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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老天阴郁着脸,也不知是谁惹恼了它;黑云压顶,隐隐有滚滚雷声,一场大雨将至。

一颗光秃秃的老桃树下,跪着三个衣褛滥衫的少年,面前地上撮起三堆插着稻草的小土垒

少年双手端着陶碗,口中念念有词:“雷爷在上,土爷在下,今日---”

“我,小杂种-马余,排行老大”

“我,小杂碎-许虎痴,排行老二”

“我,小杂毛-庞小凤,排行老三”

“在此撮土为香,以水当酒,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从今以后有肉同吃有刀同挨祸福同享,如有背叛,万箭穿心,不得好死!”

稚嫩的声音颇有几分豪气。

突然,一颗炸雷在头顶响起,接着是哗啦作响,桃树上震落下来一截枯枝。

正在结拜的马余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鼻涕乱飞,好不狼狈;他心里暗骂,谁又在那乱发誓。

其他二人见状,忍不住噗呲笑出声来。

叫许虎痴的少年憋住笑,说:“马爷,这兆头似乎有点不妙,莫不是老天爷不同意我们在这结拜?”

另一个满脸菜色的叫庞小凤,说:“你懂个屁,这叫枯木逢春,另起一段,卦象大吉大利。”

马余板起脸用手指指老天,说:“严肃点,老天爷正看着呢!”

老大“小杂种”马余,看他的鹰钩鼻梁就知不是汉人,他是西凉羌人与汉人的混血。羌人不认汉人不要,连名字都在提示他是个多余的人。他说这是富余的余,坚信老天注定自己要大富大贵。至于怎么大富大贵,老天没说,马余也懒得去问。

莫问天意,不猜人心。他才没那闲工夫去烧香求佛问神。

“小杂碎”许虎痴,名字虽很霸气,但是个子瘦小,简直就是只发育不良的小猫崽,哪里有点虎样。直到有天,他打趴下十几个洛阳城的小混混后,众人才晓得这只小猫崽原来是虎仔。从此一战成名,洛阳城的小混混再碰到他时“小杂碎”变成了“虎爷”,后来又改叫“虎爷”。

他没有马余那么多虚无缥缈飞在天上的想法,活着就该接地气,脚在地上,心里就踏实。自己只管去干,剩下的交给老天。

庞小凤,是马余和许虎痴捡来的小弟。当时饿得奄奄一息的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旁边几个人厨子虎视眈眈,准备拿他来做“菜”。

八王造反引发胡乱,中原就成了人间魔域。胡乱还未停歇,天灾又接踵而至,千里无鸡鸣,饿殍遍于野。起先是军队没有粮饷,以人肉为军粮,后来饿极的百姓也开始以人肉为食。这也就有了专门制作人肉干的人厨子。他们称这样的人菜叫“四脚绵羊”。

路过的马余和许虎痴设计赶走人厨子把庞小凤背回废园,用碗菜汤救下他的小命。从此,庞小凤就成了他俩的小弟。

“小杂毛”这个外号是因为他有着一头鸡窝似的卷发,很容易被误认成胡人,可他却是个地地道道的汉人,祖坟往上三代刨,血统也是纯正的很。马余和许虎痴经常笑他明明是只小鸡,偏要冒充凤凰。所以,他有个外号叫“庞小鸡”。

庞小凤打架不行,却是三人中唯一读过书的,而且是读过很多书。到底有多少呢?他说,差不多五牛车吧。也不知是不是吹牛,马余和许虎痴比划了一下,那确实不少。

他有种惊人的能力,碰上带字的东西过目不忘。这点让马余和许虎痴很是佩服。若不是碰上这乱世,他肯定有做官的潜力,说不定还是大官。

尊重读书人是种美德,哪怕是个讨饭的读书人。马余和许虎痴特别照顾这个小弟,就差插上香供起来。

马余豪气地说:“咱们现在已经效仿刘关张桃园结义,下一步也应当像他们那样去做点大事!”

许虎痴白了他一眼,说:“创业是需要本钱的,本钱在哪?”

“白手起家!”马余继续构想他宏伟的蓝图。

“小鸡,你什么意见?”

