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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红楼梦》之美学上之精神2

【原文3-4】

由此之故,此书中壮美之部分,较多于优美之部分,而眩惑之原质殆绝焉。作者于开卷即申明之曰:

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涉淫滥。在作者不过欲写出自己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此又上节所言之一证)

兹举其最壮美者之一例,即宝玉与黛玉最后之相见一节曰:

那黛玉听着傻大姐说宝玉娶宝钗的话,此时心里竟是油儿酱儿糖儿醋儿倒在一处的一般,甜苦酸咸,竟说不上什么味儿来了……自己转身,要回潇湘馆去,那身子竟有千百斤重的,两只脚却像踏着棉花一般,早已软了。只得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将下来。走了半天,还没到沁芳桥畔,脚下愈加软了。走的慢,且又迷迷痴痴,信着脚从那边绕过来,更添了两箭地路。这时刚到沁芳桥畔,却又不知不觉的顺着堤往回里走起来。紫鹃取了绢子来,却不见黛玉,正在那里看时,只见黛玉颜色雪白,身子恍恍荡荡的,眼睛也直直的,在那里东转西转……只得赶过来轻轻地问道:“姑娘怎么又回去?是要往那里去?”黛玉也只模糊听见,随口答道:“我问问宝玉去。

”……紫鹃只得搀他进去。那黛玉却又奇怪了,这时不似先前那样软了,也不用紫鹃打帘子,自己掀起帘子进来。……见宝玉在那里坐着,也不起来让坐,只瞧着嘻嘻的呆笑,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瞧着宝玉笑。两个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不推让,只管对着脸呆笑起来。忽然听着黛王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袭人、紫鹃两个,吓得面目改色,连忙用言语来岔。两个却又不答言,仍旧呆笑起来……紫鹃搀起黛玉,那黛玉也就站起来,瞧着宝玉,只管笑,只管点头儿。紫鹃又催道:“姑娘回家去歇歇罢!”黛玉道:“可不是,我这就是回去的时候儿了!”说着,便回身笑着出来了,仍旧不用丫头们搀扶,自己却走得比往常飞快。(第九十六回)

如此之文,此书中随处有之,其动吾人之感情何如?凡稍有审美的嗜好者,无人不经验之也。

【解说】

王国维认为,因为《红楼梦》“第三种悲剧”的性质,所以书中壮美的部分多于优美的部分,而眩惑的内容被一扫而空。

壮美、优美和眩惑,作为叔本华的一组美学概念,在前文已经介绍过了。《红楼梦》之摒弃眩惑,虽然也是风月笔墨,却一定要与那些“终不能不涉淫滥”的作品区别开来。曹雪芹在开篇借石头之口道出的“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误人子弟”云云,正是对当时社会上流行文学的一种真实写照。

在这些流行文学里,有些作品直接就是诲淫诲盗,另一些才子佳人的故事也都是千人一面,甚至主人公都是文君、子建之类的名字,就像今天的言情故事里欧阳哥哥、慕容妹妹的,还一定安排出一两个小人不断地从中挑拨,就像小丑一样。

说到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说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小说在今天的地位很高,一部出色的小说可以赢得诺贝尔文学奖,作家会被人们当做一位伟大的艺术家来尊敬,人们愿意在这位伟大艺术家所完全陌生的任何领域倾心聆听他的“真知灼见”,纵然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流行小说的作家也会被缺乏艺术素养的粉丝们尊为文学大师,或者因为时间的镀金,原本不上档次的通俗小说也能变身成为经典。更何况普通读者没有那么高的鉴别眼光,连排行榜读物都能当成正经的文学。

正是因为今天这样的观念,我们就很容易误解古代的小说家。今天我们说《红楼梦》是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之一,即便只以欣赏偶像剧的层次来读这部小说,也能生出几分附庸风雅的感觉,但在古代,小说就是下九流的一种文学体裁,很为正经的读书人所不齿。

看过王蒙先生曾用《庄子》和《汉书》对“小说”的贬斥来说明小说在中国古代的低贱地位,这虽然张冠李戴,没搞清此小说并非彼小说,结论却蒙对了。所以,无论一部小说在今天看来有多高的艺术成就,只要它是小说,在古人眼里就是不入流的东西。

明白了这个背景,我们再来体会曹雪芹闭门著书黄叶村、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情形,他如果写的是经学作品,还能得到比较普遍的理解和尊敬,但投身的事业竟然只是一部小说,这简直就是自甘堕落。我们可以想象,曹雪芹当时要做这件事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

在当时的社会上,小说即便只是不入流的小道,创作者们也乐得拿小说当做茶余饭后的消遣来写,经常并不避讳低俗。所以我们看古人的诗集和文集,唯恐署不清自己的名字,署名比如“南海康有为” “德州卢见曾”,连籍贯都标注清楚,还有籍贯之外再加字号的,比如“兰陵申受刘逢禄”。有人觉得这还不够,还有把官阶也一并写上的,唯恐读者认错。但小说的署名就不一样了,虽然也有落上籍贯的,比如“兰陵笑笑生”,但要想知道这位作者的真名实姓就得大费考据工夫了。

所以《红楼梦》在创作之初就注定了它的与众不同,作者没有把小说当做小道,而是当做毕生事业来完成,所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确实要有这一番痴劲。

以这样的高姿态来创作,首先就保证了作品不会落入“眩惑”的境地,又因为它的悲剧特性,壮美自然多于优美,虽然讲的只是小儿女的情情爱爱,不是什么高山大河、长江流水,却让读者在这样一个故事面前感受到一种刻骨的无能为力。

