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皱了皱眉头,撇了下嘴,心想:这算是我约他还是他约我呢?不管了,开心就好。
念念挎上包包快步走出了她的闺房,一股风似的又打开自家大门出去了。妈妈狐疑地又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自言自语地说:“这丫头今天搞什么鬼呀?”
念念才跑出楼梯口,一眼就见到不远处的方勇了。那辆跟他一般帅气的摩托车打着侧撑架停着,他穿一身看上去很舒适的便服,斜靠在车座旁。念念看得眼睛都发亮了,真帅!这个人,不管穿什么衣服,似乎都是最适合他穿的。念念突然想到一个词:行走的衣服架子。
方勇今天休假,在家宅得骨头都痛了,刚毕业工作那两年天天有空就玩电游,不知是现在人老了还是因为玫玫的离开让他发生了什么变化,他好久没兴致玩这个了。
百无聊赖呀,方勇一会儿玩玩手机,一会儿追追剧,一会儿想想念念,有时一分神,会不小心想起玫玫……他不愿意想起玫玫,可是这两个星期以来,玫玫常会打电话给他,跟他东扯西扯,有时说说美国的风光多美,生活多惬意,有时说说那个鬼佬对她不够好,有时甚至说想他了……听她电话时,方勇很少出声,然后很快就说:“好的,我要忙了。”
想起念念,方勇不知不觉地笑了,这个妹仔傻乎乎的,你说什么她都相信,方勇常常喜欢骗骗她,每次她都会上当,也不知道是太傻了还是缺根筋。说她傻吧,她又是正规大学毕业出来的,跟她说起某某文学家她能跟你说得滔滔不绝,说起她的工作她也自信满满,不像傻子呀,就是不可思议地太相信别人了。
方勇有时会觉得很奇怪,都是年纪差不多的漂亮小姑娘,为什么念念跟玫玫的性情相差这么远呢?念念要是有点玫玫的精明就让人放心多了,而玫玫,会有一点点念念的单纯吗?
想起刚认识念念的那顿饭,她明显是陪阿平的女友红霞来做电灯泡的。整个吃饭过程,她可真是个敬业的灯泡呀,只管默默地吃,一点废话没有。红霞化着浓浓的妆,雪肤红唇的,一头精心保养过的栗色长发柔柔地披在肩上,散发着光泽。一身性感时尚的V领黑裙,衬着她雪白雪白的肌肤,特别迷人。而念念,素面朝天,着一身舒适的运动服,像个不谙世事的中学生。
那顿饭,红霞只顾着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阿平只顾着望着红霞咽口水,念念只顾着吃着碗里的,盯着盘里的……哈哈哈,方勇常常想:那是一顿很有意思的饭。
那天初识念念,她虽然只是素面便服,可是方勇还是有一刹那惊艳的感觉。这个女孩很清纯,很淡雅,有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就算她埋头大吃、风卷残云的样子,仍有误入凡尘的仙女款。
从前,方勇觉得玫玫明**人的相貌是极美的,可是,当他见到了念念,又觉得清新可人的美更是让人移不开眼晴。况且,眼前这位正在大块朵颐的美女似乎并不知道自己算是美女似的。
那顿饭后,念念瞪着眼珠子盯着盘里吃着碗里的样子常常浮现在方勇眼前,见到路上娉婷的白衬衫黑裤子的背影会想到她,闻到尖椒炒牛肉的香味会想到她,甚至见到街边饭馆的招牌上写着的“羊肉”两字也会想起她……
虽然方勇暂时不想恋爱了,但是不应该拒绝让自己喜欢的朋友。仅仅是朋友而已,方勇不断地提醒自己,刚从失恋的痛苦中走出来,方勇如今的状态正应了那句老话: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正常交往而已,正常交往而已,方勇自欺欺人地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借口。
与念念见了数次,很多次都是与阿平及红霞在一起的,方勇没有觉得自己跟念念有什么特别的交情,不过是极其普通的年轻人扎堆玩玩而已。今天,念念主动打电话过来,听着那扭扭捏捏的语气让方勇有点不安,虽然说不上为什么不安,但是宅了一天,方勇也正想出去活动一下筋骨呢,于是非常自然而然地反约了念念一起吃饭,实际上这算是念念第一次主动约方勇,她的心思方勇似乎明白了,心里是很喜悦的。
然而,骑着自己那辆老摩,方勇一路上在矛盾着,一会儿想着要注意跟她保持好距离,一会儿又想着这么个仙女般的妹仔不该错过了……
当他看到念念从那个宿舍区大门口翩翩然走出来时,刚才一路上所有的想法一下子全扔光了。那个女子,肤色雪白,与柔柔的黑发相映着相得益彰,一双清澈纯净的眼睛,一对弯月似的眉毛,红润的小嘴总含着浅笑,粉红色的内搭连衣裙与深紧色的外套更衬出了她独特的清新漂亮的气质。她从来没有红霞及玫玫那般故作优雅的姿态,总是自然而然的美而不自知的可爱样。
这样的可人儿,谁会不喜欢呢?方勇突然好庆幸自己能赶在别的男人之前引起了她的注意。
转眼间念念就来到跟前了,她好像只是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就极快地低下了头,双手抓着胸前那根斜挎包的细带子,那神情扭扭捏捏、羞羞答答的,一句话都不说。
方勇跨上了摩托车,说:“美女,想到哪儿吃饭?”
念念顿了一下,说:“都行,你决定吧。”
方勇发动了摩托车,开在华灯初上的街道上,寒风呼呼地吹着,念念挨在方勇宽厚的肩背后,感受着他身上传递过来的暖意。这种感觉真好!多年后的念念常常想,就凭着那一刻的温暖,就不应该错过了他。
他们来到了一家西餐厅,柔柔的音乐盘旋在大厅里,一个个黑皮软沙发围着的厢座上都摆着雅致的竹篮子,盛着几株花花草草,几束彩色灯光缓缓地移动着,有时照在地板上,有时照在人脸上,给餐厅增添了许多神秘的美感。
念念喜欢这种氛围,很罗曼蒂克呀!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似乎有一颗细腻的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