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9.11给美国人带来灾难,那么9.11这天,当然是不同年份的一天,也给疯子宿舍带来是史无前例的灾难。
因为这一天,大家刚来到大学,恐龙便以与世无双的嗓子,便引起了民愤。
也许是第一次来到大学吧,有着说不出的兴奋。
恐龙便唱起了,“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高兴、高兴、高兴……”
这是疯子第一次听恐龙唱歌,疯子发誓也是希望是最后一次。
因为唱得太难听了,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恐龙还没完没了的唱着,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最终,难民和阿皮用对付禽兽的手段,终于熄灭了恐龙的歌声。
从此后,寝室定下了一条规定:只可以让恐龙说话,坚决不允许恐龙唱歌。
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
恐龙的美名也这是这样来,真是比株罗纪的恐龙还要恐怖。
当然,恐龙的歌声,还的有一点用处。
当去外面饭店吃饭的时候,只要发现饭店的人满为患。
难民便会鼓劲恐龙高歌一曲,人群便会离去,自然会有空位了。
这一招真是高明至上,可是不敢常用,因为恐龙一唱便兴奋,以至众人都没心情吃饭。
他便可以放开胃口风卷残云地狂吃一顿。
佛言,有得必有失,天理循环。
很多次,难民想鼓励恐龙引颈高歌时,疯子第一个反对,民主会很快站在疯子这边。
疯子会问其它人,“话王,你觉怎样”。
虽然很多时候已经获得多数的选票,疯子还是表现一下民主风范。
“反对,宁可等也不能让恐龙唱歌”,话王说。
话王是隔壁宿舍的,常常跟难民和疯子混,每次有饭局总有他的身影。
投票就像政治选举,政治上站错队可能会很危险的!
如果赞成恐龙开唱,会更危险,话王心知这个道理,因会吃不下饭。
话王,天下第一个大话王。
自出道以来,所向无敌,战绩累累,惨死在他手下的少女无数。
可为一将攻城万骨枯,高中时为了追求校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个少女。
将数以百计的爱慕者化整为零,只为校花一个。
谁叫他有个有钱的老爸,那些少女还不飞蛾扑火,投身怀抱。
就像一个美女嫁给了一个丑男,说是仰慕他的才华。
别人问是什么才华。
她说,是单手开法拉利的才华。
所以,爱慕者或仰慕者,一切和才华没有多少关系,与钱有关系。
但是最终话王却不能抱得美女归,校花只说了一句话,话王便沉死于大海。
校花这一点,又让疯子从新相信了爱情。
至于是什么话,话王却从未提起,疯子他们也猜不出,也不屑去猜。
以他话王的功力,能这么容易猜出的吗。
除非话王自己想说,否则只有天知地知,话王,校花知。
说他是话王还有一个原因,他打电话的频率特高,每小时内的爱兰尔都有1了。
不学通信的人,不知道爱兰尔是可以原谅。
总之,他打电话的时间达到了我们无法忍受的地步,这一点是疯子学不来的。
没有足够的钱充话费,怎么能成为移动通信的重要客户。
没有说大话的功夫,怎能左右周旋情人与情人之间。
怎能制造自己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而不被ABCD女友猜疑.。这就是话王。
话王与恐龙的PK,不出一个回合,就给恐龙无情的歌声秒杀。
无论话王怎样口吐兰花,都敌对不了恐龙爆破声。
胖子,就是很简单了,长得胖,全班最胖一个。
每个班总有一两个是胖的,胖子虽然是胖,但篮球打得一流,是班里篮球队的大中锋。
疯子,很简单,从小就被叫疯子,所以叫疯子。
每个名字背后都有一个故事,不然就是一个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