“我听两位大哥的”

狂飙从天而降,豆子般撒落在地,噼里啪啦作响。

“撒豆成兵,白手捞金,老天爷在给我们暗示啊”

“暗示个屁,淋湿了老子可没裤子换。”

“。。。。。。”

三人撒足疾奔,话音在雨中时断时续,像串吃坏了肚子憋出的连环屁。

虽然是屁,可也是气。精气的气。

洛阳城东有一座杂草蔓生的废园。

这里曾经是晋国首富石崇的人间仙境-金谷园,而现在却成了狼群出没的荒地。当年皇帝下令抄家时将满园子的人都斩杀在里头,鲜血染红了园子,此后这里的桃树只开花不结果。这样的桃树那不成了妖孽?赏花都没人愿来这里,怕惹着不干不净的东西。

有段时间园子里闹鬼凶得很,每晚都是惨哭声一片。北邙山下来个牛鼻子老道麻衣子,现场看过后说是园子里冤魂太多煞气冲天,至少需要三百年才能化散。麻衣子在园子里做了场法事又选几处方位贴上道符,又交代说是他只能控制住里面的鬼不出园子却是捉拿不得。真人都这般说了,自然再没人敢来这园子。

这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也不知那几道符还在不在,园子里是不是真有鬼,既然是传下来的说法,大家还是宁愿相信其有。这种鬼地方,就算是没鬼去了也会沾身霉运。

听起来很吓人,好处是没有人会来抢地盘。马余、许虎痴、庞小凤就把这园子霸占下来当成栖身之地。

马余说三个穷鬼还怕鬼,简直就是个笑话!他们,才不怕鬼呢。

园子里大部分建筑物早因年久失修,风侵雨蚀、蚁蛀虫啮,残败不堪,可找间能住人的屋子还是挺容易的。

虽然残破,可这毕竟曾是天下首富的园子,而现在他们就住在这。想到此,马余心里就会忍不住有点兴奋。多沾沾首富的财气,指不定哪天就时来运转了。

许虎痴嘲笑他沾个屁的财气,说不定沾的是霉气,搞不好就成了断头鬼。

你懂个屁!马余呛许虎痴无知,反正穷鬼饿死鬼和断头鬼也差不多少。

两人斗嘴时,庞小凤都懒得插嘴。省点力气就等于多省口粮食,反正斗赢了也不会多块肉。

“咕咕——”

黑暗中,肚子发出幽怨的抗议声,伴随着身体转动与稻草摩擦的响声。

马余的声音响起,低唤道:“虎爷,睡着了吗?”

“咕咕——”

这回来自另外一只抗议的肚子;两相呼应,像对布谷鸟在打招呼

许虎痴瓮声道:“精神睡着了,可是肉体还没睡着,多日没给五脏庙进供,它意见大的很。”

马余翻了个身,低声说:“这些天咱们跟着穿山丁干刨坟也差不多了,我估摸着咱们自己也能干了,听说恶鬼陶在城东郊踩了个点,明晚咱们偷着去抢先刨了,指不定里面有大货,然后咱们离开洛阳城去南边创业!成就辉煌的霸业!”

许虎痴颓然躺在地上,数着胸前根根凸起的排骨说:“做你娘的春秋大梦!这些天咱们跟着穿上丁刨了多少墓?十盗九空,连渣渣都没见到点像样的,这兵荒马乱的年头,打死人主意的多得很,瞧瞧洛阳城的郊外,到处都是墓穴里挖出来的残骸遗骨,野狗都嫌没有油水懒得去叼。”

他们说的穿山丁,是山宗老大陶开的大徒弟,说白了就是个盗墓头子。三人刚进入不久,跟着刨了几个墓穴,尽是些坛坛罐罐书简不像样的玩意,值钱的东西一件都没见着。

“嗷——!”

远处传来饿狼嚎叫。这园子里每夜都有狼嚎声,今夜却有些反常,老是这一只狼在叫,始终没听见有其他狼嚎呼应。

听了一会狼嚎,马余突然从地席上爬起来兴奋的说:“虎爷,咱们去钓狼如何?若不搞点油水补补,明晚怎么干大事哟。”

钓狼就是像钓鱼一样,以人为诱饵,佯装死尸躺在野地里。等着落单的孤狼野狗前来吃尸体,然后与埋伏的人合力击毙它。这是个玩命的活,风险极大,最怕遇到狼群,那充当肉饵的人几乎就是狼中餐。

埋伏的人通常会穿一件淋了粪水的衣服掩盖住身上的人味,不仅要隐藏的极其高明,还需要极其警惕,一旦发现是群狼,就要及时向“尸体”发出警报,快速撤退。

尽管这事危险性大,成功率低,仍会有不少人冒险一试。乱世人命贱如屎,与其饿死,不如跟狼搏搏生死。

马余和许虎痴以前也钓过狼,可惜点子背的很,一次都没成功过。幸运的是,小命安好无恙。

许虎痴霍地坐起来,呀声道:“你疯了吧!还是今天刨坑时撞到不干净的东西中邪了?”

