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两世,秋婵绝不会委屈自己,何况这会儿又已经礼成了,所以她便翻身而起,将自己脑袋上插着的累赘全给拔了下来。
“啊!终于好受些了!”
脑袋“解放”了,秋婵不由舒服的轻呼出声。
“既觉得麻烦,以后大可不必这样委屈自己。”秋婵此举,引来宫玉珩一阵心疼。
本以为女人都喜欢这样的打扮呢,他这才事先让良平准备了一些,而且个个价值不菲。
谁知,竟是好心办坏事?
他的小婵儿不喜欢。
想来也是,他的秋婵一直以来都是与众不同的姑娘,不然他也不会被她身上特立独行的气质所吸引。
秋婵见他眸中尽是温柔地盯着自己,微微抿嘴一笑,“不是麻烦,是累赘,本姑娘我本来就已经很美了,完全没必要再用这些多余的饰品来装饰!”
几句话,张扬又自信。
完全是秋婵的风格!
宫玉珩顺势将她拉入怀里,然后环起双臂,柔声回应,“是,我的小婵儿从来都是最美的。”
可他喜欢的,却不单单只是她的美!
她身上有太多令人着迷的东西,每一种都令他沉醉,无法自拔。
听到宫玉珩如此高的赞誉,秋婵蓦地低头,在他脸颊上落下一记,快的犹如蜻蜓点水……
由于外面酒席尚未散去,所以他们并没有深入。秋婵整理了一下衣服,正要起身去倒水,却看到宫玉珩从怀中摸出一个十分精致的小木盒子。
“送我的吗?”秋婵调侃般指着自己问道。
宫玉珩点点头,“打开看看,看喜欢不喜欢。”
这是他上次回都城的时候,专门托都城一位手艺十分了得的老铁匠做的,一直没有拿出来,是因为他想在新婚之夜送给秋婵。
秋婵依言接过木盒子,盒子是用上等的紫檀木做的,边缘雕以花纹,十分精美。
不会是送我的结婚信物吧?
她一边欣赏着盒子,一边在心里琢磨。
按照现代的结婚套路,新郎一般都会在订婚的时候送新娘一些金银珠宝什么的,作为定情信物。
而她和宫玉珩算是再简单不过了,不仅没什么定情信物,就连金银首饰也都没有。
不过,虽没有金银珠宝,宫玉珩却是在成亲前,给了她一沓子房产地契什么的,足有五指宽,也算是十分豪气了。
记得当时他说:“这都是这些年我征战有功,君上赏给我的,我也不懂经营,如今全都交给娘子你了。”
这可谓是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都交给秋婵了,而且还是毫无保留的。
这若是放在现代,宫玉珩那可妥妥的就是一钻石王老五啊!这还不得给人姑娘感动得一塌糊涂啊!
可秋婵却只是淡淡一笑,便接了过来,“放心,这些东西我有办法将它们变出十倍二十倍的利润来。”
宫玉珩当时也是被秋婵妥妥的给震撼了一把。
秋婵有经营的天分,他是知道的。
最开始的时候,她不就是凭借着一筐子在众人看来不起眼的竹笋,白手起家的吗?
现如今,她有了自己的花坊,服装店,甚是还有正在筹备当中的美食一条街,在桃源镇,也算得上是隐藏的土豪一个了。
当然了,这在真正的大土豪宫玉珩这里,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儿,不值一提的。
话题扯得远了,咱们继续说精致的雕花木盒子的事情。秋婵打开木盒子,只见里面既不是她想象中的金银,更不是珠玉。
而是一把刻着字儿的匕首。
对,没错儿,就是匕首。
大婚之夜,送一把匕首给她,这是欲作何意?
秋婵侧眸看向某人,却见他淡定地坐在那里,一双黑曜石般的黑眸也在看着她,声音更是磁性的想让人分分钟将他扑倒,“小婵儿不试试吗?”
试,怎么会不试呢?
说实话,这可比送她金银珠玉更要让她开心了。金银珠玉她素来不喜欢佩戴,可是有了这把匕首,不仅可以防身,还可以干些其他的事情。
比如--
想到这里,秋婵阴恻恻又看了他一眼,看的宫玉珩心里一个“咯噔”。
这姑娘要干嘛?
思忖间,就见秋婵从刀鞘里抽了出来,扬手对着面前的木桌子就是一刀。
只听“唰唰”两声,木桌子的一个角已经被砍掉了。
好家伙,这么厉害。
爱了爱了!
秋婵心里欢喜至极,这把刀可比之前那把匕首还要厉害百倍,真可谓是削铁如泥,丝毫不夸张。
“谢了!”转眸,笑吟吟看着宫玉珩,秋婵一副讨巧模样儿。
“你喜欢就好,知你不爱金银玉饰,唯独喜欢这等小玩意儿,上次回都城的时候,特意找了一位隐居多年的老铁匠打造的。”宫玉珩淡声道。
果然,知她者,唯宫玉珩是也!
