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日,元天华带着剩余的残部,犹如丧家之犬往北突围而去,临行时带走两副棺椁,与当初的雄心万丈,来势汹汹相比,更显得无尽苍凉……。
三人齐聚城门,燕朝歌一把抓住沈月明,上下打量了一番,见她身上虽然挂彩,但胳膊和腿俱在,这才放下心来。只听沈月明说道,“燕朝歌,咱们活下来了”,声音中充满了无限欢愉。
燕同律心有余悸地看着尸山血海的战场,暗自庆幸,幸亏是及时赶到了,否则,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殿下,你自临潼关方向而来,可知阿简的身子如何了?”,沈月明问道,燕同律摇摇头,答道:“他旧疾复发,眼见本王领兵来援,料此役胜负已定,便先行折返帝都了”。
燕朝歌皱眉道:“说起来,病秧子自幼便身体孱弱,听说是娘胎里带毒,也不知道究竟是何毒如此厉害?以定武侯府的声望和权势都始终不得解,燕同律,你可知晓?”。
怅然地摇摇头,“父皇曾派徐医正亲自问诊,却也没有查出个究竟来”,燕同律叹了一口气,道。
三人齐齐沉默,太医院医正徐永熙医术精湛,但凡疑难杂症到了他手里,十之八九都能解决,如果说连他都查不出来病因,怕是难办了。
三日后,大军休整完毕,此战虽惨烈,但缴获的物资颇丰,紧紧满满地装了几大车,牟山打趣道:“这次北陵曜帝怕要血本无归了,不仅折损了二十万大军,两个皇子,还送给我们大家这么多的好东西,哈哈”,就连向来稳重的黄疆,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他们都是死里逃生的人,此番军功不小,大家心里多少有些欢喜。
沈月明和燕朝歌挂彩负伤,被燕同律直接塞进马车休息,车厢宽敞明亮,算上燕同律,三个人坐着也不显拥挤。
沈月明懒懒地趴在车窗边,有些无聊地翻了翻白眼,真是太闷了,以她跳脱的性子,两天已是极限。燕同律和燕朝歌从来不对盘,但这次,两人却出奇地保持一致,严令她不准跨出车门半步,搞得沈月明一脸哀怨地看着两人,眸子里尽是无声的控诉。
傍晚时分,众人来到了一座小县城,在客栈安顿好了之后,便坐在大堂等着上菜。这时,有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走到门口,往里面望了望,看到满屋子桌上热气腾腾的菜,沈月明见她狠狠地咽了下口水,又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慢慢地挪走了。
刚直面过残酷的战争,沈月明心里对生命的诠释多少有了些改变,她出身门阀贵胄之家,幼承庭训,贵贱分明,虽不像其它贵族子弟那般,瞧不上平民百姓,但多少有些上位者的优越感。
这一年多的时间,从宣平城的碧云,冒死剖腹送信,再到牛家村为抗敌,举全族之力搬迁,甚至为打通山脉道路,牺牲了不少青壮年,而后到这次的小黎,拼了命地护她冲出重围。
他们都是再普通,再寻常不过的老百姓了,却为了她这个本来不相干的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原来死亡对众生皆是平等的,不会因你的出身而有所不同……。
一路风尘仆仆,傍晚,车队进入一个镇子休整,大军早已先行,只有他们这几个伤病号被亲卫护送着,慢吞吞地向南而下。这是个边陲小镇,规模不大,但道路还算整洁干净,镇上最大的客栈是福客居,众人安顿好了之后,便下楼用饭。
酒足饭饱,沈月明托着腮帮子,望着门口发呆。突然门口闪过一个小女孩,她衣衫破旧,脸上也脏兮兮的,一只小手指塞在嘴里,“啪叽啪叽”,吃得啧啧作响,那孩子似乎很知道自己的身份,就算桌上的饭菜再好吃,也只是眼巴巴地望着,不敢跨入客栈半步。
这孩子比早上见到的那个,还要小些。北境战事不断,百姓颠沛流离,食不果腹,所经之处,常常能见到这些乞儿。
沈月明心生怜悯,冲着那小女孩招了招手,那孩子怯生生地看着她,眼里闪过一丝惶恐,上次那群衣着光鲜的贵人,只因她多看了两眼,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顿乱揍,眼前这几人看起来要高贵许多,会不会更加……,想到这里,她暗自后悔,背上的伤疤开始隐隐作疼,准备转身逃走。
见她想要跑,沈月明一个箭步走上去,把那孩子一手抓起,提了进来。近看后,才发现她的情况比想象中的要糟,脸色苍白如鬼,干瘪的小手枯瘦无色,残破的衣服下,隐隐可见流脓的伤疤,一股酸臭味扑鼻而来。
小女孩睁大了眼睛,满脸恐慌地看着她,小声地说道:“贵人饶命,小的,小的再也不敢了,小的马上滚出去,不会脏了贵人的地方”。
沈月明闻言,脸色一僵,她从怀中取出一袋金珠递了过去,那孩子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过了半晌,方才回过神来,眼里闪出一丝狂喜,连忙跪倒在地,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便一把将金珠抱在怀里,起身跑远了。
燕朝歌和燕同律对视了一眼,微不可见地叹了口气,“阿月,你不应该给那孩子这么钱”,燕朝歌忍不住地说道,沈月明瞟了他一眼,笑道:“堂堂的世孙殿下居然这么抠门,连袋金珠子都舍不得,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燕朝歌刚想解释,便听见燕同律淡淡地说道,“算了,由她去吧,今日累了,大家都早些歇息吧”。
夜半三更,沈月明刚想熄灯睡觉,窗外传来声响,她推窗望去,发现燕朝歌和燕同律穿着整齐地站在外面,燕同律说道:“阿月,咱们出去散散步吧”,沈月明陡然地瞪大了眼睛,这大半晚的,天上连颗星星都没有,散哪门子步?
