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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故事,故去之事

许久过后,后面的大门吱呀的一声被重新的打开。洗漱完毕换好了衣服的萧欢也慢慢的走了出来。

一袭红色的衣裙随着刚起的微风轻摆着,宛若新盛开的鲜花一般美丽,令人惊艳。皮肤白皙,笑容淡然,一头白发随意的披散在身后,上面还带着一些水珠,倒真像是一朵刚出水的芙蓉。

莫引西风动,红衣不耐秋。

虽然李四并不能看到这个样子的萧欢,但强大的神念还是将周围所有的景象都显现在了脑海里。感受到了萧欢的样子,李四不知如何开口。因为在李四的感觉中,此时的萧欢虽然像是一朵刚出水的芙蓉,但是更像是一朵鲜艳的罂粟花。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至少她的状态不错。

“嗯!”,李四微微的点了几下头,然后开口道:“很不错。”

“什么不错?”,萧欢一边向着这边走了过来,一边笑着问道。

“没什么,很漂亮。”,李四笑了笑。

“嗯。”,萧欢也跟着坐在了台阶上,坐到了李四的另一边,“我倒是挺意外的。没想到你还记得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

“因为红色最像你。”,李四淡淡的开口,说完之后又笑了笑,仿佛想到了什么。

“确实。穿红色衣裙的姑娘最让人印象深刻了。”,李四另一边的郭超也跟着附和道。

“你说是就是吧。谁知道呢。”,萧欢笑着说道,眼睛则盯着头顶的天空。

“嗯。我知道打断你们的谈话确实有些不太好,可是我觉得还是有些更重要的事情能够早点弄清楚比较好。”,看着李四三人坐在一起谈话,梧佳思索了一下还是出言将其打断。

“确实。不过是在揭露一次伤疤罢了。”,萧欢笑着开口,神色却有些黯然。

李四略微思索了一下,觉得还是稍微淡化一下的好,于是对着萧欢开口道:“那不如就从当初说起,我想了解一些关于你的故事。”

“也好。”,萧欢仰着头开口道,眼眸中有着闪动的光华,就像是有着一片星河一般。

“那日分开,一条街道,两个方向,本来大家都是要回家,可是谁能想到……”

…………

…………

泰丰十五年。冬日。

伴随着天空中不断出现的异象,原本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的人出现了。

泰丰是皇帝赵执的第三个年号。当然,也是所用的时间最长的一个。人人都知道大夏的皇帝喜欢换年号,因为这是他们在文治武功方面取得了成就之后的证明。赵执登基二十一年了,前六年就换了两次年号。至于这第三个年号为什么用的时间这么长,那自然不是什么赵执做不出什么突破,而是在赵执统治之下的大夏的周围,已经没有敌人了。

大夏的周围小国是很多,大的自然也有,可是全都臣服了,一个个小心翼翼的不让赵执抓到一点儿机会。所以国家虽然日渐强盛,也达到了年号上的泰丰这样的状况,可是却难免有些孤独的感觉。

已经到了冬日,这个百姓安居乐业的国家也是一片的祥和。不过凉州、并州与荒漠相接的地方却出现了一群衣衫褴褛的人。他们着实有些可笑,好几个人在疯狂的争抢着一根满是泥的植物的根茎。

看来是饿极了。因为那东西不能吃。虽然味道确实不错,可是生吃一定会腹泻。

而这群人自然也就是那天晚上同样被地上莫名出现的光芒卷走的另一批人。

萧欢、乔丹、齐斌、房勇等等都在其中。

服用了的植物根茎给众人带来了极大的麻烦。一群本就已经熬到了生命尽头的可怜人全部都倒在了地上。也许是苦尽甘来,也许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众人还是被救了下来。当然,没有什么人会十分好心的去救这么一群人。众人获救的代价就是成为耕种的工具。

并州、凉州、荒漠三地交界,再往北又是草原,典型的没人管的地方。可是人要活下去总需要粮食,所以怎么着也得去种地。此处混乱又危险,即使你有户籍,可是万一死了,毁尸灭迹之后,谁又能帮你讨个公道呢?再穷的农户也不愿意在这里干活,毕竟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不过这么大的地方,总还是有些上田的,浪费了未免不好。既然佃农宁死不来,那么总得想想办法不让田地荒废才好。对!佃农不来,奴隶总行了吧。虽然大夏规定过,这天下不能有奴隶。不过,不能有就不能有呗,反正这也不是奴隶,只是一些大型的牲畜而已。

打猎的团队在附近转了三圈了,运气很不好,没抓到一个野人。也是正常,一旬来一次,野人再多也都抓完了。

面对着荒凉的大地,猎户们的心中自然是十分难受的。今个算是白忙活了,不能从那群胖的像猪一样的财主手里拿到钱了。看来过些日子得去别的地方打猎了。哪怕再费些力气,怎么着也得再抢一块好的地盘。

不过俗话说得好。人倒霉的时候,还是有点儿机会能转运的。

这不,机会就来了么?

