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到后来基本每天放学,扶歌都会陪着凌以夙一起训练,跑步的时候在草地上坐着,打篮球的时候就在观众席上无言地等待。
她也发现凌以夙穿篮球服,里面都会配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衣,在外面再罩一件号码服,每次打篮球似乎都看不到除了手臂和脖子以上的地方了。
也怪不得,附中的女生会说:“要是有机会能看到凌校的腹肌,真的死而无憾!”
确实,她看他打篮球那么久,还真没看到过他露出什么肉来。
扶歌坐着无聊,想着要看什么题目,可实际上却又不想动,大概是这一天坐下来实属累了,便打开手机,心中莫名有个想法,把凌以夙训练时的模样拍下来。
心中有念头,行动还真跟上了,假装自己在和安凉聊天,可实际上却偷偷地拍了几张帅照。
又怕自己可能换手机或者误删,又在围脖上注册了新账号,在填写昵称时,犹豫了……视线停顿在键盘几秒后,修长手指飞快地打下:以歌。
在上面发了张精挑细选的一张,文案也没打。
到挺符合她的习惯。
又偷偷地跟安凉聊天,想了很久,才发出去一句:你说,我要是高中就早恋,会不会完了啊?
没过多久,便看见对方正在输入中,大概是删了又打,一直持续了很久。
许久,安凉才回过来一句:你早完了。
扶歌看着这句话,一直呆呆地保持这个状态很久,对啊,她早完了。
心动的人是她,要是两人情投意合那倒也没事,可要是不愿意呢?
那不就真……完了么。
扶歌其实不算记忆力特别好,她也不是什么神人,忘记了只能靠每天早起读书背诵。
所以在月考前两天,扶歌既要拿学校的作业,也时常要拿自己的资料。所以有时候便会遗忘。就像有一次扶歌坐在观众席上,看了看正在训练的凌以夙他们,翻着自己书包准备看看题目。结果发现学校那套卷子没有带,翻了几遍都发现没有,有些懊恼地撩了撩刘海,快步走下观众席。
凌以夙见扶歌走了下来,以为有什么事,走到扶歌一旁,低声询问:“怎么了?”
“卷子忘带了,去拿一下。”扶歌摆了摆手。
“好”凌以夙轻轻点了点头,目送她回教学楼后才回去训练。
待到校队训练结束,扶歌随凌以夙一同走出校门,便对凌以夙提议:“我们去书店吧。”
凌以夙想了想,大概是因为作业忘带而引起的吧,点头答应。
来到书店,扶歌在那边逛了很久,凌以夙也不烦,就这么跟着她走。来来回回,扶歌选了几支百乐的笔和一本记作业的本子,凌以夙也跟着选。
扶歌也没过多注意他,以为他也在买笔,结果到了结账的时候,便发现他选的东西同自己一样。
“你……”扶歌有些诧异地回头,不明意味地看着凌以夙。
“扶老师,愿意帮我记作业么?”凌以夙向扶歌方向凑近了,可以看出扶歌那细密的绒毛,吹弹可破的皮肤。
那声“扶老师”仅只有他们二人可以听见,叫的是又哑又低,惹得扶歌心底麻麻的。
一声“扶老师”便勾起了扶歌的回忆。A班的自习一般来说,要么是考试要么便是讲作业。(因为他们是走读生,所以没有啥晚自习,私设就是有自习课,走读生当然也可以上晚自习,可以在自习室里自习之类)
因为老师一般要备课以及其他会议,所以
讲作业对答案这种事情一般是由课代表做的。凌以夙觉得讲过的题目翻来覆去讲没什么意思,直接誊抄答案。
而扶歌一般会讲的稍微仔细一点,几乎要用大半节课时间讲语文,因为语文是A班一大短板,尽管有很多人自认为聪明,不需要讲,自顾自刷着语文试卷,扶歌也懒得理。
而凌以夙几乎每次都是十分认真地听着扶歌讲,他不觉得这是浪费时间的事情,反倒觉得扶歌认真在讲台上讲课时,是非常有魅力的,身姿挺拔,出口成章,语言清晰。
