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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途中遭遇

我终于不再追赶那个赶驴车的年轻人,而开始朝格林威治奔去。现在想来,那时候说不定我还产生过要一路跑到多佛尔的荒唐念头呢。如果我确实有过这样的念头,没过多久我那杂乱无章的思路就在这一点上理出了头绪,因为我在肯特路上一排房子前面停了下来。房子建在高台上,房前有一个水池,池子中央有一尊笨拙可笑的雕像,用嘴吹一只干涸无水的海螺。我找了一家门前的台阶,坐了下来,因为刚才跑那一阵,力气使光,疲惫不堪,几乎连哭我那丢失的箱子和半个几尼的劲儿都没有了。

那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坐在那儿休息的时候,听见钟正敲十点。幸而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天气也很好。等我缓过气来,喉咙里堵得慌的感觉也消失了,我就站起来,继续往前走。我当时尽管艰苦异常,却一点想要折回去的意思都没有。我至今怀疑,如果在肯特那条路上,有像瑞士那样的积雪挡住去路,我会想要折回去。

我的家当只剩下三枚半便士(我真奇怪,星期六晚上我口袋里竟然还有那么多余钱),而这点儿钱财也并不因为我在往前走着,少让我费心思。我开始想象,一两天后,我被人发现倒毙在树篱下,并作为一条新闻登在报纸上。我步履艰难地尽快往前走着,走呀,走呀,直到走至一家小铺子门前,只见那儿写着,收购男女各式旧衣,高价收买破布、骨头和厨房废弃物品。铺子的老板只穿着衬衫,坐在门口抽烟。因为有很多褂子和裤子吊在低矮的天花板上,不停地晃来晃去,又因为只点燃着两支光线暗淡的蜡烛,影影绰绰地照见那些褂子和裤子,所以我觉得,那个老板好像是个专事报仇雪恨的人,他把他的仇人都吊了起来,宿冤已伸,意得志满。

我近来和米考伯夫妇住在一块儿的经验告诉我,这儿也许有办法使我暂时免于饥饿。我走进前面一条僻静的小巷,脱下我的背心,整整齐齐地折叠起来,夹在腋下,又回到铺子门前。“你要是能给个公道价儿,先生,”我说道,“我就把背心卖给你。”

多洛比先生——至少多洛比是写在铺子门上的名字——接过那件背心,把他的烟斗头朝下靠在门框上,带着我走进铺子里,用手指掐掉两支蜡烛的烛花,把背心铺到柜台上,在那儿看了一阵子,然后提起背心,对着亮儿,又看了一阵,最后才说:“这件小坎肩,你要卖多少钱?”

“哦,你是很懂行的,先生。”我谦虚地回答。

“我不能又当卖主,又当买主呀。”多洛比先生说,“这样一件小小的坎肩!你说个价儿好啦。”

“十八个便士行不行——?”我迟疑了一下,试探着说。

多洛比先生把背心又折叠起来,交还给我。“如果我出九个便士买下这件背心,”他说道,“那就等于我打劫了我一家人。”

这样做交易,真叫人不痛快,因为这等于硬逼着我这样一个与多洛比先生素昧平生的人,为了我的缘故,叫他去打劫他一家人。但是我的处境非常窘迫,于是我说,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只要九便士就卖给他。多洛比先生,嘟嘟哝哝,不无怨言地付给我九便士。我对他道一声晚安,走出他的铺子,手里多了九便士,身上少了一件背心。不过我把夹克衫的扣子扣上,少了什么也就不大显了。

其实,我早已看清楚,下次就该轮到我那件夹克衫出手了,我将不得不只穿件衬衫和裤子往多佛尔奔去,倘能穿着那样的衣服到得了多佛尔,也得说是万幸了。不要以为,一路之上我只盘算着衣服的事。其实不然。我想的是前面的路还很长,想的是那个赶驴车的年轻人骗了我,心肠太狠了,除此而外,当我口袋里装着九便士重新上路的时候,心里并没觉得我的困难有多么迫切。

我忽然想到一个晚上过夜的计划,我就要把这个计划付诸实行。这个计划就是,躺在我母校后墙根儿的一个角落里睡上一觉,因为我知道那里经常堆着一个干草垛。我想象,有那些同学们和我过去讲故事的那个寝室在我附近,我一定不会觉得孤单。虽然同学们绝不会知道我就在附近,那间寝室也不会给我遮风挡雨。

我走了一整天的路,后来终于爬上布莱克希思荒地的高坡,到达平坦地方的时候,实在累极了。寻找塞勒姆学堂费了不少事,但我终于找到它了,也找到了后墙角落里的草垛,我就在草垛边上躺下来。未躺下之前,我曾绕着学堂的院墙转了一遭,望了一下宿舍的窗户,只见里面黑洞洞、静悄悄。平生第一次在头上没房顶的地方躺下来过夜时的那种孤寂感觉,是我终身难忘的!

那天晚上,我倒头便睡着了,就像被家家户户拒之门外、被家犬吠逐的无数流浪儿一样——而我梦见躺在旧日寝室的床上,在跟同室的孩子们谈话。突然醒来,发觉自己直挺挺坐在那里,嘴里还叨念着斯蒂尔福思的名字,却大瞪着两眼,呆呆凝望着头顶上闪闪烁烁的满天星斗。当我忽然想到,在那夜深人静的时分我是在什么地方时,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惧感偷偷袭上心头,我站立起来,来回走动。不过看到星光变得暗淡,太阳升起的方向上出现了鱼肚白,我就放了心。我的眼皮发涩,就又躺下睡了——睡梦中我只觉得冷——一直睡到温暖的阳光和塞勒姆学堂的起床铃声把我唤醒。如果我能期望斯蒂尔福思当时在那儿,我一定会躲起来,等他一个人出来时见他一面。但是我知道,他早就离开了。特拉德尔斯也许还在学校里,不过那也靠不住。而且,对他的善良品性,我固然深信不疑,但对他的谨慎和好运却信心不足,所以不打算把我的境况告诉他。因此,趁着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们起床机会,我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那堵墙,踏上那条尘土飞扬的长路。远在我作学生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条路是通往多佛尔的,但万没想到,如今人们看到走在这条大路上的我这个旅行者,竟然是这样一副狼狈相。

