排队和星空,文思自然连贯,画面感很强。

夏天里,蚕豆熟了。山上和田埂上的土坡很松软。割麦的乡民从田里欠起身子,亲热地和回乡路上的母亲打招呼。我感到妈妈很开心,尽管她脸上滴着热汗,并不断地弯下腰来安慰我:二姐家快到了。妈妈说的“二姐”是我父亲的姐姐。每次回乡,我们都会受到热烈而隆重的欢迎,全村人都来看父亲的“媳妇”(我妈妈)和我,而我一转眼——口袋里装满了热情的村民塞给我的煮熟的鸡蛋——就消失在屋后的空场上、竹林里、小河边。不知为什么,我在村子里的陌生人身份使我洋洋得意,我拼命摆脱众人,追求这种身份。走到旷野上,走到太阳热辣辣的渠道边,走到水闸上,直到“二姐”、村里人、母亲的叫喊声被风吹得很远很远,我才慢吞吞地返身回村。因为是午饭时间,空气里飘满了烧枯的稻柴灰味,周围几十里,除了炊烟,连鸡叫声都听不见。远处公路上的汽车声音仿佛一抽屉的杂物、画片倾倒在沉沉欲睡、波光粼粼的水底里。手里捏着鸡蛋,舍不得吃,蛋皮还是热的,而且剥出壳来,蛋白上有一股温温的清水——如此圆润、白玉般的蛋白,散发着诱人的蛋香。

一种浓浓的亲情扑面而来。

一个小孩儿的虚荣心,还是新到一个陌生的、充满了热情的环境中的时候,油然而生的自信呢?作者只用了一句“不知为什么”来表达。

乡村的炊烟都是有味道的。除了这个,午饭时间就是安静的时间。

村子里随处可见乐呵呵、好说话、安身立命的人。妇女、老太太、儿童、小老头、打鱼的、叫卖杂货的、四乡为家的说书人……更多的是耕田的农民,摸一摸你的头,笑一笑——有的笑得直率、有的笑得疲乏——干了一天活——但全都灿烂、温和,让你放心,让你玩得好,把这里当作家。风、阳光、水面、房舍,更是叫你舒坦、自由。乡下的一切,都干净,又暖人、又丰富。

这是一种比拟,形容公路上的汽车声是怎么轻飘飘地影响了这个静谧的乡村。

作者很善于捕捉让人感同身受的细节——相信很多人都会对小时候剥煮鸡蛋时候的感觉记忆犹新,于是,作者个人的记忆会一下子变成和读者共同的记忆。

乐呵呵,形容村子里人与人关系的友好,好说话,形容村里人待人接物的宽厚友善,而安身立命,则形容村里人那种固守田园的安分守己。这是一种乡村的人际关系图景。

写了人,写了他们的笑,写了他们的莫名的亲昵,然后再写自然环境,总之,在孩子的眼里,陌生的乡下,充满了真情实感。这也是作者对此印象深刻的原因之一。

在我的乡村感情里,有着一切文学艺术的最古老的熏陶,就像高大的树干里包含着看不见的风、雨、阳光、鸟儿的啼鸣,我的作品中也蕴藏着无垠的天空、伟大的旷野、宇宙的秩序——它是通过一个人的童年经历传授给你的。在我以后的经历里,无论我遭受怎样的诽谤、挫折、委屈,我都会及时将我的心转向那边,转向多年以前我在夏天的正午、在夜空下出神伫立的经验——那经验涤平了一切——大自然在我身旁安置了一块空地,一个僻静的角落。那是在我们有限的形体之外的无形的天地。而那是永恒的境地,鸟儿依然在丛林中啼啭。热风火辣辣地吹拂树桠间的蛛网。在那岩石嶙峋处旅行者照例会找到一掬清泉。土地干燥,有灰尘。蓝天像锋利的钢刀,剔出空气、季候、节令——没有什么人类的活动可以将之从人的身边剥夺。

县城的夜黝黑、陈旧。黎明时常常传来纱布厂的排水管倾倒水流时的“哗哗”响声。那儿往往有一座高大、森严的围墙,围墙下堆满了废弃的纱团、工业垃圾。围墙外面就是万籁俱寂的乡村。田野上黑沉沉,几乎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撕开的晨曦骤然唤醒了夏夜的蛙阵。秧田里的水葫芦、池塘的荷叶、翠柳都在早晨散发着特别浓郁的水腥气。鱼浮上水面,带着它们沉闷的鳞片、肿胀的腹部。县城街道上,几乎没有一幢完整的、新的楼房和平房。最新的建筑式样,起码也是50年代初期红砖砌的部队营房。所有的围墙上,都不同程度地长了草、藤萝,有的石灰脱落了半面墙壁。破晓时传来长江轮船的声音。那是港区航运站靠岸的第一班长途客轮“江汉”号,它是前一天傍晚离开上海十六铺码头的……对面雾蒙蒙的苏北平原,只剩长长的地平线上的一道黑影。空气里渐渐苏醒过来的白天的气味,一是街上的茶馆,老虎灶烧开水、烧木花的干燥的芬香;一是炸油条的油锅在火上开始沸腾的油腻,再加上掀开木桶盖的豆浆的热气,掺杂进了一年中新的夏天的浓雾……飘向家家户户的酣梦中,飘向房顶、院落、地板房。沉静的大地上农村有线广播率先在伫立于旷野深处的电线杆顶上为自己刻下记忆中的年代标记,这是1965年、1968年、1971年的中国:“……各地人民广播电台连播节目,现在开始——”

很多人的写作,都是从乡村开始的,鲁迅、沈从文那个年代不说,即便是当代的如莫言等,写作也都是从乡村开始的。中国的乡土文学特别发达,也是这个原因。

一棵树成长为参天大树,中间被多少风雨阳光滋润养育,被多少鸟儿保护,作者用树来比喻自己的写作,表示乡村的一切都化作了无形的养分,沉浸在了自己所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本书中,让自己的作品也包含万事万物。童年的记忆、乡村的记忆构成了一个人的情感的大后方,它提供安慰,提供修复力量。

非常富有动感的比喻,读来让人印象深刻。喜欢写作的读者可以体会作者这样的笔法,在这一篇文章中,和后面的好几篇其他文章中,他屡次使用这样的比喻。

散文写作的方式往往如此,从具体的回忆、自然景物入手,逐渐过渡到心情、境界,以及看待世界和自己的眼光。

用“陈旧”形容夜晚,说的是没有新意可言。

那时候,城乡的距离没有那么远,差距也没有那么大。常常是围墙之外就是田园了。

作者擅长用充满动感的比喻。“看不见的手”在文学作品中常用,多用来比喻一种自然的力量或者神秘的力量。

鱼到了夏天,食物特别多,因而也显得特别肥,但作者并不用这样的词形容,而用了“沉闷”和“肿胀”,带有一些作者的主观感情色彩。

作者的童年时代,是20世纪60年代,三年自然灾害刚刚过去,国家百废待兴,即便是县城,也没有能力大兴土木,又哪里能有一处新的建筑呢?而中国因为刚刚解放不久,全民皆兵时代的痕迹还到处可以见到。

“气味苏醒”,拟人的写法中,透露了作者特有的敏感。接着写两种气味:一是茶馆的气味,茶香夹着木头的清香;二是油条和豆浆的香气,都和夏天的浓雾掺和在一起,弥漫在每个人的周围。前面写到时间的时候,作者都没有写具体的,只写童年、小时候等等。而第五段末尾,具体的年份从历史中跳出来。

……我每天早晨都要听到那个声音,它几乎成了我孩提时代的一根可怖、美妙的神经。有时,它潜藏在我的听觉所及的最广阔、遥远的地方;有时,似乎又近在咫尺。我翻转身去然后又睡着。睡意更沉、更甜了。紧接着妈妈用手来拍我屁股,赶我起床、上学去,在我勉强坐起、揉眼睛时,那个无处不在的声音已经变成了哭丧般的音乐,或者“革命现代京戏《沙家浜》”。春天,它的声音很远,音质沉静、稳固。夏天,开始掺杂进喧闹的杂质,时高时低。秋天,台风过去之后,它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海面上回来了。有时它在早晨的浓雾中挣扎,像是在泥泞中艰难前行的高筒胶鞋拔出来时一脚高、一脚低,当地上起了霜冻时,它的音质听上去最为清醒、奇妙,会在你身上激起一层不易察觉的凉意。有时你在被窝里觉得鼻子不通,你打量四周,百思不得其解,也许真是那些野外的电线、广播声音使你患了轻微的伤风感冒。冬天,那是家园,那是一声声穿过浓雾的亲人的呼唤。你着迷地听着它,早晨不肯起来,广播员的语音仿佛离死亡已经很近,但听起来仍是那么亲切、情意绵绵。因为那几乎是荒凉的大地上人的唯一标志。一切都笼罩着沉沉的睡意,首先是雾、严寒、冻结的小河,是飞鸟敛迹的天空;其次是电流的“嗡嗡”声。而到了二月里的某一天,残雪消融,春天拍打着棉鞋窝的寒气,向你走来——冻酥了的院墙上一盆大蒜叶被躲藏了一个冬季第一天出来走动的邻居家的猫踢翻,打碎在地——碎裂开的瓦盆底还结了一层苦寒的冰——农村有线广播里的音乐声仿佛从其繁密的电网中缓缓流过一股清澈的、化开的雪水——在那之后变成院墙角落的阳光、书包里新换的课本上的油墨香、脚上的冻疮(在发痒),傍晚回家时妈妈端上来的煎年糕——江南一带有小孩开春吃煎年糕“长脚劲”的风俗……

第六段开头,和前面点出的时间一样,构成了作者童年回忆的时代背景。作者还是用现代的眼光,给了这样的过去一种情感色彩。

这一段中间具体写一年四季这种声音对自己的影响,既是写具体事物,比如乡村广播的质量,其实也在写情感心理;看似在写回忆,其实也在写历史。

这样的细节都让人感觉犹在目前。

江南一带的“吃年糕”风俗据说是从苏州推广开来的,和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将伍子胥有关。

故乡的市镇上醉鬼脸吃得通红,在弄堂口,在天黑下来的街边上一晃而过。街是卵石子和麻石条铺的路,天不太冷时还能看见他们就躺在路边。酒鬼大多是做苦力活的穷人:拉板车的、船上人、踩人力车的、码头工人,再有就是遍布县城和各乡镇布厂里的机修工,板着脸、闷着头,很紧张的模样,是我小时候印象中最凶的人,他们事实上也常常调戏一下过路的妇女和孩子。摸摸丫头家的脸,摸摸小男孩的裤裆,都是为了逗趣,友好而又放肆。有的人吃了酒,嘻嘻哈哈、自言自语,靠在墙上大声说上半夜天;还有一种醉了,死不开口,走路脚很正常,看不出有什么飘、乏力——如果有什么异样,那就是走路脚伸得太直、太硬了,走得也比平时快,民间有种说法,叫“像是去寻死”——我猜想大概是酒气冲到脑筋里,冲得太厉害了。在寒冬腊月的深冬,在烧老虎灶的茶馆里,你到处看到这种人——一路走过去,什么人也不理。熟人打招呼,他连看也不看。还是那种吃得嘻嘻哈哈的人好玩,胆子大的男孩,可以趁机问他要几枚硬币,买糖吃,因为他脑筋糊涂,好说话,梗着个脖子,东倒西歪,仿佛一吃酒,连腰也吃掉了。这些故乡的穷人中的贪杯者一般都在暮色苍茫时分出来,准时得像墙旮旯里的壁虎,或动物中的蝙蝠。眼睛眯缝着看人,眼睑比平时更用劲地往上抬,仿佛沉浸在一个令他无限喜悦的消息里,而且孩子般着迷、炫耀。我现在还能够闻到他们出入其间的那种夜色、那种穷人身上的酒气味以及周围的茶、木花、排门的气味。使他们烂醉如泥的那种酒叫作“苦酒”。苦酒就是黄酒、米酒,或自酿的烧酒。叫苦酒,因为吃的人没有,也买不起下酒菜,仅用几粒花生米,或在副食店的腌萝卜的酱菜坛里用指头捞一根什么大头菜、咸黄瓜之类,就下一顿酒。那时还兴老秤。酒鬼中酒量大的一顿要吃多少?街坊们会告诉你,“一斤十二两!”——即现在的新秤两斤——白酒!这样的吃法,叫吃苦酒。有一次一个吃苦酒朋友,酒量也大,蹲在一个国营商店门口吃,天已入夜,商店要打烊,他还不肯走。他究竟吃了多少,没有人知道。店里广播在响,恰好插入一条什么“重要新闻”不知哪儿逗火了他——此人喝酒即属闷着头喝不吭气,走路“脚硬”那种——突然胀粗脖子,对着广播像打发家里邋遢的老婆那样大吼:“别吵了吵——人家吃酒,你在这儿吵什么!”那广播还在继续“连播”下去,不时还要插上一两段“毛主席语录”——两分钟后,酒鬼跳起来,“叫你别吵别吵,你真的不听话!”“砰!”一声就把半瓶酒砸过去,广播立时哑了,营业员都傻掉了——

在小孩儿的印象里,醉鬼大概算是可怕的人之一。他们大多是中年或者壮年的男子,做体力活儿,高高壮壮,喜欢板着脸逗趣,用作者的话说是“友好而放肆”,让人分不清真假。作者大概有过类似的经历,并且挥之不去。

不同的醉酒神态的描写,还是让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那时候,劳作之外的休闲生活没有那么丰富多彩,喝喝酒大概是成年男子不可或缺的娱乐了。作者用壁虎和蝙蝠比喻他们在暮色时分的出没,也很有意思。

“苦酒”常用来形容人生的苦难。原来在民间,没有下酒菜的吃法就叫“吃苦酒”。

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制度极为混乱,不同的朝代不一样,不同的地区也不一样。秦始皇曾经统一度量衡,但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各朝代面对的问题不同,度量衡制度又有变化。

很多时候,南方小镇的公共生活都是从酒馆或茶馆开始的。著名的作品有,鲁迅的《孔乙己》《在酒楼上》等等。

酒鬼发酒疯故事还有很多。县城里的生活,大抵就是这样,人们嘴上传来传去的新闻,都是有关几个老熟人,“宝货”——而我对别人的好奇心,也集中在他们身上。除此之外,没有玩具、没有书看,偶尔演一场戏,放一次朝鲜或者越南电影,都是人头也要打破的事情,人山人海,万人空巷,很多户人家甚至都把门打开着,家里实在也没有什么吃的用的好偷的。我小时候许多一起玩的小伙伴,家里都穷得叮当响。地是泥巴地,床是用木板、砖头摞的,蚊帐冬天也不收掉,又脏又破,栖满了秋天的苍蝇。只有一只像样的大水缸,似乎每家必不可少,缸里盛满了清水,缸盖上积了一层灰黑的污垢,而1961年以来的饥荒的气味,还在大街上游荡。县城北面,离长江不远处有一座桥,叫“浮桥”,桥埠上有一个戏院,这是一幢30年代的欧洲式建筑,据说是医院改建的,而医院的前身又是天主教堂。一位美国来的传教士在20世纪初是这幢建筑的主人。儿时的眼睛看上去如此高大阴森的楼屋,建在运河上的船闸两旁的花园里。那名洋传教士起先在这里做礼拜。但军阀混战时死伤的士兵,逃荒过来的中国人太多了,礼拜堂于是改成了临时医院。那洋教士会医术,他另外又请了几名医生,一心想用它来救死扶伤。据说美国人在抗战期间坚决站在县城抵抗组织一边,和攻下城来的日本人展开殊死搏斗。他死于日本人的刺刀和乱枪。他的墓早些时候还在花园里,抗美援朝时被悄悄地毁掉了。剩下的医院也改成了戏院。戏院正门的门楣上还有一个十字架浮雕,过去战场的杀戮气味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大幕升起时浓装艳抹的演员、手舞木刀的武士、剧场地上的吐痰和瓜子壳,以及观众中受到惊吓大哭大喊的小孩。

