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云山位于大秦与北宋交界处偏西,东西绵延数千里,主峰两千丈,是大秦与北宋共同拥有的最高峰。之所以称之为云山,是因为云山主峰常年被云雾环绕。在朝阳与西落的时晨,有时会染出万丈霞光。
但是这里从来没有成为一个游览胜地,也没有人烟敢入其五百里之境。
但在八十年前有人打破了这个定律,墨太白只剑入云山,并在万霞峰山腰起了一个茅草屋。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上一代圣子在一个晚上还曾登门拜访,亲自致谢。六年后,百家争鸣便在云山地域举行,从那个时候开始,这里便成了众人向往之地,但因墨太白在此定居,所以便没有人声鼎沸。
“这在很多人心中都是一个疑惑,因为当时云山可是人间的一个禁忌,虽然人人都觊觎此地浓郁的天地灵气,但只要是人进入这里,浑身的灵气便不自觉的流散。那种流散是极其可怕的,就好像整个天地都抛弃了你。”
匹夫和三斤此时已经来到了云山,踏进了原来曾令人闻之色变的地方,匹夫仍记得当时那种恐怖的感觉。
三斤遥望近在咫尺的云山,目光缓慢移动,将整个云山尽收眼底。最后聚焦在主峰万霞上,在她的眼中万霞峰是那么的高大,在她心中这是可逾越的高峰,但却是她必须尊敬、仰慕的!
“这雪真的好美,但美的可怕!”三斤没有理会自己老师的感叹,连续三天的风雪让这云山披上了一层圣洁的衣衫,好似那下凡而来的仙境。
“如果你去过天山,你就会感叹,好似是又一座天山!”
匹夫也仰头望着,但他看见的不是山,不是雪,亦不是什么壮丽。
三斤白了自己的老师一眼,在自己的这个痴心老师眼中,什么都是天山的好,什么都是天山的妙,哪怕是有一丝像就会让他感叹。
“老师昨天也这么说,其实我也有这种感觉。”
从风雪中传来一道略显异样的声音,三斤惊讶回头,心中更是一惊。三斤皱了皱眉头,打量着穿着一身黑衣从远处而来的身影。
雪实在是有些大,一时有些看不清他的脸庞,但能听到脚下将雪挤压嘎吱嘎吱的声音,能看到雪已经没入了来人的小腿。哦!是啊,雪已经没入了自己的膝盖。
看来是雪下得更大了,是的,的确是更大了,也更冷了。要不然自己怎么会在那个小城里买下自己第一套属于女生的冬装。
记得那时自己认真挑了很久,红的、紫的、蓝的、绿的,直到看到自己身上穿的这一套白的,上面绣着一只大大的凤凰,领口处还有柔软的狐皮围脖。她头一次感觉到衣服还可以这样暖和。
“怎样,这下还骄傲吗?赢了他算什么本事,他现在只不过是喝醉了而已!”
匹夫并没有转过头,依旧在看着眼前的天山,是的,他就是把这里当作了天山。天山不会崩塌,但对于他而言,天山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有此处仍旧是他心中的天山,那座大陆上最高的山峰。
三金撇了撇嘴,表情上虽然不以为然,但是心中却是听了进去。是的,前天的比试,他赢了,虽然赢得很艰难,但的确是赢了,将店小二肚子里的酒一拳头打了出来。将那个年轻人打的有些自闭,自己居然打不过一个女子。
当天,店小二便离开了东西,说要是去寻找自己的酒与梦。当然,酒馆倒了,若要是再留几天,不知道要费多少力气。自己的师傅可是懒到死的!
“前辈”。胡来来到近前,对着匹夫施了一礼。此时匹夫也是转过身来,自然不能以背后来对待这些年轻人。
“不必多礼,真要是玩笑来说的话,我也只是你的师兄而已!”匹夫面容稍微好了一些,刚才他的脸色铁青了很久,因为他要见到那个人了,虽然尊敬,可是又怨恨。
“前辈说笑了,这位是?”
“我叫春雨”。三斤抢话说道,她可不想那个乳名被太多人知道,实在是有些丢人。一个女孩子硬是被自己的父亲起了这样一个名字,美其名曰是金子多了就富了。当时自己的老师觉得太俗气,要给她改名字。她可是高兴了很久很久,却没想到,自己的老师废了十几天的脑壳。就把“金”改成了“斤”。简直是让三斤有了退师的念头。
还好是圣女当时来了一封信,教育了教育自己的师兄,怎么能给个女孩子起这样的名字,便自作主张,在信的末尾写了这样一句:既然姓时,那就叫春雨吧。春风化雨,比我的初见月好得多。月亮太高,不胜寒!
“好名字,我叫胡来!”
“你这名字好有意思啊。”时春雨掩嘴一笑,这名字的确实很有文章。
“你叫她三斤就好。”突然匹夫插了一句嘴,“不要误会,是斤两的斤,不是金子的金!”