王国维举了《红楼梦》里最为壮美的一例,亦即宝玉与黛玉最后相见的一节。在普通读者看来,这肝肠寸断、欲哭无泪的凄楚很难和“壮美”这个词发生什么关联。但美学的术语毕竟和我们的日常语言不同,也只有让人慢慢领会了。如果抛开美学的术语,我们不妨放任自己的感性,在王国维的这首《蝶恋花》里体会同样的情绪:

落日千山啼杜宇,送得归人,不遣居人住。自是精魂先魄去,凄凉病榻无多语。

往事悠悠容细数,见说他生,又恐他生误。纵使兹盟终不负,那时能记今生否。

【原文3-5】

《红楼梦》之为悲剧也如此。昔雅里大德勒[1]于《诗论》[2]中,谓悲剧者,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上[3]之,殊如[4]恐惧与悲悯之二者,为悲剧中固有之物,由此感发,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故其目的,伦理学上之目的也。叔本华置诗歌于美术之顶点,又置悲剧于诗歌之顶点;而于悲剧之中,又特重第三种,以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故。故美学上最终之目的,与伦理学上最终之目的合。由是,《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亦与其伦理学上之价值相联络也。

【注释】

[1]雅里大德勒:亚里士多德。

[2]《诗论》:今译《诗学》。西方古典传统中所谓的诗学,基本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谓的文艺理论,而不是仅限于对诗歌的研究。文艺评论的概念在西方是相当后起的。

[3]高上:高尚。

[4]殊如:特别是。

【解说】

王国维引述亚里士多德在《诗论》里的观点,说所谓悲剧是感发人的情绪并使之高尚的,尤其是恐惧与悲悯这两种情绪是悲剧当中固有的东西,通过恐惧与悲悯的感发,人的精神得以净化和升华,所以说悲剧自有其伦理学上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原本的论述更着眼于悲剧创作的技术层面,认为完美的悲剧结构应该足够复杂,而且应该取材于那些足以引起恐惧与怜悯之情的事件。那么,在情节的设计上,顺理成章的推论就是:

第一,不应该描写好人由顺境转入逆境,因为这只能使人厌恶,而不能引起恐惧或怜悯之情。

第二,不应该描写坏人由逆境转入顺境,因为这最违背悲剧精神,既不能打动慈善之心,更不能引起恐惧或怜悯之情。

第三,不应该描写穷凶极恶的人由顺境转入逆境,因为这种布局虽然能够打动慈善之心,但不能引起恐惧或怜悯,毕竟怜悯是由一个人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而引起的,恐惧是由这样遭受厄运的人与我们相似的遭遇而引起的。此外还有一种介于这两种人之间的人,这样的人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而他之所以陷于厄运,不是由于他为非作恶,而是由于他犯了错误。这种人名声显赫,生活幸福,例如俄狄浦斯、堤厄斯特斯,以及出身于他们这样的家族的著名人物。

相较于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的这种古老而朴素的认识,无论叔本华还是王国维显然已经进步了不少。但在这些朴素的认识里边,仍有一些切中肯綮或者促使我们思考的地方。一处是亚里士多德虽然提到却并未引起重视的细节反而在今天看来相当重要,即主人公如果拥有高贵的身份,故事无疑就会讨巧许多。

是的,虽然观众们大多只是最普通不过的平民百姓,但无论是少男少女还是三姑六婆,最偏爱的剧情模式要么是王子和公主类型的,要么是灰姑娘类型的,上等人的悲欢离合反而最牵动着平民百姓的喜怒哀乐,这就是文学作品造梦的功能。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也唯有主人公出身显赫,在悲剧之中才尤其能够产生出白云苍狗、世事无常的转折,引起人们的恐惧与怜悯。

悲剧至此而有了伦理学上的意义,但并不是世俗伦理中的什么惩恶扬善、善恶有报,而是使人由审美的感动升华到哲学上的思考。——王国维继续发挥叔本华的理论,叔本华把艺术的诸种形式作过分类,在文学一类上把诗歌置于顶点,又把悲剧置于诗歌的顶点,而在悲剧之中又特别重视“第三种悲剧”(见上文),认为“第三种悲剧”最可以展示人生的真相和解脱的必要。所以说艺术上的终极目的与伦理学上的终极目的相合,《红楼梦》的艺术价值也与其伦理价值相合。

有必要解释一下的是,中国的普通读者不大容易理解叔本华的这个分类体系,因为东、西方的文学传统迥然有别,叔本华所谓的“诗歌”,其概念的内涵远较中国所谓的“诗歌”为大,中国诗歌在叔本华那里基本都只能算在诗歌这个大概念之下的一个小分类,即抒情诗。

王国维写《人间词话》,一方面借用叔本华的美学体系,一方面承接中国的传统的文论风格,虽然有首创之功,但也出现了一些水土不服的现象,就像我在《人间词话讲评》里谈到的:王国维的理论之所以一再出现很难自洽的地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把西方美学(尤其是康德、叔本华美学体系)的宏观框架应用到了中国古典词作这个微观层面上,这有点像把原本从头到脚的一整套衣服卷起来当手套用。在叔本华那里,“崇高”基本与抒情诗无缘,王国维却借用了这个概念来说明抒情诗的审美,难免会出现捉襟见肘、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

王国维在这里借用了叔本华的分类,核心意思是说“第三种悲剧”是一切文学类型中最上乘的类型,正是在这一类型的作品里,审美之境融会于哲学之境。——这是一个新的话题,王国维将在第四章里详加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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