这里直接写那时候公共生活的贫乏,都是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情景。作者在自己的回忆中无意中记录了一个时代曾经的景象。

据说从很早开始,欧洲和美国的传教士就来中国,充当两国的商业贸易文化的使者。对封闭的中国来说,传教士的文化启蒙作用或许不可忽视。

这里写到的礼拜堂改成医院的故事,在战争年代是真实发生的。不仅在军阀混战年代,在抗日战争期间,也是如此。

我记得我四五岁时跟大人过桥去看戏的经历,还有一次是看电影。桥过去是木头桥,60年代中期重新拆建成水泥桥。看戏的那次水泥还没铺上。脚底下是临时搭建的便桥,像印象中后来在电影里看见过的红军过大渡河时的铁索桥。在一根根平挂的锚链上铺上临时木板。过桥时父亲叫我不要往底下看,可我怎么忍得住不看呢?看一眼,就留在了记忆里。一块块窄木板的缝隙,底下是滚滚而去的运河水,在河和桥之间还有黑乎乎的夜,我只记得水流很急,因为长江从不远处通过,流进来的水也很急,人像是悬在半空中。我惊吓得喊声哽在喉咙口,几乎是被父亲提着往前走,而前后左右全是想去看年戏的人们沉闷和纷沓的脚步声。那年头看戏不分座位等次,谁先去了谁坐第一排,所以人们走得很急。我从桥上看了一眼那河水之后,再也没有心思看戏,大概我后来睡着了。所以戏的内容不记得。不过我记得戏开场时剧院里的拥挤,不仅座位上、过道上、墙壁上、窗台上,凡人能抓得住手、立得住脚的地方,都里三层外三层,塞满了人。

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中国电影都是革命电影,小兵张嘎的故事,闪闪红星的潘冬子的故事,红军长征的故事等等陪伴了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每一个孩子那个时候都有一个英雄梦。

这一段作者用的是白描的手法,最后来一个比喻,形容简陋的木板桥的惊险之极。

还是很清晰的画面。但即便是这样的惊险,还是没有阻挡人们看年戏的脚步,而且作者接着说,那时候不是对号入座,而是谁先到谁就坐第一排。

我到妈妈的厂里去,追溯起来大概一开始是生病。小时候的病,无非是伤风跌破。妈妈在里面做工的那家纱厂,是当时县城里最大的一家厂,它已经有几十年历史,是清末民初时的设备和厂房。因为19世纪末在中国倡导工业革命的大财阀盛宣怀,他的老家就在邻近的一座城市,他投资引进的最先着眼点就是纺织业、铁路、兵器和银行。由于长江下游一带河网纵横,乡里人心灵手巧,劳力廉价,因此20世纪的苏南、江浙地区遍布各种规模的织布厂、纱厂、蚕种场、染坊。妈妈厂里的医务室是一幢建筑风格优雅玲珑、英国式的小洋楼,里面一律是地板房,房间漆成白色,天花板用石膏浮雕吊的顶。我记得连里面的家具、医疗器械也是西洋式的。门外有很大的空地,种着水杉、法国梧桐,一年四季树叶窸窣有声,令人沉迷。只不过到了我出生的——我就是在那幢小洋楼里出生的——60年代,很多东西:房子、设备,都变旧了,东西堆得也有些脏乱。

盛宣怀,是江苏人,清朝末年著名的政治家,洋务运动的代表人物,一生经历传奇,成就非凡。

我的眼前浮现出儿时在那儿看见的沾上药水、鲜血的棉花球、绷带。空气中有一股硼酸、乙醇的气味。在那个医务室,我见到我一生中遇见的第一批贵重、考究的器具——门上的拉手也跟普通中国人家里的不一样。当我长大几岁以后,我每次找借口跟我母亲去厂里后,都要一个人悄悄到那幢洋楼附近去转悠——我记得它还有一个宽敞、同样铺着地板的门廊。门廊正中是两根大的爱奥尼式的立柱。我长得很文静,里面的护士、医生都认识我,知道我是谁谁谁的儿子,所以他们不会赶我走,但再进一步,那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使我很胆怯,好看的曲颈瓶、天花板、各种金属器皿。连一把镊子落进瓷盘里“当啷”的声音也使我惊恐不安,更不要说医生开的神秘的药方和他们在暗处秘密施行的手术了。我连那些走进去的生病的工人——大多是女工——脸上的表情也觉得好奇。那是一种你在社会的其他场合、别的地方不常或不大容易看得到的表情。在那一刻,人们都恢复了他的本性,他那专注的自我——身体里某一块地方秘密的隐痛使他忘记了一般健康的中国人身上的清规戒律。他们、她们用手撑着腰或肚子、呻吟着、闷着头,走近那个门廊的台阶。两眼充满了忧虑、哀伤,表情直露而复杂。病痛使他们变得真实。而在那个雕花的落地长窗后面,医生——我记得有两个男医生、三个女医生——用温柔的男中音在窗外的秋风和投射过来的夕照的余辉中喃喃自语,那声音劝解、抚慰着人世的疾病,说尽了好话,仿佛叫人沉沉欲睡,忘掉烦恼,声音朦胧而低微——我就站在那近窗的空地上,其间大风一直在“飒飒”吹着那些高大茂密的树木——我已经忘记了,究竟是那个医务室里的东西、器皿还是奇异、洁净的药味让儿时的我深深为之着迷。在那气味里,在那人为的精致、不自然的芬芳里,我闻到死——这是我最初闻到的死的味道,里面还有绝望、惊骇、一言不发的无声的抽泣、数不清的呼喊——我妈妈最好的一名姓孔的女友,一个小姊妹,在我年幼时就死于那幢漂亮的小洋楼里的急诊室床上。她根本没有什么病,只是中午班上发现的一般的头晕感冒,去医务室后医生给她注射青霉素。那个年代里流行的药物——她属于那种过敏病人,医生也给她做了例行试验,但时间未到——因为要吃中午饭,别的医生都走完了——就结束了试验,注射了那剂致命的药液。然后让她躺一会儿,自己就匆匆去了食堂。等别的医生回来,那年轻的姓孔的女人已经全身冰凉,死在床上——手臂上还凸出一块试验后的显著反应不良的针眼——她成了一个简单的青霉素过敏的牺牲品。

记忆总是有细节的。

希腊古典建筑的三种柱式之一,另外两种是多立克柱式和科林斯柱式。

医院对于儿童来说,往往是这样,充满了新奇的气味、新奇的感觉,但同时又是充满了令人恐惧的一切。

生病的人往往另有一种状态,在作者眼里,他们是回到了原始的自我。

作者在文章里再一次写到“死”。如果说冬天的早上,他在上学路上看到的“死”让他悚然一惊的话,这里,在医院里,他“闻到死”,应该说引起的感情不再是惊奇,而可能是一种近距离的恐惧。接着作者写到了这个“死亡”的细节。

我记得母亲在那个秋天的午后哭得死去活来,她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上班,在一个车间,而且是一个籍贯,都是苏北农村过江来的童工,甚至还是同一年进厂的。她们发誓要互相照应,1950年一起进了识字班。孔阿姨的苍白、模糊的面容现在还偶尔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她有一张十七八岁时和我母亲的合影,胸前、头发上都插着花,身穿漂亮的旗袍。这是50年代初的一张发黄的照片。她们俩人的脸凑在一起,一个调皮些,一个拘谨些。孔姓女人有一双单眼皮的细眼睛,即使从照片上看,也有一种尚未睡醒的、惺忪温柔的女性的表情,在我记事之前她已经死了。

在医学不发达的年代,这样的意外死亡并不少见。但是意外死亡,总是给亲人朋友带来最深切的伤痛。

我弄不周全我对她的印象是亲眼所见还是源于照片。总之,她有一个和我同年,也是同班同学的儿子。他住得离学校更近。每天早上我去上学都要去敲他的门,同去学校。我只记得他姓夏,也有一双他母亲特有的狭长黑眼睛。他上到四年级就退学了,不上了,或者随他父亲调到了别的城市。我们小时候根本不懂人与人之间怎样交往,一切都处于原始状态。他母亲死后,由于可怜,常有同学欺负他。而我那位母亲猝死的小伙伴也只会本能地僵直身体,向我这边移近两步。我常看见他,也熟悉他害怕时候的模样。我的最激烈的抗议和帮助仅仅是板着脸,一言不发。因为起哄的一方人总是很多。我从小就弄懂了这个道理:我是少数人……姓夏的同学个头略高,他家里甚至更穷,从来不点灯,吃饭时有一碗青菜已经很好了。因为他父亲常年在外,母亲死后就断了一家人的收入,现在只靠他奶奶,一名苏北农村来的老太太拣拾垃圾过日子,但那老奶奶非常慈爱,对她孙儿,对我们百般疼爱。她还会烧一种很好吃、很香、黄澄澄的玉米粥。我有时大清早赶到他家,还能吃上一碗熬得很稠的玉米粥。我后来再也没有在世上的任何地方吃过这种粥。他们家的主食有时还有煮山芋,中午、晚上,一人就吃一只熟山芋了事,这让不懂事的我很惊讶,但我不知道那就叫贫困。有时老奶奶分给我一只,我也吃。我吃是作为点心,作为肚子吃饱饭以后的消遣,觉得好玩。然后才觉得好吃。我的夏姓同学和他的老奶奶——他们吃纯粹是由于饥饿,是为了充饥。吃完一只,眼巴巴地看着空空的锅底,就没了——这就是穷人和别的人之间最根本的区别!我小时候不懂事,老奶奶给我吃,我根本就不推辞还一个劲地说好吃!因为我家里从未把它当成“上台盘”的食物。我就像品尝自由新奇一样品尝一只煮山芋——而在别人手里就成了他活下去的命根子!真所谓“人心隔肚皮”……即使在最要好的朋友、在天真烂漫的儿童中间,也存在这种不平。据说为了弄到这一顿山芋,老奶奶要走很远的路到乡下去觅,去讨。鬼鬼祟祟,看见田里有,就用铲子挖——她心里惦念着她那快放学的孙儿……

敏感的孩子往往能够很早就在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原始”二字,或许是种很贴切的形容——那是一种野蛮而单纯的状态,而受伤害的往往是敏感而早慧的一方。

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的保护,或许只能如此。很多时候,孩子的友谊也是如此,和他站在一起就足够了。

这里的“少数人”和作者在后面写到的“敏感多思”相互呼应。这是情感细腻的孩子最初对世界的看法和对自己的看法。

苦难的生活中,只要有亲情的温暖,就可以保存甜蜜的回忆。

老人对一个非亲孩子的宠爱都凝聚在一碗粥里了,这样的记忆岂止是对食物的记忆,那是对爱的记忆,对人与人之间美好情感的记忆。

孩子对贫困是没有感觉的,因为孩子对生活的要求很低,对人和人之间有关贫困的差距感觉也很迟钝。这样的描写很真实,但也是作者的一种反省和自责。

这一句可以看作作者的反省和悔悟。也从侧面再一次证明了老奶奶的善良慈爱。

很多少年成长题材的作品,都会从写友谊开始,这是一个孩子和社会建立的最原始的联系。

学校里,也只有我敢和孔家的孩子做朋友,因为他家的穷是出了名的,还因为街坊邻居已经把他母亲的死说得很玄乎,弄到头几乎成了谈虎色变的传染病。有一段时间,人们绕过他家的房门走路。母亲当然坚持让我不要轻信谣言。于是我一如既往,和他同来同去,但也仅此而已。我们之间没有更深的友谊。只是人群中的一个“少数人”跟另一个少数人的本能挨近。由于我的敏感多思,我童年时代的朋友也很少。和我搭交的都是些比我小几岁的小喽啰。他们跟在我屁股后面,听我讲故事——但跟夏姓同学的交往也持续了好几年。礼拜天,还一起出去拣垃圾。还有上面那种吃山芋的例子,他们是真拣,我是好玩。我几乎成了他们一对老少拣拾垃圾的“啦啦队员”。我们跑遍了这座县城的角角落落,包括周边地区相对垃圾而言有点意思的农村。母亲破例在这桩事情上放行。因此我从小就对——老奶奶很熟悉地形——厂围墙后门、河滩、渠道、空场特别了解,知道星期几什么厂里倒垃圾,在什么地方,什么东西最能够卖钱,无非就是些破瓶碎玻璃、废铜烂铁——那年头连值钱的垃圾也很难找到,都是些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根本就很少。也就在那两年里,我知道了生活的艰辛,知道人身上背几十斤重的东西,要走回来,中途还有许多沟沟、高坡,是多么吃力,多么不容易。有一段时间我也对垃圾着了迷——各种各样的生活的、事物的碎片——这种癖好一直持续到夏姓同学全家迁走后很多年,持续到我少年时代的末尾,才慢慢转移到旧的书上,写作上——我命里注定了身上也有穷人的、不幸的气味——我不知不觉地热爱上了它,热爱上了卡车倒下来一堆垃圾后那群人的兴奋和哄抢,以及完全不被人注意和欢喜的空地上的风。夏天河滩上的气味,原野上云层的色泽——儿时那老奶奶一路指点给我们看:天要好了,天要下雨了——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我们要从中扒抢出能够使我们赖以活下去、生存下去的那么一点点可怜的财富!

作者前面写自己是“少数人”,这里又写,朋友很少。两个略显孤独的孩子在一起,体会到了朋友的温暖,却没有感受更多的“友谊”,这也算一种遗憾。

可能由于家境的原因,作者和其他的伙伴不太一样,但他还是在不断的玩耍中,懂得了生活的艰辛——这恐怕要算作者的第一堂劳动课和人生课。

这是一种充满了诗意的写法——很多诗人都是愿意将贫穷和不幸背在肩上的,因为“文章憎命达”,在艰难困苦之中,才能写出带着人生质地的诗歌。

这一段和前面几段的描写,都是记录自己一点一滴的童年回忆,文笔很朴实,也很真诚。

我熟悉城里各种各样的收购站,那里面的工作人员都认识我。那里面通常是一块黑压压、堆满各种垃圾的空地。那里的墙、柜台、算盘、磅秤——都是世界上最肮脏的。角落里、后面院子里,成麻袋成麻袋地堆着破瓶:酒瓶、药瓶。还有旧报纸、铁、铜、铝皮、铅丝、旧衣服——童年再也没有比磅秤上的秤杆跳动时更让我全神贯注、兴奋的事情了。我熟悉各种各样的数字:生铜多少钱一斤,熟铜多少钱一斤,还有破瓶、报纸、铁……;我的有限的数学知识和兴趣一半是从对这堆破烂的计算中培养出来的。要是让我在路上拾到一块铜螺帽,我要高兴整整一星期。我也见过大堆的书被人挑来,论斤卖掉。可惜那时还不懂看书。我小小年纪的心里,已经有这座城市完整的地图。每个街区、每个厂……我都是它们小小的流浪儿。我对收购站着迷,它构成我童年生活里某种神秘的、终极的报答,它能准确衡量我到处搜罗来的垃圾所得。它构成了我对真理的最初感应。无论我有多脏、多委屈、多累,一到去收购站的路上,我的脚步就庄重起来,有一个一连串的神秘的数字在等着我,我内心深处的一切都是为它准备的。我希望自己更体面些,更让站里的人——我现在还记得现已不复存在的废品收购站里当年的几张面孔——感到惊讶,意外——哦,这小子竟然能拾到这么多宝贝。

那里面有一个孩子丰收的喜悦!