那个星期天跟我在雅茅斯度过的星期天有多大的不同呀!我迈着沉重的步子缓慢地往前走着。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了教堂的钟声响起来,我遇到去教堂的人们。我打一两座教堂门前经过,听见会众在里面做礼拜,唱诗的声音传到外面的阳光里,牧师助理坐在廊檐下或站在水松树下乘凉,手搭凉篷,见我走过,皱起眉头。不过,旧日星期天的和平和宁静气氛依然笼罩着一切,只有我是个例外。不同也尽在于此。我满身尘土,头发蓬乱,自己觉得与这气氛格格不入。如果没有我心里想的那幅恬静的图画——我年轻貌美的母亲坐在炉前垂泪,我姨婆对她怜惜——如果没有这幅图画,我想,我当天几乎没有勇气前进了。但是我老看见这幅图画在我眼前,我就跟着往前走。

那个星期天,我沿着那条笔直的大道走了二十三英里,因为我还不习惯走远路,能走这么远,就很不容易了。当暮色四合时,我发现自己来到罗彻斯特桥上,两脚生痛,浑身疲劳无力,吃着买来做晚饭的面包。有一两所小房子门口挂着“安寓旅客”的招牌,我看了不由心动,但是我却害怕把我所有的那几个便士花光了,更害怕我在路上碰见或赶上的那些流浪汉们对我不怀好意。因此,除了露宿天穹之下,再找不到别的地方过夜了。我艰苦跋涉多时,终于踏进查塔姆——那地方,在朦胧夜色中,影影绰绰只见一片白垩,几座吊桥和数艘船只,犹如梦境一般;那些船只停泊在浑浊的河水中,有篷无桅,像是诺亚方舟。我爬上一个杂草丛生的炮台,台下有一条小径,一个哨兵在那里往来逡巡。就在这儿,我靠近一尊大炮,躺了下来。幸而有哨兵的脚步声给我做伴(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在他头顶上,就像塞勒姆的学生不知道我睡在学堂的墙下一样),我美美地睡了一觉,直到天亮。

早晨,当我向那条狭而长的街道走去的时候,我的腿脚酸疼,不听使唤,咚咚的鼓声和军队行进声震得我头昏脑胀,好像从四面八方将我团团围住。我觉得,如果要保留一点儿气力,以便走得到旅途终点,那一天我就不能走太多的路,于是我决定把卖夹克作为我一天主要的工作。我从身上脱下夹克,为的是学会不穿它也能走路。我把夹克夹在腋下,开始巡视起各种旧衣铺来。

那是个适合卖夹克的地方,因为那里买卖旧衣服的铺子多得很,而且,一般说来,铺子的老板都站在门前瞭望,等候顾主上门。只因他们大多数人总在货物中间夹杂一两件军官制服,挂在那里,而且肩章等饰物一应俱全,我就认为他们买卖的东西一定都很昂贵,吓得我不敢进去,转悠了半天也没敢把我的货物向人兜售。

因为我心虚胆怯,便把注意力集中于卖旧船具的铺子和多洛比先生开的那类铺子,而不问津门面排场的铺子。我终于找到看来颇有希望的一家。这铺子位于一条肮脏胡同的街角上,一头是一个空场,里面长满带刺儿的荨麻,前面有栏杆,上面挂满旧的水手服,在风中飘摆;屋里铺天盖地好像全是这种旧衣服;四面还有婴儿床、生了锈的枪支、油布帽子和盛着许多生锈钥匙的盘子,钥匙大大小小,各式各样,好像世界上所有的门,都可以用它们打开似的。

我心里扑扑腾腾乱跳着,走下好几层台阶,进了那个又低又小的铺子。因为挂满了衣服,那唯一的一扇小窗户不仅没使屋里亮堂,反而使屋里显得更加昏暗。当一个相貌丑陋的老头子,从铺子后面一个像洞穴似的肮脏去处冲出来,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时,我的心扑腾得更厉害了。只见那人的下半边脸被麦茬似的灰胡子遮盖起来,面目凶恶,令人望而生畏,穿一件很脏的法兰绒背心,满嘴酒气熏天。他的床就安放在他刚跑出来的那个像洞穴似的去处,床上蒙着一条碎布拼缀而成的被子。那儿也有一扇小窗户,穿过窗户向外望去,能看到另外一片带刺儿荨麻和一头瘸驴。

“哦,你要干什么?”那老头儿呲牙咧嘴,用可怕而又单调的声调,嘟囔着说,“哦,我的眼睛胳膊腿,你要干什么?哦,我的心肝脾肺肾,你要干什么?哦,咕噜,咕噜。”

我听了他的话,害怕极了,特别是最后那句在喉咙眼儿里咕噜咕噜叫人不知所云的话,因此我无从回答。于是,那个老头儿,一面仍然抓住我的头发不放,一面重复说:“哦,你要干什么?哦,我的眼睛胳膊腿儿,你要干什么?哦,我的心肝脾肺肾,你要干什么?哦,咕噜,咕噜!”——这一声咕噜,是他憋足了劲儿迸出来的,使劲之猛,差点儿连眼珠子也给带出来。

“我想要问一问,”我浑身哆嗦着说,“你要不要买一件夹克?”

