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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离开猩猩们的群落

我得慢慢讲我的事儿

我真想像一棵竹子那样

长得老高老高

尽量长到天空里去

我想我得慢慢地讲我的事儿。我弄不明白我为什么会从一场平淡无奇的台球说起,还说起了林格这家伙,以及叶灵珠和她爸爸,我总是分不清主次,因为我才十九岁,我的脑袋当时就像一首叫《混乱》的歌一样混乱极了。我一直梦想当个古代才有的行吟歌手,可直到今天我还没能实现。一切都得从头讲起,否则你听上去一定不知所云,简直像一块写得十分乱的黑板一样。

那恐怕是在很久以前——我这么说恐怕不太正确,其实只是几年前,我从遥远的西部边疆带着一身的沙漠气息来到了北京的H大学,就像一个乡巴佬一样浑身不自在。一下火车,我就随着人流钻进了地铁,地铁在北京城底下整整转了一圈儿,我也不知道该从哪个出站口出来。不过,最终我认定了一个漂亮女孩,我打定主意,这个漂亮的小妖精一样的女孩在哪儿下车,我就在哪儿下车。我跟着她扭动的小屁股——跟在她后面我的鼻尖差一点儿都碰了上去,一上地面我就看见一辆去H大学的中巴,然后我就来到了H大学,不得不与那个漂亮的女孩告别啦。

我到达北京的那几天刚好是多雨的季节,往日晴朗的天空总是布满了墩布似的云彩,这大约只适合手淫者生存,我生气地想。那个时候,从全国各地聚到一起的将近两千名互相尚未认同的操着五花八门方言的土狗,在报到一周以后就被火车送到了几百里以外的某个秘密军事训练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军训。在军训的摸爬滚打中我们终于互相都摸清了对方的脾性:谁谁竟敢活活吞吃青蛙——靠这一招他令人心服口服地当上了班长,这个狗杂种;谁谁饭量大得叫我们目瞪口呆;谁谁走路就像一只企鹅一样令人忍俊不禁;谁谁喜欢在梦中呼喊自己恋人的名字而让我认定他是个偷窥狂。然后我们一个个又黑又胖地在秋季加深的日子又被送回了学校,在高年级学生善意的嘲笑和注视下,为校领导尤其是在主席台上的秃顶校长,以及老师们和高年级学生表演了正步走过主席台。我记得那天刚好大雨滂沱,高年级的杂种们大呼小叫着在雨滴击打下四处逃窜,我正步走过主席台时看见来不及打伞的校长的秃头上迸溅出了雨点和水花,从此我便认定这是一个不错的家伙,由他当头羊我们会心服口服,才对此后迅疾展开的大学生活充满了信心。

我们文史哲三个系的男生全都被塞进了一幢六层高的、加起来兴许有一百五十个房间的板儿楼里,我约莫统计过。每一间屋子里都无一例外地放了八张床,住进了八个互相只能有限度容忍的同性相斥者。每到夜晚,这幢楼灯光通明,房间里传出了杰克逊、麦当娜、胡里奥·伊格莱西亚斯、莱昂内尔·里奇、鲍勃·迪伦、理查德·克莱德曼、洛德·斯特华金、约翰·丹佛等家伙的音乐,间或某个窗子里飘出喜多郎的孤独音乐或是比才的小步舞曲,即《阿莱城姑娘》等一组曲,叫你觉得一大堆的俗物中兴许还真有几个有意思的家伙。但大一整整的一年当中,我都没有碰到一个至少是无话不谈的家伙,我实在受不了张口就跟你谈论股票或是最近钢材水泥的最新报价的家伙,还有那帮子靠编各种没用的词典和畅销书发财的浑蛋。我知道现在学校里像这样的家伙越来越多,而且大都还配备了BP机,可是我就是不喜欢这类人物。我倒有个不错的想法,那就是把他们全都关到国家动物园去跟长颈鹿待上一段时间,哪怕是跟非洲大象关在一起也好,这样他们就至少不再会在上课的时候腰间的BP机也响个不停,以至于叫秃顶的老教授目瞪口呆。

要是说起大学,唉,我不能不说到我所在的宿舍,在大约有十五平方米的屋子里硬是塞进来八个人,其凌乱和肮脏程度可想而知,没有多久,彼此熟悉了之后,便无所顾忌地将臭袜子和内裤都扔到了屋子中间的两张供学习用的大桌子上,让它们发出奇特的气味来供我们尽情地做奇特的梦。有时候,半夜里有老鼠的小分队像是勇敢的奇袭者那样敏捷地爬过我们的身体,使得蚊帐里冷不丁发出了一声杀猪般或是见了女鬼一样的惨叫。但把灯打开之后,所有的老鼠早就逃之夭夭。