三斤低下了头,满脸的黑线,双拳紧握,双腿有些颤抖,使劲忍住了心中发狂的念头。
胡来抿了抿嘴,同样是在强忍。平复了下情绪,集中了下精神,便呆了呆。因为他的眼神落在了那个身穿一身白衣上面还绣着一个金凤凰的女子身上。这件衣服的设计者可能品味与常人不同,衣服有些怪异。但是在她的身上似乎一切都和谐了,而令胡来出神的是微低着头的面容,这个姿势使得三金长长的睫毛更显生动,挺翘的鼻梁有种刀斧之意,一行白牙咬着下嘴唇,加上全部系在头上的黑发,着实有些俏皮。
短暂的安静便显得有些尴尬,好在风雪之意未曾停歇,倒也是别有番风味。
“这里最终是被他踏出了一条路。”
望着面前这条被风雪覆盖依旧显现的小路,真的是很感慨。年纪老了的人,总容易被一些事情勾起回忆。
那还是他们年轻的时候的事了。一个三十岁,一个二十岁,一个十五岁,还有几个志同道合之人,一行人踏上了当时的这个禁忌之地。
经历总总恐惧的事之后,众人退出。当时,一行人的大哥,墨太白在山口说了一句话。
“我定会在这里踏出一条路!”
在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路,但寻找途径的身影从未停歇。慢慢的,这个世界便已大道纵横,小路逶迤。好似经纬,交织成一个又一个的小世界。
岁月流转,终于在这里被走出了一条小路,虽然被风雪遮掩,但也掩盖不住它的风景。
雪很厚,若是常人登山,必然是被无情淹没,但是却不被这三人在意,甚至对于他们来说,这是难得的风景。
“我还未见过如此盛的雪,不过一个时辰,我的脚印便已被淹没。”
胡来在前方为两人引路,感叹的说到。
“你早知道我们要来?”三斤微有疑问。
“你们在山口时,老头子便让我下来等你们了!”
三斤看了看自己的师傅,看来此人口中的老头子应该就是那位了。一小部分人都直称他的名字,还有一小部分人称他为师;大秦的人都称他为护国,更多的人称之为那位!倒还真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居然称他为老头子,看来此人倒也真是胡来。
匹夫不以为然,记得当时小师妹来信便已称他为老头子,最亲近之人有特殊的称谓倒也正常。他看了自己的徒弟一眼,那眼神应该是再说,你不是也这么胡闹吗?
“他现在还在写书吗?”
匹夫低头走着自己的路,发问到。
“圣女归尘那天,他在万霞峰顶看了一天的日出和日落,在第一片雪花降落的时候,他便倒下了。吃了几粒药丸,恢复了一些精神,稍微歇了一晚。便在第二天清晨饮了一壶酒,随后便不曾停笔。
当时他说,看来我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所以必须要抓紧了。他也要来了,我们都要去了。必须要留下完整的。”
胡来的语速很缓慢,所以三人走的也很慢,慢慢的,心情便也慢了起来。不是迟钝,而是不知道该如何去想,该以怎样的心情去面对。
昨天,那只苍鹰再次回了云山,带来了两封信。其中一封是小雨的,胡来看了之后一直不知道,该怎样去回信。他想写些安慰的话,可是那些话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那一次的西行,圣女把朱雨潇留在了天山,说是一个女娃怎么能跟着你这个糙老爷们。所以从那天起,朱雨潇变成了圣女唯一的弟子。女生从来都是更容易多愁善感,自己最亲近的长辈去了,还要给与信徒坚强的面孔。
“真的是天道好轮回,老天饶过谁。他居然,也到了这一步。哈哈哈哈!”
匹夫豁然转身,仰天大笑。面对着风雪中的世界,仰天长啸。风雪在这里更乱了,好似纷飞的白蝴蝶,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寻偶漩涡。
这笑声没有让胡来发狂,没有让三斤羞愧。因为那笑声是啸声,是悲叹声,是不甘声,是唏嘘声,是落寞声。好似死之前的最后嘶吼,他们不怕死,但他们不甘死。就像这风雪一样,不甘寂寞,非要拉着人间与她共舞。
“呼~呼~”风声更大了,雪更大了,风与雪的交织更加紧密。
胡来与时春雨站在匹夫的身后与他一起驻足,目光所及之处尽是虚无,那世界好白,这世界好凉。
遥远的西南方,那是佛的国度。他们这里没有雪,只有悠扬的钟声。是的,在这一天,钟声响彻整个国度。
佛祖圆寂了!
另一方天地内,无数手持书卷的书生跪在一棵树下,口中默念着自己最喜欢的词句。虽未有音节,整个天空都被这里的声音震颤。
圣子去了!
大幕缓缓落下,透过幕帘一个个辉煌散放着最后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