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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说的腔调

想以叶弥的小说为例,说说小说的腔调。

我认识叶弥很迟,而看她的小说则更迟一些。这之前,有人跟我说:叶弥啊,你看她的小说,完全不像她这个人。

一个人的小说,是否要“像”这个人,或者说这个“像”,又是什么角度与意义上的像,这个问题大概需要另外谈——我们熟悉的许多作家,其人其作,有的相似度极高,有的错位得厉害,这两种情况,或有失望,或有惊喜,并无定式……

总之,我是先认识她这个人的,但绝不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那样的流程,因为说句实话,我感觉她好像有一点儿怪,固执,像是不通人情,用她小说里的一个词,叫“土性”。但跟她小说里的江南才子不一样,对这样的人,我虽也同样感到一种“怕”,感到不适应,但这个怕与不适应,其实是高兴的意思。我最高兴看到有些格格不入的事物与人——因为我向往而做不到。

然后才去看她的小说,也没看几篇:《天鹅绒》《小女人》《猛虎》《马德里的雪白衬衫》《“崔记”火车》。这当然不能完全代表她的不同时期与不同风格,甚至这几篇也不全是她最出色的产出。但够了。我不能够再看了,或者暂时不愿意再看了。为什么?因为她仗着她的小说欺负人了。

看了小说,我写短信去,她回:我是个愚蠢的人,小题大做的人……

唉,小题大做!我正是被这个给弄得不肯再往下看了!

人们夸耀某人高超的技巧,都爱说“举重若轻”“绕指为柔”,就是把大得不得了、难得不得了、狠得不得了的事情,弄得跟羽毛或头发丝一样,极轻松地游刃有余并嬉笑如常,看的人个个都知道拍手喝彩——可是反过来试试看,把羽毛弄成铁,把头发丝弄成钢管,有几个会弄的?或者有几个肯这样弄的?

叶弥就会,并且太会弄了,会得让人愤怒,百肠纠结。她的小说,要真正说起来,把其大意讲给一个粗枝大叶的莽汉去听,哎呀,有什么嘛,那个有什么嘛,屎尖子大的个事情,还是个男人嘛,要老子我早就……可也许就在下一秒,这个莽汉本人就会回过头来气恼地追问一句:那么,到底,他妈的,那雪白衬衫上的六个小黑点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她小说的狠,一丝丝不肯将就,只要有一点儿毛刺给钩了一下,日子就好比整匹的布料,完全而永远地毁了,每一个见到这匹布料的人,都会为之失去宁静。

当然话说回来,这样小题大做、往死里揪着小毛刺不放的写法,也有,还不少,但小题大做的难度在于落脚点。

这就要谈到此类小说的结局——正所谓耍狠容易、收场难,尤其作为同行,不免一边看她耍一边抿着嘴不敢叫好,因为生怕她行进到后面,散了。要知道,有多少的好篇章,尤其是短篇,开头都同样的惊人,中间都同样的惊险,但偏偏“做”到最后,要结尾了,要结尾了——作家自己本人先自慌了,阵脚一乱,破绽补都补不住,好不容易蓄下的水哩哩啦啦洒了一半,委实令人心疼。

可叶弥不大肯给人这种心疼的机会,她稳,她笃定,从头到尾都这个样子,因为她有她的道理与依靠——她小说里的人,你竟不能说他们是疯魔或是病态的,这太粗暴,也不公平。《天鹅绒》里的小队长也好,《马德里的雪白衬衫》里的马德里也好,还是那个小女人凤毛也好,他们完全有他们的逻辑,他们的头脑清醒极了,可这清醒也像是寒冬腊月里深夜的地面,坚硬,一点儿弹性都没有,任何人都没有办法使他们去化冻,除非他本人,比如小队长——这一天,他想消失了,于是他自己化掉了。

顺便插一句,说那个《天鹅绒》里的穷女人。她是个配角,或者说是个药引子,但就这么个穷女人,叶弥用了一千来字的笔墨,概括掉她的一生,就这么一生,同样也极为稳妥,经得起一百个推敲。这篇小说里,我尤其地喜欢这个穷女人。

她不知道自己能清醒多少时候,赶紧梳了头,洗个澡,穿上鞋子,乘着清醒又自尊的时候,急急忙忙地跳河了。

你看,这种疯子式的死,太像这个穷女人了,她就应当这样去死,这根本不是叶弥写出来的——因为我不知道叶弥是怎么写出来的。

接着说叶弥小说的结尾。

中国昆剧里,把中场称为“小煞”,终场称为“大煞”,前者讲究“留有勾想”,后者要“收于无形”,而叶弥小说的结尾,却好似把这两条都占了。只举一例。

看她《天鹅绒》的倒数第二段。

答案是会的。所有的人都这么说,唐雨林是个侠骨柔肠的男人。他如果想杀李东方,早就下手了,何必等到一定的时候。可以这么说,这是李东方自己找死。疯女人的儿子在一刹那驾驭着自尊滑到了生命的边缘,让我们看到自尊失控之后的灿烂和沉重。