说起其余七个家伙可真是个性纷呈。梁一川来自江苏,他习惯于在灯熄了之后躲在蚊帐里吃掉不愿与大家分享的东西。终于有一天,我们实在忍不住了,一齐打亮了手电,把躲在蚊帐里吃威化饼或是日本小点心的骨瘦如柴的哲学系社会学专业的梁一川揪出来,然后一同帮他消灭掉那些尚未进入他的肚皮的东西,同时,以颇带正义感的口气宣布他是一个吝啬的人,就像巴尔扎克笔下的某个人物。现在梁一川已经去了广州,听说他开了一家专卖饼干和蛋糕的食品店,那么他还会像多年以前那样偷吃吗?我敢打赌他到哪儿都改不了这毛病。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越来越无法容忍宿舍里污浊的空气了。在我下铺睡着一个来自湖南湘西的家伙。他平素总喜欢赤条条地睡觉,浑身上下长满了人猿才有的那种黑毛,因此有一天我掀开蚊帐时竟然吓了一跳。后来我一直都叫他“山鬼”。“山鬼”是一个多半算有趣的家伙,传说他六岁时就开始看塔西陀的《编年史》了,所以报考大学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H大学历史系的考古专业。有一天我听完了拉威尔的忧郁和怪异的《波莱罗舞曲》,对“山鬼”说:

“真见鬼,你为什么要学考古专业呢?我实在想不通还有人会对发掘死尸感兴趣,并且要一辈子去干它。”

“这你恐怕就、就不明白了,”“山鬼”有些结巴地说,“考古是去发现种族和民族曾经有过的生活和文化的记忆。这是一项……伟大的工作。”“山鬼”说完这句话便两眼放出了奇异的光华,一边提起放在床头的哑铃练个不停。“山鬼”名叫刘东,这名字听上去俗不可耐,其实他是一个兴许还有些野心的家伙。但是有一点我实在无法容忍他,那就是他每次手淫之后总是把那些黏糊糊的液体顺手抹在我的蚊帐上。平心而论,“山鬼”有许多我至今都想念的地方,可他这一点我简直无法容忍。“山鬼”存有一把木剑,他喜欢在半夜跑到校园西面未名湖边的一艘石舫上狂舞一通,大约是想当一个古代才有的侠士。可是大二以后他便因为心里过于压抑而休学一年,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传说是因为他爱上了十五世纪就死于一场流沙的西域某国的波斯美女克罗比娅。他从考古典籍中发现了她附着于文字的美丽的影子,便不可救药地害上了单相思,以至于使我蚊帐上的湿麦子腥味儿愈加浓烈,这也是促使我搬出宿舍的主要原因之一。

谈到另外五个人,归纳起来,恐怕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哲学系的施洋和罗放为代表,他们两个人醉心于哲学史上各种流派的斗争,醉心于东西方政治史上的各种上层宫廷斗争以及有名的政治家的口若悬河的演讲词。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大约想在政治上谋求发展,便不失时机地挤进了学生会。他们热衷于组织善良的和不明真相的同学对屡教不改地做出了难吃的饭菜的食堂进行惩罚性的罢餐,以至于大一结束以后,他们摇身一变,便成了系学生会的主席和副主席。

有一天我忍受不了古代汉语课的古老和冗长沉闷而逃回了宿舍,正要大喘一口气的时候,却发现施洋正对着一面残破的茶色玻璃镜子大声地练习着狂热的演讲词。听见我进来他连忙收起了摊在桌上的一本书,我发现那竟然是一本内部版的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我刚才演讲得怎么样?”他尴尬地整理了一下他那条谎称是韩国产的真丝领带,拽了拽西装袖口,微笑着问我。