“不要这么叫我,你记忆力这么好,买什么买。”扶歌不敢回头看凌以夙,眼睫扑闪扑闪如同蝴蝶般,脸也有些泛红。
“你都能忘,我怎么不会忘。”凌以夙依然纠缠不休。执意让扶歌帮他记。
“好。记我账上。”扶歌拗不过他,点头答应。眼见得到了他们,扶歌对收银员道了句,便十分自然地从口袋里掏出钱来,给凌以夙付了。
凌以夙也没抢着付钱,反倒是顺其自然地把那些新买的文具装好,修长白皙的手指提着那袋东西便跟在扶歌身后。
他们彼此都在暗自宣示主权。
到家后,扶歌率先上楼进入房门,从书桌上找了本没用过的笔记本,开始一点一点地记录凌以夙与她从认识到现在的事情。
“第一次看见他,穿着白T,慵懒的样子真的很吸引目光。”
“他很谦让我,把擅长的位置让给我。”
“他很高,可以够到我够不到东西。”
“他很细心,把我未带过去的巧克力给我送来了。”
“他真的很好,会陪我去宠物医院,会跟我一起选资料,虽然是我哥让他过来的。”
“他好冷,都不怎么跟我讨论题目,虽然选的一样的资料。”
“开学了,我跟他变成了同桌,很开心噢。”
就这样一直到“我跟他一起买了本子,往后都要给他记作业了”
扶歌记忆力确实不怎么好,可她却把与凌以夙发生过的一件件小事,从脑海中搜寻出来,记了下来。
她真的很喜欢他。
往后,扶歌每天都替他记作业,而他其实从未需要本子来记作业,他的每天便是写完作业回到房间,用手指反复地描摹着那些字,仿佛要把他们刻在心底。
然后再把小本子放进书包里。有句话说的真的没错,见字如面。明明白天接触时间这么长,到了晚上见不着她了,只能睹物思人。
而这些事情凌以夙从未有让扶歌知道,如果可以,可能真的会隐瞒一辈子。
月考头天,扶歌和凌以夙考场不变,座位变成了前后桌。毫无疑问扶歌第一位。
A班同学自然也怕,毕竟一次月考也决定他们的去与留,考不好排名就下来了,那不就又要掉回B班了么。
所以他们在考前选择了最不靠谱的办法——考神呐,保佑我叭!(啊我们班就是这样哈哈哈,走个形式)
然后开始拿着个笔互相交换来交换去,就是图个保佑和吉利。
扶歌就当看个笑话,没说什么,继续复习自己的资料
结果自己的手臂就被隔壁的轻轻戳了戳,扶歌有些疑惑地转了个头。
扶歌:???
一转头便看见凌以夙那富有棱角的俊脸,黑眸正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
“怎么了?”扶歌饶有耐心地也盯着他。
“我跟你换笔吧。”用着最平静的语气说着最骇人惊闻的话。
“你还真信考神呐?”扶歌惊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凌以夙猛然靠近扶歌,轻声说了句:“我信你。”
扶歌被他这一举动惊到了,慌忙整理好文具站起来,道:“你信我干嘛呀?你成绩不好了?去位置吧。”看似两句语气强烈的反问句,实际上却用着连扶歌自己都没注意的娇俏。
说着便还真起步想到她那个考试的位置了。
凌以夙哪回轻易放弃,还没用过扶歌的笔呢!忙拉住扶歌那纤细的手腕。
“你看,我语文差,你数学差,我们这不可以互补么?”凌以夙为了目的真的什么话都说的出来,两人差差差,可最起码一百三十多还是有的。
生怕扶歌不同意,还撒娇似地摇了摇扶歌的手腕。原本平静的黑眸现在倒有几分委屈。
他十分肯定扶歌不会拒绝他。
扶歌转了个身,向下不经意瞟了眼被拉着晃来晃去的手腕,没有挣开,她很享受凌以夙那温热的手掌源源传来的热度,再由上而下地直视凌以夙许久,淡漠桃花眼眯了眯,犹豫了下把笔袋递给凌以夙,道:“自己选吧。”
就像是纵容孩子的老母亲般。(划掉!)
