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喜欢的人,所以要倾尽全力,做得更好!
刘星时常问自己:“你为什么要那么努力?”
有一句话,恰好能回答刘星的疑问:“因为我喜欢的东西都很贵,我想去的地方都很远,我爱的人超完美。”
因为这是最坏的时代,但这也是最好的时代,每个人都有一把能向上的梯子。
因为有可能你努力,你才能站在和自己喜欢的人相同的高度,你才有资格去喜欢自己喜欢的人。
刘星觉得,自己这么拼命的想把理科学好,没有别的原因,因为自己喜欢的人,是那么优秀,就像是在黑暗之中最亮的一颗星星,她不自觉的想向他看齐。
碰到喜欢的人,仿佛身体里住着会燃烧小宇宙,为了对方就有了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勇气。
所以她也变得更优秀。
真心喜欢一个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卑。
刘星现在对这句话,有了更直接的认识。
刘星就是这样暗恋着张恒,有时候她自己问自己,为什么不向张恒表白,她的心中都会直接蹦出这么一句话:“他那么优秀,我那么普通,是啊,我太普通了,普通到在人群中,自己都看不到自己。”
“你颜值,学历,人品,家境方方面面都跟配不上他,你又有什么资格喜欢他?”
自从刘星喜欢上阿莫,她感觉从前所有的骄傲和自信,在张恒面前,全都烟消云散。
也许面对喜欢的人,再完美的人都多多少少有些自卑吧,况且刘星认为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和完美更是隔着一条银河的距离。
张爱玲曾经说过:“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可以从骨子里卑微到尘埃里。”
刘星在喜欢张恒的时候,没有自怨自艾,闷闷不乐。
她看书,习字,甚至偷偷听周杰伦的所有的歌曲,学着唱歌,做了很多努力来提升自己,开阔眼界,丰富阅历。
为的就是将来能有一天,她可于骄傲的站在张恒面前,大声地告诉他:“我知道你很好,但我也不差。”
不管结局是喜,是悲,都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在我的生命里,我遇见过你,并且因为你认识了更好自己。
偷偷告诉你,我还在努力,你千万不要喜欢别人。
从开学到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每天都很努力,特别是对于自己不是特别拔尖的理科,她很努力。
这一节课,是美术课,今天这节课,上的是素描,美年轻又漂亮的术老师正在上面讲着,怎样才能让素描更加完美。
班里有好多同学,偷偷地拿出试卷,开始做了起来。
当然,刘星也不例外,刘星自己一向认为自己没有艺术细胞,上美术课,就等于在浪费青春。
向来脾气很好的美术老师,终于“爆发”了。
“各位同学,大家知道这节课上什么课吗?”
好多同学把手中的试卷或者练习册,放到了书桌洞里,抬起头看着美术老师。
“我也是从学生时代走过来了的,对家大家一心学习的心里,我深有体会,大家可能会觉得,上不上美术课没有那么重要,但是我想告诉同学们的是,美术的审美本质,决定了它对人们有着美化人的心灵、美化生活的意义与作用,美术可以提高一个人的内涵,学好美术,可以使人知道怎么在生活中去发现美,怎么去寻找美,或把美术当成认识和发现美的一种技艺!学习美术不但修身养性,还能够提高自身的素质,陶冶情操,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等你们三年以后,离开学校,你们才会发现它的重要性,而且也会发现,你们曾经最怀念,不会是你们手中的练习题,更不会是那贴着年级排名的分数榜。”
听到老师,语重心长地说了那么多,同学们都陷入深思,偌大的教室里,在这一刻特别的安静。
老师看到同学们,都低下了头,也深知这一群孩子的不容易,然后她继续讲了下去。
也不知道为什么,刘星那一节课听得特别认真。
课上完了,美术老师特别仗义,她也深深的知道,她的美术课,相对于其他主科而言,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不值一提,所有剩下的时间,就留给这些孩子们上起了自习。
下课铃响了,大家纷纷放下笔,收拾好自己的物品,三三两两的离开美术教室。
武心怡溜的比谁都快“刘星,我的东西,交给你了,记得帮我拿回教室,我去找我家南南了。”
“知道了。”
刘星把自己的物品和武心怡的书本,收好,放进之前提来的袋子里。
这时候,美术教室里,也没有几个人了,她用眼睛的余光往后瞥了一眼,看到张恒还没有走,她故意放慢了脚步。
张恒在刘星身后没多远,也跟着走出了教室。
刘星慢慢悠悠地走着,走到楼梯拐角那里,刘星在拐角处停了下来。
为了不使她自己表现的过于明显,刘星停下来,佯装系了系自己的鞋带,然后看到张恒走了过来,假装她刚好遇到他的样子。
这样就能够轻而易举,不被怀疑的和张恒搭话了。
不知道为什么,要是不和张恒说几句话,心里就很期盼,每天都有那种朋友不甘,做恋人又不敢折磨自己的身心。
但是张恒的人缘太好,刘星在他的身边太渺小,所以她每天都在做梦。
从美术教室到高一(30)班的教室,还有几分钟的路程呢,这样算下来,够两个人说好几句话了,想想刘星都会觉得很兴奋。
想法与现实之间,总有那么大的差距,就像做了一场美梦,是一个充满无数美好幻想的美梦。
但是梦终归是梦,它是虚拟的,不真实的。
“在梦里,刘星所有的计划都计划的完美无缺,大概两个人能说几句话,她都计算好了。“
“然后呢?”
她醒了,因为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喊了张恒的名字。
“张恒,你等我一下。”
当刘星刚刚要站起身来,就听到程思思喊张恒的名字。
程思思平常高傲惯了,但是此刻她喊张恒的名字,却难得的温柔。
走在张恒后面的程思思,大步向张恒走来,后面还跟着她的跟屁虫——张琪,张琪正像佣人一样,抱着自己和程思思的书本。
程思思走过来,一股清香扑面而来。
刘星站起来,看到她那张高傲的脸。
刘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该快步走开,还是留下来听一听,程思思喊张恒干什么?
最后她还是忍不住,停在了拐角处偷听。
“找我有事吗?”
张恒的脸,还是像一块大冰块一样,没有任何表情,他往后退了几步,抬了抬眼皮,看了程思思一眼,语气中能听得出距离。
“张琪,我好像把东西落在美术教室里,你帮我去拿一下吧。”
“哦,知道了。”
张琪听懂了程思思话中有话,是让自己暂时回避。于是她转身,往回走。
程思思笑得像一朵花。
又往前迈了几步,她离张恒也不过半米的距离。
“张恒,再过几个月就要分科了,你打算选文科还是理科?”
“理科。”
他回答的那么干净利落,一点也没犹豫。
刘星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虽然她已经知道了张恒的答案,但是突然说出来,好像提醒着自己,你和张恒的缘分,就要这样尽了。
因为刘星自己心里觉得,自己还是要选择文科的。
说完然后往后退了一步,他不喜欢和不喜欢的人,挨得那么近
“我觉得你所有的科目都是那么好,你为什么不选文科呢,我还想和你分到一个班里呢。”
显然程思思对张恒的答案有些失望,她特别想张恒选择文科。
程思思对于自己的成绩,可能很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