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师?”
“是的,大衍国的大法师——无天。刚开始妖兽攻击人们是不分时候的,是大法师研究了一套阵法,利用秋冬的天象在整个边关立起一道无形法障,让妖兽不敢过来。人们就抓紧时间筑墙,现在有墙的保护,只要不进森林,日子还算过得去。”
“这世界还法术?”叶森甚是惊奇,又问:“那些会飞的妖兽怎么办?”
“您看到城墙上士兵背的那种弓没有?”
“有。”他想起经过城墙时士兵都背着很大的弓箭。
“那也是国师的发明,叫‘神雷弓’,一箭射出去像霹雳一样,冒着白烟把大虫子炸成火球。”
叶森想:“怎么像火箭炮一样?”又问:“那箭是什么样子?”
“就是普通的箭,但要对付飞虫时,就贴上国师赐的符纸,只是符纸太少了,国师每年只能画千来张符纸,要用的地方又多,所以军队用得很省,要是很多的话,真可以与妖兽一战了。”
“只是张符纸?薄薄的一片吗?”
“是的。”
叶森暗道:“这不科学啊。”便问:“你能弄到这种符纸来看看吗?”
“这不行,这可是军中宝贝,只有军械库才有,要城卫手令才能拿到。”
叶森甚是好奇,心想这这世界真有魔法?
忽然客房有人敲门,六子开门一看却是田大力、刘能等人前来探望。
“陆公子。”田大力行礼道:“在这还住得惯吧?”
“挺好。”
“六子服侍您周到吗?”
“很周到。大家坐吧。”
几人坐下,田大力道:“托您的福,这次大伙发了笔财,我们合计不干猎户了,大家合伙开个饭店,公子意下如何?”
叶森想到周世行杀陈明说的话,摇头道:“田大哥,这地方离妖兽太近,你们的知府又不是什么好官,我看最好别在这做生意。”
田大力道:“其实我们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打算全家搬到江南去,那儿总没妖兽了。”
“这么说田大哥是来道别的?”
“我不是,来道别的是张德功,林全和李小兵。”
“哦?”
“他们几个老家就是江南的,十年前江南闹战乱逃到这的,年青时在江南做过生意,现在那边也有亲戚。所以我觉得他们去做生意挺好。”
“那你为什么不去?”
田大力叹道:“我跟他们不一样,我孤家寡人,又没老婆孩子,就剩一个七十岁得病的老爹,他在这住惯了不想搬,我想他也没几年活头了,就顺他的意了。”
张德功道:“田大哥放心,我们三个来这一直是你关照,你什么时来江南都行,反正店铺永远有你一份。”
“这我没什么不放心的。”他又对六子道:“六子,你也一起去吧?”
“我不去。”
“为啥?”
“我要陪着陆公子。”
“胡闹,陆公子养你这个闲人干什么?”
“陆公子懂的可多了,我跟他几天,学了好多东西,再说了,陆公子很快要进齐家了,身边没人照应可不行。我不要陆公子养,我那一份够我吃好几年的。”
田大力问:“公子的意思呢?”
叶森也挺喜欢机灵勤快的六子,道:“我倒不反对,只是我不知道我在这能呆多久。”
六子喜道:“能跟一天是一天,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刘能开口道:“我也觉得六子留下侍候公子的好,公子毕竟是外地人,有个自己人就不怕被欺生。六子放心,店铺你不投钱我们也算你一份,你留着钱养自己,别给公子添麻烦。”
六子问:“公子同意吗?”
叶森道:“你要不怕我误了你的前程,就留下吧。”
“太好了!”六子拍手道:“以后我就是公子的小厮,鞍前马后,侍候公子。”
叶森问:“对了,刘能呢?你也不去吗?”
刘能道:“店我会投一份,但我有个朋友在城卫营,帮我花了些钱打点了一下,在城卫营谋了个差事,我觉得吃皇粮还是稳当些。”
张德功道:“挺好,你们三个就在呆这,公子有事也多几个人照应。”
叶森问:“你们在江南的饭店叫什么名字?”
“这一切都是公子的恩德,所以饭店就叫‘维民’。”
叶森笑了,“这怎么好意思?”
“公子受之无愧。”
“好吧。来,六子倒酒。我敬几位兄弟一杯,祝大家在江南一帆风顺。”
众人欢喜饮酒,这时田大力无意中看到叶森放在床上的兽皮,“咦,这好像是巨狼皮啊。”
六子道:“哈!说出来吓死你们,公子不光杀了只铁刺猪,还杀过巨狼,还带回好多狼肉,我陪公子吃了好几顿狼肉,我力气大了好多呢,羡慕吧?”
