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像往常一样录完一首歌就去听书了。从二零零八年开始,我就迷恋上了书籍。
一开始,我只选择一些众所周知的名著来看。
慢慢地,我对一些实用性的生活类书籍感兴趣。因为这类书籍能让我学会许多生活技能,使我的生活变得更简单更快乐。
紧接着,我迷上了悬疑推理类的小说。每看完一本这类小说,我就会去推敲书上推理的合理性。
随着语音功能的出现,听书成了现代人阅读的一种简易的方式。我也就成了一个听书人了。
也就在今天,我听了一本励志书。书里的内容让我想起了我的现状和我的未来。现状倒还不算糟糕,可一想到我的未来,我就头疼。
在一年前,我以为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能实现这作家梦。于是,我开始写小说。说实话,我没想到写小说还会有如此大的压力。
懵懂无知的我从最初的几天一更变成了每天一更,甚至还试过一天码一万字。让我不适的是我写小说原本计划在十几万字完结,可在签约的那天我才知道长篇小说字数得在三十万以上。更糟糕的是我还得学习推广自己的小说。每天在作家群里取经和互助。
基于种种原因,我的写作热情渐渐褪去。直到我一打开写作助手就感到厌倦的时候,我停止了码字。
也就在那时起,我开始了我的另一个爱好——唱歌。我唱歌仅仅是为了消除我的坏情绪、陶冶性情。
刚开始,我只录一些我拿手的歌曲。比如熟悉的歌,经常听的歌以及过去学唱过的歌。没想到第一首歌得到了一些好评。
都说万事开头难,这话是有道理的。当我们开始去做一件事如果能收到好的回馈,那继续做那件事的热情就会高涨。我那会就是如此,我从几天或十几天录一首歌升到了现在的每日录一首歌曲。
可当我踏入唱歌这一行当,知道里面的道道自然会越来越多。不过这次我并没有迷失自己,我一直在告诫自己不管名利有多诱人,都不要为其迷失心志。
古人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可我将至不惑之年,我依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到底想要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