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甜忆分开以后,我就给慕尚韩打了一个电话。约着一起吃晚饭。在甜忆面前已经信誓旦旦的许诺了,我得去“打点”一下啊。
饭局排位从我们俩又激增了三位。当时,正好我同桌在球场看她男朋友跟慕尚韩一伙打球,我一个电话,仨人不客气的一起来了。恩,还有一个人,是z 先生。
他能来,我很意外。因为好像从来没在篮球场看到过他的身影,所以他们怎么会一起来呢?不过,一轮酒喝过来,大家开怀畅饮,就不分生疏了。
而因为z 先生的到来,原本我的计划就这样搁浅了。早知道,我就不该为了贪图美酒和美色,而是直接给慕尚韩发个信息就行了。
说美色,那是因为老慕真的是美啊!一个四季都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糙汉子,可是那皮肤真是像小说里形容美丽的姑娘所用的词汇,“肤若凝脂”啊!那皮肤,我好羡慕的。还有那双“桃花眼”,跟你说话的时候就眨呀眨,我都怀疑某大的供电系统是不是就是靠他的电眼完成啊!老慕属于斯文腼腆那类的boy ,所以平时学校里有表白的女生追求他,你就发现他比人家姑娘还不好意思。拒绝人家的时候也是绕弯弯,饶啊饶,饶啊饶……老慕跟我是同班同学,我们都是文科生,所以比较聊得来,因此经常在一起。按他的话说,我是狂放派,有安全感。
一见面,虽然没安排大家就自动就位。我同桌过来拉着我胳膊跟我坐一起。他们几个男生坐一起,为了喝酒方便。
老慕:“溪老大,找我啥事啊?”
我:“诶诶诶,好痛。同桌,你看我耳朵后面这里怎么了?忽然好痛?”
同桌:“啊?怎么啦?怎么啦?我看看,宝贝。”她很配合的贴近我的耳朵,悄咪咪的说“啥情况?看你就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你不要太明显啊。这一周过去四天,除去早饭,有六顿饭都是请老慕吃的。”听她说完,我一着急,一不小心,嘴里吃的烤肉太“辣”被呛到了。一顿狂咳。咳咳咳,咳咳咳……
我:“水水水。”看见不远处的一大杯水,我拿起来,来不及想就喝光了。喝完了,才想起来是z 先生的,他不喝酒,所以唯独他要了一杯水。可是,他特别意外,但不是吃惊的看着我。哎呀,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男女共用一个杯子,没啥。额嗯,虽然我们好像也确实不熟。但我当时情况紧急啊。我那么想着给自己缓解心里的尴尬,然后在他的注视下,轻轻浅笑,又轻轻的放回杯子,然后轻轻的给人斟满水。再默默的坐回了自己的座位。
救我的是服务员啊。就在大家等我说的时候,服务员过来上菜啦!我喜欢这家店的名字《飘》,喜欢这家的菜,尤其是火锅。
晚夏时节,天气渐凉,一大帮朋友一起聊理想谈未来,开着无关痛痒的玩笑,玩着毕业以后都不会再玩的游戏,那感觉,爽!
所以,原本很快吃完的一顿饭,最后10点多才结束。我同桌晚上回家睡觉,已经跟爸爸妈妈说好的。因为,她家就在学校附近。你可能很难理解哈!那是因为她的父母巨疼她,尤其是她爸,怕她大学去太远,太思念她,所以不准她出城。她是家里的独苗,掌上千金。她男朋友送他回家了。
老慕因为提前跟寝室同学说好晚上游戏要通关,所以去网吧了!因为网速比学校的快。碰巧也是网吧就在附近。
因此,最后就剩下我们俩人了。我跟z 先生。正当我在想,怎么办的时候?服务员过来结账,我准备拿钱包的时候,他已经利索的拿出钱提前付款了。
我:“哎呀,这样多不好意思呀!说了是我请客的。再说,美好也是让我好好照顾你,这还让你付款。”
z先生:“没事儿。”
我:“……”
每次在他面前,我莫名的就会觉得局促不安,像正熊,以前经常来学校找美好,看他贱嗖嗖的样,我就忍不住兑他。像老慕,比较老好人,我一般和颜悦色(不是趋之若鹜。没有的。我有原则。真的。),面对那样的绝世美颜,我觉得有使命好好保护他。
但是,面对z 先生的时候,他一说话,我就像气球泄气一样,不知道说啥?!
请问,这是病麽?
那时候,没多看他,也没啥想法。一方面是美好的表弟,我跟美好年龄相仿,自然是他的姐姐。虽然,他从来没有叫过我;另一方面,基于前面这个情况,他年龄比我小好多,所以,我也下不去手啊!因此,像他这样我就划为客气礼貌相处的一类人。
付完款,他说:“我先送你回学校。走吧!”
我:……嗯。
其实,这是认识一年来,我们第一次单独相处。还是在这么浪漫的夜晚。某大是百年老校,是当年传教士来上海建立的学校。不远处就是上海的弄堂。是像文物一样被保护的。因此,不便迁移。但是因为教学质量高,学生数量增加,听说在上海南面政府已经批地扩建新校区了。
因为这个原因,走在路上不像大学城那样附近都是学生。尤其这个时间,附近的居民都休息了。所以,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也因为在老社区,所以灯光微暗。晚夏的微风吹动着枝叶,我有时候会悄悄地若有似无的看他一眼,因为不说话,我都不知道他是啥表情?在想什么?
在这朦胧的月色下,我第一次近距离看他,橙色的灯光将他的侧颜勾勒的更加立体,更加冷峻。只是漫不经心的几眼就可以确定,他是双眼皮,睫毛好长呢!难怪平时正面看他,总是觉得眼睛含情脉脉的。嘴唇微薄,轻抿在一起,他的嘴唇不像一般男人的嘴唇,粗糙干褶,反倒是水润粉嫩。看电视说嘴唇薄的男人一般都薄情,不知道他怎么看待感情?不过,他的皮肤,咳咳咳,确实没有老慕的好。(但愿z.先生看到这句话,别生气。)不过,这也可以理解,人家老慕是天生丽质难自弃。没办法。上天给的好脸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