这样的表达,让人立刻能够想到一幅场景,一个小孩儿可能出现在这个县城的各个角落。

这一句真是有意思!捡垃圾和真理相联系,也只有诗人的思维可以这样跳荡——“真理”可能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数学计算的公式,来不得半点差错,代表了真理的准确性;二是,另一个真理,那就是“多劳多得”,劳动创造财富。

这句是写小小的虚荣心、成就感,也是写一个小人儿能够获得的价值感和来自大人的赞扬和尊重。

我的性格也在逐渐形成,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对学校、社会方方面面的规矩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那些人劳累时的旷野,人吃力时的风。太阳光的强度——穷人多么需要它们,穷人买不起棉鞋,买不起像样的围巾。有时候,一直到我长大以后,当我穷愁潦倒,或身体不舒服时,睡梦中我就会回到那幢工厂的医务室的洋楼,回到午后黑沉沉的收购站——后者无论天气多么酷热,里面的空间都给人一种凉爽的感觉。你只要学会忍受它的气味。一般人很难受得了,那是一种腌牛皮、干枯的血迹、霉变的药片和药水、腐烂的纸、锈铜烂铁混杂交织而成的一种浓郁的臭气——但在60年代的中国,在我的童年生活里比这更难闻的气味多着呢!——其中还包括各个季节的转换在这种特有的收购站气味里的位置:夏天——阴冷;秋天——嘈杂、干燥;冬天——清晰、稳定。春天——潮湿、复杂……

一个内心如此丰富的小孩儿,在沉默中慢慢选择了自己的性格,一种属于艺术家或者文学创作者的性格——喜欢旷野、风和太阳。

作者回忆了很多气味,最开始母亲做的汤的香味,江水里发出来的水的腥味儿,还有这里说到的垃圾的气味儿……心理学家说,气味在人的回忆里往往能够占据很重要的位置,人对于气味的记忆往往很深,而且,很容易被其他气味激活和唤醒。

春去秋来。我的夏姓同学退学了,他全家要把户口迁走了,因为生活实在难以为继。我们默默地告别,像两个真正不懂事的少年,老奶奶含泪拉着我的手。而我则考虑下次到什么地方再能吃到那种又香又稠的玉米粥。妈妈又勾起了旧日的回忆。她一直在把家里的旧衣服送给他们。每顿家里吃馄饨,她也要盛一大碗,有时亲自送过去……自从孔阿姨猝死后,妈妈变老了许多。身上的心事更重了,她从此再也没有过一个贴心的好朋友,她为了争取孔阿姨的抚恤金,也不知和厂里吵了多少次。随着夏姓同学一家从熟悉的老街上的消失,我的童年也无影无踪了……我又交上了其他同学和朋友——我学会了遗忘……

少年心事,往往非常细密深刻,但往往他们的心事在大人眼里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大人的悲欢往往会盖住孩子的情绪。两个沉默的小孩儿,两个“少数人”。

这样的描写,从一个侧面记录大人对待友谊的态度,这对孩子也会有影响。

跟酒馆的故事相比,过桥看戏的故事和医务室的故事,以及垃圾站的故事都带上了一点恐惧的颜色。尤其是妈妈和我都失去了朋友,更使得故事沾染了忧伤的颜色。少年的成长往往是从朋友分别开始的。有时候,正因为有了分别才显出友谊的分量。

纱厂的大小历史,只要看码头。县城西面的那家“利用纱厂”就紧傍着一条贯穿全城的运河。在河边上有一个专为纱厂而砌的大的水泥和石砌码头。80年代中期,还能看见那个码头的残余。厂沿河垒起了高大森严的围墙,围墙上长满了爬山虎,立在河边,非常壮观。码头上去是一个卸货的空地,空地上有一棵巨大的百年银杏树,夏天浓郁的树荫里常掉下白果来。我小时候的头顶就被砸中过一粒。更经常地,我们在树下转悠、摇又摇不动它,爬又爬不上去,只好巴望有白果掉下来。民国初年时汽车还很少,陆地上运输不得解决,各乡、各省的棉花,都是用船从水路运来。厂里产品出来,也是用船送出去。因此看一家厂的大小重要与否,只要看它的基建中是否有码头,是否有足够的实力解决运输。利用纱厂不仅有码头——尽管它后来被汽车淘汰了——还有自己的医院、学校、水塔、高大的成排的仓库;水塔上“文革”时还架过机枪,据说一支机枪可以把全城街道封锁住。总之,纱厂里那个砖砌的水塔是全城唯一的、最显著的制高点。外省来的人,出了车站,下了轮船码头,一眼就能看到那幢洋红色的过去年代的建筑。

交通运输的方便决定了很多工厂的发展规模。这也算是生活常识之一吧。

散文中这样充满画面感的描写总是能够深深地打动人,小小的孩子面对着高高的树,树上还结着诱人的果实。抬头仰望之间,是多么深切而真挚的渴望啊,作者这样写,仿佛让人看到了孩子纯净的渴望目光,那目光里仿佛都流满了口水。

这里进一步解释这段的第一句话。对江南的工业发展而言,水路确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没有水路的开发和发展,民国初年中国的工业起步不知道还要晚多少年。

陆路和铁路的发展,逐步取代水路,因为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我记得那些雨天里的县城街道,那早春季节,或者深秋的雨。因为那时候的风很冷,到处都有乱风在吹,往人的脸上和身上吹送长长的雨丝。

笔锋一转,开始写自然和县城的关系了。自然和乡村是一体的,而县城里的,总是会不同。

春暖花开时,突然有一天天气就阴下来,整整四天四夜,雨不大,但一直在下,中间停歇的时间很短。雨不大,但是风大,没头没脑地往你身上裹,手里撑的雨伞像举着一块可怜的、软塌塌的破布,根本就是东倒西歪。为了防止它被风撕破,你还得跟着它乱跑。到处都是淅淅沥沥、银亮的雨脚,雨声仿佛从史前时代就开始,以后再也不会停止。街道、房屋、人影、水汪汪的。雨小的时候,沿路屋檐水的声音又大了,而且丝毫不比起先的雨小,听上去同样急促、有力。直到县城本身的气味消失、灭亡,彻底被雨雾清除——直到天上地下只剩下一种气味,雨水的、湿泥的——前者寒冽、芬芳,有一种刚削掉皮的树枝(例如苦楝)的味道;后者来自广大的乡村。

非常形象的描写!

阴雨连绵之间,作者用了极其夸张的手法,说雨都下得天荒地老,仿佛从来未曾停过,未来也不会停止了。

仿佛郊外的池塘、田埂某一部分,已经趁着雨夜像大部队一样悄悄移防到了县城的上空。这是一种非常美丽、清爽、可口的早雨气息,虽然样样东西在房间里面还潮,摸上去又湿又软,但空气是如此清新——冬天已影踪全无——不时还吹来弄堂里的土墙、藤萝、瓦盆里的月季花和房顶蒸发出的淡淡的水气;一口井的淡淡水气;铺方砖的庭院的淡淡水气以及树、地板木头、瓦片、砖头堆的水气。人像是刚从树的植被、树液中跑出来。人自大地的肌理中脱身而出。孩子们在这雨天里得天独厚、自由自在。我小时,只要天一下雨,就得意洋洋,就毫无事由地高兴起来。首先,妈妈不得不从床底下的搁板上把我那双心爱的、以至于她也有点舍不得给我穿的漂亮的黑胶鞋抽出来,给我穿;其次,街上到处都是水,这很好玩,看见大人们变得跟平时不一样,变得狼狈,这同样好玩,而且雨的味道又那么好闻,像满世界堆满了捞上来的水草。哦,儿童所理解的生活就是这样:自由、好玩、无拘无束——这是否要比大人的观念更高级?

一个颇为狂放的想象和比喻,形容潮湿。

像诗一样的句子。前面的一个比喻说人从树的植被中脱离出来,这里接着说“大地的肌理”,这句的意思也是说,树变成了大地的皮肤。在作者的想象世界中,一切都富于生命,一切都有动感,因为这样的想象,会给散文的语言,给散文的情境描写增加很多陌生化的效果,也增强文字的表现力。

这是所有孩子共通的情感表达!甚至可以说,没有哪一个孩子不喜欢雨,不喜欢雨天,这从天而降的甘霖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能够很快跟孩子沟通的符号,他们具有天然的亲和关系。

——不要劳动、不要赶时间、不要愁眉苦脸、心事重重——就这样干干净净、爽快、健康、享受美丽的空气……俗话说,“落雪落雨狗高兴”,人们就用这样的话来讥讽或调侃那些一见到雨就发疯的小孩。我小时候不知听过多少遍,有时候是别人对我生气、对着我大吼,有时候是妈妈无可奈何,是温柔而深情的低语,这反而说明她很喜欢我。同样一句话,听上去就变成了亲人情不自禁、轻轻的抚摸。于是经抚摸过后兴奋地穿上新胶鞋——它散发出一股和雨天相匹配的、同样在我家的东西里算新奇好闻的橡胶鞋气味——的我跳进了春天的雨地。沿路走过,把地上的雨水溅得到处都是,这也算童年小小的背叛,对生活对世界最初的算计。

这里一连写了几个好玩儿,因为街上到处都是水,因为大人们很狼狈,跟平时一副师道尊严的样子不同了,因为雨的味道好闻,等等,孩子的欢乐就这么简单。作者最后用了一个设问句,实际上在肯定孩子未受世俗影响的纯净的生活观念里头的游戏成分、自由状态,比大人的要更高级。

进一步阐释这种快乐本身的样子。许多民间俗语都包含着很多俚俗的调侃和智慧。尤其是中国民间,“狗”和孩子联系在一起的俗语很多,比如“三岁以后狗都嫌”等等。作者这里借用俗语,是因为他总是那个被调侃的对象,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作者在幼儿时代是多么喜欢下雨。尤其是这一段的最后一句,同样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出来所激发的不同的情感反应。在整篇散文中,作者表情达意都很含蓄——从这里,下雨的细节,作者记录的是母子情深。这几段如此写雨天的感觉,写雨的味道,“雨的味道又那么好闻,像满世界堆满了捞上来的水草”,很有新意。

这是南方的建筑习俗,用瓮做建筑材料,既有装饰效果又起一定的防范作用,更何况还便宜呢。

我记得那些很深而旧的砖巷。围墙跟围墙之间直直的,弯弯的,有些地方很高、很正规、年代悠远,有些地方很矮,一看就是土造的,自家房主后来垒起来的,墙上面压着一只只古怪、圆形的瓮。那些瓮大概跟土坯一样,同样是最不值钱的建筑材料。一下雨就光溜溜的,有点好看,因为雨脚在那上面停不住,周围的缝隙还长满了墙头草。有些院墙不止这些,从院墙里面还露出一些主人家的植物,例如:一棵枣树、一棵梨树,更多的是南方典型的泡桐,长到后来树头往下弯,分出树杈,春天在那上面萌出娇嫩、绿色的蓓蕾,开出紫色的花。春天雨水充足的话,天气晴朗不过几天花就开了。园子里的紫藤花也在雨中开,花瓣一串串掉下,似乎争先恐后地被风吹落——这是一千多年来举世闻名的最后一片江南风景了,它以那些纵横交叉的河网、民居,小镇上的石桥、乡村构成。而河水被污染了,民居大多颓圮、被拆迁了;桥变成了难看的水泥桥——至于乡村,大量的乡民都掀起了造屋运动。造的楼屋依我看,是人所能造出的最难看的那种式样。当我回忆小时候的光景时,我有过一丝侥幸: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上,在我幸运的眼睛里保存着中国最后的江南的影像。现代文明无情地丢弃了它,丢弃了普通中国人千百年来宁静而保守的生活方式。丢弃了那随处可见的门洞、石库门、木楼、河边码头上的台阶、那墙上斑斑点点留下幽密的雨声的弄堂——家家户户的天井、院子、菜地——家家户户门口一根晾衣服的竹竿——一块晒太阳的空地……

作者为什么要说是“最后一片江南风景”呢?下面给出了答案。这是一种无奈的叹息。社会发展的车轮到底毁坏了多少历史的遗迹,多少风景在不断的求新求变中被改变了,或许从来没有人计算过。只是,人能抵挡住社会发展的车轮吗?

还是延续忧伤叹惋的情绪,尽管这种叹惋是以“幸运的眼睛”的说法出现的。可以说,文学作品的一大功能就是怀旧和思乡,在文学中,很多旧时的记忆能够永久保存,很多旧日的影像能够以文字的方式得以记录。

小时候十一月里,空地上晒满了腌的咸萝卜,一直要晾到落下霜,晾到白雪茫茫的冬天。家里的罐子里用石头压住,腌满了咸菜。冬天清晨的空气里有这种酸冷的咸菜的味道。门楣下挂着一串红辣椒,有时候还有一串咸鱼,咸猪肉。所有这些出了门就能闻到。积在地上的霜和腌肉排上泛起来的盐花形成对比,说明节令、农事、掠过平原和村庄的寒流——而田野里冻僵、干涸的沟渠似乎也是寒流在大地上留下的艰深的印迹。天空蓝得你一个劲儿惊奇,天气冷得你眨一眨眼睛都疼,而太阳光亮得宛如化作气体的金器,暖热、温和,但身上、骨头里更冷了。人只得蜷缩在墙角,像一只狗似的,人出门走路,都已经不是走了,而是一溜烟小跑——仿佛严寒在背后追他。十二月底里,盛在碗里的热粥出现了菜梗、红枣、花生果,桌上——一年中第一次——端上了血红的辣酱。你用鼻子闻一闻都觉得刺激。但你忍不住要蘸上一点,要用调匙拨一点,放在烫的粥里。“吸溜”一声,你的嘴里顿时就辣得热起来。辣的感觉在舌根下和喉咙口迅速蔓延,使你难受、紧张得想哭但又觉得有劲。当一切平息下来以后,你又有了再尝试一次的欲望,而且这一次比上次更强烈……鲜红的辣酱使你流下眼泪,与此同时,窗外寒风呼号,像有一个传说中的一千岁的鬼在远方哭嚎。他来去如旋风,刀割般迅速,浑身裹满原野上白茫茫的雪花。行人在寒天里艰难地行进,不时找一块干的地方,狠命地跺脚。有人在室外拍打身上的雪。于是你低头再喝一口热辣辣的粥,直到额头上出汗。冬天的食物里,还有几种我称之为“童年食品”的粥和面,因为长大以后再也没有吃到过,也没看到别的人家还在烧——仿佛是妈妈专为我孩提时代的记忆配制的食谱。例如,面食中有一种叫“一汤面”。烧的时候煮大半锅水,放很多菜叶、蘑菇、肉丝,跟面一起下锅,煮烂,吃起来才鲜。面最好也要放断面,菜的品种越多越好,冬天盛在碗里不易冷却,始终都很烫。吃的时候也要放点辣子。几口下去就使你忘记了户外的严寒。

南方的冬天,湿寒。作者这里用夸张和比喻的手法,极言天气之寒冷,仿佛字里行间都透着寒意。尤其是这里作者忽然改换了人称,“我”变成了“你”,让读者更有代入感了,于是所描写的情景更加让人感同身受。

这里的对比描写手法运用很妙,外头是一千岁的鬼呼啸着来去,但屋里却是热腾腾的粥和热腾腾的辣酱,冰天雪地只能无奈地被关在门外。这样的对比描写,使得冷更冷,热更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前面说过,人对童年的记忆,有一部分是气味的记忆,有一部分则是舌尖的记忆。