“哦,我瞧瞧你那件夹克!”老头儿喊着说,“哦,我的火烧火燎的心,快把你的夹克给我瞧瞧!哦,我的眼睛胳膊腿儿,快把你的夹克拿出来呀!”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两只哆里哆嗦、像巨鸟爪子似的手从我的头发中抽出去,戴上一副眼镜,但那对红肿的眼睛,并未因此而有所改观。

“哦,这件夹克要多少钱,”老头儿把夹克仔仔细细看了个遍,然后问,“哦——咕噜——这件夹克要多少钱?”

“给半克朗吧。”我说,这时候我刚定住了神儿。

“哦,我的心肝脾肺肾,那可不行!”老头儿叫道,“哦,我的眼睛,那可不行!哦,我的胳膊腿儿,那可不行!十八个便士吧,咕噜!”

每当他憋足了劲儿,突然发出那咕噜声的时候,仿佛眼珠子就要随之迸出来了。他每说一句话,老用一种腔调,好似平地起风,初始平缓,继而陡然升起,最后一落千丈,我想再没有比这个比喻更贴切的了。

“好吧,”我说,我以为买卖谈妥了,非常高兴,“就是十八便士吧。”

“哦,我的心肝!”老头儿喊道,把夹克扔到货架上,“到铺子外面去!哦,我的脾肺肾,你给我出去!哦,我的眼睛胳膊腿儿——咕噜——别给我要现钱,换东西好啦。”

我这一生中,无论是以前还是以后,都从未那样惊慌过。但我低声下气地对他说,我需要的是现钱,别的东西对我都没用处,我愿照他的意思到外面等候,决不催促他。于是我走出去,在一个角落的阴影里坐下来。我坐了不知多少个钟头,阴影变成亮地儿,亮地儿又变成阴影,我还坐在那儿等着要钱。

但愿干这一行的人里头,别再出一个像他那样疯疯癫癫的醉鬼了。原来他这个人远近闻名,而且享有把他自己出卖给魔鬼的声誉。这情况,不一会儿我就知道了,因为一群孩子来到他铺子前面,不停地向他发起攻击,嘴里高喊着那个传说,叫他把金子拿出来。“你别装穷,查理,你并不穷。你把自己出卖给魔鬼了,快把卖身得来的金子分给我们一点儿!你的金子藏在你的褥子里面哪,查理!你把褥子拆开,拿出点儿来分给我们!”他们说了这一类的话,同时还屡次要借剪子给他,好拆褥子。这番情景惹得他气急败坏,他一整天从铺子里冲出冲进,而那群孩子一会儿四散奔逃,一会儿卷土重来。有时候,他盛怒之下,把我当做那群孩子中的一员,向我扑来,咬牙切齿,好像要把我撕成碎块儿。但是,幸而还未及下口,他就想起来是我,接着便一头扎进铺子里。我从他的声音判断,他是躺在了床上,因为他在扯着破锣嗓子、疯狂地喊叫着《纳尔逊之死》那首歌。歌的每一行开头,都加了个“哦”,歌的中间,插进去好多个“咕噜”,好像这还不够我受的似的。那些孩子,因为我没穿外衣,耐心地、坚定不移地坐在门外,便把我视为老板的同伙,整天向我扔石块,或变着法儿欺侮我。

那个老头子多次试图引诱我,让我同意以物易物。有一次,他拿出一节钓鱼竿,又一次拿出一只提琴,另一次拿出一顶三角帽,再一次拿出一支笛子。不过,我对所有的诱惑一概拒绝,咬紧牙关坐着不动。每次眼含泪水,要求他要么给我钱,要么还我的夹克。最后,他终于开始给我钱了,一回给半便士,给了整整两个小时的工夫,才一点一点增加到一先令。

“哦,我的眼睛胳膊腿儿!”过了好长一会儿,他面露凶相,觑着铺子门外,高喊道,“再给你两便士,你走不走?”

“不行,”我说,“那样我就要饿死了。”

“哦,我的心肝脾肺肾,三便士你走不走?”

“要是我不等钱用,那你一文不给都可以,”我说,“但是我可急着等钱用啊!”

“哦,咕——噜(当他在门框里只露出他那奸猾的老脑袋偷觑我的时候,那咕噜一声是怎样拿腔作势迸发出来的,实在无法状写)!再给你四个便士,你走不走?”

我已疲惫不堪,浑身乏力,便接受了这个价钱,不无颤抖地从他的爪子里接过钱,转身走开。这时太阳即将落山,我比以前更加饥渴难忍。不过花了三便士之后,我的精神很快就完全恢复了。趁着精神良好,我又一瘸一拐走了七英里路。

晚上,我又在一个干草垛下面安了床铺,我先在小溪里洗了洗磨起泡的脚,尽我所能用清凉的叶子把脚包裹好,然后舒舒服服睡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我又上路的时候,发现前面的路穿过连绵不断的一片片蛇麻草田和果树园。时值秋末,果园里熟透了的苹果挂满枝头,一片嫣红。有几处,采蛇麻草的人已经开始工作了。我觉得这里实在太美了,于是决定当晚就睡在蛇麻草丛里。在我想象中,长长的秆子根根直立,蛇麻草美丽的茎叶盘绕其上,有它们与我为伴,那一定是很惬意的。

那天在路上碰到的流浪汉比平常更坏,他们在我心里引起的恐惧感,至今记忆犹新。其中有一些是相貌狰狞的流氓恶棍,我从路上走过时死盯着我不放;有时还停住脚,从背后喊我回去和他们搭话。如果我撒腿跑开,他们就朝我扔石头。我还记得有这么个年轻的家伙——从他背的袋子和带的炭火炉来看,他是个补锅匠——跟他一起的还有一个女人,他就是这样转过身来,瞪着大眼看我的。他声如雷吼般喊我回去,我只得停住脚步,回头看去。

“叫你回来,你就得回来,听见没有?”那个补锅匠说,“不听话,就把你那小肚子豁开。”

我一想,还是回去的好。我脸上带着安抚他的神情朝他走去,这时我才注意到,那个女人有一只眼睛青紫。

“你要往哪儿去?”补锅匠说,同时他那只熏黑的手抓住我衬衫前襟。

“我要去多佛尔。”我说。

“你是从哪儿来的?”补锅匠说,同时把我的衬衫又拧了一个花,抓得我更牢了。

“从伦敦来。”我说。

“你是哪一路的?”补锅匠说,“你不是小绺吧?”

