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两个同样强壮的牛头人,同样是狂化后像是疯狗一样的家伙,但是,最后有一方飞了出去,咔嚓一声,肋骨断了,伏在地上,疼痛让这些可怜的家伙冒着冷汗,黄豆大的汗珠子滴下来,真是一种强大的力量。
“哎呀哎呀,看样子某些家伙的自信遭到一点点小挫折呢。”这个阴阳怪气得意洋洋的家伙,总是摆出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让人崩溃的同时,还真是一阵无力。
显然,战斗出现了一面倒的趋势。
波尔察马的牛头人战士大概有两千五百人。
马老大只是带来了五百人……
真就是全副武装,并且训练有素军队的真实能力?和那些乌合之众的差距,简直就是云泥之别,天上地下,实力的绝对差距。
一比五!
“五个打一个,还打成这个模样,嘿,白痴蠢牛先生,你觉得那这身白皮囊下面,会不会有一个战士的血性在里面?还是说,你终究只是一条躲在人背后狂吠的癞皮狗?”马老大一脚踩在了那个白痴的胸膛上,扫视了两遍白牛祭司一眼,“好吧,看样子你们很是不服嘛,认为老子是过来凭运气吃饭的?不露两手,你们是不会相信什么叫做压倒性的优势!一比五一比十,甚至是一比一百的实力!你们的脑海中,有那样的概念吗?”
嘎嘣嘎嘣,这个混蛋歪着脑袋,扳着关节,疯子一样。
“谁是北方最强战士?”
这个狂妄的家伙,如此大声地问道,仿佛是在对着空气大吼大叫,但是有人会回答他的。
“泰格~~~豪斯!!!!!”
齐声并且果断,像是英雄出场的开场白一样,但是没有华丽丽的披风斗篷加长剑,只有两把不着调的砍刀。匕首加长刀,这种诡异的搭配,让人感觉泰格.豪斯就是一把妖刀,总是剑走偏锋,出奇制胜,强大到爆棚的实力使然吗?
没错!
快如闪电!
“呀~~哈!”
嘭的一声,一个牛头人骤然倒地,咵嚓一声,两腿一软,居然跪地不起,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发现双腿上出现了两道刀痕,两腿已经不听他使唤,麻木不仁了。
“我的腿——啊——”
凄厉的惨叫声,加重了人们对这个大魔头的恐惧。刚才有人看到发生了什么吗?没有。因为泰格.豪斯的能力已经再次提升了许多,他的强大,简直就是闻所未闻,如果捕捉他的身影,还算处于凡人的世界之中,那么刚才的一击,绝对是超越凡人的,是神的境界。
只是,仿佛连他自己,也有些惊诧,是怎么做到那么迅捷快速的一击的?
爆射而起那种力量灌满全身的强大,强有力的感觉,实在是难以再复制。
人们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但是带来的,依旧是让人崩溃的强悍。
接二连三的战士倒下,而且都是一招之内。
惨叫和哀号声迅速淹没了整个战斗的场面。
五百全副武装的牛头人并没有让这些狂信徒们崩溃,但是一个泰格.豪斯,就能够瓦解对方的所有战斗意志,哪怕它曾经是那样的坚若磐石,比万年坚冰还要强硬。
但是到了这个地步,只有白痴才会继续抵抗。
强有力之人,自然是最为让人佩服的泰格.豪斯!
“啐!渣滓!”
马虎冷笑两声,宛如是行走在南方雨林中的优雅,战斗之时,暗中感觉充斥全是。全部的利落和爽利,让人感觉到一种浑然天成的强大,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
但是,这对如今的波尔察马部落来说,实在是一种大难临头。
白牛祭司们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家伙被称为魔王了。
在此之前,如果他们还心存蔑视,并且带着浓重的自负,那么到了现在,可恨之人的可怜之处,体现的淋漓精致。还有人认为他们可以是泰格.豪斯的对手?还是说有人觉得这场战斗会是波尔察马的乌合之众胜利?
如果有人这么想,那么马老大会让他们乖乖地老实起来,然后跪在他的脚下唱征服,被一群牛头人轮爆菊花!
白牛祭司们吃了一碗内牛满面,尽管事实上这不是他们想要的,是泰格.豪斯逼的,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吗?马老大以征服者的眼神打量着这些白牛祭司,然后阴恻恻地说道:“看样子,你们对诺顿那个白痴小子,很是知道不少事情嘛。”
这几个白牛祭司似乎并不是那种老家伙级别的老妖怪,年轻人都很识时务,没有迂腐之人的顽固。
所以……这是好事儿,尤其是对马老大来说,这真是省了不少事情。
“在瓦尔加,是的,在瓦尔加,大长老在二十年前亲自下令驱逐了诺顿,因为这个家伙从来不遵守规矩和教条。他总是怀疑这个怀疑那个,质疑着祭司们的真理……”
接下来就是无比老套的剧情,一个天真烂漫的牛头人小朋友,怀着对自然科学的热情,质疑着统治阶层的所谓真理。然后有着献身真理的觉悟,像被火烧的布鲁诺,大义凌然……然后,他被吊起来打了三天三夜。
那一年,诺顿五岁。
一群成年人如果可以对一个五岁的孩子做些什么,那真的没人可以想象,他们本应该表示同情和怜悯,但是那最后的一点点良知,都因为惧怕权威,而变成了帮凶一般的残忍。
这远比刽子手还要让人厌恶,因为至少,刽子手们都是一刀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停留。
“那个家伙……原来还有这样的经历。”马老大嘴里喃喃道。
“不对!操!如果仅仅是这样,就驱逐那头蠢牛,也未必太儿戏了吧!王八蛋,你敢糊弄你老子!本大爷难道看上去很像白痴吗?”啪!一记耳光,扇的那个祭祀眼冒金星,嘴里喃喃道:“我还没有说完……”
马老大尴尬地讪笑了两声,然后顾自镇定道:“那么或许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的呢?”
“诺顿……诺顿他,诺顿……”祭祀嘴角干瘪,讷讷地不敢说话。
两边的祭司们也是极为紧张,仿佛这是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一旦说出来,就变得让人紧张。
“王八蛋,你这是在便秘吗?有屁快放——”
面对更加野蛮更加强悍的马老大,这些祭司们只能无可奈何低下了他们认为高贵的头颅。
“诺顿他是黄金王族的后裔。”
祭司们似乎对这个秘密并不是很看重,但是又极为的小心。
黄金王族?
一脸问号的马老大显然有些不明白,但是他的手下们不是白痴。
让后马老大知道,看上去诺顿那头蠢牛似乎还有着令人羡慕的高贵血统,这个猥琐的牛头人,居然是很久很久之前,牛头人部落中王中王的后裔。那血统从来没有断过,直到同样是很久很久以前,一场战争席卷整个大陆,无数种族卷入其中,牛头人被打散,七零八落,王族血统被分割成了好几个部分,每个部分都认为是有着继承权力的资格,然后在大陆纷争停止的时候,牛头人内部,来了一场元气大伤的内斗。
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强有力的王族血统来统治整个种族,只有祭司们的权力在不断地庞大。人们受伤的时候,****伤口总是需要一个安全的港湾,看上去,那白牛祭司们的蛊惑,口中宣扬的博爱仁慈,是多么的吸引人。
这真是美妙的人生,看上去,的确真的是那么回事儿。
唯有马老大嘴角一弯,显得极为猥琐,道:“那个白痴,居然是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