在冰河里,在大冷天,很多店铺、私人作坊、商店都已经打烊。只有工厂还在开工。我家附近的街上,有一个白铁皮店,一家铁匠铺,一家船具店,一家剃头店。冬天都闭紧了店门,大多数人都足不出户,因为穷人多,有的人家只穿得起一条单裤。通过边门,我可以偷偷溜进那家剃头店里。我至今还记得那里面空空落落的冬天里冷清的印象。墙上排满竖直的镜子,有的背面水银已脱落。我每个镜子都照一遍,小心地避开搁板上的电线,拿一把梳子或剪刀,模仿大人的模样。剃头店里有一股死头发的冰凉的感觉。我认为头发也会慢慢死去,刚剃下来时,它几乎还是热的,掉在地上时间一久,就气息全无了……店里的每样东西,都沾上了人去楼空的、死了的头发的气味,镜面、磨刀布、刮胡子的刀和刀片上沾着的一点肥皂沫、高大炫耀的靠背椅、椅子底座的铁栅格的踏板——更不用说地上的断头发和椅子上的白围裙了——剃下的头发混在一起,扫到一边,宛如人的一堆骨骸。数不清的、男男女女的头发,先于他们的身体被统筹进宇宙万物之无名的哭泣里。我有时长久地蹲在那块剃头店的地上,长时间仔细端详,研究那些头发和垃圾。一遍一遍闻着它的气味——而上述这种脱离人体的头发的死亡,我确信也只有小孩能有体会,只有一个人的孩提时代对此有所感受。想想,大多数的小孩很怕剃头,一进理发店,就躲,就把脸藏起来,就想挣脱——你硬按他到椅子上,他马上就哭号起来,而且是真哭,非常悲伤——当头发一绺绺冰凉地,无人性地掉落时,他是在哀悼那些莫名的生命。哭喊者身上一点点体温、光阴、气血的夭亡,像无边无际的海洋感到了它的动荡不宁;像秋风吹下来树林中的落叶……这种儿时的敏感,对生命独一无二的体察随着年岁上升而迟钝了,消失了。我甚至想写一首诗来怀念我小时候被剃掉的,在一个无名的角落死去的头发。我怀念那种凉凉的洗发水的芬芳,那剃头推子上用的柴油味道——阳光晴朗时它更好闻——怀念那些紧贴着头皮的木梳的齿,那种白铁做的同样冰凉的轧剪……剃头店朝街的一边,全是齐胸高的长窗。里面有两大排座椅,可以供l、2、3、4……6个、12个人同时做生意。中间是两根神气的木头柱子,柱子上钉着各种各样的用具,也可供顾客挂衣服和包裹。立柱旁边有洗脸架、肥皂盒。

这样的细节往往能体现一个作家的感悟能力。连头发都死去了的屋子,其空荡程度可想而知,寒冬寂寥的感觉也跃然纸上。而一个孩子在剃头店里模仿大人的举手投足,还带着一点喜剧性。

这样的描写让人想到一部恐怖片。理发原本是每个人都做的、最司空见惯的事儿,但在作者这里,因为头发落地,整个剃头店都变成了一个充满了死亡的海洋。甚至头发都变成了骨骸,这样的描写美感不足,氛围恐怖。

作者这里倒是写了一种实情,恐怕作者也是因为有这样的恐惧才把剃头店写得这么阴森恐怖。

由头发过渡到儿时的生命感觉,然后过渡到成长的忧伤,稍嫌悲戚了些,但尚在敏感多思的孩子的情感逻辑之中,也可以理解。

作者这里的几句表达已经接近于诗了,只需要将作者怀念的这几个东西前面加上“我怀念”,然后分节就可以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作者这里的语言非常美,带有一种忧伤的美感。

这是一个两大间、开间很阔的大剃头店——我坚持不说理发店——从其面积装修可以看出昔日这条大街上的繁华(多少人头在附近簇拥)。到我小时候,已经完全冷落了,成了本城一个闭塞、冷僻的所在:北门。在19世纪,多少商船都要从街边上的闸桥河里过去。那一艘艘装有堆积如山的货物的木船在现已不复存在的市街的热闹中从容地推开波浪,而现在都烟消云灭,只剩下一个空空的、仿佛有本事的人都已死光的旧城。在那时候,我猜想,从这家剃头店朝街的窗户看出去,太阳光里有多少张热闹的人脸。喧哗的市井声仿佛隐居在冷僻空气中的某个角落——仿佛我儿时在墙角砖头堆里捉蟋蟀的经验:只要看准,掀开一块砖头,那完全不一样的往昔就会重现,宛如古代画家们笔下的长安、开封府、江宁(南京)、临安(杭州)、青浦(上海)、苏州……“店门首彩画欢门,设红绿杈子,绯绿帘幕,贴金红纱桅子灯,装饰厅院廊庑,花木森茂,酒座潇洒。”(《梦粱录·卷十六·酒肆》),或者:“青山四围,中涵绿水,金碧楼台相间,全似着色山水。独东偏无山,乃有鳞鳞万瓦、屋宇充满,此天生地设好处也。”(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下》)……——我能想起来的还有世界著名的旅行家来江南出游后的观想:“……这些楼房的下层是一些店铺,那里有各种各样的手工艺品和器皿待售。其中的一些店铺为酒肆,专营由大米和香料酿成的米酒,总是现做现卖,价格十分便宜。”“……一个人可以在那里寻到这么多的乐子,简直恍若步入天堂。”(《马可·波罗游记》)。

作者终于忍不住了,自己区别“剃头店”和“理发店”,读者都明白,跟理发店比起来,剃头店更复古,也更属于那个年代,那条街,剃头店也更有历史感,从下面作者的介绍,更能体会,之所以叫剃头店的原因,因为这里曾经有过历史的繁华。当然,还有更关键的一点,那就是这个称呼属于童年。

为了再现旧日的繁华,对比今日的破败,作者不惜用一些过火的语言,类似“仿佛有本事的人都已经死光的旧城”这样的句子。当然,这样的描写给人的阅读感觉并不好。即使是写散文,语言表达也有“真善美”的问题,不能为了达到“真”的效果,就牺牲“善和美”。

作者期待着能与旧日的繁华重逢,就像听熟了蟋蟀的叫声终于得见蟋蟀的真身一样,这时候,诱惑不再只是诱惑,而是变成了眼前的实景。

南宋的首都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素以风景秀丽闻名于世,在南宋时期更是极尽繁华。《梦粱录》为南宋吴自牧所著,叙述南宋时临安的城市景观、世情风物以及里巷风俗。

《癸辛杂识》为宋末元初的词人周密所著,分前、后、续、别四集,《癸辛杂识》内容广泛,主要记载宋元之际的琐事杂言、遗闻逸事、典章制度以及都城胜迹。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作者大量记载了为国牺牲的将士,坚持民族气节的士大夫,及异族统治者、投降派的言行,寄亡国之痛于笔端。

剃头店的厅堂,全部漆成绿色。很多地方都是木头的,包括挂两排镜子的墙面,和临街那堵窗墙。我小时候,店面上的油漆已遭受年深日久的风雨剥蚀,但太阳一出来,天气好时,仍很美丽、宽敞、大方。里面还有一个小厨房,一只大的炉灶,摆着热水瓶、蜂窝煤;再往后面走,就是一个很空的大院子。院子里种花。靠墙角是月季花、枇杷树,花丛边是一口井。而院墙隔壁就是我的家。院墙上打了一个洞,上面用铁皮做了一个水槽,一个大的漏斗。人只要在这边井里打满水,再倒到漏斗里,隔壁院子就能用到水——这同样是个令人着迷的游戏。我经常乐呵呵地跟在父母屁股后面,穿过热闹的剃头店,到这边院子来打水——井水味道很好闻,旁边的月季花开了很多,有时转身不小心一碰,地上就落满了鲜红的花瓣……而井水里饱含着苔藓和太阳光的滋味、地底下的砖瓦的滋味。院墙上也同样长满了四季常绿的藤萝,风一吹,“簌簌”地抖动。

店里挤满了男女老幼、各色人等的街上人和乡下来的顾客。各种方言在这里混杂。苏北话、上海话、常熟话、苏州话、无锡话、常州话,当然用得最多的还是本地话——但是本地话当中也有区别。县城和郊区的就有区别——几乎每隔10里就有一种口音。各种性格、阶层的人都云集在这里,尤其是星期天,从农民到拉板车的,从医生到醉鬼,从“四类分子”到官员……或畏畏缩缩,或大大方方,或正襟危坐。可以说,除了茶馆,没有比当年的剃头店更热闹、人杂、话多的地方了。天气一开春,剃头的人也多起来。只是街上没有人做生意。我小时,长到10岁,只见过三四种不一样的小贩:有一种沿街叫卖五香豆的,一种做“硬衬”的,一种夏天卖冰棍、冬天爆炒米的,还有一种卖糖饼的。

《马可·波罗游记》是关于亚洲的游记,共分四卷,其中重点向西方介绍了中国,其中作者所写的苏北平原也是马克·波罗曾经游历的地方。当时的东方在西方人眼中神秘而奇特,马克·波罗正是用这样的眼光和语调叙述了中国的一切。作者这里的三段引用,都用来形容逝去的繁华,而文学作品进行这一类描写的时候,通常有几种情感:一种是如本文作者般感叹,感叹繁华不在,今日破败;另一种是说繁华虽好终非长久,人还是要面向未来,觉今是而昨非。众所周知,《红楼梦》是记录繁华逝去的最重要、最经典的作品。

这里描写的生活和景象真是“市井”二字的极好阐释。“市井”二字在中国文化里特别有意味,它曾经是“文人风雅”的对照物,是“俚俗意趣”的代表,最著名的要算“市井词人”柳永。之后,随着社会变化,“市井”变成普通平凡的代名词,褪去了褒贬色彩。

中国的方言很有意思,不同的方言背后就是不同的文化性格。因为中国的地大物博,方言和地域文化之间的差异很大,因而也成就了不同地域的特殊的文学艺术。

从前面写到的酒馆,再到这里的茶馆和剃头店,还有接下去要写的沿街叫卖,全都是“市井”的童年乐趣。

卖五香豆的最神奇,那几乎是在“文革”前夜,我大约3岁。有一次看见一个人停歇在街面冷冷清清的屋檐下,三两个家庭主妇围着他。他的五香豆要卖五分钱一包,小时候听起来已经很贵了,对每个人都意味着,要积5个一分硬币……但他有一杆多么小巧、美丽的秤,秤盘几乎只有小汤碗大。五香豆是真正货真价实的,闻上去非常香,他手里秤杆就这么一翘,一包已经卖出去了。我就只见过他一次,但印象深刻到长大后还梦见他的地步。因为觉得他本领那么大,一个人就这样走遍整个城,什么地方想去都可以去,而且还带着那么好吃的豆……于是他就在我童年的脑海里漫游,带着他沙哑、不太情愿的吆喝;带着一种在我看来非常秘密、神奇的食物。他像流星一眨眼就过去了。那两天街坊和我母亲常常谈论到他。以后长大了,店里到处都是五香豆,我本人也特意去过上海的城隍庙,但那种食品已完全失去了过去的魅力。他身上带着一种要价高、过去饥荒年代里的食物诱人的香味。而就当时的国家意识形态上讲,五香豆的“五香”几乎是“小资产阶级”的情调流露,所以那个陌生的男人——他不像一般小贩,而完全是长相英俊、有模有样的男子汉——从此在茫茫人海中消失了。虽然一个当年顽皮好奇的小男孩痴迷而又无足轻重的脑筋记住了他——

不知道作者的记忆是否准确,3岁的孩子能够有多少钱的概念吗?此处暂且存疑。

一个尺寸比较立刻让美丽小巧的秤如在目前。聪明的作者写文章,擅长借助各种读者熟悉的事物、读者熟悉的情感来描述一种东西;相反,他们要善于用读者不熟悉的语言、读者不熟悉的意象来描写读者熟悉的东西,以达到陌生化的审美效果。

这是孩子的想象,美好的、带着口水的想象。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不知道是人有意无意地在记忆中美化了食物,还是食物真的已经变了。反正总是童年吃过的东西最好吃,童年玩过的玩具最好玩儿。

“小资产阶级情调”是一个特殊年代常用的词。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这些劳动者是受人尊崇的,而小资产阶级则是受到歧视和批判的,这个阶级一般指的是知识分子。而“小资产阶级情调”则是一种蔑称,代表着一种矫揉造作的、不苦干实干、讲究生活享受等等不好的方面。

冬天卖“硬衬”——这个词完全要用本地方言说才好听,更有滋有味。它具体指的什么,我也说不周全,依稀记得跟各个人家的女人、家庭主妇有关,响应这类吆喝的也大致是她们。指的是一种做鞋样、鞋底、衣服衬里的什么硬板纸糊的玩意儿,总之又不好吃、又不香,故不受小孩欢迎。那“卖硬衬”的人也年复一年总是那个背弯着,衣服皱巴巴、脸上全无表情的小老头。从我出世到70年代末期,我一直见到他,那是一个下巴突出、金鱼暴眼、皮肤黝黑的老人。时光流逝,我从1岁长到20岁,而他仍是当年那个沉默、身体皱缩的小老头。一到冬天,通常是白露之后,他就从县城什么角落里冒出来了,走路步子不紧不慢、沉稳、又略带不易觉察的敏捷快速,仿佛他预先就知道时世不济对他不利,而大街小巷儿童盼望的零食他没有带来,只带出来那种乏味、女人气的劳什子。所以他缩紧肩膀、不苟言笑,除了每隔3分钟吆喝一次外,一声不吭。他就靠每年冬天的叫卖糊口。可以说,严寒和发冷才能使他活下去,其他3个季节都躲在家里不出门。他精确地计算好,他的卑琐恰恰在儿童们或像我这样的半大孩子可以忍受的程度。他从不越轨,他的吆喝里有一种生气,至少也是没好气的强硬声调,仿佛一路走过来,已经腻透了,他再也忍受不了这个世界——越来越多的人不再需要他手里那种“宝货”——“卖——硬——衬”,就这3个字,来来去去,去了又回,每一个单字后面都要加一个“!”,读的时候发入声。标准的城里口音,苍老、重浊,像3块行走着的骨头——久而久之,这已经成了大冷天快到的标志,比时钟还醒目,比真正发冷更管用——但见一小老头低着头,驼背,一步一颠,背上背着出售的货物,就这样朝人们生活中的冬天走来——而他脸上有一种到人家去从不敲门的倔强表情。我记住了这个表情。我一直很遗憾没有跟他做哪怕最简短的交谈。因为1978年,或者1979年的某一天,他突然消失了。他和他那个行当永远永远沉落进了中国历史和民俗的深渊——于是我明白过来,他的手艺使他生前就意识到了这个深渊,这就是那故乡市镇上令人难忘的人脸上表情的缘由——我感到天气已经很冷了,而且是深冬了,怎么今年没有人……他——于是我知道,那个声音,那个寒冷的夜晚的坚定不移的吆喝声——我就在那里面长大——真的消失了,不会再有了。从此,他只是在我的忘记中出没,而那近乎于幻听——随着这个沿街叫卖“硬衬”的声音的消失,我身体里也有什么地方冷下来、空出来。我感到现在我对他理解得那么透彻——故乡手工业主最后的叹息——于是他的吆喝声重在我身体里响起,尽管他这次已带有清清楚楚对世道人心的失望——我却真切地被这失望、这冷唤起了我童年时代的温暖,像妈妈的手像炉子上的饼。还有炒蚕豆诱人的香味,隆冬的夜的静谧……

20年如一日地卖一种小孩儿不感兴趣的东西,难怪他在孩子的记忆里没有多少美好的成分。

无论是前面对老头相貌的描写,还是对他的身材、神态、步伐的描写,都很准确。一个沉默的、靠走街串巷养家糊口的劳动者形象就这样跃然纸上。

作者对这个老人的如此形容,很像“五四”时代的文学描写底层人民的笔调,也有一些闰土、华老栓的痛苦麻木的影子。生活给他的艰难都融汇在那一声“没好气”的吆喝里了,他没给孩子带来美感,更没给孩子带来诱惑和希望,他只是为他们提供一种必须的生活保障,一种孩子不熟悉的生活背后的生活。

3个字像3根行走的骨头,这样的比喻也很让人新奇,既写出了这声吆喝毫无感情色彩的干巴巴,也写出了吆喝者干瘦的神态,以及因生活的艰难清贫而带来的僵硬冷漠。

驼背的小老头变成了冬天的使者,作者一再强调他的表情和神态,用以说明老头对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和不可或缺。20年间,他都出现在这条街巷,他被人需要,但并没有被需要的喜悦。

惋惜!遗憾!