“不——不是。”我说。

“不是?妈的。你要是在我跟前耍滑头,”补锅匠说,“我就把你的脑浆子敲出来。”

说到这儿,他举起那只空着的手,作出要打我的样子,威吓我,接着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

“你身上带的钱够买一品脱啤酒的吧?”补锅匠说,“要是够的话,快快拿出来。别等你老爷亲自动手!”

我本来想把钱拿出来,但是我的目光与那女人的目光相遇,只见她微微把头一摇,嘴唇形成说“别”字的口形。

“我是个穷光蛋,”我说,竭力想装出一副笑脸,“身上一文钱也没有。”

“什么,你这话怎讲?”补锅匠说着,恶狠狠地直打量我,我真害怕他已经看见我口袋里的钱了。

“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兄弟的绸子手绢儿怎么围到你的脖子上去啦?这是怎么回事呀?快快还给我!”一眨眼他就把我的绸手绢从我脖子上揪走,扔给那个女人。

那女人突然一阵大笑,好像她认为这只是开了个玩笑,把那块手绢又扔给我,像刚才那样微微点一点头,双唇做出个“跑”字口形。我还没来得及从命,补锅匠粗暴地从我手中把手绢抢回去,他用力之猛,将我像羽毛一样甩得老远。他松松地将手绢围在他自己的脖子上,然后转过身对着那女人骂了一句,一拳把她打趴在地上。我永远不会忘记,眼见她躺倒在坚硬的路面上,帽子滚落了,头发沾满尘土,变白了;也不会忘记,当我跑到远处回头看的时候,只见她坐在路边的斜坡上,用她披巾的一角揩拭脸上的血污,而补锅匠一个人往前走了。

这一次遇险对我的惊吓,非同小可,此后,一见这一种人走过来,我就掉头往回走,找一个藏身之地,直到他们走得不见人影,我才上路。这种情况,时时发生,从而严重地耽搁了我赶路。但是在这种困难下,也像在一路上遇到的其他困难下一样,我幻想中的我出生前母亲青春美貌的形象,好像无时不在支持我,引导我。这幅形象,永远和我做伴。我在蛇麻草丛躺下来睡觉时,它就在蛇麻丛里;我早晨醒来的时候,它也和我一起醒来;我行路时,它整天走在我前头。从那以后,我一直把这幅形象与坎特伯雷阳光灿烂的街道联系在一起;与它那好像在暖洋洋的太阳地里小睡的街道,与那古老的房舍和城门,与那古色古香、庄严肃穆的大教堂和盘旋于塔顶的白嘴鸦,联系在一起。当我终于踏上多佛尔附近空旷开阔的高原的时候,这幅图画在我心里充满希望,减轻了眼前景象的荒凉之感,直到我逃出伦敦的第六天,抵达旅程头一个大站,并确实踏进那个城镇的时候,那幅图画从未须臾离开过我。但是,说也奇怪,当我饱经风吹日晒,身着破衣敝屣,蓬头垢面,站在向往已久的那个地方时,那幅图画却犹如梦境,悄然消失,使我怅然若失,意气沮丧。

我先在船工中间打听姨婆的消息,得到的回答各式各样。一个说,她住在南海岬灯塔上,并因此把胡子烧焦了;另一个说,她被绑在港外的大浮标上,只有潮水半落的时候才能去看她;第三个说,她因为拐卖孩子,关在梅德斯通的监狱里;第四个人则说,上一次刮大风的时候,有人见她骑着大扫帚,径直朝加来飞去了。我接着又在马车夫中间打听,他们同样没正经,同样大不敬。而店铺里的人,见我这副穷酸相,不等我把话说完,就哼着鼻子回答说,他们没东西打发我。我这时的悲苦和孤独感甚于逃亡路上的任何一个阶段。我的钱光了,再没任何东西可以变卖。我又饥又渴,精疲力竭,距我的目的地,好像仍像我在伦敦时一样遥远。

那天上午就在探询叩问中消磨掉了。我正坐在市场附近靠街角一家空荡荡的店铺台阶上,思量着是否再到前面提过的那些地方转一转,忽然看见一个马车夫赶着车走过来,碰巧马衣从车上掉下来。我拾起马衣递给他,见那人相貌和善,就壮起胆子问他知道不知道特洛特乌德小姐住在哪里。虽然这个问题问得次数太多,这回几乎说不出口了。

“特洛特乌德,”他说,“让我想一想。我脑子里有这么个人儿。是不是个老太太?”

“没错儿,”我说,“是上了点年纪。”

“腰板儿挺直的,是不是?”他说着,伸直了腰。

“没错儿,”我说,“我想是这样。”

“老拿着个手提包,是不是?”他说,“一个大提包,里面能装很多东西,是不是?脾气挺倔的,说起话来咄咄逼人,是不是?”

我嘴上诺诺连声,承认这番描述的正确性,心里却不由得凉了半截。

“这样的话,你听我说好啦,”他说,“你上了那个坡儿,”他顺势用鞭子指一指前面的高冈,“一直往前走,走到朝海的那几座房子那儿,你再打听,准打听得到。我觉得,她那种人抠门儿得很,我这里给你一个便士好啦。”

我很感激地接受了这份礼物,用它买了一块面包。一路上吃着面包,朝着我那位朋友指的方向走去,走了老远,还没看见他说的那种房子。后来我终于看见了,便走了过去,进了一个小铺子(我们那一带管它叫杂货铺的那一种),打听他们知不知道特洛特乌德小姐住在哪里。我本来是跟柜台后面的一个男人讲话的,他正在那儿给一个年轻女人秤米。后者马上转过身来,接过了话茬。

“你问的是我家小姐吗?”她说,“你找她有什么事,你这孩子?”

