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骨棒飞向天空。
这是悟修第三次用尽全力把手中的山羊腿骨向上抛,感觉力道比前两次更大些。他仰头张嘴,脸上写满希望,紧盯着象牙白色骨棒,衬着蓝天翻着跟头越飞越高。骨棒越升越慢,看似比前两次飞得更高,然而终于还是不可避免地迅速下坠,啪嗒一声摔在悟修脚边,弹跳了几下。
悟修失望地盯着骨棒。“到底要扔多高才能不往下掉呢?”他在心里咕哝着。为什么东西都要掉到地上?这就是悟修十几分钟前开始思考的问题。当时,一颗脑袋大的檬果从七八米高的檬树上掉落下来,结结实实砸在悟修肩膀上,悟修疼得有一分钟抬不起胳膊,于是他脑中突然就涌现出那个问题。这,比牛顿早了大概……七十五万年。
原始人悟修很快就认识到并非所有的东西都会往下掉,比如太阳,月亮,星星,还有天上的白云,还有飞鸟。他猜想,是不是东西一旦到达了足够高度,就不会掉下来了?云彩实在是高不可及,但鸟并不总是飞得很高。何不扔个什么东西到鸟飞的高度,看看猜想是否正确?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失败三次,悟修还是不肯放弃。他觉得直着往上扔似乎不太使得上劲,也许向斜上方投掷,可以扔得更高。他捡起骨棒,举过肩,向后用力引臂。伴随着嗬地一声大吼,骨棒翻滚着划出一条陡峭的抛物线---果然飞得更高!
但落下来很不凑巧,啪地一声闷响,正砸在十几米开外埋头在草丛里找兔子洞的力巴背上。力巴疼得一声怒吼。
悟修是和力巴一起出来打兔子的。力巴本来就对悟修不务正业乱扔骨棒十分不满,这还没来由地挨了一棒,更是火上浇油。兔子也不抓了,捡起骨棒,呼喝着朝悟修冲去,打算实在地教训悟修一顿。
力巴是整个部落里最强壮的。他身高大约一米七五,在当时已经算很高。黑色长发蓬乱披肩,额头高耸,眼窝深陷,厚实的双唇从乱草般的胡子中顽强地突出。即便隔着松垮肮脏的及膝羊皮袍子,也能目测到他两大块健硕的胸肌。两条裸露的粗壮胳膊,更是无时不在宣示主人的力量。如果要用一个字形容力巴的外表,那就是:鲁。
相比之下,悟修就是个小矮人。虽然他一米五三的身高,和其他人比起来也不算很矮。悟修骨骼细小,身材廋削,身上的羊皮袍子是一张羊皮做成----力巴的则是两张羊皮拼得。悟修虽廋,但肌肉也还结实。他肤色较浅,毛发和胡子稀疏,五官轮廓分明,眼大鼻挺,称得上是眉清目秀。如果要用一个字形容悟修的外表,那就是:鲜。
鲁的力巴发怒了,鲜的悟修自然是怕的。悟修对于万有引力的研究就这样无疾而终了。他拔腿向铁崖洞狂奔,那里是整个部落的住处。力巴在后“呀呼呀呼”叫着紧追。力巴认为自己叫的是“站住!”,但是没人听得懂---那时的人类,大脑和发声器官都尚未足够进化,因此还没有语言,只能靠手势和表情传情达意思。力巴越追越近,眼瞅着快到洞口了,他飞身向前一扑,用一个标准狩猎动作把悟修扑到在地。悟修啊地一大叫,听上去惨绝人寰。悟修翻过身来想要站起,被力巴一屁股压住。力巴骑在悟修身上,扬起拳头,比比划划。
力巴正在悟修身上瞄而不打,享受悟修的恐惧给他带来的快感,突然身旁一身娇叱,一个年轻的姑娘闻声疾步赶来,一脚踹在力巴肩膀。力巴往后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在地上。悟修趁机赶紧爬起,躲到姑娘身后。
流云从力巴手里解救出悟修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力巴,悟修,流云,年龄相仿,此时都是十三四岁,在他们的时代,算是刚刚成年。力巴身强力大,头脑驽钝,性格鲁莽。悟修精灵跳脱,歪点子很多,有时还对力巴恶作剧。每当力巴看悟修不顺眼,或悟修招惹了他,他要打悟修,流云若在旁总要出手拦阻。如果真打,只怕两对悟修加流云也不是力巴对手。但力巴喜欢流云,对她向来百般讨好,冲她面子只得饶了悟修。这回又是如此。
流云比悟修还要矮半头,她仰头对着站起身的力巴皱眉瞪眼,挥舞拳头,叽叽喳喳尖叫,没人听得懂她想说啥。力巴嘴里咕哝着,指指手里的骨棒,又指指悟修,把骨棒往上一抛,又指指自己后背,想告诉流云事情起因。流云扭头看悟修。悟修赶紧举一胳膊蒙住眼睛,摇摇另一只手。流云立刻明白,悟修表示扔骨棒时没看见力巴,不小心打到他。她想说:悟修又不是故意的嘛,再说力巴你这么壮实,给骨棒碰一下能有啥了不起?不过这么抽象的意思,却没法表达出来。流云语气坚定地“啊啊哦哦”几声,上前推开力巴,表示她已经下了终审判决---这事就这么了了!