一个孩子在一种吆喝声中长大,或者说,一个吆喝声无意之中陪伴了孩子的童年,说起来,这是一件让人伤感又幸福的事儿。

多年之后,作者终于更深切地理解了那个老头,也更深切理解了一门手艺消失的时候从业者的哀伤。

写老头的吆喝的时候,忽然出现了一句妈妈的手,这是童年温暖的最重要的部分,或者说,作者有意将老头的吆喝和妈妈的手并列起来,彰显他对于自己成长的价值,仿佛多年以后一声迟到的抱歉,或者一个理解的眼神。这算不算对作者前面说的,从未与他交谈的遗憾的一种弥补呢?

卖冰棍是一种公认的比较苦、比较下贱的活,只有最穷的人才肯做。儿时碰到的卖冰棍的人通常都是孤老太婆和失业在家、拖儿带女的妇人,偶尔也有强壮劳力的男人,衣服破旧,咧开嘴朝你笑,一看就是附近乡下没有城镇户口的村上人。那时候人们还没听说世界上有冰箱,家里有自行车的也不多。自行车还有“公车”这个说法,就是一个厂里、单位里只有几辆,大家合着骑。再说家里如果买得起自行车,也不会出来卖冰棍了。车上一只专门的木头箱子,近乎于正方形,箱子周围垫满棉花胎,到糖果厂的冰库批发来的冰棍——只有一个品种:豆沙——一块块像砖头一样码在里面。上面再盖一层棉被,就用这样的办法制冷,或者说恒温,不让太阳晒到。我至今还在纳闷这种棉被制冷法。等箱子装满了,就背出去卖。卖的人都是徒步,无论老太婆、小伙子。用箱子两旁钉的一根宽幅布带子背在身上。我想那一箱子冰棍装满了大概有三五十公斤重。小伙子力气大,背在身上跑得快,地方跑得多,半天就卖完了,可以再去批发一箱,一天卖两箱,肯定能赚钱了,但老太婆就不行了,好不容易艰难地背上肩,往前走几步,走一小段,就得放下来休息,人已经是一身大汗。我印象深的是,小时候见过的,卖冰棍的大多是老太婆。她们把冰棍箱背在身上,人整个身子往前冲,走一步,弯一弯,几乎像背上一麻袋货物的码头工人。奇怪的是,小时候很少会对此觉得可怜,因为人人日子都不好过,只不过卖棒冰这种活更低贱罢了——常常听见大人训斥自己没出息的孩子:“长大去卖冰棍吧!——”干这一行的无奈,可见一斑。

多有意思!在物质匮乏的年代,自行车是奢侈品,是“公车”。

这是最简单的物理学原理。

寥寥几笔,形神毕现。

孩子那么弱小,能够被他或她可怜的通常只有小动物,对一个大人,他们不会产生可怜的情绪。更说明那时候生活普遍困难,连产生可怜心绪的基本物质基础都没有。

当我长大后,人们已经用自行车驮着棒冰箱子,沿路推着叫卖了。再后来,干脆有了三轮车,车上放一只小冰柜,而且叫卖的品种也各式各样,应有尽有了。人们已经忘记了当年那些把箱子背在肩上沿街叫卖的可怜的老人了……

夏天,我睡午觉,有时一睡醒来,就听见卖棒冰人拖长了的吆喝声。他们都用同一种敲打的木具,大小如说书人在台上用的惊堂木。总之,一块狭长的木头,沿路走,沿路在身背后的箱子上拍,拍几遍,叫一次。拍木头的声音非常有节奏,大致如“啪……啪啪——”这声音就表明他们所在的位置,他们在令人烦闷的大热天里的出场。“卖棒冰——啪!啪啪!——啪!啪啪!——”于是我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从太阳底下——太阳光宛如漫天的尘埃——拖着——用身体——沉重的箱子吃力地走来的男人,或者老太婆。当你递上五分钱——这是一支棒冰的价钱——远远地,他们就会停下,把箱子从背上解下来,擦一擦汗,掀开棒冰箱子,一股制冷的凉爽的雾气就会从箱子里冒出来,带着磨碎的红豆好闻的水气。于是,你急不可耐地用手接住棒冰,解开包装纸——纸上通常印一些“农业学大寨”等图案,棒冰一头是红豆,结满硬邦邦的白霜,下面就是带甜味的冰了。你在烈日下轻轻含住,舔舐一口,顿时感到舌头又甜、又凉。我记得卖棒冰的人自己,也舍不得吃,他们卖掉一根,至多只能赚一分钱甚至半分。他们擦擦汗,又重新背起大木箱,走了。从无怨言,只是觉得累、疲劳。手臂上绕了一条擦汗的毛巾,一声不吭。你从他们眼睛里就能看出他们确实累极了,一个苦苦撑持着的人的缄默。他们的精力已经被太阳蒸发掉了,随着汗滴掉落了。他们中甚至有那种中午没吃饭的饥肠辘辘者。他们被自己日复一日单调的吆喝声弄得晕头转向,走路慢吞吞,身体各部位的动作,都已经很机械了……

卖硬衬的老头是冬天的使者,而卖冰棍的老太婆是夏天的代表。一年四季,就这样在吆喝声中轮回。这样的回忆倒也真切真实。

人称又变成了“你”,作者的用意还和前面讲到的一样。

“农业学大寨”是一个历史词语。大寨是山西省昔阳县的一个公社,地处太行山的腹地,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被称为“穷山恶水”。但农业合作化之后,社员们开土造田,粮食亩产增加了7倍。《人民日报》介绍了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国人民,尤其是农业战线的人向大寨学习。

有时我能分辨出城里卖棒冰人在不同时间里的确切位置,就根据他手里那个木块拍击的声音,我的心思长时间地跟着它跑。在炎热的空气里,感觉到他在青果路一带,现在朝着忠义街跑,那儿有一家粮管所。现在他停下来了,我仿佛能看到烈日下那少有行人的小街,树弯向灰尘遍地的热风,锯木场边上一座小石桥已经被岁月磨损得很厉害了,地上铺的通到桥上去的石板有的迸裂,有的完全变了形。桥下水流一动不动。在你午睡那段时间里,卖棒冰人一直在四处转悠。有时你一觉醒过来,发现他们已经到了城的东面。你感到夏日如此悠长,仿佛会随着卖棒冰人发出的吆喝和木块拍击声一直延续下去。风从锯木场上吹过,许许多多锯木屑蒙到行人脸上、眼睛里,现在连锯板机也停下来了……

炎热的天气里,孩子的心思跟着清凉跑,很正常,也很美好。

但那个声音,仍在延续:啪!啪啪——啪!啪啪……城里仿佛变成了乡村,一种旷野上的寂静,笼罩着7月的市镇。每一个人出门,都仿佛心有余悸,脸上都有一种烦闷、胆战心惊的神情。大门外面、院子外面、弄堂口,人只要跨出一步,就进入了万劫不复的白昼。酷热像锯板机上圆形的锯盘在肉眼难以察觉的飞速中沉静地转动。

写卖冰棍的这一小节,和前面写卖蚕豆和卖硬衬的,都跟吆喝有关。尤其是硬衬和冰棍,是两个季节的象征,寒来暑往之间,“我”在吆喝声中长大。长大了,才懂得揣摩,揣摩发出吆喝的人,他们的神态、表情、心理以及可能的生活经历。

儿时的冬天,也许最幸福的体验,就是去寒冬腊月的街头,围着一锅爆炒米的摊子那种感觉了。每个小孩,即使在街上碰见时默不作声,脸上也有一种欢呼雀跃的表情。如果这个小孩手里拿了大盘篮、篮头簸箕,或装米的布袋,他看上去就更自豪了——他显然加入了许多邻居爆炒米的行列。更何况爆炒周围的空地上,空气那么香——又热又香,全是爆熟的米香。那炒米炉子的炉膛里的火一闪一闪,多么温暖,多么吸引人……等到一锅炒米爆好,机器要起身时,炉膛里的火焰就冲天而起,火尖上冒着纷纷扬扬、不断向夜空窜起的火星,有些很快就熄,有些窜得很高,像一群被乱风吹逐的闪烁的蛾子,场面痛快、稀奇、颇为壮观。这是我童年所见到的最难忘的人间景象。那些炉膛里的火星,像放礼花一样,事实上比成年以后看见的礼花更叫人欢喜。而在这礼花的周围一圈,是黑压压一片街上围观的人群,大大小小,拖儿带女,全在那个冬夜的炒米机旁边,静静地分享这壮丽的火光和即将到来——已经在寒冷中闻得见它的气味——的新年!这就是一个孩子在贫穷年代里所能体味到的人世的幸福和欢乐之一——炒米机“嘭”一声!惊天动地,震耳欲聋。热滚滚的炒米——刚爆好时还是柔软的米粒——白花花一片从炉膛里倒出来,倒进居民们张开的布袋子。

接着写的爆炒米的记忆,又一下子拉回到了冬天,这一点安排很好,让人想到寒来暑往,冬去春来的成长轮回,但在情感上又一下子变回了孩子的记忆,这样的跳荡在这里显得不够圆润。

孩子多么容易满足!

布袋子像个幸福而满足的人,立即倦慵地瘫软下来,你这时用手去摸摸布袋外面:又热、又潮,像被泪水弄得浑身湿热的情人!我小时候看见的流浪儿、讨饭的人各式各样,但真正穷的城里人,就是跟着这个炒米机转,整个冬天,拣拾地上踩脏的、散落的炒米,塞进嘴里。不光是穷人,有时身边熟悉的人,大人、小孩也这么做,瞧准机会,看周围没人注意,用手到地上一拢,就往嘴里塞。因为炒米爆的过程中掉落的很多,星星点点,像下过一场不大的雪。最神奇的还是那台炒米的机器,我不知道它是哪个国家发明的(我真想知道!),但它是人类曾经有过的最伟大的发明之一,而且是少数几种抵达正途的机器模型。它那滚圆、古怪、黑不溜秋的外形,如此神奇的一块铁,在我看来,在人民中间爆发出了上帝的真正的笑声。它状似葫芦,重约20公斤,看上去像一颗从天而降的炮弹,而且是重磅的,尾巴后面有个圆盘,一把铁的手摇的柄,爆炒米的要始终不断地在火堆上摇动它,使它肚子里的稻米慢慢膨胀、发热。同时用一只手,左手去推拉一只木头的风箱,以便把火焰不断地吹高,而那个爆炒米的工人,全身上下特别是脸上都被风箱吹出来的灰弄得黑乎乎的,只露出两只眼睛是白的,还有牙齿——看上去像非洲来的黑人。

幸福的感受中,连布袋子都沾染了人的气息,变得幸福满足,慵懒。

因为美好的记忆,因为贫穷中的幸福的向往,这个发明被作者夸大了!尤其是“抵达正途”几个字,更是让这样一个小小的机器有了崇高感——“民以食为天”,而它恰恰是让食物变得更丰富多彩的机器。接下来,作者不惜用更高的赞美表扬它,因为有它,贫穷的人们居然“爆发出了上帝的真正的笑声”。“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是米兰·昆德拉的名言,但对于这个思考的结果,上帝都满意。足见这样一个小小的铁块,曾经给作者,给他的童年生活带来多么不一样的感受。

我常在雨天里行走在从家到母亲做工的工厂大门的那个街区。我喜欢雨天,从小就爱那些孤僻、独自沉思的时刻。父亲恰好把我打发出门,给母亲送伞。我哥哥是个模范学生,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做作业上。某种程度上,我的童年是在孤独的天地里独自遨游。很少有人问我,或者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也从来没有过想要找人倾谈、交流的欲望。

这篇散文的结构的确是足够松散,以至于一段和一段之间,随意跳荡,甚至,把其中的某几段调整一下顺序也不会影响阅读。前面几段都围绕这吆喝声写,倒显得比较集中,后面这一段的转折,给人一种信马由缰的感觉。

一个孩子孤独地长大!

在我成年以后,我感到需要别人了。另一个人的倾听对我已经很重要,但在孩提时代,这第二个人从不存在,可以说,连个影儿也没有。我根本无此需求。我是个非常伤感的男孩但也非常倔强。我从不诉诸言语,只是独自冥想,仿佛我幼小的身体还停留在星际的某处,在遥远的夜空里遨游。就像人们用肉眼难以察觉一颗闪烁的夜星的运转,我认为人们也很难读懂一名儿童、一个成长中的少年的心事。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秘密——他的周身有如此之多的秘密——他是非公开的,自我封闭的,像森林中的一条黑暗的冰河封住所有这些秘密,所有这些脉脉含情的柔美光阴——儿时的光阴——全都有一种冷漠、非人间的美,一种非常隐蔽的危险。例如,小时候人人都想知道城市另一头的样子、地平线外面的世界,想离家远行,突然出走,仿佛从人类的时间中一脚踩空,进入伟大的宇宙的深渊——在那个深渊里,每一种生命,或者无生物,都被赋予一种纷纷扬扬的、缓慢飘旋的碎片的形体。童年能更多地意识到时间之外的东西,这在学术上已经不是新鲜的定论。

这是一段诗意的描述,既是写自己,也是写同类。想必这段描述会引来很多共鸣,敏感少年的成长总是携带着太多的心事,总是有着一股莫名的倔强,这和青春期的叛逆还不同,这是一种略带羞涩的自我封闭,是胆怯而警惕地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样子,当然也是对这个世界最初的试探和观察。

与此同时,一名男孩和女孩,他们也会在自己的身体里悄悄地构筑他们成长其中的空间感、现实感,这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就像一场战争,一次大的战役之前工兵们躲在战壕里,悄悄地,仔细地擦拭武器,贮备弹药,检查每道防线的顺序,不放过每一个突然睡醒的梦。只不过,有的小孩一开始就只习惯和其他人、其他更多的小孩一起干,有的却是不自觉,只是真的单干。对于孩子们来说,这种单干是饶有趣味的。我们有时从一名孩子的前额,说话的神气,走路的样子上可以判断他是哪一类。他们无疑都十分活跃,但后者有一种更新的、秘密的活跃。

成长的秘密在作者这里被看作和战争的秘密一样,每一个男孩女孩都是战壕里的工兵,仔细做着战争的物质准备。

作者前面说,自己在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是“少数人”,这里又写到单干,不自觉地脱离人群。这对于孩子来说,非常难,或者说,更是天性里面的东西,因为大人的“单干”选择,往往是经过了世事变化的理性选择,而孩子,则往往是依照自己的本心行事。作者用这种状态来表达一种与众不同,一种独立的人格。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属于艺术家或诗人的天分,做一个孤独的“旁观者”,而不是“沉默的大多数”。