“劳你的驾,我找她有几句话要说。”我回答说。

“你是说,向她告帮吧?”那个姑娘回答说。

“不是,”我说,“完全不是。”但是我忽然想起来,我来这里的目的不是别的,就是为了告帮,因此张口结舌,无言以对,自觉脸上发烧。

我姨婆的女佣人(我从她说的话断定她是个佣人)把米放进篮子里,走出铺子,并对我说,我要是想知道特洛特乌德小姐住在哪里,就跟着她走好啦。虽然这时候我又激动,又惊恐,两腿不由得颤抖起来,但我仍巴不得听到这一声应允。我跟随那个年轻女人,不一会儿来到一座带凸形窗户的、整洁的小房子跟前。房前有一方形小院或花园,铺着沙石,种满花卉,修剪齐整,香气扑鼻。

“这就是特洛特乌德小姐的家,”那个年轻女人说,“你现在知道了。我没有别的话可说了。”说完这话,就匆匆跑进房子里去,仿佛要甩掉带我到这儿来的责任似的,让我站在花园的篱笆门前,从篱笆顶上忧郁地望着客厅的窗子。只见纱布窗帘半遮半掩,窗棂上钉着一个绿色小圆屏风或者团扇,窗里还有一张桌子,一把大椅子,这一切使我想到,那时候我的姨婆正在那儿正襟危坐。

到这时候,我那双鞋,状况实在堪怜。底子一片一片飞了,帮子上的皮子绽开了花,早已不成鞋的样子。我的帽子(晚上兼作睡帽)压扁了,搓皱了,垃圾堆上没柄的破汤锅和它摆在一起,都不必自惭形秽。我的衬衫和裤子,沾满汗渍、露水、草梗和独具肯特郡特色的白垩土(因为我躺在地上睡觉)——而且撕破了——我站在篱笆门外的时候,也许我姨婆花园里的鸟儿都给我吓跑了。我的头发,自从离开伦敦那天起,既没见过梳子,也没见过刷子。我的脸、脖子和手,因为受不惯风吹日晒,烤成了紫红色。我从头到脚沾满白灰和尘土,仿佛我刚从石灰窑里钻出来似的。我就带着这样一副狼狈相,并且自觉狼狈不堪,等待着把我自己介绍给我那位令人生畏的姨婆,并给她留下第一个印象。

过了一会儿,客厅窗户上仍不见动静,我便推测,我姨婆不在那里。我抬起头向上面一层的窗户望去,只见窗口有一个白发红颜、眉慈目善的绅士,带着一种很奇怪的样子闭起一只眼睛,向我点了几次头,又摇了几次头,然后笑一笑,走开了。

我本来已经够烦乱的了,这出乎意外的举止,使我更加烦乱。我正要溜走,去想下一步的对策,这时从房子里走出一个女人。她帽子上扎着一条手巾,手上戴着花匠的手套,胸前挂着一个像收税人的围裙似的花匠用的大口袋,手里拿着一把大刀子。我一望便知她是贝齐小姐,因为她大模大样从房子里走出来时的神态,跟我那可怜的母亲常说的她走进我们布兰德斯通鸦窝花园的样子,完全一致。

“走开!”贝齐小姐说,一面摇着头,一面将刀子在空中一挥,远远地作出砍我的样子,“走开!这儿不许小孩子进来!”

我站在门口,提心吊胆地望着她,只见她颤巍巍走到园子的一角,弯下腰,要刨什么小东西的根。这时候,我虽勇气不足,但孤注一掷心切,于是蹑手蹑脚走进园子,站到她身旁,用手指碰了她一下。

“对不起,小姐。”我说道。

她吓了一跳,抬起头来。

“对不起,姨婆。”

“嗯?”贝齐小姐惊奇地喊叫了一声,那种声调我还从来没有听见过。

“对不起,姨婆,我是你的外孙呀!”

“哎呀,天哪!”贝齐小姐说。一屁股坐到园中的小路上。

“我是大卫·考波菲尔,是从萨福克郡的布兰德斯通来的呀——你不是在我出生的那天晚上到那里去过,见过我的妈妈吗?自从妈妈死后,我的日子很艰难。人家不理我,不叫我上学,叫我自己谋生,干不适合我干的活儿。我实在待不下去,就偷跑出来投奔你。刚一上路,就叫人抢了,我是一路走来的,自从离开伦敦,就没在床上睡过觉。”说到这里,我再也不能自持,两手拍一拍褴褛的衣衫,意欲以它为证,让姨婆知道我经历的磨难,接着哇的一声,号啕大哭起来。我想,这在我心里已经憋了整整一个星期了。

我说这番话的时候,姨婆坐在石子甬道上,两眼盯着我,脸上除了惊异的神色,没有任何表情。见我哭了,她匆忙从地上爬起来,抓住我的衣领,把我带进客厅。她来到客厅里的第一个行动,就是把一只很高的橱柜的锁子打开,取出好几只瓶子,将每只瓶子里装的东西依次倒进我嘴里一点儿。我想,那些瓶子是漫不经心取出来的,因为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尝到了茴香水、凤尾鱼酱、色拉油,酸甜苦辣,各味俱全。她给我灌下这些滋补药剂之后,见我还是歇斯底里,呜呜咽咽哭个不停,便将我放到沙发上,头底下给我垫了一块披巾,从她头上解下手巾垫在我脚下,以免我将沙发罩弄脏。然后,坐在我刚才提到的绿色小屏风或团扇后面,这样我就看不见她的脸,只听得时而像报时的号炮一样,大吼一声:“我的天哪!”

