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儿比谁都清楚自己是个什么人,吃软不吃硬,非要对着来,除非她死,不然是绝对不会服软的。
“娘这话说的,我们家的日子也不好过,这修修房子就是大户人家了?一只兔子在城里面怎么也要二十五文钱,娘拿上两只兔子赶紧走吧,别让我为难了。”
连哄带骗总算是把林张氏给撵走了,原本两只兔子给了也没啥,这会儿林安儿心疼的厉害,五十文钱,买点什么不好,林家人对原身,又或者她稍微好一点,她也不会吝啬五十文钱。
今个她给了五十文钱,明天林家人肯定想要一百文钱,到时候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林家觉得,她软弱好欺。
接连好几天生意都不太好做,烧烤不太好卖,倒是红油鸡冷吃兔,卖的和从前一样抢手。
生意突然一落千丈,肯定是有原因的,总不可能是吴小姐觉得顾立萧太狠心,所以想断了他们的财路?吴小姐要是有这个心,就不会扔下六十两银子给他们。
林安儿留了个心眼,让顾立萧先看着摊子,自己在镇上溜达溜达,转了两条街,林安儿就找到原因了,不知道啥时候离她不远的地方也出来一个烧烤摊,价钱比她的便宜一点,肉串也没有她的那么大,是个贼眉鼠眼的中年汉子,前段时间经常到她那里买东西,没想到这里面还有人家自己的筹谋。
古代有没有专利这一说,更何况烧烤也算不上什么专利,有市场的地方肯定有竞争,这么看倒是不能束以待毙,不然恐怕她的生意就做不长远了。
炉子和她的差不多,铁签子也是一模一样,难怪前几次他交了押金,把铁签子带走,最后也没还回来,合着在这里等着自己呢。
到了摊子前面,林安儿一样买了三串,打算唱一唱他的味道,然后取长补短,把自己的改进一下。
看到买东西的人是林安儿,中年汉子忍不住有点心虚,要不是家里揭不开锅,他也不愿意断别人的财路,这会儿正主找过来,他也不能扛着炉子就跑。
“不用害怕,我不是过来嫌麻烦的,都是谋生,你也没做错什么。”
林安儿一开口,倒是让别人佩服起来,在这里买东西的,也有不少原本她那里的客人,对林安儿还算是熟稔,这有几天图便宜没过去,看到她过来,也当成她是过来找麻烦的,林安儿这个大方的态度,也让他们这些人高看一眼。
“不过你把摊子摆在离我这么近的地方,可不地道,镇子不小,下次你在往城西走一走,咱们俩和平共处。”
林安儿话锋一转,要是能让他的摊子离自己的远一点,倒是个不错的选择,目前为止她还没啥好想法,如果这个人愿意去城西,两个人的生意也不至于打架,还能给她留点时间。
回到自己的摊子附近,林安儿摆弄着还没上烤架的肉,刚才回来的时候她尝了一口那个人烤出来的东西,味道基本上都一样,毕竟佐料都差不多,看来她也应该自己研究一下烧烤酱了,黑胡椒酱好做,番茄酱也能做出来,就是番茄酱适合油炸类的东西,烤出来的可能不是很合适。
顾立萧看着林安儿带着一大把烧烤回来,就知道肯定是有别人家也卖起来烧烤了,这是必不可免的事情,就是不知道为啥他们家的东西卖的这么好,明明味道没有林安儿的好,火候把握的也不太到位,肉烤得有点发柴,怎么还能抢他们家生意呢?
想来想去,林安儿突然有了一个主意,野鸡肉可以暂时撤下来,野鸡肉柴,吃到嘴里有点发柴的感觉,如果换成家养的鸡,肉质更加鲜嫩一些,口感也会好一点。
不仅要把鸡肉换了,还要换一种经营方式,把鸡胸肉切成块,仍然卖烤串,鸡腿鸡翅单独分出来,在家卤好,再到街上烤一下,撒上调料就可以,味道丝毫不差,甚至可以说是更胜一筹。
兔子肉以后全部都做成红油兔,每天买新鲜的五花肉还有羊肉,烤羊肉串可比烤兔肉有名的多。
五花肉还可以和青椒蘑菇一起串成什锦肉串,到时候可以当成他们家的特色,还有黑胡椒酱,黑胡椒酱配什锦串味道特别好,美中不足的就是古代的牛都是耕牛,不能随意宰杀,所以老百姓根本就买到不到牛肉,就连大户人家,想吃点牛肉都要靠运气。
收摊回去的时候,林安儿看着车上剩了一大堆的兔肉串和野鸡肉串,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只是野鸡都是和猎户定下来的,要是突然告诉人家自己不需要了,这不是破坏彼此的合作么。
还得想个办法,野鸡最适合煲汤,只是煲野鸡汤谁不会做,谁闲的无聊会去买别人做好的野鸡汤,大户人家自己有厨子,普通百姓,基本上都是买野鸡回去自己做汤,反正女人也不用出去工作,整天忙的就是家长里短的那些事情。
想破了脑袋,林安儿也不知道这野鸡怎么做,在现代,野鸡可是稀罕货,老人都说野鸡的营养价值高,奈何她现在和古代人说营养价值的问题,恐怕会被人当成傻子吧。
“咱家附近谁家养鸡养的比较多,我打算把野鸡换成家养的,野鸡肉虽然肉质紧实,不过吃起来有些发柴,换成家里养的鸡,肉质会更加鲜嫩。”
林安儿还真的难住了顾立萧,村子里的人日子都不好过,家家户户都指望着从鸡屁股里面掏点钱出来,好换点盐味填填肚子。
有几个舍得把鸡卖了的,就算是要卖鸡,也都是零星的卖几个公鸡,他们天天卖烧烤,一天至少十只鸡,还得天天供货,谁家有那么多的鸡。
“没有,村子里的人日子都不景气,今年的收成听说也不好,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养鸡。”
顾立萧也很无奈,基本上大的养鸡场都是供给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