力巴垂头丧气地走开,继续去抓兔子。悟修得意笑起来,向流云粘过去。流云心里怪他无事生非招惹力巴,说什么没看见,老天才知道真假。于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一把将他推开。
悟修拍拍流云肩膀,示意她等着,然后快步跑进铁崖洞。
这一带是一个峡谷,两边直立的峭壁高耸。谷底是一条不宽也不深的小河。峡谷总体很窄,然而有一段却变得较宽,以致于河两岸长出茂密树林。
铁崖洞就位于较宽这一段北岸的崖脚下,洞口就是一片密林。这个大溶洞开口较小,七八米宽,三四米高。往里爬十来米便豁然开朗,出现一个顶部高十多米,三个篮球场大小的平坦大厅,四处散布顶天立地的钟乳石柱。大厅往里,地势上行。三四个拐弯后,便没了光,伸手不见五指,因此没人往里走过,不知道还有多深。宽敞、背风,而且距离水源不远,很难找到比这里更理想的穴居之地了。悟修出生前,部落就在此生活,如今约有四五十人,算得上是人丁兴旺。部落男女基本各半,以年轻人为主。对他们来说,人生四十古来稀,天灾,伤病和野兽,轻易就会夺走他们的生命,自然老人就极少。
悟修爬到自己地势稍高小石台上的铺位。他的床,是铺在厚厚一层干草上的两张羊皮,边上摆着几件私人物品,都是他自制的石刀石斧,骨棒骨刺等工具。悟修掀开羊皮,干草中现出一只花环。悟修轻轻取了,兴冲冲捧着出洞回到流云身旁。
悟修满脸堆笑递上花环。流云接过来,困惑地翻看一下。不就是几朵鲜红色小花捆在一圈藤蔓上吗?这难道能吃?不过,如果不能吃,悟修拿它给自己干嘛?流云虽然疑惑,还是拿起花环放到嘴边,张口欲咬。
悟修“啊”地一声惊呼,赶紧抢下花环。他郑重地双手举起花环,在流云不解的眼光中将其戴在流云头上,然后后退两步,盯着流云,呵呵傻笑,心里想道:“没错,这么做果然很好看!”
流云更加满头雾水,以为悟修在弄什么鬼,伸手要摘花环。悟修急忙摇摇头,呜呜叫唤,表示不要,同时一把抓了流云手腕,拉她向河边跑去。
时值深秋,两人穿过一片缀满黄花白花的草地,来到那条七八十米宽,静静流淌的小河边上。悟修找到一个水流极缓处,拉着流云弯下腰来,要她看那水中倒影。
平静如镜的水面映出蓝天白云衬托下流云的身影。她裹着一张黄色的鹿皮,中间挖洞伸出头来,前后在腰上用藤蔓紧紧扎起,身材凹凸有致。亮黑长发波浪披肩,皮肤白皙,眼大鼻挺,五官精致,本来就是少见的美女。再配上头顶红色的花环,映得脸颊似乎增加了一片红润,更加迷人。
流云本是爱美的姑娘,对自己的外表十分在意。她每天都会到小河边洗脸,梳理一头长发。此刻看见河中自己头戴花环的倒影,真是比平时更美,不由得心花怒放,笑容满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禽兽亦皆有之。和人类一样,许多视觉发达的动物,都会以貌取偶。比如,雄孔雀开屏展示华丽的尾翎以吸引雌性;母鸡更喜欢鸡冠大而鲜红的公鸡,雌性狮子更青睐鬃毛长的雄狮。这些雌性并不肤浅,它们知道,漂亮的外貌并不只是金玉其外,往往也意味着健康其中。例如,鸟类如果身患疾病,羽毛便不再鲜亮,甚至会脱落;公鸡亮丽的鸡冠,和雄狮威风的鬃毛,都表明更高的雄性激素水平,即更强壮的身体。一旦它们体内感染有寄生虫时,色彩艳丽的羽毛就会黯然失色。雌性雉鸡选择羽毛最亮丽的雄性雉鸡,目的是能给繁衍的后代增加抗病的能力……