浑身骨头都快散架了,沈月明满心的不情愿,但也架不住两人的盛情邀约。他们带着沈月明七拐八拐地来到了一座破败的小木屋前,还没走到门口,便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哭闹声,几个小混混将白日里乞讨的小女孩踹倒在地,一旁还躺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
“小娘皮,得了这么多金珠子,居然敢欺瞒大爷,活该挨揍”,为首的混混大声呵斥道,那孩子的嘴角已经溢出鲜血,她捂着胸口低声说道:“不敢的,不敢的,这是今日下午,有位好心的贵人给我的,奶奶生病了,我要给她请大夫”,说到这里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沈月明在门外听了,心里不由一紧。
那人冷笑道:“这老不死的,早就该去见阎王爷了,还花钱请什么大夫,简直就是找死”,说罢,又朝地上的老人狠踹了一脚。
小女孩见状,哭得更加厉害,沈月明再也按捺不住,上前一脚,把门踢开。
混混们哪里是对手,三下五除二,就被打得屁滚尿流,鬼哭狼嚎地四处逃窜,沈月明赶紧上前扶起老人,只见她双目紧闭,面如金纸,一探之下,气息若有似无,加之年纪大了,怕是救不活了,沈月明脸色一白。
小女孩连哭带爬地扑到老人身上,拼命地摇晃着,心中又急又怕,呕出一大口血,昏倒在地。燕朝歌上前搭脉查看,低声说道:“没事,只是暂时晕过去了”,她稚嫩的手腕上还带着一只笑容可掬的小银狗,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分外地刺眼。
沈月明呆呆地坐在地上,神情悲喜难辨,耳边传来燕同律的声音,“阿月,有时候善良不能用错了地方,人活在世,必须遵从事情发展的规律,明白游戏规则。你看,不仅没有帮上忙,反而让她失去了亲人,成了真正的孤儿”,他冷冷地说道。
“燕同律,你就不能少说几句,阿月现在已经非常难过了”,燕朝歌有些不忍地说道。
燕同律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难道带她来这里,亲眼看看故事的结局,不是你的主意?”,燕朝歌闻言,顿时一噎。
“阿月,平心而论,你应该为这件事情负责。这孩子的奶奶其实是被你所谓的怜悯心害死的”,燕同律板着脸说道,“之前在客栈的时候,那孩子只是在门外看了一眼,便想转身离开,即使她再饿,也不敢跨进门半步,因为她知道这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一旦她敢走进来,便必将是灭顶之灾。所幸的是,她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谨守住了自己的本分”。
说到这里,燕同律有些恨铁不成钢,接着说道:“可是你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你给了她一袋金珠子,这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你让她起了贪婪之心,忘记了自己原有的身份,也忘记了无功不受禄的道理。一夜暴富,让她放松了本来的警惕心,抛却了谨小慎微的心性,在自己还不够强大的时候,便冒然地得意忘形起来,这才引来了那群小混混的觊觎,落到如今这个下场”。
沈月明缓缓地闭了闭眼睛,秀眉紧锁,低头望去,光鲜铮亮的小银狗,与这个寒酸破败的家,极其格格不入,或许是因为这孩子实在太喜欢了,还没有回家,便跑去买了这件梦寐以求的物什,甚至还可能去过某处炫耀过……。
看着她神情落寞的样子,燕朝歌眼里闪过些许心疼,他走过去拍了拍沈月明的肩膀,轻声说道:“阿月,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和位置,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做合适的事情。若是低位想就高,那就是贪婪;若是高位想就低,那便是没落,这个道理,你要自己想明白才好,咱们走吧”。
回程路上,沈月明一直在想,身份、地位、财富、贫穷、贪婪、畏惧,这些念头如走马灯似的,来来回回,颠倒反复。每个人的立场不同,想法自然不同,也许这就是初心。
爷爷曾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然而,初心易得,始终难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