过了一会儿,她拉了拉铃。待那个女佣人走进来,姨婆对她说:“珍妮特,你上楼去,代我向迪克先生问好,说我有话对他说。”

珍妮特见我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我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惹得姨婆生气),觉得很惊讶,不过她还是上楼传话去了。姨婆倒背着手,在屋里走来走去,直到楼上向我挤眼的那位绅士笑眯眯地进了客厅。

“迪克先生,”我姨婆说,“你不要装糊涂,因为只要你不故意装糊涂,就没有比你更明白的了。这一点,你我彼此心照不宣。所以,你怎么都可以,就是别装糊涂。”

那位绅士立刻敛容,眼睛望着我,瞧那神气,仿佛是在恳求我千万不要提起刚才在窗前对我挤眉弄眼那回事。

“迪克先生,”我姨婆说道,“你听我说起过大卫·考波菲尔,是吗?你可不要假装不记得了,因为你我彼此心照不宣。”

“大卫·考波菲尔?”迪克先生说,他那副神气,照我看来,好像并不大记得似的。“大卫·考波菲尔?哦,是啦,不错,是有这么个大卫。”

“好啦,”我姨婆说,“这就是他的小子,这就是他的儿子。要不是这孩子也有点像他妈妈,那他就长得活脱像他爸爸了。”

“他的儿子?”迪克先生说,“大卫的儿子?真格的?”

“是呀,”我姨婆接着说,“他不光是大卫的儿子,还干了件漂亮事呢。他从家里逃跑了。啊,他的姐姐贝齐·特洛特乌德是绝对干不出这种事来的。”我姨婆坚决地摇着头,她对那位从未面世的女孩子的德行充满信心。

“哦,你认为她就不会逃跑吗?”迪克先生说。

“这个人是怎么啦,”姨婆厉声说道,“你这是怎样说话!难道我还不知道她不会逃跑?她是要跟她的教母一起生活的,我们也一定会相亲相爱。你倒说说看,他的姐姐贝齐·特洛特乌德会从哪儿逃走,逃到哪儿?”

“哪儿都不逃。”迪克先生说。

“那么,好啦,”听见这一回答,姨婆的口气缓和了,“你既然像外科手术刀一样敏锐,迪克,这阵子你怎么能装糊涂呢?你瞧,小大卫·考波菲尔到这儿来了,我现在要问你的问题是,我拿他怎么办才好?”

“拿他怎么办才好?”迪克先生边挠头,边有气无力地说,“喔,拿他怎么办才好呀?”

“是啊,”姨婆板着面孔,举起食指,说道,“听着!我要你给我出个妥善的主意。”

“哦,如果我是你的话,”迪克先生一面思量,一面茫然看着我,“我就——”他这一看,好像忽然给了他灵感,他急忙说道,“我就给他洗个澡!”

“珍妮特,”姨婆按捺住得意的心情,平静地转身说,(当时我对此并不理解),“快去烧洗澡水。”

虽然我对这番谈话深感兴趣,但在谈话过程中,我仍不由得要观察我的姨婆、迪克先生和珍妮特,以完成我已经进行的对这个房间的观察。

我姨婆是个高身量、其貌不扬的老小姐,但绝对说不上容貌丑陋。她的面容、她的声音、她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绝不通融、毫不苟且的意味,这就足以说明像我母亲那样柔顺的人为什么对她望而生畏了。尽管她脸上透着一股刚毅之气,眉目倒也生得周正。我特别注意到,她的眼睛炯炯有神,目光犀利。她的头发已经花白,从中间平分左右,头戴一顶软便帽;这种帽子,垂下两条飘带,可以系于下颏,当时很时兴,如今不多见了。她的长袍是淡紫色的,非常整洁;但剪裁干净利落,好像她要尽去虚饰,减少不便似的。我记得,当时我想,那一袭长袍的样式,很像是一件女骑装,只不过剪去了多余的下摆罢了。她在身侧佩戴着一只金表,并且附有与之相配的表链和缀饰,假如从它的大小和式样判断,那应该是只男用表;脖子上系着的纱巾,倒很像衬衫领子;手腕子上挂着的东西,很像衬衫的袖口。

至于迪克先生,我已经说过,他是白发红颜。若不是因为他老莫名其妙地耷拉着脑袋,我这样的描述就概括他的全貌了。他耷拉脑袋,不是因为年纪大的缘故,他叫人想到塞勒姆学堂里的孩子挨了打以后的那种样子。他那对灰色的大眼睛鼓鼓囊囊,水汪汪的,泛着一种奇怪的光芒,这和他那心不在焉的神态、他对我姨婆的屈从、受她赞扬时孩子般的喜悦结合在一起,不禁使我怀疑他这个人有点儿疯癫。可是,如果他确系疯癫,又怎会在这儿呢,这可真叫我百思不得其解了。他的穿戴打扮,和一般绅士一样,上身穿肥大的灰色晨衣和背心,下身穿白色裤子。表放在裤腰间的表兜里,钱放在上衣口袋里,好像夸他有钱似的,把钱弄得哗啦哗啦响。

珍妮特,年龄十八九或二十岁,模样姣好,犹如菡萏初放,干净俏丽,姿态优美。我当时虽然没对她进一步观察,但不妨在这儿提一下我后来才发现的一种情况,那就是,她是我姨婆先后监护过的女孩儿中的一个。我姨婆收留她们,雇她们为仆人,其目的分明在于教她们永远弃绝男人,而她们总以下嫁面包师的行动,履行了永绝男人的宏弘大愿。

那间屋子,也像珍妮特或我的姨婆一样整洁。我方才搁下笔,回忆那个房间的时候,微风夹带着花香,又从海上吹来。我又看见了那些擦得光闪闪的老式家具,又看见了凸形窗里绿团扇旁我姨婆那把不可侵犯的椅子和那张桌子,又看见了那张粗毛地毯、那只猫、那个水壶手垫、那两只金丝雀、古瓷器、装满玫瑰花瓣的酒钵、装满各式各样瓶瓶罐罐的大橱柜;同时,我也看见了我自己,蓬头垢面,躺在沙发上,观察着这一切,给这个房间大煞风景。

珍妮特给我烧洗澡水去了。这时,只见我姨婆忽然气得浑身僵直,我不禁吓了一跳,只听她声嘶力竭地喊道:“珍妮特!驴!”

