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如万条银丝从天上飘下来,屋檐落下一排排水滴,像美丽的珠帘。
于笙17岁,这是她第一次写文,原因既不是梦想也不是情怀,更非源于对生活的不满,想要泄于指尖。初衷很简单,不过是她看中了一双匡威的红色帆布鞋,399元。于笙家不富裕,她有次无意间看到最爱的杂志征稿,千字50元,于是在纸上信手涂鸦地计算——发表一篇八千字的稿子,就可以将那双帆布鞋带回家了。
于笙满心欢喜,特意跑到最好的文具店买了一个黑色的环线本和银色的笔。虔诚地在封面写上“为了帆布鞋,加油”的字样。
她拼接着心中仅存的文艺因子,在那本空白本上一字一字写下她脑海中翻涌的故事。
在很多个课间,同学在教室外奔跑,于笙却埋头苦写着秘密。
她以为自己写的很好,还跟父母得意洋洋地说:“我可以自己赚钱了。”父母却对表示质疑。
于笙拿出自己存的零钱,买了一个最好看的信封,用最漂亮的字体将小说誉在了信纸上,小心翼翼地折起,投进了信筒里。
是的没错,于笙还不知道编辑们收到的稿子大多来自电子邮箱,而她这样的书信,是很容易被归类为读者来信的。
一天一天又过去了,稿子就像石沉大海,和她同期寄出去的读者意见信都得到了回复,那篇稿子却毫无音信。
于笙最终走进了一家面馆,只点了一碗不要牛肉的臊子面,毕竟她需要攒钱买帆布鞋。
于笙脑海里还时不时的出现故事,抑或看到暗恋男生冲自己微微一笑,小鹿乱撞之下,写出的不是情书的情书。
那篇没有回信的稿子,似乎在告诉她,你不适合这个,放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