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多米抹去满头大汗,眼前一大片被烧熟的魔蛙,略略点了点,将近三百只,甚是壮观。
这招效果不错,就是操作太复杂,火与木之间转化太快,十分的损耗灵气,不到万不得己还是少用为好。
唐多米咽下几颗回灵丹,恢复灵气。远处的鬼婴魔蛙瞧见唐多米如此强悍,一下子杀死这么多同类,露出一丝惧色,不敢靠近。
清风那边,他不知何时骑在白鹫身上,不管白鹫如何跳脚甩摆,就是坐在背上稳稳当当的。
唐多米坐一块大石上,双手抱胸,问他:“你该不会想驯它做坐骑吧?”
“你觉得这个主意如何?”
“非常妙。”走路太麻烦,驯一只飞禽作交通工具,是个很好的法子。
只不过,唐多米很怀疑那大白鹫是否会听清风的指挥。
野生的魔兽都有一股暴戾的野性,此鹫已成年,凶性早成,要它甘为人骑,估计难度非常大。
花了两个黑夜的时间,清风才略略将猛鹫驯服。
这还是猛鹫实在是跟清风斗累了,在清风的半威胁半诱、惑下,半屈服于清风。
它只愿带清风和唐多米下山,其他的,这只猛禽很有骨气,怎么也不肯做清风两个月的坐骑。
又一天的清晨,太阳还未从东方出来,清风和唐多米已坐在白鹫上,迎风向下飞去。
寒风冽冽刮来,脸儿生疼。
唐多米坐在前面,张开双臂,有一种自己长了翅膀在飞翔的感觉。望着广阔的森林,无限豪情涌起,她涌起要高声唱歌的冲动。
说唱就唱,唐多米放开嗓子,唱起凤凰传奇的《自由飞翔》。
“要!要!
comeon!兵哥!要!要!
这种感觉就像一路芳香不说情哥!转眼就像那死飞鹰!
一路芳香让我兵哥摸!
要!要!兵哥哥!
是谁在唱歌,温暖了寂寞——
啊哈!
白云悠悠蓝天依旧泪水在漂泊。
痛快!
在那一片苍茫中一个人生活,看见远方天国那璀璨的烟火——
哈利哈利恰!要!要!comeon!兵哥!要!要……”
唐多米男女转换唱得正欢,背后清风一巴掌拍下来,把她的头拍歪,笑骂起来:“大清早的,要要要个不停,你叫、春呢!小小年纪,一脑袋里装的全是女人,色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