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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把他养胖一点

季宗彦懵着一张脸,两眼没睡醒,睁不开,他努了努力,睁开一只,呢喃着说:“疼!”

“哪疼?”沈春妮慌张的查看他,少爷金贵啊,这要给摔坏了还得了?

她急的不行,季宗彦头突然抵到她怀里,两手一揽抱住她,小声说:“脑袋疼。”

他周身散发着一股清香,身子在被窝里捂的热,抱着沈春妮又软又热,头发扫到沈春妮脖子,她痒的想笑。

怎么跟个小奶狗似的,还撒娇!

沈春妮也不敢动,季宗彦手倒是规矩,只老老实实的搂着她的腰,沈春妮见地上凉,只得轻声哄着:“脑袋疼是吗?我给揉揉,给呼呼就不疼了。”

她扒拉着他的头发,乌黑的短发又硬又亮,沈春妮呼了两口哄着:“地上凉,少爷起来吧,回床上去就不疼了。”

季宗彦迷迷瞪瞪的点头,沈春妮搀着他起来,重回床上果然很快又睡了,沈春妮给他盖好被子,见他睡的熟,她摸着他的头发找伤口。

“还好,没磕破。”她看了一眼床头柜的角,想着得去拿布把角包起来,这样下次少爷再摔了就磕不到了。

她又出去忙活,一个时辰以后季宗彦才算真的睡醒。

知道伺候的人不在,他去洗了澡,自己换了衣服,沈春妮进来的时候他已经神色焕发,俊俏的如同星明朗月。

好像想起什么,季宗彦摸着头,沈春妮一下笑了。

“笑什么?”季宗彦问。

沈春妮摇头,立正站好:“没什么,少爷今天很帅。”

“马屁精!”季宗彦嗔骂,下楼吃饭。

沈春妮学着金祥和谢蒙以前做的,给他布菜,递汤,季宗彦见她对着那些菜流口水,抬抬手,道:“不用伺候,你坐下吃吧。”

“这样不好吧?”欲拒还迎的口气。

季宗彦抬眸,眼底带着笑:“是不好,不吃算了。”

沈春妮一屁股坐在边上,金顺在一旁笑,给她拿了副碗筷,季宗彦道:“你也来吧。”

金顺摆手:“我吃饱了,少爷和春妮吃吧,我来伺候。”

沈春妮笑的花枝乱颤,她还头回有这待遇呢!看着丰盛的早餐她都不知道该怎么下嘴了。

小心的夹起一只灌汤包,咬一口,吸溜出一大口汤。

沈春妮眯着眼吃的像只小松鼠,香的都要跳脚了。

季宗彦跟观景儿似的看着她,突然来了好兴致:“那么好吃?”

沈春妮点头,冲着金顺竖大拇哥,金顺笑:“我可是半路出家做的厨子,手艺可称不上好。”

金顺原来跟金瑞金盛一样,是贴身伺候季宗彦的,他会做点饭,平常就管着下人的餐食,工资也比金盛他们高一些,后来专门给三少做饭的大厨家里出了事,辞职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季宗彦便让金顺负责厨房了。

做了这有三个多月了,倒是也合季宗彦的胃口。

沈春妮嘿嘿一笑:“比我好,这包子我可包不出来,我包的包子,我娘说像馒头。”

季宗彦笑了,被她引得夹起一只包子吃,平常不觉得,今日觉得味道的确特别好。

“你不是说你会做饭?”

“我会炒菜,不会做面食,我娘说面食是靠心思巧,我心思粗,做不好。”

沈春妮一边说一边吃,她是穷人家的女儿,饭桌上倒是规矩,话都是咽下去说,吃的时候小心接着盘子,没有一星半点溅到外面。

吃了包子,她又尝了一块芋头做的圆糕,一块玉米和一块南瓜,还剥了一个鸡蛋。

她吃一样,觉得好吃就推荐给季宗彦,那眼睛亮亮的,吃到好吃的就眯起来,月牙一样,嘴唇笑着,一脸的满足。

季宗彦好奇,跟着她吃,她吃一样他跟着吃一样。

不知不觉把桌上的饭都吃完了,还外加一碗紫薯粥。

沈春妮吃的饱饱的,吃完了才发现:“少爷,你今天吃的多,都吃完了。”

季宗彦看着光光的盘子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吃了这么多。

沈春妮笑着起身收拾,冲着他说:“吃的多好,少爷太瘦了,趁着这段时间,我得把少爷养胖一点。”

她说的俏皮极了,季宗彦看她往厨房走,把他养胖一点?

那感觉,怎么跟养宠物似的。

他逮着沈春妮的脖领子:“为什么是养胖一点?我是狗吗?”

沈春妮端着盘子,冲他笑嘻嘻:“少爷要是狗,那我是什么,狗腿子吗?”

金顺在厨房笑的肩膀颤抖,季宗彦没忍住,笑开,抬手拽了一下她的辫子。

…………

一脸过去六七日,沈春妮伺候季宗彦伺候的井井有条,连金顺都夸她太勤快,一个人比八个人都强。

但沈春妮心里却想着其他的事。

这天洗完衣服,打扫完卫生,她站在季宗彦的书房。

整一面墙都是书,放眼望过去真是壮观。

沈春妮见四下没人,随便拿起一本打开看。

书本墨香的味道传来,里面字迹工整的印刷体真是好看。

沈春妮打开,一行行的念出来: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守在仓……”

“守在仓廪。”

啪!

书吓的掉在地上,沈春妮急忙捡起来,回头看见季宗彦,她手背在后面。

“少爷,我不是故意翻你的书的。”

季宗彦手里抱着一本厚厚的英国简史,她歪头看沈春妮手里的书。

“想看书,还是想学做生意?”

“都想学。”沈春妮舔了一下嘴唇,把书递上来:“可惜我识字不多,看不懂。”

季宗彦把她手里的书抽出来放回书架,然后找着书。

“《管子》这本对你太难了。”他抬手抽出一本薄的,一本厚的交到沈春妮手里。

“你先看这两本。”

薄的那本是《生意三字经》,厚的那本是《聊斋志异》

沈春妮汗颜:“三字经我懂,少爷让我看聊斋是为什么?”

都是鬼故事,他要吓死她吗?

季宗彦笑道:“三字经要你回去背,聊斋是帮助你识字。”

他把《英国简史》放回书架,走去书桌前坐下,提笔练着字。

“有不会的字写下来找我,一本读通了再换另外一本。”他抬手指了指书架:“那上面的书你随便挑,只一点,别翻乱了。”

沈春妮听出那话里授教的意味,急忙欣喜的给季宗彦行礼,然后抱着书喜滋滋的出去了。

自此,沈春妮每天多了项工作,学习。

她没上过多少天学,对知识是很渴望的。

生意三字经简短好懂,又是讲的生意上的事情,沈春妮自然兴致满满,她记性好,一本书没多久就背完了,于是便每天早中晚都复习一遍,其余空闲时间抱着一本《聊斋志异》看。

这日季宗彦在书房画画,沈春妮坐在院子的树底下看书,正看到卷二朱尔旦请求判官为妻子换个美人首。

陆判官把人头交给朱尔旦抱着,自己从靴筒里抽出一把匕首似的短刀,按在夫人的脖子上,往下一使劲,像切豆腐似的,人头就落到枕头旁边去了。

沈春妮提着胆子看到正入迷,有人一声:“嘿!”

“啊!”沈春妮尖叫一声,吓的把书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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