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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三十四,刺杀

皇宫内,他走在前面,白氏与齐氏紧跟在后,入养心殿时,掌事太监看见平王殿下,笑盈盈地上前行礼。

“平王殿下福安,齐侧妃、白侧妃安。”

“父皇可是还未下朝?”

“是嘞,陛下今日有事耽搁,先前让张公公传了消息,若是平王殿下来了,请您与二位侧妃在养心殿稍等。”

“好。”

许公公引着他们入内,养心殿外宫室,早就备置好红漆木椅,三人徐徐入座,宫女们井然有序,端着小巧精致的糕点,小心翼翼地放好,奉完茶,才缓缓离开。

白侧妃看着眼前的男子,内心是不喜的,无奈于皇后施压,才放弃了与贤王的旧情,但柳暗花明又一村,好在平王殿下钟爱王妃,未曾踏足她的荷院,只是想要打探消息,不接近他,怕是要被皇后恼了。

“平王殿下,可还记得妾身?”

“……嗯。”他拿起面前的点心,咬了一小口,觉着有点腻了,放下手中的糕点。

她见对方冷漠的样子,觉得他很是无趣,不再想搭话了。

“白侧妃与平王殿下认识?”

“我自幼在宫里长大,最喜缠着公主殿下玩闹,所以与平王殿下有过几面之缘。”

“原来是青梅竹马,郎情妾意呀,我就说为何你在马车上,盯着王爷看。”她戏谑地说。

本在喝茶的白氏,听到齐侧妃说出这等不害臊的话,险些呛了水,憋红了脸,偷偷望向王爷,见他面色如常,不似听见了这句话,才暗自松了一口气,嗔怪道:“齐侧妃慎言,平王殿下自幼心系百姓,哪里存其他的心思。”

闻言,齐侧妃笑而不语,心里却是嗤之以鼻,这等蠢货,也想着探听消息,那贤王还真是眼瞎,若不是皇兄再三嘱咐,她断然不会帮助贤王,而是直接杀了平王与贤王。

“本王不久因病,废了功夫,诗书亦是多年未碰,除了想养好身体,别的事,有贤王殿下就够了。”

平王眉头紧锁,没想到白氏这般不讨喜,这番话若被皇后的人听见,不知又要闹出什么事。

“贤王殿下的文韬武略,在诸位皇子中是最为出众的,风流倜傥,待人温和,有他助平王殿下,定是不用太过劳心。”

齐侧妃像看个傻子一样,打量起身旁坐着的女子,再怎么心悦贤王,也不至于蠢到在平王面前说这番废话吧。

原来白氏是贤王的人。

他低头不语,这样一个胸无城府的人,想要在平王府打探消息,简直是天方夜谭,或许她的目标不是窃取信息,而是……传递信息。

“看来,比起平王殿下,白侧妃与贤王殿下更要好。”齐侧妃故意说道。

“不……不是。”白侧妃慌了神,看向王爷时,多了一分害怕。

“他二人自幼在宫中生活,相熟也是理所当然的。”平王抬头,看向齐侧妃,几分试探,几分无奈。

“王爷说得对。”她莞尔一笑,温柔可爱的模样,像极了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他微愣片刻,想起扁县初遇的时候,眼里有了些许温柔,齐子鬟终归是个被人宠爱长大的公主,为了两国修好,牺牲自己的幸福,成为和亲公主,嫁到赵国,孤立无援的她,除了讨好别人,怕也没了其他方法。

想起前世的她,因贤王而国破家亡,郁郁寡欢,虽未见过几次面,但也同情她的遭遇。父皇同意联姻,自是为了二国结盟,没想到的是,贤王野心勃勃,派人刺杀齐国君主,挑起赵齐二国的战争,而军营亦是自己丧命之地。

“我说的,也不尽全对。”他温言道。

“平王殿下,我可不是拍马屁,真心觉得你说得对。而且……我本就钟意于你,自然要夫唱妇随了。”

“你年轻尚幼,不懂什么是感情,现在的你不过一时新鲜。”他语重心长道,喝了一口茶水,接着说,“你们二人,且放宽心,本王在,你们便安然无事。就算本王哪一天不在,也会为你们筹谋,虽不是世代富裕,但能保你们余生无忧。”

