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和凌琛是情侣,校园里谁不知道,他们初一相识,高一相恋。一个清纯可爱,一个少年俊朗。一个受男生追捧,一个受女生喜爱。一个文采奕奕,一个风度翩翩。是多少校园里羡慕的神仙爱情。
“余生有人找。”前桌扣扣某人的脑袋,趴在桌上的余生快要跳起来,摇摇晃晃的冲出门外,奔到男孩的怀里。
“你怎么又来了?”她嘴里嘟囔着好似嫌弃,眉眼却笑开,抱着他不愿意撒手,“哦,那我走了”男生作势拨开她环在腰间的小手。“唉唉唉,就不。”她撒泼的像,像头猪,凌琛是这样想的,可是她现在那么瘦,那他就把她喂成猪。
旁人可谓是狗粮吃尽,对此见怪不怪。“喂!小生儿,你见色忘友啊!”顾卿从厕所冲出来,手举高,一副给爷死的样,在走廊杀出一条道路。
顾卿是余生闺蜜,高一她们是前后桌,顾卿是自来熟,余生又长得清纯,是她向往的类型,搭话后又越聊越投机“你是宝藏啊!我发现。”这是顾卿对她第一次评价。
“顾卿宝贝~我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余生躲在他的后面,快一米八的身高完美遮挡住她,她探出头,吐吐舌头“我下次还敢哦。”
“你!”顾卿追到凌琛面前,举着的手绕过他就要落到她的屁股上,他微微转动身子,直视顾卿,她微微一颤“啧,不打就不打,瞪我干什么,反正余生还是我的宝贝哦~”
“走!小生儿”顾卿扒拉开凌琛,捉住余生,“咱们吃饭去,不能见色忘友啊。是吧?”
凌琛还是跟在她们后面,她俩在前面聊,他在后面听,她们先去占着位子,他就打三个人的饭。一直到高三,他还是喜欢吃她不吃的菜,喜欢看她咀嚼时嘴鼓起来的样子。
运动会上他会甘愿陪她跑800米,为她加油,为她得了第二而高兴,比自己1000米拿了第一还要高兴。大家都说高一三班的凌琛和高一四班的余生是段佳话,他们从高一相恋到高三,互相学习互相进步,他在周末去她家辅导她,她去篮球场看他打篮球。
余生小时候就没有父亲,她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从来没有出现过,母亲没告诉她为什么,长大后,她渐渐懂事了,知道母亲不愿告诉她,也没再问过,怕伤害母亲……
而凌琛没有父母,从小就是孤儿,寄托在一对年长夫妇家里,他们有钱,忙于事业,没有孩子,所以收养了他。在他满16岁的时候就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归到了他的名下,别人都说是他的福气。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才15岁,也见过家长,都没反对,所以他们结合了天时地利人和,可以说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