凌以夙得逞般地拉开拉链,迅速找到扶歌经常用的那只笔,然后把自己常用的笔给了扶歌。
是两只一模一样的百乐笔。
扶歌:这不还一样么?
可对于凌以夙来说却不一样,他终于有一个机会能够光明正大地拿到扶歌的笔了。坐到考试位置时,等待老师发卷子的同时,便盯着扶歌那隐隐约约露出来的半截白皙脖颈。
第一场是语文,可能是因为有了扶歌的笔,凌以夙看着那卷子也觉得眉清目秀,感觉啥题都会写,唰唰唰地把答案写在了那答题卷上,真所谓下笔如有神。
写完后还有十分钟他便继续盯坐在前方的扶歌。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只觉得窗外那昏沉沉的天都是十分明媚的,那平日有些叽叽喳喳的鸟,倒也觉得叫的不错。
一切得源于他拿到扶歌笔的欢喜。
一日的考试结束后,凌以夙他们按照惯例还要继续训练。扶歌跟着他们走到篮球场,走上观众席,刚刚拿出手机,扶教授的电话便打过来了。
扶歌疑惑地眨了眨眼,还是接了,“歪,爸?”(嘻嘻我最近经常用这个,但是大家就当做很普通的喂好了)
“歌儿,我在校门口,今天我送你回家吧。”校门口的扶教授开着个某马,大喇喇地在校门停车区停着。
“爸,你们今天回来了?”扶歌知道他们快要回来了,倒没想到自家爸爸会开着车来接自己。
“对啊,怎么不乐意呀?”扶教授虽然年老,但是还是会经常开扶歌他们的玩笑。
“没有,我马上出来。”便匆匆挂了电话。跑向凌以夙那边。
“我爸今天回来了,现在在校门口等着,今天可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回去了。”因为跑步,扶歌的刘海都有些微微乱着。
那语气就宛如在汇报行程的老夫老妻。
“去吧。”虽然不舍,但是凌以夙还是保持原有平静的语调,硬是没让扶歌察觉出什么异常。
“我在家等你们,早点回家。”扶歌走之前还留了句话,毕竟明天还要考试,总不能从帝大赶回附中吧。
扶歌匆匆走出校门,便看见自家爸爸那辆某马较为低调地停在停车区,不过那中年男人可能车内有些闷热,站在外面等待着女儿。
扶教授今年四十多,岁月在他的脸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依旧英俊如旧,十分日常的便装,越发的成熟与稳重,面带慈祥的微笑。
扶歌见此,加快步伐,“爸,等很久了吧?”在扶教授面前站立。
“没有,歌儿变胖了。”扶教授打量了下扶歌那脸,带着茧子的手摸了摸扶歌那巴掌脸。
“这下放心了?”
“那是当然,若是有什么不顺,尽管提,我们上车聊。”
这在两父女眼里,自然是非常正常的交谈,可到了其他带有有色眼镜的同学那,便会误解为扶歌被包养,毕竟能开某马的,不是金主还能是什么?
(咱就私设,那些同学都没有听清俩父女的对话行不?)
而这一幕,也恰好被不怀好意的韩冉冉给抓拍到了,并且在校园贴吧注册了个小号,把几张极为暧昧的照片发在了贴吧里,还故意配文——高一女学霸疑似被包养。
某马内,很日常的闲聊——
“妈呢?”
“你妈还是老毛病,刚刚晕机了就让她先回去了。”
“让她好好休息。”
“今天打算跟我一起回教师公寓还是?”
“回我哥那吧,明天还要继续考试。”
“考试别紧张,没事的。”
“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