“王爷在哪儿,妾身就在哪儿,王爷千万不要说这等让人担心的话。”白侧妃违心说着,眼含泪花,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齐侧妃素来厌恶这种矫揉造作的女子,并未看向她,而是仔细回想他的话,得出平王命不久矣的讯息,眯着眼睛,打量他一番。

被人看得不自在,不喜安慰别人的他,没有再说什么。

许久,皇帝终于下朝,看到平王,心情甚悦,上前笑着说:“今日,朝堂的老匹夫们,话甚是多,朕才误了你的事。”

“……”平王知道父皇不想说,问也白问,所以不回答。

齐侧妃与白侧妃起身行礼,皇帝示意坐下,让张公公把备好的礼物,赐给二女。

“公主殿下,齐国使臣虽已离开,但你并非孤身一人,你若在平王府受了委屈,只管来找朕替你出气。”

“谢陛下,吾皇万岁。”

“赵、齐二国,能这般和睦相处,公主殿下功不可没,希儿可要仔细照顾公主,莫要她受半点委屈。”

“是父皇。”

这次的面圣,没有之前随意,毕竟皇帝心里这二位侧妃,不是儿媳妇,只是用来制衡朝堂的工具,在她们面前,皇帝威仪不减,没有昔日的慈父模样。

三人在养心殿用了午膳,皇帝才让他们离开。

走出养心殿宫门外,坤宁宫的兰嬷嬷过来,请白侧妃叙旧,并未提及让平王与齐侧妃一同,所以二人先行离开皇宫。

马车内,齐侧妃时不时掀开车窗帘,看向马车两旁拥挤的百姓,五花八门的铺子,各式各样的叫卖吆喝声,让她迷了眼。

一直习惯孤独的她,第一次喜欢人间烟火味,她饶有兴趣地看着,若不是命运捉弄,或许自己更愿意做天真无邪的少女。

外面的车夫,突然勒令马儿,让它平静下来,把车停稳在一家酒肆外。

唯唯诺诺道:“王爷,马车的轮子磨损严重,无法行驶了。”

他看向眼前的少女,淡淡说道:“罢了,回府也是无趣,不如带你在外面逛逛。”

“好呀。”她笑颜如花,而他并未发觉对方眼里闪过的一丝鄙夷。

二人一前一后,下了马车。

“你且去喊些人来,把车休好,然后回府里,告诉管家,不必备置本王与齐侧妃的晚膳。”

“是。”车夫行礼道。

他则带着齐氏,往热闹的街道走去。

卖糖葫芦的人,摇着拨浪鼓,吸引三五个孩童,而她看向那一颗颗红彤彤的糖果子,好似有些不明白,为什么赵国商人喜欢卖它。

之前,她在齐国遇见过,在好奇心驱使下,买了一串,可又涩又甜的口感,让她觉得不舒服,索性丢了糖葫芦,自此很是讨厌。

果然是个孩子,他叫住商贩,给那几个孩童一人买了一串,又拿着一串,走到她的面前,递过去。

她皱眉一下,不想接。

“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吃串糖葫芦,不会传到齐国去的,不用怕被人嘲笑。”

“……”这是傻子吧,我何时说喜欢糖葫芦的。

他索性塞给她,自己走到前面,不给人家反悔的机会。

齐侧妃是差点随手把糖葫芦丢掉,转念一想,齐子鬟爱慕于他,自然不会弗他的好意,指不定还要娇羞一下,或是甜甜一笑。

可她又是何人?夜魅组织中最为出挑的杀手,齐国皇室见不得光的长公主——齐子幻,掌控着组织的一切,连齐国皇帝现在对她,也有了几分忌惮,所以怎会因这点小事而有所触动。

为了不让平王心生怀疑,还是无奈地咬了一口糖葫芦,如往日那般,又涩又甜。

走在前面的平王,心里想的是七弟,本该早就回齐州的弟弟,竟然足足拖延了三个月不说,似乎还没有想要回来的打算。

以父皇的性子,再这样拖下去,必定会对七弟疑心。如此想着,心里更加担心起来。

趁着他没有注意,悄悄丢了糖葫芦,换上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走到他的旁边,拉着他的衣角,低声细语道:“王爷在想什么?竟然差点弄丢了我。”

是了,她来齐州的时间不长,对这里的街道不熟悉,这样丢着人家不管,也确实很失礼,转而看向她。

“你瞧瞧可有什么欢喜的东西?买些回府,用来打发闲暇的时间。”