地上莫名的就倒着这么些个黑户野人。年龄、模样、牙口都不错,挺值钱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萧欢等人活了下来。一群本来应该过着美好生活的人赤着脚踏在荒地上耕作。

还好,这情况来得快去得也快。

虽然草原各个部落的王都承认自己是赵执的臣子,可是既然你赵执的子民不能动,那么黑户与野人也不能动了吗?要知道这些人,可是向来和牲畜归于一类的。

骑着马的草原人再一次的将这几个“大型牲畜”卷走了。这一次呢,倒是不用耕地,只是放放牛羊、做做饭之类的,做得好了还能被赏口热乎的。

也许人生就要这样结束。可惜,一切都充满着变数。

大夏的军队再一次的将众人掳了回去。不过这次众人也学聪明了,很好的解决了身份与户口的问题。高等教育总是有些用的,众人在草原边界时很轻易地就弄清楚了这个世界的状况。齐斌是能言善辩的。毕竟,当年选的是文学类的专业。这个世界虽然与自己的世界不同,可是还是有着无数相似的的地方。

舌头这种东西杀起人来是最轻松、最不费力气的。

在齐斌的说法里,自己这群人本就是雍州的良民,还是有点儿家产的人。要证明也很简单,读书是要花很多钱的。众人都是读过书的,拽一拽文忽悠一群丘八自然是无比的容易。至于为什么会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也很容易。读书人很容易被骗,自己几人自然也是。这儿的混账地主们罔顾律法,竟然用蒙汗药蒙倒了路经此地的自己几人,然后毁去了身份证明,强行让自己这些人给他们种地。而后来自己等人又被草原人掳了去,幸好老天有眼,终究还是获救了。

这话说出来其实齐斌自己都不信。可是这地儿当兵的有几个是有脑子的?更何况这是群读书人,雍州那么远,想验证也难,所以自然是不会骗人的。于是就这样,齐斌等人重新获得了身份的证明,还从统兵的小长官身上获得了一些钱来做回家的路费。当然,这是以莫须有的家产交换来的。而那群地主们,听说并不那么厉害,在被丘八们抓住了之后,一刀脑袋就掉了下来。好像他们还狡辩过,可惜没人听。

置办了点东西,钱也就没剩多少了。大家也接受了既定的事实,那就是已经回不去了。

既然回不去,人总要分开。随意的分了钱,一个个依次离开,各奔天涯。

…………

…………

泰丰十八年。夏日。

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两年半的萧欢走过了许多的地方,而现在她来到了建兴郡。

现在的萧欢已经与之前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完全的不同了。至少,从身份上是这样的。神医不管是在哪儿都会被人尊重的,更何况这是个女神医呢。

其实萧欢的医术并不那么的出色,可是相比于这个世界上那么多挂着大夫名号的屠夫来说,一个可以治病救人的女子必然会是天上掉下来的神医。更何况她有着那么多的奇特的想法与超乎凡人想象的治疗方法。

今日的萧欢是来买药的。一位身患重病的病人需要一味药材,而这种药材,雷家的质量是最好的。

在雷家萧欢得到了自己需要的那种药材,也是在雷家,萧欢遇到了那个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人。

他是个温柔的男人。与其他雷家的人相比,他少了一些市侩的商人气息,也更像是一个好的医者。

雷同,雷家的三公子。萧欢,闯出了名号的女神医。大概算是相配吧,两个人以同样的观念走到了一起。女神医坠不了雷家的名声,所以萧欢就成了雷家的夫人。后来,雷同虽然不能成为雷家的家主,可是雷同与萧欢夫妇二人在雷家可要比家主还风光的多。

雷同是生意上的天才,萧欢则是真正的女神医。雷同将生意做到了全天下,而萧欢则在医术上的造诣甚至超过了有数百年传承的药王谷中的大多数人。

郎才女貌,珠联璧合,才子配佳人,十分美好。

……

泰丰二十年。春日。

萧欢与雷同之子雷哲皓出生。

带着把的白白胖胖的大小子带来的自然是更加的美好与甜蜜,萧欢与雷同二人的人生也是到达了最美好的时刻。

不过,人生的道路总是崎岖。

这美好的一切到来的时刻,也正是萧欢噩梦开始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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