众人惊讶不已,田大力惊道:“您怎么做到的?”
叶森摆手,“过去的事不提了。”
刘能竖起大拇指,“陆公子真是太低调了,当初那只铁刺猪我想也许是运气好,但不可能次次都运气好,公子果然是杀妖兽的大英雄。”
“可不!”林全道:“想当年城卫带着一百多兵,死了三十多号人杀了一只巨狼,一帮人回来披红挂彩,打马游街,威风得不得了。公子单枪匹马就干掉两只妖兽,可人家提都不提,这才是真正不显山不露水的高人啊。”
叶森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自己是靠着现代武器才杀了妖兽,便道:“大伙别夸了,都是凑巧而已,再夸我要上天了。”
“公子别谦虚了。来来来,我们大伙敬大英雄一杯。”
众人再次饮酒,田大力道:“公子,这狼皮十分坚硬,又轻便,做成衣甲可是刀枪不入,也是很值钱的。”
叶森道:“我不会做啊。”
刘能道:“交给我,我家那婆娘做衣衫是一把好手,保证给公子做套上好的皮甲出来。”
“那就有劳了。”叶森想起什么,“对了,各位你们谁见过这个印鉴?”
他把杀陆维民的刀拿出来,指着上面“白炎坊”问道。
“白炎坊?”六子道:“这不是军部的工匠铺吗?”
“军部的?”
“是的。城卫军有专门打造军械的打铁铺,那里出来的兵器都有这个印的。”
叶森眉头一皱,难道杀人的是个军人?便问:“这么说这是军械?”
田大力拿起来看了看,“肯定是,是军中常用的短刀,士兵几乎人手一把。”
刘能问:“公子怎么会有军刀的呢?”
叶森道:“这把刀杀了我一个朋友。”
众人不由同时噤声,田大力小心地问:“您要替朋友报仇?”
叶森点点头。
“您朋友什么时候死的?”
“我三十五天前发现他的尸体,但什么时候死的不确定,但应该时间不长。”
六子道:“这就难找了,徐州有好几千个兵,而且经常换防,有时候一些军刀也会落到普通人手上,未必就是当兵的在用。光凭一把刀要找到这人,简直大海捞针啊。”
叶森摆手,“这事不急,只请大家留个心眼,有线索就告诉我。”
田大力劝道:“公子,确实要不急,您对朋友讲义气,为他报仇我是很佩服的。但您是来相亲的,眼下查血案不吉利,等您成亲后慢慢查不迟。”
六子道:“对啊。公子几时去齐府呢?”
叶森道:“去随时可以去,只是什么方式去好呢?”
六子道:“您是有身份的人,虽说是来投奔,也不能叫齐家小看了。明天我先替您给齐老先生送拜帖,看他的态度再看备什么见面礼。”
田大力道:“六子经常给人跑腿,这一套他熟。”
叶森点头,“那就交给六子了。”
叶森觉得自己来这个世界是幸运的,认识这么一帮厚道人,有六子帮忙实在方便太多,不然他拜帖怎么写都不知道,好在六子在买大红帖子时就叫人写好了,没显出他文学水平低下,毛笔字都写不好。
这让叶森觉得既然自己身份是名公子哥,得多学点当代文学才行。
于是六子送拜帖的时间,他在房间练毛笔字,可惜这方面他毫无经验,练了半天还是写得狗爬似的,还是觉得锻炼容易,又挥汗如雨练起身体。
六子到中午还没回,叶森有点不安,他当然对这门亲事无所谓,但觉得陆维民的死和齐家肯定有关联,要进去一探究竟。
吃完午饭后六子还没回,刘能却过来了。
“公子您看。”刘能是给他送皮甲来的,“我婆娘的手艺怎么样?”
叶森一看不禁赞不绝口,刘能的老婆把狼毛全剃掉,缝制成一件贴身汗衫,穿在身上通风透气,仿佛与皮肤连为一体,而且狼皮的坚固也不受影响,普通的刀子用力扎也不破。
“真是件防身宝衣。”
刘能道:“这还有三件呢,狼皮多,您可以换洗着穿。”
“我一件就够了,你和田大哥,六子一人一件吧,特别是你,以后当兵了,可以防身嘛。”
刘能大喜,“那就谢谢公子了。”
这时只听外面传来六子喜气洋洋的声音,“公子,公子,喜事啊。”
他一头热汗地跑进来,叶森道:“别急,坐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