听见这一声喊叫,珍妮特好像听见火上了房似的,从楼上跑下来,径直冲向房前一块青草地,把胆敢踏上草地的两头驴轰走了。与此同时,我的姨婆冲出屋子,一把抓住一个小孩儿骑着的第三头驴的缰绳,掉转驴头,牵出了那片圣地,接着掴了那个倒霉的赶驴顽童一顿耳光,看他还敢不敢亵渎这片圣洁的地方。

时至今日,我尚不清楚,我的姨婆是否对那片青青的草地真有合法权利。不过她自认为她是有这权利的,而且不容置疑。有也罢,没也罢,在她反正都一样。她认为一生里对她最大的凌辱,需要不断报复的,就是驴子践踏那片圣洁的草地。无论她正从事何种工作,也无论她和别人谈得如何起劲儿,只要一见驴子,她的思路立刻被扭转,她立刻就向驴子扑过去。她在隐蔽的地方暗中藏了灌满水的罐子和喷壶,时刻准备泼向进犯的孩子们。门后头埋伏着棍棒,无时无刻不在出击,战争无止无休。也许这对于那些赶驴的孩子们倒是一种乐趣,是一种刺激;也许那些通灵性的牲口,熟谙这种形势,乐得跑进去,纵情恣肆,施展其桀骜不驯的天性。我只知道,在洗澡水烧好之前,就有三次军情吃紧。在最后一次,也即最激烈的那一次,我看见我的姨婆,单人独骑和一个十五岁的黄头发少年打起了交手仗,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他的脑袋撞到了篱笆门上。这种骚扰,尤其弄得我哭笑不得,因为进攻开始的时候,我姨婆正用一把大汤匙给我喂汤(她坚信,我饿了好几天,胃肠很弱,不能一开始吃得太多),我刚张开嘴接受喂我的东西,她就把匙子放回汤盆,大叫着“珍妮特!驴”冲出去,发起冲锋了。

洗过澡,我觉得很舒服。我开始敏锐地感觉到由于睡在野地里而引起的四肢剧烈的疼痛,这会儿疲劳极了,一点精神都没有,几乎坚持不了五分钟,就又昏昏睡去。我洗完澡以后,她们(我是说我姨婆和珍妮特)把迪克先生的一件衬衣和一条裤子给我穿在身上,又用两三条大披肩把我裹得严严实实。当时我那副尊容,究竟像一捆什么东西,我不得而知,但我只觉得全身暖烘烘的。昏昏沉沉,浑身乏力,不一会儿躺在沙发上又睡着了。

也许那是盘踞在我脑子里如此之久的幻想引起的一场梦吧,我醒来时有这样一种印象:我的姨婆曾来到我跟前,弯下腰,把我的头发从脸上撩开,把我的头放得更舒服些,然后站在那儿看着我。我耳边好像还响着“漂亮的孩子”、“可怜的孩子”一类的话语。但我定了定神,只见姨婆坐在凸形窗前,从绿团扇(它安在转轴上,可转向任何方向)后面望着大海,除此而外,没有任何别的迹象使我相信,那些话出自我姨婆之口。

我醒后不久,就跟他们一起吃饭了,吃的是烤鸡和布丁。我坐在餐桌前,活像一只捆扎起来的家禽,要动弹一下胳膊,非常费劲儿。然而,既然是我姨婆把我裹扎成这样儿,觉得别扭也不能抱怨了。吃饭期间,我心里一直嘀咕,不知她将对我如何处置。但她一声不吭,只是偶尔拿眼盯着我(我就坐在她对面),说一声“我的天哪!”而这句话丝毫减轻不了我的焦虑。

桌布撤走了,雪莉酒摆到桌子上(也有我的一杯),这时,我姨婆又打发人上楼去请迪克先生。迪克先生下楼来和我们坐在一起,我姨婆便请他仔细听我讲述我的经历,他则竭力作出善解人意的样子。姨婆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慢慢地把我的底细全都套问出来了。在我述说我的遭遇的时候,姨婆的眼睛一直盯着迪克先生,如其不然,我想,他早就神游梦乡了。只要他脸上稍露一丝笑意,姨婆眉头一皱,立即令其正色敛容。

“我真难以想象,是什么迷了那个可怜的娃娃的心窍,叫她再去嫁一次人呢?”我讲述完毕,我姨婆说道。

“那也许是她坠入她第二个丈夫的情网了吧。”迪克先生提醒说。

“坠入情网?”姨婆重复道,“你这话什么意思?坠入情网?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也许,”迪克先生想了一想,傻笑着说,“她是为了图个快活吧。”

“快活!那才真叫快活哪!”我姨婆回答说,“那个可怜的娃娃,把她那份痴情托付给那样一个狗杂种,托付给一个无论怎样都会虐待她的人,那才叫快活哪。我真不明白,她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她已经嫁过一个丈夫了。她已经把大卫·考波菲尔送出尘世(他从摇篮里的时候起,就老追漂亮的蜡人样的女孩子)。她也生了孩子——哦,那个星期五的晚上,她生下面前这个孩子的时候,母子放到一块儿,真可以说是一对娃娃!——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迪克先生暗暗对我摇了摇头,好像他认为,要叫我姨婆不再唠叨,是办不到的。

“她连养孩子都跟别人不一样,”我姨婆说,“这个孩子的姐姐,贝齐·特洛特乌德,哪里去了?生不出来。我才不信呢!”