不得不说,这个礼物着实很独特啊!
有见过送豪宅别墅的,却没见过谁在成亲当晚送新娘子一把匕首的。
或许,这就是命运兜兜转转,让她重活一世的真正目的。为了能遇见他,她可谓是穿越异世而来。
不管怎么说,有时候,命运的神奇之处就在于此。
俩人在屋子里聊着天儿,外面宾客却是差不多已经酒足饭饱了。不得不说,聚鲜斋的厨子做的菜那真叫一个够味儿。
吃过的人也就罢了,九湾村的乡民们大多都没有在聚鲜斋吃过饭,今天,可谓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所以,很多人一不小心就吃撑了。
但,即便是吃撑了,也还是高兴。
没毛病,这就是乡民们的朴素淳朴之处。
虽然不乏有一些不怀好意之徒,但大多数都是心地善良,老实勤恳之人。
鉴于酒席上大家意犹未尽,酒席散去的时候,秋婵特意嘱咐石锦铭烟他们,让村民们走的时候再带上一些。
她不是天天都成亲的,聚鲜斋的厨子也不是天天儿都有时间来给他们做菜的,所以,既然喜欢,何不一次性多吃点?
大家高兴,才是真的高兴嘛!
入夜时分,酒席完全散去,除了王婶儿等自愿留下来打扫的几个婆娘外,其余人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因着双儿和钱师傅来的时候是雇的牛车,所以走得时候,秋婵特意交代,让他们坐秦慕枫的马车回去。
谁知,双儿却道:“爹,我想坐苏青姐的马车,和心儿一起玩会儿。”
双儿说完,有意识地看了眼站在苏青旁边的暮年。
钱师傅不明所以,只以为双儿是喜欢和心儿,所以才会这么说的。本想一口应下的,奈何考虑到苏青的身份,他一个大男人跟她挤在一个马车厢里实在是说不过去,便拉着双儿坐到了秦慕枫的马车里,“今日不合适,改日你若想找心儿一起玩,爹给你准备果点,你亲自去拜访便是。”
双儿也知自己提这个要求有些过分,便嘟着嘴巴忍下心中的情绪道:“那好吧。”
由此,一行人便离开了秋婵家,一起往镇子上去了。
“王婶儿,您也忙活一天了,剩下这些就交给我们吧。”催促了好几遍之后,石锦终于从王婶儿手里将扫帚成功要了过来。
王婶儿见他执意,便也没再坚持,而是洗了把手,招呼着和她一起来的几个婆娘们,准备离开。
“婶子,你们等等。”就在王婶儿她们快要走出秋婵家院门的时候,铭烟叫住了王婶儿,“婶子,这些都是聚鲜斋的厨子新做出来的,我们姑娘特意吩咐,你们走的时候让你们带回去尝鲜的。”
铭烟指着食盒里飘着香味儿的笋尖儿酱猪蹄道。
这道菜是聚鲜斋的刘大厨最近新研究出来的菜品,一经推出便格外受欢迎,酒席上没有是因为笋尖儿这个时候可是金贵的东西,量不多。
王婶儿听了连连摆手,“那哪成,还是留着给秋草儿丫头吃吧。”一场酒席,拖家带口的临走还要再拿点回去,王婶儿说什么也不干。
不是不想拿,是有点难为情!
“嫂子--”
其他几个一起留下帮忙的婆娘们纷纷眼巴巴望着王婶儿。
闻着食盒里的东西就很好闻,吃起来味道也一定很不错,想吃,特别想吃。
可--王婶儿不知道怎么想的。
几个婆娘内心哭唧唧!
“拿着吧婶子,这可是姑娘,哦,不对,是我家夫人专门吩咐的,倘若我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我家公子知道了,定会责罚我们的。”石锦在一旁接了话茬儿道。
秋婵和宫玉珩已经成了亲,按理来说不应该再叫姑娘了,而是应该改口叫夫人了。
只不过,秋婵的原话儿不是这样的。这话是石锦临时想出来的托词。
没想到,他这一唬,倒真把王婶儿她们给唬住了。
王婶儿看看跟自己来的婆娘们,又看看食盒,有些左右为难。不拿吧,是秋丫头的一番心意,拿着吧,总感觉连吃带拿的,特没出息。
可转眼看着比自己更为难的石锦,王婶儿瞬间又改变了主意:还是拿着吧。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让这些孩子受责罚不是?不然心里老大过意不去了。
于是乎,王婶儿内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做出了决定,“那好,我拿着就是了。”
于是,皆大欢喜。
几个婆娘每个人走的时候,手里都提着一个食盒,里面装的东西和王婶儿的一模一样儿。
有仇报仇,有恩报恩。
她向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