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873700000113

第113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2)

2.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存储、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由于危险物品肇事罪一旦发生,其危险物品常引起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所以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二者的不同点:(1)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和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及财产安全;而后者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客观表现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行为人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是故意实施的;而后者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因过失而导致了严重后果,行为人始终没有故意“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

(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3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行为。根据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我国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免给环境带来污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33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废物进口管理制度与环境保护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实施了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注意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必须造成了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的后果才构成本罪。对于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的规定,以走私废物罪定罪处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339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本罪属情节犯,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属“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本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34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制度。犯罪对象限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27日公告、12月1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猎捕或者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之一的,即可成立本罪。本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34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1)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2)非法猎捕、杀害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3)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4)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5)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6)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7)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2)非法猎捕、杀害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3)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与前罪相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由于其珍稀性,受到我国法律的特别保护。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即使是国家有计划的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也必须经国家和地方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或者其制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因此,凡违反上述规定,有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三种行为之一的,即可成立本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本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情节严重:(1)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3)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4)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5)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6)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7)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1)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3)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第5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2)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1)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2)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的;(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七、非法狩猎罪

(一)非法狩猎罪的概念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制度。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的价值,而且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非法狩猎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野生动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狩猎的行为。非法狩猎,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违反狩猎法规,主要是指违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禁猎区,是指国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需要,划定的禁止狩猎的区域;禁猎期,是指国家为了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根据野生动物的繁殖和皮毛、肉食、药材的成熟季节,分别规定的禁止狩猎的期间;禁用的工具,一般是指具有极大杀伤力的狩猎器械,如地弓、地枪、大铁夹、军用武器等;禁用的方法,一般是指一切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方法,如化学药品毒杀、布电网围杀等方法。注意本罪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非法狩猎罪的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注意本罪与一般违法狩猎行为的区别。二者的区别的关键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2)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 行政法律法规

    行政法律法规

    本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 私了——法庭外的荒唐闹剧

    私了——法庭外的荒唐闹剧

    谨以此书提醒那些遇事茫然无措的人们:法律是公平的,法律无处不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求助法律应该是我们最好的选择。私了是当事人对法律赋予公民的那一份权利和义务的自动放弃,使得法律在许多案件中失去了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私了是对罪犯的宽容和放纵,违法者得不到处罚,邪恶者将更加凶极恶,私了对法律形成一种“免疫力”,使国家颁布的法律和法规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和体现,这无疑是对社会走向法治的一种强有力的阻碍。
  • 哈耶克法律哲学

    哈耶克法律哲学

    对我来说,最富启示性的发现之一就是,越趋近西方,亦即越趋近自由制度依然比较稳固、信奉自由信念的人数依旧相对众多的国家。那里的人们越不真正准备对他们自己的信念进行重新考察,越倾向于作出让步或进行妥协,也越倾向于把某种他们所知道的自由社会的偶然历史形态视作一种终极标准。另一方面,我也发现,在那些直接经历过全权式政制(atotalitarianregime)的国家抑或在那些类似全权式政制的国家中,只有为数极少的人从这种经验中更为明确地认识到了自由社会赖以实现的条件和自由社会的价值。
  • 信访综合管理法律法规

    信访综合管理法律法规

    在众多法律法规中,我们通过甄别,淘汰了废止的,精选了最新的、权威的和全面的。但有部分法律法规有些条款不适应当下情况了,却没有颁布新的,我们又不能擅自改动,只得保留原有条款,但附录却有相应的补充修改意见或通知等。众多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内容和受众特点,经过归类组合,优化配套。整套普法读本非常全面系统,具有很强的学习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非常适合用于广大农村和城乡普法学习教育与实践指导。总之,是全社会“七五”普法的良好读本。
热门推荐
  • 季律师的翻译官太太

    季律师的翻译官太太

    最近季太太超级喜欢吃辣,然后就被限制了经济,能反抗嘛?不能,你怕是不知道季先生以前是学什么的哦,那就离个婚吧,离婚了就没权管自己了吧,好像也不可以,没见季先生现在是干什么的嘛?季太太表示:我太难了!季先生:我是为了你好!季太太:你让我离男人一米以上也是对我好嘛?季先生:他们都心怀不轨,要是可以,我更希望他们能跟你保持三米以上的距离。季太太:去死吧!没多久,季先生手上抱了个崽,众人明了,季先生就有点慌了,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怎么办?
  • 那一年那个人那份情

    那一年那个人那份情

    年少时的爱恋,能不能经受住岁月的考验。流年似水,你还能不能确定自己的心意,是喜欢当年的那个人,还是,自己只是喜欢印象中的那个人?看清楚自己的感情后,你又会如何抉择......
  • 妖孽在上:腹黑小小姐

    妖孽在上:腹黑小小姐

    当现代豪门大小姐穿越到将军府小小姐身上,又会发生什么奇妙(搞怪)的事呢?被叫做凤梨真的是一件很憋屈的事!被叫做凤姐更是憋屈!只是......公主要抢我哥哥?滚!且看我如何将你生死捏在手中!皇上要抄我家?滚!且看如何颠覆天下!渣男要退婚?......好呀好呀!
  • “宠”妃

    “宠”妃

    自古争宠的手段就那几样,扮柔弱,装坚强,玩真爱。偏偏云露玩出了新招。延熙帝:“那位云美人,颇有点像朕养过的那只宠物猫儿。”云露:“那皇上您是喜欢呢,喜欢呢,还是好生喜欢呢?”【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叹今生谁舍谁收

    叹今生谁舍谁收

    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 阵定乾坤

    阵定乾坤

    身世不明的楚天,偶然的机会在古洞中得到了一根拐杖,没想到里面住着一具嗜血残暴女王的魂魄,还有一本上古遗留下来的神级功法,只是功法的开启,需要十分苛刻的条件,这一切到底是阴谋还是巧合?阵法天才楚天,强势崛起,终成一代阵神!一念起,复苏万物;一念灭,屠尽众神。逆苍穹,定乾坤,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胆敢与我作对者,全部轰杀!——————————————————————————————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一切支持!!!!!
  • 看看人家温州人

    看看人家温州人

    哪里有市场,哪里就有温州人;哪里没有市场,哪里就会出现温州人。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温州人就会以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做……生意控制了温州人的全部思想。一种生意换成另一种生意,是他们唯一的休息。即使他们偶尔没有考虑他们的生意,那也是想探听一下别人的生意做得怎样……拥有这样的精神,人家温州人能不富吗?
  • 蠢货你还想出墙

    蠢货你还想出墙

    故事发生在A大的男生宿舍里,奇葩舍友基情无限。明明在乎明明喜欢,那就去追啊,还能留给别人抱去不成,刘毅怎么可以让每天都在面前晃悠的大美人让别人那了去。“蠢货,你给我回来...............”
  • 走进互联网时代

    走进互联网时代

    聚焦两会,走进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对我们到底有多深的影响?时代在变,我们如何改变自己,拥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