要一般的处理,好比织毛线衣,这里就好收头了,已经相当之圆满了,该暗示的该华丽的,统统出来了,相当于爬到第九十九级台阶了。可是不,叶弥没有完。歇了一小口气,空了一大行,一长段的沉默之后,一个跳跃般的尾声才真正出场。

李东方死后的若干年后,公元一九九九年,大不列颠英国,王位继承人查尔斯王子,在与情人卡米拉通热线电话时说:“我恨不得做你的卫生棉条。”这使我们想起若干年前,一个疯女人的儿子,一个至死都不知道天鹅绒为何物的乡下人,竟然说出与英国王子相仿的情话:“我要做你用的草纸。”

于是我们思想了,于是我们对生命一视同仁。

看到这里,看到貌似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查尔斯王子与卡米拉,再看到最后一句,看到“思想”一词,看到最后那个字,一视同仁的“仁”。哎呀,何止是再上一级台阶,而是又另外上了个九重天哎。

——她就这么一步步的,把个“小”做得如此之“大”,庞然、压顶,不可呼吸。

真是把人给欺负狠了。

为什么竟会觉得被欺负了?我想了想——同样是好文章,其好,却又各不相同。比方说,她的小说,并不柔顺,而是尖锐,可这尖锐,又兼具仁厚的成分,读来心知意会,但却令人痛苦。

我想到了“腔调”。

“腔调”这个词,说来好像比较俗气,甚或有些江湖气,像上海人最爱说的,做人要有腔调——这句话说来动听,但不好做,因为做人这件事,做着做着,大家都泯然众人或装着泯然众人,腔调都成了大合唱……

那么另一方面,为文要有腔调,如何呢?恐怕也好不到哪里。有人觉得这大概要容易些,就好比说话总归会有口音,写小说么,总归会有文风,可是,这个口音与文风的问题,也蛮复杂的,弄不好,就永远停留在口音与文风的地步:文风流畅、用词犀利、笔锋老到、行文幽默……这些都是文风,也是语感,没有错的,但若要再进一步,成其为一种腔调,私以为大不易,也极宝贵。

叶弥的一部分小说,就具有了她的腔调。

她这股腔调,约莫可以这样描述:慢、简洁、有控制、掐尖儿;具体到个别情况下,还包括犹疑与狠毒……当然也不尽然,腔调这东西,本身就是抽象性的,用具体的理论去解释,更绝非我的强项。

只有用笨办法,仍旧录她的原文,仍以《天鹅绒》为例,请允许我就盯着这一篇说好了。

写唐雨林与痞子们的关系——

唐雨林对泼皮们说:“有时候,我是你们的朋友……”泼皮们响应:“是朋友啊!”

唐雨林又说:“有时候,我是你们爹。”泼皮们再次响应:“是老爹啊!”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掐尖儿式的腔调,两句傻乎乎的重复性的咏叹,表现唐某的侠义情怀、众人对他的服膺,足足够了。可同时,在这两句话的言外之意里,不知为何又看到了唐雨林的极端无聊……

……唐雨林站在屋前眺望落日。西边的天空上不断变幻色彩,从桔红到桔黄是一个长长的芬芳的叹息,从桔黄到玫瑰红,到紫色,到蓝灰,到烟灰,是一系列转瞬即逝的秋波。然后,炊烟升起来了,表达着生活里简单的愿望……

光从写景角度看,这几句没什么惊人,但这是谁在看景?是唐雨林啊!他又是在什么背景下看景?是他欲杀李东方而不得为的背景下啊!更何况,这整篇小说里写景的笔墨殊为吝啬,每到一个怪异的关头,无知而迷人的大自然就出来了,甜美地活生生地对比着,令人目光流连,不忍离去——这也是叶弥小说的腔调,会打岔,会控制,绝不放纵悲情与惨烈,这好似是客气与节约,但我又觉得,这正成了她小说令人神伤和痛苦的地方。

顺便扯一句,我一向觉得,小说写得是否地道就是看这种控制与收放的能力,看走走停停、忽快忽慢的节奏感。有的小说,不急不慌像在烤火,才读半页,浑身都燥热,可写小说的认为那正是其特色;再或者,有的小说则照顾你的时间,一路往前狂走,于是被夸为一气呵成之类,但我觉得这些都不是最妙。妙的小说好比有趣的人,真诚、天然,活泼而多情,得意时会四顾,苦痛时会迂回,疾走时物是人非、流年忽忽,驻足处方寸万千、肝肠寸断。

话再说回来。叶弥小说的腔调还包括她的人物对话,典型的例子太多了,这里不一一举了,否则像在抄她的小说。她小说里的对话通常较短促,用词平常,却极险恶——这个恶,我不是取其本意,而是借它形容一个程度,指对话逼迫人心的程度,这种逼迫,我认为,就是恶的。而能够把对话做到险恶,这也是形成她小说腔调的一个要素。

……说了这么碎,却似乎还是没有说清腔调的确切含意,但为什么,一定要确切?

——可以定义的事物往往是狭窄和有限的,反之,则是广阔和耐人寻味的,我愿意让“小说的腔调”这个词成为后者,成为一个不可捉摸、囫囵吞枣的东西,有了,人人心中有数,没有,装也装不出。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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