马余叹气道:“没有中邪,是饿疯了。”

马余继续怂恿许虎痴:“虎爷,我有种强烈的预感,今晚一定会有收获,你试想一下,大块大块的狼肉架在火上烤,吱吱冒油,狠狠的咬上一口,那个香啊。。。。”

“咕咕——”

“咕咕——”

“咕咕——”

这回居然是三只肚子同时叫起。管手管脚管住嘴,可老天爷也管不住肚子。它若叫时,你连屁都舍不得放。怕又多消耗掉一颗粮食

许虎痴坚决不肯,可肚子经不起劝,有些动心了,道:“那这次你来当肉饵。上次,上上次都是我当的,轮也该到你了;而且老子比你更讲义气,遇到危险肯定不会一个人先跑,你上次就比我先跑。”

提起先跑,马余有些心虚。上一次他俩去钓狼,没曾想反中了狼的埋伏,马余吓得撒腿狂奔。跑出几里地后,才想起许虎痴还躺在地上。幸亏那日老天开眼,两人运气不错,没丢掉小命。这事至今仍是许虎痴鄙视马余胆小而且不讲义气的铁证。

“咱俩可是磕过头发过誓有肉同吃有刀同挨的兄弟,我可怎么可能先跑?此事纯属误会,当时正巧一条蛇咬在脚上,我疼痛难之下拔腿就跑,忘记你还躺在地上,再说后来我不停下等你了吗?”

这个解释,马余自己都觉得有点勉强,脸不禁有些发热。

说到等字,许虎痴更来气,恨恨道;“等我?在三里开外?”

“哪有三里?顶多一里半!”马余急忙辩解道:“这次我来做人肉诱饵,没准我的肉香些,一钓一个准,你和小鸡就等着吃狼肉吧。”

“小鸡,小鸡,你断气了没有?怎么不说话?”马余喊道。

墙角根的稻草堆里,飘出来庞小凤有气无力的声音:“在。”

马余问:“你什么意见?”

“行。”

庞小凤连一个字都不想多说,废粮食。

这狗日的,永远比马余和许虎痴吃得多饿得快。粮食费得多,干活不给力;他还振振有词说小鸡吃得不多怎么变成凤凰?

马余和许虎痴发现他俩捡回来的不是小鸡,是小爷。

现在再把他扔回大街已经晚了,三人在桃树底下磕过头发过誓头顶响过雷,老天爷看着呢。

三人终究还是抵挡不住饥饿的折磨,起身收拾家伙,决定去搏一搏运气。

说好这次马余做人肉诱饵,其他二人负责埋伏打狼。许虎痴心里暗笑,让这狗日的躺在地上尝尝心惊肉跳的滋味。

马余带着一把短巧的匈奴弯刀,这种贴身利刃当狼扑咬时,用它最合适不过。

许虎痴手里拎着根黑黢黢的大棒,又硬又沉,用它打狼比刀好使,敲中头或者脚基本就跑不了。这根棒子是马余的宝贝,据说是他老爹留下的念想,跟随马余打遍洛阳城的大街小巷,沾过点血见过些场面。在洛阳城小混混的兵器排行榜上,至少能排进前三。这会,暂时归许虎痴使用。

庞小凤带着一张破渔网,腰里别着把斧头,另外还背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子,不知里面装了些啥。这家伙走到哪都像个收破烂的,哪里有点读书人的气质?更别说是马余和许虎痴兄弟的派头了。反正也没指望他能帮上多大的忙。