他们会长时间地研究一根草叶上的一只青蚱蜢,或某个无名的昆虫。怀着焦虑迫切的心情在炎热的夏天里长途跋涉,到城外面的一座村庄西北角的池塘去,双眼无一例外射出一种不可名状的痛苦、兴奋的目光,梦游般仔细、专注——这就是我在那些雨天里的情形。这就是之所以我到今天还清楚地记得起来那些居民、街道、店铺的外形以及它每一个细节的原因——当年,我曾盯着它们看,看了一百遍,一千遍,在各种各样的雨天、晴天,冬天、春天。每一种气味我都能回忆起来,每一条街的空旷无人、繁密的雨脚、入夜时的景色……于是当我熟悉以后,我渐渐地爱上了它们。就像小孩子弄惯了手上的那个玩具——一把木头手枪,一辆稀奇的、上海产的玩具小火车——不舍得轻易丢弃,也不习惯它们不在身边。这是一种就人们的遗忘而言的肉体上的爱惜——千千万万的寒冷、寂静,千千万万的夜空下的雨丝,使我们顺从的灵魂贮存起了自身的苦难和命运。当我成年以后看到越来越多的旧街、老城区被推土机怒吼着推倒、填平,被房管所勒令拆迁,我们的反应就像是孩子们手里的玩具——即使它是旧的——突然被大人摔碎在地,哪怕他不慎转身,不小心碰翻它,使它车身上的一块漆划掉,我也会大吵大闹。或至少要不高兴,沮丧,难过,有时甚至几天不说话。夜空中的每颗星星、每一个房檐、房子的风火墙、柱脚、门楣、门牌号、木头板壁;春夜里每一阵带来田野水气的轻柔的风,都经过了我那幻想的舌尖的久久玩味。不错,一个人的生活道路,他的好恶、感情、习惯就是这样来的,虽然我仅仅写到了它们抒情的一面。有一阵子我对田螺发生了兴趣,但必须到夏天,我才能带一个竹篮,沿着河岸的边沿小心翼翼地下水去摸、去用篮子网。但是,母亲在其中工作、挣钱的那家工厂,长久地占据了我童年时的瑰丽的心房。它是巨大、庞杂、过于喧闹、阴沉、美丽的,它是神幻莫测,而且事实上也是不可知的——我到成年后也没弄懂那些车间里的溽热其道理何在,或者机器上的那些数不清的筒管何以用那么快的速度飞速转动?——它是魅力无穷的,是我童年的星际空间里除县城(它不包括整个外部世界)之外体积最庞大的星球。我总是一个人,着迷、仔细地勘探,小心翼翼地得出结论。它引发了我无限的好奇心:车间、厂房、码头、医务室、食堂、大会堂……成了我无穷无尽的童年幻想的源泉。我从不把自己的勘探计划泄露给别人,生怕别人取笑,似乎也没有那个精力甚至多余的兴趣去想到这一点。我完全着迷了,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一有空余就往那儿跑,而且我上的小学恰好是以那个厂的名字命名的“职工子弟学校”。我既是它的“子弟”,一天就有4次经过它附近,经过它阴森的厂大门、秘密的弄堂、明媚的树荫,领受它的机油味、蒸热的棉纱味、厂食堂的炒菜味。有时,女工(她们像我亲爱的妈妈一样)上下班,我正好上下课,所以孩提时代我是辨别她们身上的气味或仅有的化妆品香气的权威,也是她们的表情、面色、衣服料子和款式的秘密的鉴定家、品评者。只不过这一切都不为人知罢了。我同时还要领受它那石灰剥落的外墙的挤压。夏天我沿墙根躲避烈日,冬天躲避寒流。每天都要看见它,每次都要在脑筋里,临睡之前演绎一遍我白天的细致勘探。以及——何以它要如此大规模的厂房?我就像一名家住航天中心附近,或者父母干脆就是未来的宇航员的子孙爱上了一架高耸入云的航天飞机或火箭一样爱上了这家落后的、60年代的、陈旧的工厂。

作者这里,又一次变换了人称,“他们”,显然,作者是想说这样的孩子不在少数,这样的孩子并不孤独,他们有很多内在的同伴。他们更专注另外的事情,比如自然界的某个动物等等,接着作者一转,回到“我”。人称变化的情感目的达到了。

这里写得非常真实,孩子对一个玩具的热爱从来与新旧,是否时髦无关,它是一种贴心贴肉的爱惜。

成人世界和孩子世界的对比和联系,在拆迁这样的事情上体现出来。作者没有我们通常在新闻里看到的,对拆迁的道德拷问、法律拷问,而是用一种淡淡的,类似怀旧、思乡的、孩子依恋旧玩具的心态描写这种社会变化,不激烈,不愤慨,让人印象深刻。

作者想象自己伸出了一个长长的舌头,玩味过眼里看到和不能看到的一切,包括星星和风,包括房子的每个角落。这样的写法有了一点童话的色彩,也更沾染了一些抒情的气息。

这个小王子的星际空间是一个工厂。

这也是成长的秘密的一部分。

我挖掘它许许多多的美,直到我挖掘到它的地基,消化掉它的石灰、电线、废纱、地下管道、它的雨水,直到我双手的指甲——监狱里想越狱的囚犯通常这样做——脱落;直到我咬不动、啃不掉、挖不出来为止。有时我真的厌倦了,吃力了,我想忘掉它,于是我就到别的地方去,到县城其他角落甚至野外的乡村,但往往在我对自己失望时,往往我要忘掉它时它又出现在我眼前——无疑,我每天上学都要经过它。我逃脱不掉——也自然而然地,以一名孩子那样的自然和耐心接受了我的这个逃脱不掉,于是,我又深深地沉溺于其中,不可自拔。事实是比学校的上课更大、更难做的功课。并且比起前者,我更有可能考试出差错,无法进入下一学期。是的,我是那个单干者,我检查每一个睡醒的梦。我看见的每一样东西都跟那家大的纱厂有关。例如,早晨从窗外看出去,外面起了雾,我还躲在床上,我听见邻居在靠街的空地上说:“……起雾啰!”——他的声音仿佛在报道一件令人担忧的祸事。我的脑筋立即在“雾”这个字上冒出来,冒出来那个厂里的塔楼、它在城市的上空呈四方形,高耸入云,看上去像一根横着倒过来的枕木,塔顶的四边,它的周围,都有一扇同样大的、方正的窗洞。塔是红砖砌的,非常陡峭、结实。我不知道人的手怎么能够把它砌出来,一块一块的砖垒上去,脚手架——我能看见它们的机会很多——搭在哪里?这么高的地方怎么竖上去?既没有这么长的毛竹,也没有这么高的铁架子,莫非是要让像我这样惊奇迷惑的小孩相信,它的一头搭在云上?空气里?因为这个问题,我有5分钟的时间不能动弹。那个水泥和红砖的塔楼似乎把我的身体锁住了。夏天,我比较喜欢厂里的围墙,因为它们又高又大,夜里又吸尽了露水,因此在烈日下显得非常静穆阴凉。你可以把你的身子靠上去,歇一会儿,同时数以百计的鸣蝉的声音也突然静歇下来,四周出奇地安静,只有工厂的喉咙深处的机器声音,沉闷、单调,你熟悉得已经可以把它们忘掉。围墙里面的树冠有时长到外面,虽然那些围墙已经很高了,高得你要仰起脸来,把下巴抬得很翘很翘,才能看见上面的铁丝网。这家工厂在本地的存在至少养活了三分之一的城里人。这个情况我从小就能感觉——你不太敢说它的坏话——只是还未能全懂。你看着马路上朝阳的一面的灰尘。现在是上午10点不到。这个时间上夜班的人都走完了。这个时间要是还有女工模样的人穿过马路,朝这边走过来,那么她一定是个病人,刚刚请了病假,脸色灰白,心事重重地出厂门,你用一种古怪而怜悯的眼光注视她。这家厂里的每一个职工你几乎都能认出来,这个也不例外——而你对她们的名字不感兴趣——她意识到有人注视,于是开始慌张、不安起来,用着急的眼睛四下里寻找,一边慌慌张张避开马路正中的太阳,她脚上的塑料底布鞋——那种年代的典型穿着——式样是跟妈妈一样的。她最后在围墙底下找到了你,用的是一个陌生人突然被人注意时通常有的痛苦的目光。空气中似乎浮现出一股医务室的气味,像树底下散落着什么白色的药片,而这仅是一刹那间,她消失在朝东的路口。你在暗暗为她担忧。这时树荫里像吹起一阵风似的,嘈杂尖利的鸣蝉声又响起来。就像一阵风吹过,而且吹得很大、很远,旋即,仿佛全世界的知了,都响成了一片。

作者这里写自己和工厂的关系,由热爱而探究,由探究而熟悉,由熟悉而熟透,由熟透而厌倦,然后想逃离又逃不掉,想忘记又不能忘的状态,可能是一个孩子最细密的心思了——这未尝不是孩子与世界相处的过程。读者可以仔细揣摩其中的情感变化。

作者这里既是写实,写自己在这个工厂所得到的童年的乐趣,类似百草园之于鲁迅;又是写虚,写这些经历隐秘地沉淀在自己的记忆和内心的深处,变成随时会被召唤出来的无意识。

“冒出来”很形象!

这样的静观默察在作者的文章中随处可见。这里,对生病女工的观察仿佛又接上了前面的,妈妈的好朋友孔阿姨入院之前的情景。这里的描述,居然产生了一种“蝉噪林愈静”的效果。

那些下雷阵雨的夏日,白昼顷刻间变得黑沉沉的,人类中似乎没有一种光亮能够与这种骤然而至的黑暗匹敌。狂风向所有的方向,向街上的每个角落扑过去,尾巴上还带着一团灰尘,又盲目,又凶狠,而且都同样是在一眨眼的工夫。人们都来不及回过神来,合作社门口的铺面只来得及挂上一扇排门,而且挂上去的排门底下还没有完全固定住,风就来到那名可怜的店员脚下,他脚上的裤管仿佛在疾速的水流中跋涉,他的头发也变得像草一样乱。黑沉沉的狂风赋予每样东西以它自身的形状,一切阻碍物都被扫尽。自行车“哗啦啦”一声倒下,树木弯曲,而且可怕地向同一个方向伸缩。每片树叶都乱了,像炸了窝的大黄蜂。店门口的排门陆续挂上,但震颤、摇晃得厉害,没有一个人的手可以遏制它,风使它们像乱树叶似的相互碰撞。一名女店员惊恐地张大嘴巴叫喊,但听不见叫喊的内容,只见她把两只手举起来,扣住耳朵,“咔喇喇!——”一声闪电,照亮她骇人的口腔。接着一切静下来,人类世界的一丝一毫的声音也听不见,只有一只此刻谁不慎掉落在地的搪瓷杯子的杯盖,跟在狂风席卷过的惯性后面,慢悠悠地在地上滚动——它的滚动发出数倍于平时的、异常清晰的声音,紧跟着就像天空在暗处轻轻咳嗽了一声——蚕豆大的雨点落下来,温柔地、迷惘地、几乎是漫不经心地落下来,于是立即,雷阵雨占领了这个世界,到处都是一阵阵起先湿热、后来让你觉得有点痉挛的白茫茫的雨雾:空地上——世界变成了一块无限开阔的空地——房顶、河岸上、街的尽头,到处都是雨、雨——跟起先的风、闪电一样凶猛、蛮横、一样威严——带着燃烧着的枯树叶子、砸烂的泥土和硫黄的气味,孤独、肮脏、粗野——我躲在屋檐下面,看着街对面一座水泥浇铸的变压器站,以及那上面阴森森、纵横交错的电网。

前面写过江南的梅雨,这里又写雷阵雨,如果说雨也有性格的话,那么梅雨的性格就是温柔缠绵的,而雷阵雨的则是雷厉风行,有点极端的。

形象的描写!

多么生动形象的比喻!

恐怖电影的镜头!体现了作者的形象勾画能力。

闪电过后的刹那,有最极致的平静。如果不是一个细心的观察者,很难写到这样的程度。作者在这里几乎是用语言在播放一部雷阵雨大片,动静结合、声状并茂。

我手里提着一只塑料网丝袋,里面装着预备送去给我母亲的一双旧胶雨鞋、一把破油纸伞。天色比起风之前明亮了,狂风消失了,街上只剩下大雨。我趁风停了,就毫不畏缩走到雨地里,把那把油纸伞夹在腋下。转眼间我的裤子就湿了,我弯下腰去,把裤管挽到膝盖上。怀里的东西掉了一地。我赶紧从地上汩汩的雨水中捞起那双胶鞋。我继续往前走,必须赶在下午三点半之前到厂门口,因为那是母亲的下班时间。我撑的那把伞面上溅起了雨珠,声音沉着繁密。我默默地边走边听,不敢去听别的,感到全世界的雨水都集中在我伞顶上。这样我可以静静地和雨相处一段时间,就像一个完全信赖我、毫无危险的人,一个苏北来的亲戚一样,他在某个夏日的午后来到我的家。我还完全不熟悉我和他的关系,在众多的有关亲戚的中国人特有的称呼里我还不知道应把哪一个加于他:“表哥”“堂弟”“大舅”“叔公”?他吃罢午饭,和我父母就某事无所顾忌地大声嚷嚷之后,就在我小房间的床上沉沉睡去。在经历了一系列他说话的口音、相貌、身上的气味、奇特的吃饭方式对我的吸引和刺激之后,他睡着了,在睡着后的几秒钟里汇入了我那熟悉、接收下来的世界的行列,已经不构成任何危险——我可以从容地走近他。脚步重点也没关系,倒不是因为他入睡以后并不关心我的举止,而是因为通过睡眠卸掉了他身上原有的陌生、神奇、奇特的面具。他现在成了我的熟人了,尽管发出微微的鼾声,我们之间,仿佛不出声地通过睡眠而达成了一种默契。

从外部的记忆回到内部,作者写了自己童年的“单干”状态,他的描述让人仿佛看到一个独自在街上游荡的男孩儿,看似孤独寂寥,但内心充满了各种新奇的打量和设想;看似羞涩封闭,其实充满了畅想宇宙的力量;看似弱小无聊,其实内心正享受着孤独带来的自由的乐趣。紧接着,文章的节奏突转直下,雷阵雨来了,天地一瞬间变得暴烈起来。这一段关于雷阵雨的描述迅疾而恐怖,体现了作者另一方面的笔力。

雨中相处,一个孩子懂得和雨相处,这样的早慧真是难得!而且,他很快把雨和亲戚联系起来,讲述一种陌生而又完全信赖的感觉。这一段作者对苏北亲戚到来的描述也令人印象深刻。之前,作者反复写自己是一个单干的人,读者眼前跳荡的就往往是单干的人那种特有的孤僻、不合作、难以亲近,但同时,他又写到自己跟夏姓同学的友谊,写到自己和陌生亲戚之间那种无条件的信赖感——作者试图勾勒一种真正的单干者的形象,他有自己的感知系统和甄别系统,他和属于自己系统的人和自然相处。

他可以时间睡长点,发一点懒劲,起床前多打几个亲人之间常见的那种哈欠,也可以因为做了什么恶梦而从床上突然坐起来,又往后面躺下去,我至多只会宽容地笑笑或皱皱眉,不会吓得从家里逃出去。另一方面,当他往我床上一倒,睡着了,虽然他没有说什么,但也可以说明他对我已经很信任了。到现有的阶段他只能做到这一点,他在默默地表明:我们是亲戚。我是他的晚辈。他认识我父母的时间比我生下来到现在加起来还要长。现在,对这一切他认可了,接受了,我可以无所顾忌地走到从前是我自己,而现在这段时间是“他的”这张床跟前,仔细打量他,回忆、辨认、熟悉一下他的容貌,好好记住某些特征。我可以长时间地、为了说明我和他之间的那种亲密暧昧的关系而自由贪婪地嗅闻他身上的这种带到我房间里来的气味。上午它还是陌生的,像街上的人一样混乱,虽在眼前却遥不可及,如今它已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从走入我们全家到抵达我个人童年的隐私小天地,这个中间的迅捷快速非常神奇,非常令人着迷。我有时停下来,暗暗感到惊喜,大多数时间里我对于这一巨大的变故和获益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仿佛外面那个巨大的世界里的陌生人就是这样顺从而质朴地匍匐在我脚下的。因此我在那个午后几乎有点得意,像获胜的将军视察他俘获的战利品那样打量那个在我的小床上,蜷缩在床角酣然入睡的人。有时我把眼光久久停留在他进门到我家时披的那件肮脏衬衣上,在一系列复杂而神秘的运转之后它居然搁在我窗前的椅背上,那么安适恬淡。它的肮脏也不讨厌了,它那乡下人特有的裁剪式样也显得可爱了,在午后柠檬色的骄阳下露出好看的格格花样的棉布。

