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天亮的早,北边卧室外正对着小区中庭,早起的大爷大妈在花园晨练,遇见相熟的人然后互道早安。声音穿过玻璃窗钻进了苏七七的耳朵里,比起乍响的闹钟铃声,这种属于人间烟火味的早晨更让她喜欢。
蓝牙连上音响,听着应该是属于未来的歌。
李健的《贝加尔湖畔》响起,她记起有个叫无心的少年,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在遇见一个到月牙的姑娘以后,也被拉入十万红尘。可是啊,再刻骨铭心的爱情,也终究被他忘记。这是他长久不衰的生命中必然要经历的,否则如何去面对那些深爱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
她想,像朝暮这样的女仙,是否也会有人间的情郎因为死别不得不被她慢慢遗忘。
生活琐碎,浇花,做饭,打扫卫生。
她想起还在因为她走读而生气的苗苗,苏七七的朋友不多,而最幸运的是为数不多的那几个还特别善良有爱,尤其是秦苗苗,总会在她需要陪伴的时候出现,在她想一个人静静的时候离开,她从来没有因为她的怪脾气而真正生气,还好苗苗一直在,一直都在。所以现在,苏七七决定要对苗苗更好,把未来还没能来得及回报给她的友情通通给她。
午饭的时候她给秦苗苗做了她最爱的可乐鸡翅,还在去学校的路上租了一本她这段时间很想看的小说《悲伤逆流成河》。找书的时候看到了沧月的《听雪楼》,摩挲着有些泛黄的书脊,想想上个高中就很喜欢她了,家里的硬壳笔记本里还留存了一张她的明信片,左手戴手表的红裙子沧月啊,点亮了多少女生的江湖梦和作家梦,那时的苏七七也曾梦想长大后可以执笔写一个关于自己的唯美爱情故事,可是啊,现实就是不甘于平淡无奇般的完美爱情,非要让她遇到那么多曲折离奇的人和事儿。
《听雪楼》里的故事还是那些故事,只是她的故事却要被重新改写了。
上学的这条路走过很多回,是不是因为求学问道终究不容易,学校先贤才把学校建在山上,要学生们先承受住身体上的艰苦才好顶得住学业上的压力。就算是29岁时的苏七七去爬这段坡也并没有觉得很轻松,更别说17岁的时候。她不是学渣,成绩中等偏上,一切厌学情绪都来源于需要反复记忆的文综知识和越来越复杂的数学公式。可现在,她不再厌学了,想想未来那破败的人生哪里还有什么资格厌学。人嘛,总是在失去以后才能理解有些过去是弥足珍贵的,这就是所谓的成长和后知后觉吧。
苏七七坐在秦苗苗床上,翻开她随手乱丢的练习册,那狗爬式的字又出现在眼前,她寻思着应该让秦苗苗好好练字了。宿舍里别的同学都还没回来,她一个人,闻着熟悉的味道,那是夏天各种洗衣粉混着饭菜香的味道,不好闻但是记忆深刻。女生宿舍对面的食堂机器隆隆作响,是已经开始做晚饭了啊。
秦苗苗回来的时候苏七七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她恶作剧般的蹦到她面前,咋咋唬唬的给人吓醒,转眼又看到被七七放在枕头边上的书。
“啊!!!!七七,你给我租了《悲伤逆流成河》,啊!!!!”
整个宿舍楼一瞬间都是秦苗苗同学激动的吵嚷声。
“你先别激动,还有呢,还有。”
“还有什么呀?”苗苗一脸的得意忘形,边说还边朝苏七七抛媚眼。
“那你不要叫,千万不要叫。”
“好,我不叫”
当她把秦苗苗最爱的可乐鸡翅拿出来的时候她真的没叫,只是躺上床静默的激动的打着滚。
成年以后的她们每次见面都会开玩笑说自己一直都是给国家小康水平拖后腿的人。她俩的家庭条件都不怎么好,秦苗苗来自农村,苏七七家虽然爸妈都有工作,可是妈妈和自己身体都不好,常年吃药,家里也没有到一天一顿肉的地步,所以两个傻货到念高中的时候还没进过肯德基和麦当劳,更别说一顿可乐鸡翅,对那时的她们来说,太过奢侈。
“欸,七七,你知道吗?你和姜西溟住一个小区呢。”
看着秦苗苗大快朵颐,苏七七很高兴,一顿餐就能忘记恩怨的姑娘果然比较好糊弄。
“哇,学霸欸,学霸居然和你住一个小区啊。苏七七,你上辈子踩了狗屎了吧。”
苏七七给了她一脑门子,嫌恶的看着她吃得好无形象可言的嘴脸。
“你能把那口肉吞下去再说话吗?”
“那我不是激动吗,想想能和帅到掉渣的学霸做邻居,每天呼吸着同一个小区的花香,见到同一个保安大叔,保不齐还能在回家途中来个浪漫偶遇什么的,苏七七,你一点都不激动吗?”
“你喜欢吗?你喜欢的话可以去和申思白商量一下演一出偶遇的戏码啊。”
“嘿,你这个人,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秦苗苗,我还没跟你算上次你把我一个人扔下和申思白去网吧让我被摩托车撞了的账呢。”
吃完最后一个可乐鸡翅的秦苗苗触电般的从床上坐起来,一脸谄媚的看着苏七七,她此刻指着天发誓说如果知道她那天会被车撞,就是申思白拿根棍子打她去网吧她都不会的。语气坚决,态度诚恳。
秦苗苗看着面前和以往有些不一样的人,总觉得是因为那次车祸让七七心有余悸生出后怕感,这样一想她又觉得格外内疚,以前的她性子有点孤冷怪癖,可现在的她样子没变,却多出了些许千回百转的温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