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黑虎整饬大军。
闻仲和黑虎同意先把十二国中白甲巫奴撤回流沙国中,王小坤松一口气。这样就好,只要等东伯侯儿子的大军一到,白甲巫奴恐怕连流沙国也守不住。
然而,闻仲却向王小坤提出一个建议,
“老夫观你天赋异禀,非常适合修仙。
七十年前,老夫曾拜在碧游宫金灵圣母门下,修炼四十年方得下山,但却已是凡间最顶尖的高手了。
如果你动了修仙的念头,老夫可以推荐你拜入老夫的师门,如果被老夫的师祖掌教通天教主看中,到时候老夫也要叫你一声师叔。
不知道你有没有考虑改变修炼之道,弃巫从仙的想法。”
闻仲敢这样挖墙脚,不顾及微庚大祭司的感受,实力应该在微庚之上。
新的万界封神图已经无法查看对方的人物属性,上面只剩下王小坤收集的信仰之力和巫族巫师以及巫卒的数量。
可是,王小坤现在虽然无法修仙,却也是鸿钧祖师的徒弟,辈份上和通天教主平起平坐,严格来说,闻仲比王小坤小两辈,因该称呼王小坤师叔祖才是。
王小坤自然不会拜入自己的师兄门下,闻仲的说辞没有吸引力。另一方面,王小坤如今口说无凭,也不会因此上门去认亲。
“闻太师,人各有志,不好勉强。小子资质驽钝,还是不劳您费心了。”
黑虎欲言又止,他对王小坤有着本能的畏惧,放弃了劝说王小坤的打算。
闻仲很是失望,这样的一个好苗子怎么就不开窍呢?如果王小坤当初在木力城中的确是使用了天赋力量,他肯定会对纣王的霸业起到巨大作用。
“你也别急着拒绝我,不妨好好想想,如果想改变想法随时可以来找我。”
王小坤点点头,他已经决定脱离大商,自己从东夷的夹缝中从头开始,建立自己的势力,自然不想和闻仲有过多瓜葛。
“多谢闻太师费心,我会慎重考虑的。”
闻仲不置可否,他已经打定主意,回到大商之后启禀纣王,让纣王亲自从微庚手上要人!
……
远在东国边境,郎家大公子郎方平其在高头大马上,跟在姜恒楚的坐骑之后。
就算是郎桓也不知道,自家的大公子早已和姜恒楚勾结在了一起,如今暗中剿灭白甲巫奴的计划更是有郎方平的一份功劳。
“大王子,野城大军和大王子亲卫共1.5万人已经先行前往东夷十二国附近的墨池山脉集结,只等我们彻底东国的消息传到墨池,他们就能对白甲巫奴展开进攻。
到时候我们只要带领羽神殿的巫卒战力攻下木力城,就能彻底切断白甲巫奴的后路!”
姜恒楚勒紧马头,非常认可郎方平的建议。
“方平,你我自幼一起长大,如果此番事成,到时候整个东方都将会成为我们的战场!你我皆可不再忍受世人的轻视,你我二人一展拳脚,也让世间庸才擦亮眼睛!”
“臣誓死追随大王子!”
羽神殿的巫师早已无法沟通羽神的力量,自然也没办法为羽神殿的巫卒提供增益,这些巫卒和东国中普通的士卒相差并不太多。
随行的三位巫师全都达到大巫祷师的境界,是大祭司姜木手下曾经最为新任的巫族。
然而如今,姜木投靠了王小坤化身的幽冥神,这些忠于羽神的大巫祷师就成了自己的麻烦,正好趁着姜恒楚提出要求时把他们赶出东王城。
三位巫师在东国养精蓄锐,久疏战阵,如今被一众巫卒抬着前往东夷十二国,落在郎方平眼中很是瞧不起,这样的巫族巫师能有什么战斗力?
可是,他毕竟照顾大王子的面子,只能强忍着怒气。
三位大巫祷师,血脉天赋分别是汲水,疯狂血脉,和蛮战,这都是非常契合战阵的血脉天赋,所以他们在羽神殿中的地位也仅次于大祭司姜木。
三人躺在软榻上,相互交流。
“姜犁车,你好歹也算是东伯侯的本家人,你说这大王子是不是大祭司的私生子,竟然对他这么好。
这一次大王子擅动刀兵,大祭司竟然把咱们个全都排出来了!”
被称为姜犁车的中年人脸型方长,头发毫无拘束的垂到肩上,很是潇洒。
“南宫箧履,你是什么东西,也敢嚼大祭司的闲话?要是早个四五十年,东国之中又有谁敢穿大祭司的闲话?”
这男子也不生气,一团和气的继续自己的话题,
“你看,咱们不是讨论一一下吗?自古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我只是觉得大祭司委实对大王子太好了些。
我看他和早年逝去的王后肯定有点什么瓜田李下的事儿。”
事关王室名声,姜犁车知道自己无法阻止南宫箧履说话,只能眼不见为净,让巫卒的脚步慢下来,离南宫箧履远一点。
一直没说话的大胖子原本落在最后面,现在却赶了上来,阴阳怪气道,
“南宫箧履,你可不要太嚣张,人家正主就在前面,你就不怕被人听到,掉了脑袋?”
南宫箧履哼哼两声,也不反驳了。谁让羽神他老人家五十年中再没了音讯呢,连带着他们这些巫族巫神的身份也一年不如一年。
“这年头,谁都不容易啊。”
从东国到墨池山脉一路上经过数个诸侯国,他们却如同眼瞎一般,任由这支东国的巫卒战力浩浩荡荡前往东夷十二国。
而在更远处的流沙国中,闻仲暂时放弃了说服王小坤的打算。因为朝歌传来了新的消息,纣王要在天下选妃!
朝歌之中的众人对此颇有微词,眼下仙巫两族对大商态度不明,北方更是有七十二路诸侯反叛,为何纣王突然想要选妃呢?
闻仲想不明白,他打算立刻起身离开流沙国返回朝歌,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至于东夷十二国的事情,就交给崇黑虎和王小坤来解决吧。一旦东国出手,也不过是给了大商动手的机会。
东国这块肥肉,闻仲可是觊觎好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