收拾妥当,三人出门循着狼嚎声,向园子西边的林子里奔去。

月朗星疏,夜凉如水,风吹长草,声若低啸

马余躺在地上不能乱动,狼是兽中灵物,狡诈冷酷警惕性极高。野草间弥漫着泥土动物粪便和腐肉的气息。好在天气转冷后,少了蚊虫蚂蚁的噬咬。

他心里倒不觉得害怕,就是老这么躺着无聊的很,先是在心里数狼,数着数着就变成了念叨:傻狼傻狼你快来,老子的肉肥又香。

许虎痴和庞小凤穿着两件动物粪便涂抹过的伪装衣埋伏在马余边上,尽管鼻孔早已塞上布条,那股臭味还是熏得马余只想打喷嚏,又怕暴露目标,只能强忍着。

狼就在不远处嚎叫,却始终不见现身。嚎叫声少了往日的凄厉和杀气,倒像是在哀嚎和求救。

又过良久,狼影仍未出现。三人受不住臭熏,从地上爬起,马余喘着粗气说:“熏死老子了,这狼嚎声有些怪,我们离近些瞧瞧。”

既已出来,自然是不想空手而回。

三人弓腰蹑手蹑脚慢慢靠近狼嚎声处,声音愈来愈大,前方却仍不见狼影出现。

会不是狼设的陷阱呢?人钓狼,狼也会钓人。马余和许虎痴就着过一回,好在命大,死里逃生。

马余竖耳凝听片刻,直身起来,一副胸有成足的样子,说道:“我明白了!咱们今晚应是捡着了----”

“啥捡着?”许虎痴和庞小凤听得一头雾水,直起身来问道。

马余兴奋的说:“这可能是只受伤或者掉进陷阱的孤狼,跑不动了,活该今晚要成为我们的猎物。”

许虎痴和庞小凤恍然大悟,马余说的很有道理。

三人顿时胆子大起来,取出火镰点燃随身带的火把,循着叫声在草丛里搜索。

正如马余所料,一头孤狼被一只巨型兽夹夹住了后腿,动弹不得,趴在草丛里。这种夹子别说狼就是头熊夹住了也休想跑掉。旁边还有一只死兔,应该是它捕获的猎物。

火光映照下,孤狼看见三人,龇着白森森的长牙,狂嚎不已,凄厉沙哑的叫声充满绝望,令人毛骨悚然。

夹着的狼腿应是挣扎了许久,被石砺和兽夹磨得血肉模糊,拖出条长长的血路。

马余嘿嘿坏笑说:“虎爷,劳您动手,敲碎它的狼头!”

“好咧!”许虎痴欢快的应道,抡起手中的大棒正欲砸下去——

突然,有人在拉扯他的衣袖;转头看,是庞小凤。

“虎爷,这是头正在哺乳的母狼。”庞小凤指着母狼肚子胀鼓鼓的**说。

马许二人一看,这应当是头急于回窝给小狼崽喂奶的母狼,不幸踩着兽夹子,倒叫他们捡着个大便宜。

庞小凤盯着母狼,神色一黯,沙声说:“看到它,突然想到我娘。。。。”

当年庞小凤的父母带着他和襁褓中的妹妹逃难,母亲因为给妹妹多喂了几口奶,一眨眼的功夫,结果死于屠城的乱兵刀下,父亲去救母亲又被乱兵的战马活活踩死,而他则是掉落在一口枯井里侥幸活下来。

三人本就都是孤儿,这一说勾起了各自的伤心往事,现场出现片刻的沉默

庞小凤双目泛红,低声哀求二人,“要不,咱们放了它吧。”

马余一听,暴跳起来大声吼道“到嘴的狼肉放了?庞小鸡,你走夜路撞到大头鬼了吗?要做善人你自己做去,我和虎爷要吃肉。”

咆哮完,马余意识到语气重了些,搂搂庞小凤的肩膀,宽慰道:“再说,它这样还能活吗?我们不吃,别的野兽也会吃掉它”

许虎痴沉默不语,盯着渐渐停止嚎叫的狼,突然说:“狼哭了!”

这头凶悍可怖的狼,此刻就像张屠夫刀下即将待宰的菜狗,眼里流出一行泪水,即使是头凶狠的狼,也令人不禁生出恻隐之心。

马余坚持要吃狼肉的决心有些动摇,咬咬牙说:“老规矩,三人投票表决,我投杀!”

“我投放。”庞小凤毫不犹豫。

“虎爷,快投票。”许虎痴似乎有些拿不定主意,马余催促道。

“我—也--投--放”许虎痴牙缝里艰难的挤出四个字。

既是规矩,就得服从。

马余不舍的看着地上的“狼肉”,无奈的说“由得你俩做东郭先生,放!”

“咕咕——”

三人的肚皮不合时宜的唱了个反调。马余心里嘀咕,老天真在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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