“好的。”她对上那双黑色的眼睛,眉眼弯弯,嘴角上扬。

齐子幻已经发现跟在后面的尾巴,所以打算放弃刺杀的行动,毕竟来日方长,不急于这一时,索性扮演一次子鬟,从西城街逛到东城街,挑选了几件在齐国不常见的玩意,跟着的平王,也是有耐心的人,一面付钱,一面帮她拿东西。

看着她,总能想起苏婉玥幼时的模样,那个跟在他后面,希哥哥长,希哥哥短。

他竟不知觉地笑起来,她总能让自己心情愉悦,虽然这次的阴谋,防不胜防,但只要能护住她的命,除掉贤王的势力,也不是不可以。

没有母族支撑,无望帝位的贤王,若能够安稳度日,婉玥又真的忘不掉他,心里万般难受,也想成全她的。

从店家出来时,子幻逛得有点累,回头看向他时,正好把平王脸上的情绪,一览无余。

他笑起来真好看。

仿佛是冰山融化,绿草如茵的景色。

让她有了一丝温暖,又多了一分疑惑。

危险正在逼近,而她察觉到了,

没有武功的平王,不如之前那般敏捷,自然发现不了潜藏在附近的敌人了。

救或不救,在她一念之间。

突然,一群黑衣人持剑冲了出来,被惊的百姓四处逃窜,他们的目标是平王,自然也是拼命向他袭击。

护着他的暗卫,顾不得身份的暴露,出来与敌人厮打一片。

“王爷,快离开这里。”有人喊道。

他迟疑了一下,许是没想到有人这般胆大,竟敢在街道行刺,而且是趁着守城军换班的时候。

反应过来的他,看到被敌人包围的齐国公主,想起她在扁县时的鲁莽,并没有犹豫不决,而是直接冲进去。

子幻不想暴露身份,所以保留实力,与刺客周旋,正在她险些被人刺伤时,预料之中的疼痛感没有袭来,而是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紧紧护在怀里。

他的背受一剑,鲜血染红了淡蓝色的外衫,而护在他前面的人,把敌人击退,但终究是敌众我寡,只能节节败退。

看着他与自己的距离,袖口的暗器,本可以插神不知鬼不觉杀了他,顺利完成兄长下达的任务。

她犹豫了,从未有过动容的齐子幻,竟然改变了想法,扶着他,将他护在身后。

眼里的杀意,让向她袭来的刺客胆颤。

她挥动袖中淬毒的银针,刺客来不及出手,就倒在地上,一把拉住男子的手腕,一面突破包围,因为有人为他们掩护,所以很快就冲了出去。

他忍着痛,跟随齐国公主的脚步,二人跑到小巷,她紧绷着身子,丝毫不在意手臂的伤口还在流血,只是带他穿梭在偏巷。

许久,二人才甩掉尾巴,溜进城北的破庙,用脏乱的杂物遮掩身体,二人靠得很近。

等追来的敌人巡察一番,离开破庙后,二人才稍拉开了距离。

他看着年仅十五的齐子鬟,面对刺客的从容,不由想起前世的苏婉玥,亦是这般的模样,眼里没有对生命的敬畏,只有贪婪的夺取,还有淡漠的嘲讽。

他低着头,撕下一块布条,为她包扎伤口。

她抿唇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的自己,不觉得他是个废物。

许久之后,没有再听到任何动静,她才稍微放心了,准备带着王爷回府,而他身体之前就没有康复,被剑伤后,又四处逃跑,在起身刹那,两眼一抹黑,晕了过去。

“你这身板,未免太过柔弱了。”她笑道,却见那人额头冷汗密布,又浑身发烫,后背的伤口,尽管自己上了药,还是没有止血。

她冷漠看向倒在血泊中的刺客,不知为何会害怕他醒来看见这一幕。

想到这里,她起身,从怀里拿出一个红色瓷瓶,将里面的药粉倒上去。

呲呲呲!一阵白烟,一股恶臭,瞬间即逝。

那三具尸体,便化为一滩污水。

她蹲起身子,看向晕倒的男子。

他没有兄长那样精致的五官,也不及贤王的俊美,可偏偏是让人看了不厌。

为什么子鬟会喜欢这样一个人?

论相貌,不是最出众。

论武艺,已经废了。

论柔情,似乎是个冰块。

少女自己却不知,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了好奇,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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