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刚才的感觉太奇怪了。
罗宾依稀记得在匕首接近的那一段时间里,自己处于一种游离的状态,脑海里某个声音在提醒着自己不要动,
而他也确实动不了,整个神经像被麻痹了一样,肌肉完全不受控制。
嗯!
太奇怪了……
前厅青灰色大门上刻满了奇形怪状的符号,像是两块封印恶灵的石板一样严丝合缝地立在那。
门是从外面锁上的,克里切和中年男人被罗宾施展的神秘力量吓得不轻,趁其不备早已悄悄溜到门外,他们决定把罗宾关在里面。
罗宾并没有打算出去,相比于小镇街道上的盗贼横行,住在这里反倒更安全。如果克里切不敢再回来,这地方有吃有喝还不用替别人干活,想想以后的日子真是要多清闲有多清闲。
这种想法在罗宾又一次拉开克里切房门时彻底烟消云散。
噗!是人待的地方么!
熟悉的恶臭再次传出,先是攻击着鼻腔,随后因为呼吸迅速蔓延至全身,罗宾只觉得浑身上下所有器官在一瞬间被勒紧,不禁打了几个哆嗦。
站在门外犹豫再三,罗宾还是鼓起勇气走了进去,若是打算以后一直住在这里,就必须找到恶臭的根源,再给房屋做一次彻底的清洁。
进门的走廊还算宽敞,往前四五步是会客厅,客厅不大,但里面的家具一应俱全,单看沙发材质就知道价格应该不菲,拥有这样物质条件的克里切不能说是贵族,但在奥德尔小镇上称得上是有钱人了。
左手边是一间厨房,地上摆满了黏土罐子,上面清一色用黑色纱布覆盖,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罗宾不用靠近就隐约感觉到,恶臭就是从那里散发的。
揭开盖子,扯开纱布,罗宾一下子被气味冲昏了头,定睛一看,只见里面放满了黑乎乎烟熏的肉干,每一块都足有拳头那么大。
罗宾暗叹真是暴殄天物,好好的美味竟被克里切做成这般黑暗料理!其他几个罐子里也是如此,但有一些黏糊糊的暗红色的东西附在上面,像是刚切开的新鲜动物内脏。联想到图书馆大厅墙上挂着的骨雕工艺品,罗宾忽然觉得一阵恶心。
厨房的地面是木板铺成的,部分地方由于潮湿开始发霉,最引人注意的就是罐子附近,从罐子底部渗出的液体已经逐渐将整片区域浸透。
该死!不把地板撬开,这味道应该不会散!
这时,罗宾似乎听到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难道是克里切回来了?
警觉的罗宾蹑手蹑脚走到门边,推门半掩朝外张望,他看见一个单薄的身影站在仓库前,对里面东张西望了一会,然后失望地转身离开。
第一眼,罗宾就认出了对方,他正是之前抢走怀表的坏家伙!
罗宾顿时火起,冲出去一把就抓住对方的衣领,学着克里切的模样破口大骂:“臭小子,可算让我逮到你了!”
正想抡拳头,对方慌忙摆手求饶:“先生饶命!先生饶命!我没有偷东西!”
罗宾见对方认怂,也没落下拳头,攥紧衣服道:“把东西还我!”
“什么东西?”
见对方装傻,罗宾毫不客气地掐住他的脖子摁在地上,板着脸直勾勾盯着他。
“我,我想起来了,我这就回去取!”地上的人被罗宾摁得有些喘不过气,四肢在空中挣扎着胡乱比划。
罗宾自然是不信他的,但转念一想到被恶臭笼罩的房子,那暗无天日的环境简直令人窒息,罗宾决定可以先跟着毛贼一起出去,毕竟已经好几天没有闻到自由的气息了。
二人握手言和之后达成了一种奇妙的默契,开始分头搜刮克里切值钱的东西。
对在贫民区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加弗瑞来说,顺手牵羊那是家常便饭,但经过别人同意,在别人眼皮底下光明正大地拿东西还是头一回。
虽然这座房子也不是罗宾的……
加弗瑞对于金钱的嗅觉异常灵敏,不一会功夫便赚的盆满钵满,他摩挲着手中一枚亮晃晃的维纳金币,得意地在罗宾面前炫耀起来。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金币!这下发财了!”
在奥德尔小镇流通最广的便是布勒铜币,其次是塔斯银币,像金币这种罕见的货币往往在王城当中才广泛流通,但在那些傲慢的贵族眼中,金币也不过是茶余饭后拿来消遣的零花钱罢了。
一维纳等于十二塔斯,一塔斯等于十二布勒,那么一维纳就等于一百……
加弗瑞掰开手指绞尽脑汁地苦算着,对于没有接触过上流社会的贫民区孩子来说,仅仅一枚金币就足以称得上天文数字了。
“我的朋友,你知道神族吗?”罗宾想起之前的神秘力量,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他觉得那种力量可能来自人们口中所说的神族,但具体是怎么回事,他并不清楚。
加弗瑞讪笑一下,道:“你怎么也相信这种传言,那只是嗜杀成性的暴徒们,给自己残害无辜而找的冠冕堂皇的理由罢了!”
“神族,不存在?”
看着眼前神经兮兮的罗宾,加弗瑞无奈地摇摇头:“没人见过神族,如果真的有,那恐怕就是天女教会里无病呻吟的众信徒了。”
“可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抢夺电子,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谎言,造成了多少人丧命啊!”罗宾有些愕然。
“谁知道呢,这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部分人,听信谣言,通过暴力手段得到电子,可最后又能怎样?还不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事实如此,但还是不能阻止贪婪的人继续作恶。”
罗宾有些茫然,既然神族是不存在的,那么那股力量来自于哪?难道自己与生俱来就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
他不敢细想,这个世界的真实性一直困扰着罗宾,他不知道自己的来历,更不知道现存的秩序是怎样的,单论奥德尔小镇的生存环境,就足以让罗宾时时刻刻都提心吊胆。
“喂!差不多了,东西你还要不要了!”加弗瑞站在院子一侧催促着罗宾。
克里切家里除了一些金币,没有多少能带走的值钱玩意,这不免让加弗瑞有些失望,但他已经知足了,这些钱足够让贫民区的一个家庭逍遥快活很长一段时间了。
罗宾和加弗瑞站在屋后的一口深井旁,黑幽幽得深不见底,据加弗瑞所说,井壁上面有一条缝隙,足够一个人侧着身子通过,缝隙一直连通到墙外的泥地里,应该是被地鼠打通的,自己也只是偶然发现。
二人一前一后双手外撑,沿着井壁缓向下爬,看到井水时,大约还有一半的位置出现一个肩膀宽的洞口。
加弗瑞轻车熟路,一下子侧身就钻了进去,转眼踪影全无,罗宾害怕被甩开,赶忙跟上去,可终究只是个新手,没有加弗瑞那种敏捷,只能吃力地往前缓慢爬行。
缝隙时宽时窄,漆黑一片的环境当中只能通过不断的摸索小心前行,偶尔还会撞到脑袋,每每这个时候,罗宾就会感到焦躁不安,害怕遇见什么奇怪的东西。
喘息声、摩擦声此起彼伏,在狭窄的缝隙内不断交织,虽然只前进了一小段距离,但由于黑暗加上缝隙的不规则,足足花了将近十分钟。
渐渐地,罗宾明显感觉到地形有所上升,抬头隐约能见一抹亮光,随着距离越来越近,新鲜空气不断涌入。
罗宾加快了动作,一鼓作气直接将头探了出去,紧接着整个身子钻出,灵巧地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摊开双手仰天长叹:
啊!自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