写着雷阵雨的时候,作者突然写到了陌生亲戚的降临,而且写自己和陌生亲戚之间所有的微妙情感变化。孩子对于能够信任的陌生是多么向往和充满欣喜。像对突然而至的雨。还记得前面作者写雨季的时候,写到的孩子和雨亲近的方式吗?他说,自己在雨天里的狂欢,还包含了对这个世界最初的小小的算计,而这里,在雷阵雨中的孤独行走,变成了一种信任的旅程,他莫名地信任,莫名地向往,连雨中对人的回忆都是如此。

两只蜜蜂“嗡嗡”地在蚊帐顶上和天花板之间飞——我突然观察到:这名来自母系的苏北亲戚结实的小腿肚上甚至长着一层金黄色的柔密的汗毛!他竟然把这个秘密也露出来给我看!正如我在那个雷阵雨的黄昏里从大街上走过,连续10分钟整条街的头和尾上均没见到第二个人。一方面,我自己的勇气和鲁莽把我吓住了;另一方面,我对从天而降——几乎直接浇铸在我伞顶——的这些雨水有一种受宠若惊、说不清是喜悦还是恐怖的感觉。最初的湿热已经过去,现在路上和空气里到处已充满寒冷的水分。当我坚持走到那个庞大而坚固的纱厂大门遇见我母亲时我已冻得瑟瑟发抖。但在我看来是个临阵出击、最终战胜敌人的一名幸福的小兵。我的母亲用她那硕大而柔热的身子一把把我抱住,正如一滴热泪把眼瞳包围那样,我感到又开心、又惬意。整个厂门口的铁皮车棚下站满了已经下班的妇女和小姑娘,她们所有的人家里都几乎有三两个儿女、情人、兄弟——但看来在那个遥远童年的滂沱大雨里只有我一个坚忍不拔,成功地击破万千雨阵,把破旧的油纸伞——后来人都不用它了——送到了我母亲手里。我记得母亲湿淋淋地披着头发在人群里喊我,发现我并向我飞速跑来时脸上幸福的神情——她在为我骄傲,可怜的妈妈,以为我一路上必定忍寒受冻,殊不知我在雨地里行走自如,仿佛唱歌般快活异常——而且再大的雨我也会和它相处得很好,像多年来一直在彼此串门的亲戚——只要给我一个无人的、空旷的街道,一个孤独、自由自在的时刻,所有危险都会在顷刻间消除。于是母亲怀抱的气味——肉体、干净衬衣、雪花膏——在那一天里第一次使我略感疲累。我差不多费了好大的劲才对着周围厂门口啧啧惊奇的女工们和大雨止住了一个哈欠。

这一段的描述很有意思。将一个人在大雨中行走的感觉和初识一个不认识的亲戚的感觉相联系,写孩子向往陌生世界的时候的鲁莽和欣喜。他急于发现秘密,或者在孩子的眼里,凡是新奇的都充满了神秘感。更何况,接下来还会写到,这种探寻神秘的过程是和母亲的骄傲和别人的表扬联系在一起的……

这样的比喻非常有新意,又特别贴切,大和小之间的亲密覆盖,被眼泪和眼瞳的关系写得细腻真实。

一个勇敢而幸福的单干者!

又一次点明前面描述的心理体验。

人群中泛起了一阵不小的称赞、议论,大致都在说我母亲“福气好”云云——“有一个乖顺儿子,又孝顺又勤快”。这是我童年常听到的。不过在转身回家之前我仍看了一眼那个雨幕沉沉中的工厂。我能看到那个几乎淡到雨一样颜色的塔楼,那块医务室空地上的几棵柏树、水杉,在白茫茫的雨雾里亭亭玉立,非常漂亮——此外有一长段工厂的高墙露在雨地里,那是因为侥幸地站得近。墙上窗户那么大的几个标语依稀看得见。从我站的地方——你想想雨大到如此程度——我甚至连工厂门房里的人也看不清。那扇溅满雨水的大铁门仿佛在湍急的水流上漂。现在,母亲搂着我走,她不时地弯下她那味道芬芳的腰来跟我说话,声音轻柔而喜悦,像一个喋喋不休的好朋友。她先是花一分钟表达她的惊叹,然后花一分钟向我讲解这种雨的可恶和危险(我尽量礼貌地点一点头,我真希望自己明确反对)。接下来,她又问我在家里做什么云云,而我只注意到全世界的雨现在已集中到两把伞的伞顶那种壮观的声音。记得那年有一次也是下大雨,我从家里出门去送伞,在同样的地方——厂门口看见母亲钻出人群,不知因为激动还是紧张向前冲了几步结果一跤摔得半死。上颌的牙齿差点把舌头磕掉——磕掉一点舌尖,血流如注。那次把母亲吓坏了,而我惊吓、痛苦之余却在庆幸自己顺利进入了厂医务室那个梦牵神绕的神奇领域,并且躲在无影灯下大大享受了一顿医用器械、空气、高级家具和护士的手指——她看我一点也不哭而觉得愉快——的饱餐。即使出了那个意外之后家里人也阻挡不了我每次落雨要求去送伞的倔强决心——现在母亲大概又在提那件事了。

这种不经意的描写,无不在塑造作者的一个独立孩子的形象。他有自己关注的重心,而这个重心与别人对他的评价无关。

又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去了。

这就是孩子!真实!

她不知道我和那个想象中苏北来的亲戚的故事。多年以后直到我成年,直到母亲去世以后很久,每当我回忆起她,我还时常回到那个夏天雷阵雨的午后——仿佛它是贮存在我身体里的一场完整的、隆重的庆典仪式——我那回忆的眼中就眼睁睁看到厂门口湿淋淋的母亲,她惊喜地溅着头发上的水珠向我扑来。我还记得那雨中的母亲的身子硕大而温馨。像沉甸甸的、柔软的花瓣将我如一滴晶莹的雨水般裹住。那个阴沉沉的雨天就这样永存在我心里,而在我和我母亲之间,世界上发生过的事仅止于此:我们在雨中会合,双方都在一天的结束之际,都孤独、激动,而一旦见面也交谈不多(尽管她喋喋不休说了那么多既是女性又是母亲的话)。这也就是临终前她不肯拉家里的其他人,而只肯拉着我的手的缘由。多少年之后,在一系列完全无迹可循的古怪冗长的成长方式,一系列精神的正方形、三角对等、圆圈和圆形的图案重叠之后——母亲的手在我手心渐渐冰凉。

从一幅雨中母子温馨图突然转到母亲去世,情感跨度之大让人难以适应。而这个“多年以后”的句式,曾经长时间地让中国的写作者着迷,它来自于拉美爆炸文学的代表作家、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名著《百年孤独》的开头。这样的表达,往往能够最大限度地拉开时空距离,表达最大程度的情感跨度。作者这里的运用,真是恰到好处!

她仿佛是那个在大雨中被雨水无望地冲走的人:头发披散、眼神惊恐。儿子的安慰(具体到一把旧伞)再也不能抵达她身旁!这是我第一次被一场大雨击败,第一次因为雨太大(雨啊,请让我睁开眼睛!)了而在中途停下。我在母亲的遗像面前像一个被自己抛弃的人,或者是被多年来最熟悉最友好者抛弃的人——死亡就是以这种方式激怒我——多年来我们一直形影不离,互相把对方放在心里,做什么事都彼此忠诚,不分仲伯——而它突然在母亲面前背叛我!但谁又知道呢?世界的神秘无所不在,况且总在人的力量所望尘莫及之处。我为什么不及时停止这种对自己、也是对世上别的生命的怀疑和痛恨呢?人那健全的理智呀,只因太过健全就被世界一点点地损毁、撕碎!

平静的表达之下是巨大的伤心,一个那么享受雷阵雨暴虐的孩子,一个因为母亲而学会和暴雨相处的孩子,终于在长大成人之后因为母亲的去世变成了雨的敌人,还被雨打败。

从一幅雨中送伞的母子温馨图到死亡降临的母子诀别图,作者转得迅疾。尤其是,他如此写和母亲的分别,如此写死亡——作者甚至都学会了和死亡相处,和这种最极致的暴虐相处,像君子之交,但它还是把母亲夺走了,它的背叛,它的残酷的敌意——更是让人感觉到作者对“孤独”的体会是透彻心扉的。他曾经甘之如饴地享受内心的孤独,连母亲也并不能完全了解孤独带给他的美好体验,但此时,母亲真的被死亡拉走了,他才开始审视起自己的“孤独”——他贪恋母子曾经在雨中的热诚的拥抱,那是为数不多的灵魂的对接。

这就是人那高尚、孤独、虽败犹荣的结局啊!很多年以前我就懂得这种思索了。那夏日傍晚的闪电、狂风和滂沱大雨教会了我做好生的也是死的准备,必定是最坚强、从容的准备。当我准备好了,我就和母亲之间完成了一次母与子的、相互支持的、灵魂的对接。今天看来,这样的对接如此中肯、精确,不禁使我热泪盈眶……我们的拥抱——即使把死亡也算在里面——是世上一个母亲和一个儿子之间所可能有的最好的拥抱,那雨中的拥抱,在一家如此破旧宛如暴雨的大海上颠簸不宁的木船上的帆那样的厂门口的拥抱。

文学作品中,描写母子之情、甚至描写母亲去世、纪念母亲的非常之多,而只要表达真情实感,表达一种共通的情感,就都能打动人。

我害怕上学。我8岁那年开始上的学。第一个星期我就逃学了。我躲在一个码头货栈堆空箩筐的仓库里。我在角落挑中一个箩筐,就往里面一坐。我甚至连中午饭也不敢回家吃,我昏昏沉沉在里面睡了大半天。天黑之前,我的哥哥把我找到了因为上学之前玩捉迷藏(江阴人叫“躲猫猫”),我常选择那块“宝地”。我被父亲揍了一顿,但威胁、恐吓都无济于事。夜里我躺在床上,还在挖空心思想白天怎样设法躲开上课的教室那种古怪、阴沉、叫人害怕的气味。我实在是不习惯,而且我刚上一年级开头两天碰到的教师也太凶。我被他像只小猫拎住耳朵往讲台前掼了好几次,我从未遇见过如此陌生、有力的凶残,我过了差不多一年才渐渐把它看淡。而从另一方面看,我8岁那年还有些懵懵懂懂,根本没有基本的时间感和现实感。我固执地认为我的世界就是玩(白相),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尽管又饥又寒,却既不懂得饿也不晓得冷,并且成天乐呵呵地,十分开心。按照大人的说法,我的心思还没有“开窍”。当我报名上学之后第一次走进教室——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外墙和窗户都漆成绿色,台位破旧的地方——我立即感到里面有一种阴森可怖、十分压抑的气氛。这种小学课堂里遍布着的冰冷麻木感即使秋天的太阳对它也无可奈何。我偷偷窥视到全教室同学,一个个也哭丧着脸,又害怕又难过,而且个个不知所措。他们都和我一样,刚从自由自在的大街上被赶进教室,于是我立即想到抵触、逃跑,我宁愿待在板车队的箩筐里发呆,也不愿走入那个压抑“听话”的行列。仓库空地上的箩筐静静地散乱着,每一只都散发着一种油腻的货物、肮脏的麻绳气味,我贪婪地嗅闻着它们,感到它们就是我那遇到危险的自由自在的童年,而且也生平第一次感到大街上充满了危险。表面上看,街上空荡荡的没几个行人,大人们都在上班,但随时有人会认出我,每一个门和窗洞后面都长出一副默默窥视的眼睛。

或许,成长在自然中的孩子没有一个人会喜欢课堂,就像小动物忽然被捉进动物园。这里作者用略带夸张的手法写小学课堂给自己的感觉,充满稚气。

最初的几个星期,我差不多已经丧失了正常的判断力,我快给吓坏了,而其中一半都是自己在吓自己。我胆战心惊地在这种半上学、半逃课的状态下学会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几个字。算术我根本不可能学好,因为我憎恨学校生活,一点兴趣也没有,到了一年级的下半学期,我的父母不得不帮我换了一个学校。也就是母亲厂里的那个职工子弟小学。因为过去半学期他们不断地在街上遇见我的讲课教师,当他们殷勤而热切地问起自己小儿子的“学习成绩”时,他们每次都遭到后者的严厉呵责,并被告知完全不知道白天“你家孩子”在什么地方度过——总之不是在学校。当我得悉已经答应帮我换了一个学校,我才真正有了“快要去上学”的感觉。我记得,那个冬天里,我的哥哥陪我去新学校报名,比起前面一所,路要远多了,甚至远了两三倍,但我仍兴高采烈,不为别的,仅仅因为我的“诡计”得逞了。而且突然在自己身上发现了那种去上学的愿望和能力。从此以后,我变得守规矩、文静多了。

逃学的孩子都会有这样的恐惧体验,提防着周围的一切,自己给自己壮胆。

清晨我总是很早起床,不管大热天还是寒冬腊月,我喜欢一个人这样走着去上学,路上从一条沿河的大街上走到学校,走慢点要30分钟,沿途要经过很多商店、人家、饭馆、工厂甚至我第一次就学的那个校园大门。沿路还要经过一个船闸。有时我停下来看一会儿开闸,尤其是傍晚放学,每天我总要在光阴无限的大街上磨蹭到天色擦黑才进家门。我在那条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渐渐培养出许许多多童年生活的秘密和乐趣。每一家商店的食品柜台和饭馆的熟食柜,我都观察熟悉到如数家珍、了如指掌的地步。那些年一般沿河的饭店下一碗最便宜的阳春面还只要七分钱,但面汤是货真价实的骨头汤或鸡汤,老远就闻得到这种大铁锅里日夜不休熬着的肉骨头的香味。闻到这种香味,你什么疲劳烦恼也没有了,只想坐下来,享受一碗温热的黄酒,弄两块猪头肉,一碗面——街上的穷人或好汉,那些拉板车、踏三轮车的、船上人,就是这样生活的。

这一段有关上学的描写相信能够描绘出很多人初入学时候的心理。害怕一个新的环境,尤其是不友好的环境,然后慢慢适应,并学会享受。对作者而言是换了个学校,其实也未尝不是换了个心境——从随心所欲到有所规训。而最重要的享受在路上,作者描述的中心也是在路上。美好的气味和热闹的市井依然是记忆最为深刻的。很多时候,散文就是这样,在描写对象中确立自己的审美趣味和人生旨趣。

我小时候最大的愿望,也就是长大了做这种人,傍晚时有喝酒吃面的钱——我们家只有来了特殊的客人,或者家里什么人生病以后,嘴里淡,父母才舍得摸出7分硬币,叫我到“澄江饭店”去下二两面来。这也纯然是冲着那大锅里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骨头汤来的,因为面条本身家家户户都有,但那么香、浓得发白的汤是一般穷人家里熬不出来的。我去上学的路上,要一前一后经过两家饭店,另一家叫“澄北饭店”,生意就没有前一家好,但我仔细比较过了,东西实在不比前一家差,也有一模一样的肉骨头汤,叫得响牌子的猪头肉、猪肝、红焖猪尾——但店的历史、名气都不及罢了,而在这两家饭店之间的“开阔地带”是那家船闸,入夜总有无数的船家在这个码头上停泊,系缆桩上系好缆绳,船主就跳到街上来寻地方吃点东西,冬天热热身子,乐一乐。但在我小时候的印象中,大抵船上人比街上的穷人还要穷。他们有的穷到全船人的裤子也是要上街时替换穿的。那些从长江里一路颠簸、沿河而来的船民,一直到我长大成人,他们脸上的表情也从未变过。那种荒凉、坚毅,对痛苦和常年的劳作处之泰然的神情促使他们仿佛从一个远古的中国走出来,在那儿人的困顿、无助还有着古老的秩序。他们沿着堤岸走上来的身子结实而有力,却完全凭着一种无名而野蛮的活力。他们步伐沉稳,看上去信心十足,走向深冬的街头那些邋遢而热闹、房顶歪斜的小酒馆,不进去大嚼一顿,喝得醉醺醺是不会过夜的。儿时的大街上就这样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人,仿佛只有远方田野上的地平线和县城里食物的香味给人以安慰。