“挺不错。再来段马丁·路德·金怎么样?”我带些嘲讽的口气说。

“自然,那是明天的内容。对了,关于整顿男生宿舍卫生你有何想法?”施洋有些不快地脱着自己那与时令不符的黑色西装说。

“把那些该死的老鼠消灭掉,叫脏袜子和内裤挪到被窝里去,别占着桌子。”我说。

“太对了。消灭老鼠!清扫桌面!我马上要贴一张告示,请你先在倡议书上签个名怎么样?”他立即就取出了一张红纸。

“OK。”我耐心地在上面画了一个圈儿。

“完了?要签名吧。”他义正词严地说。

“No,还是你他妈的先签吧。”我朝他吹了声口哨,又挤了挤眼睛,赶紧溜出寝室。我可不想当出头鸟,否则,他还会拿出“义务献血签名倡议书”“整顿学习纪律和舞会告示”“关于取缔校内咖啡屋的建议”之类的狗屁布告了。我像气球一样远远地逃开了去,这时候我真想让自己像一棵竹子那样长得老高老高,尽量地长到天空里去。说到另一类人,我总有些忍俊不禁,因为他们都是我的同班同学,其中一个叫齐晖,另外两个分别是王家明和许中元。他们应该被称为文学爱好者,都属于那种才子型的。尤其是齐晖,上中学时就出版了一部诗集叫《水边的月亮》,靠这部口红一样绝妙的诗集他硬是挤进了H大学中文系,而且不用考试,着实令许多艰难地走过了独木桥的家伙敬畏。他们三个人带领了一群喜欢把自己打扮成一棵棵圣诞树模样的女孩子,组成了“公共汽车”文学社——热衷于在很多场合进行诗歌朗诵和各种小资产阶级情调的Party。他们至少是利用办“公共汽车”文学社的机会每人捞了一个女朋友,我怒气冲冲地琢磨,我还听说齐晖又要出版一部诗集叫《黄土上的太阳》了。这家伙干吗老跟太阳和月亮过不去?我真想不通。有一天我百无聊赖,躺在床上读弥尔顿的《失乐园》,刚好齐晖进屋,他做出了吃惊的样子:

“哎呀呀,你,都什么时代了还读弥尔顿?!”

“那我该读什么?”

“读里尔克,读荷尔德林,读艾略特、庞德、弗罗斯特、埃利蒂斯、帕斯和圣·琼·佩斯,就是读读聂鲁达和桑德堡也行,实在不行还能读读西川、海子之类,但你就是不要去读弥尔顿,哎呀,他根本不是现代派,你呀。”他摇着头做出一副不胜惋惜的样子,仿佛我已经不可救药了。

“那么但丁我该读吗?”我问他,“《神曲》好像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来着。”

“但丁?”他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千万不能去读他,”他拼命地挥动手臂如同在驱赶一团雾气,“他不是现代派,你要读现代派,还有后现代派。像萨特、海明威、马尔克斯、罗伯-格里耶、普鲁斯特、乔伊斯都已经过时了,现在是后现代派的天下。纳博科夫《微暗的火》读过了吗?”

“没有。”我老实地承认。

“那么戴维·洛奇的《小世界》读过吗?约翰·巴思的小说读过吗,像那本《路的尽头》?”

“没有。”我哭丧着脸说。

“巴塞尔姆的《白雪公主》读过吗?拉什迪的《午夜的孩子》读过吗?奥克利的《饥饿的道路》读过吗?托马斯·品钦的《V.》读过吗?”

“统统没有。”我的声音弱得自己都听不见了。

“你要读现代派,凡是不是现代派以及后现代派的,统统地不应该读,但丁?唏!”齐晖做出了一个砍头动作后,扶正了他的金丝边眼镜,扬长而去了。

我就是在这年秋天的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搬出了宿舍。我在学校西门外的农庄里租了一间房子,部分原因在于这里一打开窗户就可以看到秋后的麦田,呼吸到那种十分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与宿舍里臭袜子和短裤的气味真是不可同日而语。这是一间大约有二十平方米的屋子,每个月租金一百元,还有沙发、写字台和一张床。房主是开饭馆的一对夫妇,为人十分和善。我搬进屋子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堂而皇之地把琼的照片取出来,放在相框里摆在了写字台的正中。相框里十五岁的琼站在开得正艳的粉红色夹竹桃丛中淳朴而又十分美丽地冲我笑着。她照这张照片时只有十五岁,是的,她永远只有十五岁。

然后我买了一幅法国影星碧姬·芭铎的几近全裸的大黑白招贴画,把它贴在天花板上,这样一睁开眼我就可以看见她美妙的身体了,从而可以对即将开始的一天充满信心。我还买了两箱四十八瓶五星啤酒,我没法不喝酒,因为那样我会更伤感。我坐在台灯下面凝视着十五岁的琼,打算写点什么了。来到这个离家八千里的鬼地方,一边喝着冰凉的啤酒,离开了污浊的宿舍和那帮令人讨厌的伪君子和性变态,我的确应该单为琼写点儿什么。我放了一段博柔迪的萨克斯音乐,铺开了稿纸开心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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