迪克先生好像给这话吓了一跳。

“那个小个子医生,脑袋朝一边歪的那个,”姨婆说,“是叫齐利普,还是什么别的名字来着,他在那儿是干什么吃的?他只会像只知更鸟一样——他也就是一只知更鸟——对我说,‘是个男孩儿!’一个男孩儿!呀!啐!那一群人,个个都是白痴!”

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叫,吓了迪克先生一大跳。说老实话,也吓了我一大跳。

“而且,好像这还不够,她妨害了这个孩子的姐姐好像还嫌不够,”我姨婆说,“她还要嫁第二次——嫁给一个摩德斯通——嫁给一个名字听起来像‘没德行’的人——把这个孩子也害了!三岁娃娃也看得出来,必然的结果就是,他得离乡背井,到处流浪。不等这孩子长大成人,就像该隐一样,流离失所了。”

迪克先生瞪大眼睛,不住地瞧我,仿佛要验明我确系这种角色似的。

“还有那个名字像异教徒的女人,”姨婆摇着头说,“那个佩戈蒂,据这孩子说,她还没看够嫁人的苦头,也去嫁了人。我只希望,她嫁了个报上说的那种通条丈夫,天天拿通条抽她才好。”

我实在不能容忍我的老保姆让人贬得一钱不值,成为揶揄的话柄。我对我姨婆说,她实在是错怪了佩戈蒂。我说,佩戈蒂是世界上最好、最可靠、最忠实、最尽心、最不自私的朋友和仆人。她一直疼我,一直疼我的母亲。我母亲是头枕着她的胳膊去世的,我母亲最后一个感激的吻,是印在她的脸上的。想起了母亲和佩戈蒂,我悲不自胜,抽抽搭搭哭了起来。本来我还想对我姨婆说,佩戈蒂的家就是我的家,她的一切也就是我的一切,我本打算去她那儿安身,仅因其家道寒微,唯恐给她添麻烦,这才没去——但是,正如方才所说,我悲不自胜,泣不成声,便捂住脸,俯在桌子上。

“得啦!得啦!”我姨婆说,“这孩子还知道回护回护他的人,这很不错嘛。珍妮特!驴!”

我完全相信,若不是那几头该死的驴,我和姨婆一定会彼此达成谅解。因为姨婆把手搭在了我的肩头,这给我壮了胆,我一阵冲动,真想拥抱她,求她保护来着。但是,这全让驴搅和了,加之她冲到外面投入了一场混战,一时间所有柔情蜜意尽付东流。只惹得她怒气冲冲,对迪克先生宣称,她决心诉诸本国法律,恳求严惩多佛尔养驴人非法侵入他人领地的行为。她喋喋不休,一直说到吃茶点的时候。

吃罢茶点,我们坐在窗前——一看姨婆脸上那副严峻的表情,我就想象到,她是严阵以待再次入侵——一直坐到黄昏时分,珍妮特端来蜡烛和双陆棋棋盘,放到桌上,拉下百叶窗。

“喏,迪克先生,”我姨婆像上次一样,板着面孔,翘起食指,说道,“我要问你另一个问题。看看这个孩子。”

“大卫的儿子?”迪克先生说,脸上的表情,既是专心致志,又是困惑不解。

“一点不错,”我姨婆说,“你说现在该拿他怎么办?”

“拿大卫的儿子怎么办?”迪克先生说。

“不错,”姨婆回答,“是拿大卫的儿子怎么办?”

“哦!”迪克先生说,“有啦。叫他——我要叫他去睡觉。”

“珍妮特!”我姨婆,像我刚才说的一样,按捺住得意的心情,故作平静地喊道,“迪克先生给我们指了一条明路。要是床铺好了,就打发他上床。”

珍妮特回话,床早已铺好,于是我就被带去睡觉。她们带领我走的时候,态度倒也和蔼。不过颇有点押解囚犯的样子。我的姨婆开路在前,珍妮特督师在后。有一件事,给了我新的希望。姨婆在楼梯上停住脚步,询问满屋子的火燎味儿是怎么回事。珍妮特回答,她把我的旧衬衫当做引火柴,填进炉子里烧了。这样一来,在我的寝室里,除了我身上穿的那一堆怪东西,便没有别的衣服了。她们离开时,给我留下一支小蜡烛,姨婆还预先警告,说那支蜡烛只能点五分钟。她们走出门,我听见她们从外面上了锁。我把这些事在脑子里反复琢磨,我认为,也许姨婆对我还不甚了解,疑心我逃跑成习,因而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我安全无虞。

我那个房间,高居房子的顶层,下临大海,皎洁的月光洒落海面上,居高眺望,令人心旷神怡。我记得,祈祷完毕,蜡烛燃尽,我依然坐在那里,目光注视着海上的月光,仿佛那是一部发亮的书,能从那上面看到我的命运;或者能看到我的母亲,怀抱婴儿,沿着那条泛着银光的路从天上冉冉走来,以我与她最后晤面时的慈爱面容,注视着我。我记得,我终于把目光移开,看见那挂着雪白帐子的床铺——尤其想到躺在这样的床铺上,蜷缩在雪白的被单之中的舒适——我那庄严肃穆的神思,一下变为感激之情,安乐之感!我记得,我想到了我曾在夜幕下睡过的所有荒凉的地方,我祈祷,但愿永不再无家可归,永不忘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我记得,后来我好像飘飘荡荡,沿着海上那道使我黯然神伤的辉光,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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