真是让人会心——小时候我们都被督促写理想,写将来想成为的人,而且,很快就进入一种表达模式,想做的事儿越来越大,恨不得拯救地球,想成为的人也越来越厉害,但实际上,我们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曾经最想成为那个不起眼的,自己身边的,因为一个最细微的细节而最让自己羡慕的大人。作者这里的表达就很真实。

这样的描写往往是有了很多生活经验的人才能做到的,他们从普通人甚至是下里巴人身上感受到历史的脉搏,感受到时代生生不息的绵延。他们是大多数,他们隐藏在时代的角落,他们无名,但他们泰然而富有创造力,历史的车轮上从未缺少他们的双手。他们是时代进步、文化承传的最坚实的底部。接着,作者又开始写农村,那时候的城镇和农村是浑然一体的,在城镇走着走着,就到了农村了,就到了充满了各种野趣的自然之境,孩子在这里找到安适,找到身心惬意。

有时在一条河的深处,我能听到水蛇游动时“嗞嗞”响的声音。那往往是在离村子很远的旷野里,河的前后、两岸都是田野、杂树林。我到长大以后,才清楚地知道,那些荆棘密布的、人很难走进去的地方,就是蛇的栖身处。成年后我有一次在荒山野林,衣服被荆刺丛中的藤蔓和刺挂住,每迈前一步,都要花很大力气挣扎——就在那样的地方我遇见一条阴冷、安然的大蛇。但小时候在野地里的漫游中,却对此浑然不觉,多少危险、可怖的场面和我擦身而过了。而我仍陶醉于农田里的蛙鸣、暑气、树荫底下的满头大汗中。那些飘过我脸上的云影和树荫仿佛是我体内溢出的液汁,带着欣喜、惊叹、好奇和童年时代无穷无尽的精力。我深入到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街头巷尾,深入到仿佛天堂般的、永远是未知的农村。割草、掏知了、采桑葚、钓鱼、剥蚕豆……还有那漫无目的的蓝天下的远行……当我在大热天里走近一个村头,人仿佛要跌倒,身子又累又困乏,骨头都被麦田里的热气和太阳弄酥软了。于是就找一棵大树(每个村子前后都有几棵大树)歇歇,目光在为自己干渴的喉咙找一汪清凉的泉眼,石缝里、小河边、附近的渠道,或者农家的灶屋里。我到过各种各样的农家灶屋里,在那里的墙角几乎是用身体摸到一只大的水缸——我发誓那是夏季最阴凉的角落——木制的、极其厚实的缸盖上通常有一只盘子状的大铜勺,因此喝的水里也掺杂有一丝微微的铜锈味。这股锈的味道让人的心为之一沉,它仿佛蕴含着镇定人身心的力量——像一种传自深深的地底下、地心深处的千年的声音——这股锈味真的是一种好声音,是千百万年前铜和其他金属对生命的小小的涵盖。你用舌头在农家黝暗的灶屋间触碰到它,于是其中的铜味道、血腥、破碎的瓷片、清澈的雪水和大地深处的尸骨“嗡嗡”作响,在你的体内扩散,久久回荡,最后一直汇入外面酷热难当的世界,瓦蓝瓦蓝的天空,摇曳的麦穗和热风里,停留在门框沿上一只小小的蜜蜂那金黄色的尾翼。那是一种复活的味道,一种人在水里仍剩有某种前行的欲望的辛苦的滋味,大梦初醒的滋味。于是你放下盛水的铜勺,长叹一声,少年的体力又神奇般地恢复了。

每个人都是这么有惊无险地长大,而自己浑然不觉。作者这里写的情景,写的想象,都很有感染力——和自然亲密接触的童年才叫童年啊!

水中铜锈的味道是一种好声音,作者这里用的是一种“通感”的表达方式,让人感觉到新奇又熟悉。作者总是擅长在一些细微之处发现一种宏大的,属于自然万物的秘密。这样的描写固然是一种关注视野的体现,但同时也未尝不是一种世界观,把自己放在世界的眼中,或许好多东西会重新产生意义和价值,你所重视或者苦恼的东西瞬间不值一提,而那些你曾经忽略的或者忘记的东西其实才真正具有影响力。

农民家的灶屋都在一披屋的后面,紧邻着小河、竹林的空地和自家院子的自留地。所以在典型的中国民宅朝南偏向中它是背南朝北的。夏天里常成为最阴凉惬意的地方。风的声音远比你坐在朝南的厅上听起来更为清晰。而且还有树声、竹叶声。几乎类同于一个突然静谧下来的方位。屋子靠墙的角落堆满稻柴、垛好的硬柴和一只盛稻种的大缸。地上散乱着粗笨的农具。在那里你既可以闻到泛潮、阴湿的柴味,也能闻到干扑扑、松软芳芬的麦秸香,还有阴天里饲料的味道,常年不晒的衣服霉烂的味道。当然,远为寻常的是:农家的炊烟味。上午10点多钟,烧饭的时候,村子里一片静谧,仿佛挨家挨户的锅台上,都得到一个饭已在锅里的休息的指令。大人们垂下锄柄,卷起裤腿,默默地绕河往家里走。村子里的老人突然在一顿饭菜的间歇获得一段空余,可以把腌萝卜、晒的面干、被子拿出来,晾到空地上。黎明即啼的叫了一上午的鸡群,突然也不叫了,母鸡把身子偎在打谷场边上的布满糠谷的烂地里,公鸡则开始威武地踱步与巡视。猪倒地便睡,毫不在乎满地堆着的鸡屎。门槛边上的狗除了急速摇动尾巴外,连眼神也静止不动了。于是在远远的大路上、田埂上、沿乡公所附近的白围墙和那上面有关抓革命促生产的标语下面,中午放学的孩子归来了,像一群被狂风吹回来的纷乱的麻雀。女孩子头上的小辫子越来越漂亮了,而男孩子则阴沉着脸,边走边三五成群地密谋、讨论——一切仍旧是生气、永恒、短暂的秩序。水缸里永远是带着稻柴灰香味的河水,或者略带咸味的井水,而在那些阴森茂密的河道深处,夏季在那里伸展出它隐蔽的、长长的阁楼,它的爱奥尼亚式雕花的石柱和它宽阔的佛堂。树荫像地上铺的青砖一样平实、绵密。

不经意间的是一句民俗描写。

又一次写到了炊烟味。

多么静谧又生动的一幅乡村午间图景。尽管带着生活艰难的痕迹,但在今天的读者读来,依然很容易想起《桃花源记》里写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随着城市化进程,随着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这种自在自足的生活状态或许永不再来了。

沿着河边草地被踏出的水径,我常常独自深入到河道深处,那些无路可循的绝地。一座小小的野坟堆、山坡,一个杂草遮掩的过去年代的灌溉站、水电站,阳光下裸露出它废弃的闸门,或者,一条石板已经断裂的旧桥,处处都长满了荒草,河面已经不是漂,而简直是叠满了一层一层的水葫芦,有时这水葫芦堆里的一棵缓慢下沉,就有一条青白的小蛇露出身子,仿佛在这暗绿稠浓的池塘里艰难地喘息,旋即下沉,不见了踪影,那只是一个盛大的夏季里小小的注脚,一段容易被忽略的陈旧的辞令、引文。我只是吃力地翻开自然这本辞典的厚羊皮制的封皮,我被里面的内容惊呆了,无疑,我正是那个被突然而至的寂静和周身血液般温热的阳光所笼罩、沐浴着的惊悚的少年。

这一段有关乡村的描写让人身临其境。寻常巷陌,鸡犬相闻,蛇、杂草、水、石板桥、野坟堆、放学归来的男孩儿女孩儿、晾晒寻常食物的老人,等等。自然在这里无须任何形容词,乡村就是自然本身,而作者将来到乡村比喻为打开一本厚羊皮制的自然词典,也别出心裁——在自然的厚重和驳杂面前,或许我们只有安静地吸取和享受里头一点点看似简单,实则包罗万象,取之不尽的知识和内涵。

河边的阴凉在盛夏的水汽中蒸腾,散发出各种各样古怪的苔藓、藻类植物的气味,一张张蛛网从树杈间挂下来,像死者的头发。早上,还听得见草和庄稼的“吱吱”声,到了正午,阳光和酷热似乎熨平了一切,四下里万籁俱寂,连附近兵营里操练时的口令和脚步声也听不见了,公路上灰尘完全占据、俘虏了一切,土地本身也在昏昏欲睡,水面上只有一只长脚蚊子还在划开涟漪。蹲在菜田边上的钓鱼人在自己弯弯的钓竿上昏昏欲睡。鱼普遍没有食欲,除非另外再来一场大暴雨,但平原上骄阳似火,晴空万里,似乎一连数周都不可能下雨。我的手臂痒痒的,那一定是田埂边上麦穗刺触产生的。空气和热汗使我厌烦,但周围的乡村风景和湛亮的白云又使我着迷。有一次我失足掉进了一片生长茂密的菱塘,仅为了伸下手去想在水里够着那种野生的食物。还有一次,我迷迷糊糊一头扎进一大片结满了桑葚的桑树林。

作者从不避讳写死,也不避讳用死的一切来形容身边的事物。还记得前面写到的剃头店吗?还有那些死去的头发。但奇怪的是,作者的写法,虽然恐怖,给人的感觉却并不是那种特别的恐惧,而是一种异样的,带点儿恶作剧的刺激——一种属于孩子的隐秘的体验。

很有画面感!

桑树长得只稍许比人高,但树枝树干都出奇地结实、粗壮。我在里面大嚼一通,吃得满嘴红紫,肚子上、胸前也全是那种甜腻的液汁。有时我挑地上的看起来刚掉落的饱圆的桑葚往嘴里塞,但小孩子群里流传着一种说法:地上的熟桑葚都是蛇吃过的,这种想法使我独自待在桑树林里感到一阵阵的阴森恐怖。我吃饱后,就悄悄地分开树枝,溜了出来,我又回到了外面的公路上。公路是宽阔的,碎石子铺的通道,常常有一长串的军用卡车从上面隆隆驶过。有些车队看上去威武峻严。轮胎是乌黑、崭新的,像刚搬出夏天的仓库的大门,散发出一阵上等木料和好闻的橡胶味道,仿佛在今天之前一直是多雨的春天。摆脱了那些古怪和神秘的杂树林、坟堆、菱塘之后,我又一直让自己回到阳光炽热的公路上,回到大平原上最健康安全的地方,我感到自己奇怪地摆脱了许许多多阴郁的岁月。我的呼吸匀称了,不再因为好奇或什么发现时而停止、时而急促起来,而我像一个大病初愈的人那样感到一阵阵的晕眩。不是因为体弱,而是因为暗自庆幸,因为我一度认为神秘莫测的乡村和大自然中的出入自如。我在独自走进一片树林之前已经把一名少年所可能意识到的安全问题抛到了脑后,而当我走出树林,它又以事后的欣慰出现在头脑里。我不禁为此得意,我突然相信我能充分地享受这些公路上大面积的阳光和路边上一小粒石子也有所感应的盛夏的烈日了。就像一个病人喝到了他那天早晨的第一杯盐水。

读书,很多时候是主干之间的缝隙最有意思。比如,这里最吸引我的是“军用卡车”,它在不经意间标注了一个特殊的年代。和前面的军营的操练声一样,这都提示着作者所描写的童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成长起来有什么特征。在年龄小、读书少的时候,我们其实很少想书以外的东西,或者说,很少注意书中有关不同时代的描写,我们只注意人物的性格和故事的发展,但其实,书是不同时代的产物,尤其是一些大部头的书,其中往往记录着某个特定时代的风土人情。

全篇文章这样结束,很有意味,自然的阴郁和恐怖却不经意间治愈了一个少年的孤独和恐惧,让他“奇怪地摆脱了许许多多阴郁的岁月”。正好呼应了文章开始作者说的,“大自然在我身旁安置了一块空地,一个僻静的角落”,让“我”像大病初愈一样感受阳光和石子,迎接生活中可能到来的一切。五种回忆,就这样结束了。

1996年8月

总评

这篇散文开始的题记,是法国诗人弗朗索瓦·维庸在1461年写的《往昔贵妇歌》中的一句:“那博学的女子爱洛伊丝在哪里?/为了她,皮埃尔·阿伯拉尔惨遭阉割/又在圣丹尼出家做了修士/是爱情使他这般不幸……去年之雪今安在?”爱洛伊丝和阿伯拉尔像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是悲剧情侣。作者以此为题记,仿佛意在追寻爱之逝去,但是读完全文,却发现,满满的童年回忆之中,作者追寻的并非与题记所涉内容相近,而是儿童和自然之间的爱之永恒……

在文学作品中,乡下和童年往往是自然的代名词,作者正是抓住了这两个关键词,开始了自己的回忆。作者先写和父母回乡的经历,写自己初识自然。然后,慢慢开始展开童年的生活,写他眼中的乡村,他眼中的城镇——那时候的城镇几乎是一体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太大的差别。酒馆、厂区、剃头店和乡村的灶间、树林一样,乡村的鸡犬相闻和城镇里头的吆喝声一样,共同构成了作者心里的童年和自然。作者描绘出了一个敏感孤独的少年形象,他行走在上学的路上,默默地观察和揣摩,默默地建构起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这个世界里,几乎没有别的人——即使是对因为丧母而和自己成为了朋友的夏同学,作者也很少正面描述,说友谊并非更深。跟熟悉的人和事比起来,作者更关注自然中的阴晴圆缺、风雨变化,更关注陌生和新奇。或许,这是这篇散文与同类散文的最大区别——写回忆的散文不胜枚举,或者说,散文生来就是要写回忆的,那么,别开生面就变得很不容易,它取决于作者独特的心路历程和情感认知。

全文写到了很多自然物象。尤其是写风和雨,很有特色,很多比喻也颇能令人耳目一新。同时,也写到了很多的日常生活场景,比如讲台、酒馆、灶间、剃头店、厂医院等等。尤其是对气味的记忆与描写,也颇有特色,让人过目难忘。这些,构成了一个少年成长记忆中的方方面面。

全文弥漫着一股忧伤的气息。因为少年的敏感多思,因为他的自甘孤独,也因为他不止一次写到了死亡。如果说,陌生女人的死和妈妈朋友的死都是外在世界的变幻的话,那他写到头发的死,和母亲的死,则让人印象至深。或许,没有哪一个作家写到过头发的生命,它的新陈代谢不是最自然的、最万象更新的表现吗?但在这个作家的笔下,它的散落一地变得让人那么忧伤。而母亲的死,则写得更让人难忘,从一阵凶猛的雷阵雨开始,然后写一场温馨的母子雨中拥抱图,接着突转嫁接到母亲的死,作者写道,原本自己与“死亡”这个自然都能和谐共处,但因为母亲,要与它反目!成长,就是不断地让自己从“自然”中剥离,走进去,又走出来,反反复复,仿佛人生病和痊愈的反复一样。五味杂陈的成长记忆必然铸就五种回忆,而回忆是最好的自我治愈——像病人喝了盐水。

当然,记录回忆有时候就是在记录历史,历史感虽不是该文的追求,但也有所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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