人类择偶,不论男女都重视外表。女性喜欢男性身材高大,肌肉发达,自然是因为这样的强壮男性看上去能够提供更多的保护。而女性吸引男性的身材优点,则往往是生育能力的体现。如丰满的胸部可能意味着有较多**可以哺育后代;纤细的腰肢可能表示没有或很少的生育次数;宽大的臀部往往说明骨盆较宽,分娩容易。不论男女,还都会看脸。五官端正对称为美,因为歪瓜咧枣的五官,有畸形不健康的嫌疑。人类对于外貌的审美,和许多动物一样,都是经过亿万年的自然选择形成的---对美不敏感,随便乱挑了不靠谱的伴侣,后代便质量不高,或被保护、照顾不周,生存困难。于是慢慢地,不会审美的个体,后代就越来越少,直至消失。人类的审美观,是写入基因的本能。婴儿同时看多张人脸,便会在较美的脸上注目更久。虽然个人的审美,后天会受到文化的影响,但人类文化短暂的历史,根本不足以对审美基因产生影响,因此全人类的审美观仍然是大同小异。当然,如今的女性,择偶往往不会将男性外貌放在第一位,那是因为,男性身体的强壮,和他对养育后代能够提供的资源,已经不像原始社会那样有直接的关系了---这就叫理智战胜基因。
如上所说,和人类一样,许多动物都靠外表吸引异性。而且,一些动物还会刻意维护自己的外表,例如鸟类和猫都会打理收拾自己的毛,使之保持鲜亮。但是,没有一种动物,会利用身外之物,来美化自己的形象。人类是唯一会这么做的生物。与其说人和猿的区别是人会使用工具,还不如说人会装扮自己更合适:黑猩猩也会用石头砸椰子,用树枝伸进蚁巢钓白蚁,甚至用嚼烂的树叶作为“海绵”吸取树洞里的水。但是,迄今为止,没有发现任何一只黑猩猩,或任何一只动物,会佩戴饰品来使自己看上去更美。装扮的本质,是欺骗。主动的欺骗,和保护色不同,需要很高的智商,很少有动物会有智商进行欺骗。
万事总有第一次。人类也不是天生就知道佩戴饰品的,基因里面并没有这个技能。当悟修把花环戴在流云头上的时候,他丝毫没有想到这个动作有多么的了不起---实际上,这是整个星球历史上,第一次有一个生物,依靠外来物品,改善了自身的形像。这一行为,和狩猎、制作工具不同,它已经脱离了生存的层面,上升到了文化的高度。可以说,从流云不想摘下头上的花环这一刻起,人类有了文化,更加彻底地和动物区别开来。
悟修是在昨天下午突然有了做花环的想法的。当时他正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望见十几米外花丛中的流云弯着腰在地里试图挖一个地薯。流云抬头看见悟修,妩媚一笑。流云美丽的脸庞,在灿烂的黄花丛中无比娇艳。悟修看得呆了,心里叫道:花和流云,就是应该在一起!就在那一刻,悟修想让流云身上有花。怎么做呢?悟修在自己身上试了半天,终于想出了花环这个主意。悟修更喜欢红色,于是摘了十几朵红色小花,做成花环藏好,只等合适时机送给流云。
流云自恋地看着自己的倒影,开心地咯咯直笑,调整着花环的位置,把头歪来歪去看效果。悟修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从后面一把紧紧抱住流云。流云也不拒绝,转过身来回抱悟修。悟修大喜,趁势放倒流云,两人在花草丛中翻腾起来……
两人如此亲热,已经不是头一回。流云也并不是只和悟修做这种事。事实上,她前天还和力巴做过一回。
此时的人类,大多处于杂居群婚阶段。两性关系混乱,仅能确保不同辈分、同母兄弟姐妹不会有男女之事。人不知其父,只知其母,因而女性地位甚高。男人不知谁是自己后代,每个下辈都可能是,因此干脆大家一起抚养孩子。男女之间也并无忠贞之说。不过目前为止,流云倒是悟修的唯一。倒不是悟修专情,只因他成年未久,部落里其它同辈成年女子,均至少大他三四岁,暂还嫌他稚嫩,瞧不上他。流云和悟修年龄相仿,自小相熟,又素来觉得他点子甚多,与众不同,故而对他青眼有加。
的确,悟修生来好奇心强,喜欢思考。花环并不是他第一个重要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