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朝之际,嬴政又将韩非单独留下,这一举动,可是让昌平君、李斯都红了眼。
尤其是李斯。
还记得数月前,嬴政突然夜间急召李斯。李斯还以为是自己的机会到了,终于得到了嬴政的赏识。然而没想到,进了祈年宫后,嬴政却一直在案上看公文。
见大王看的投入,李斯也不好打扰,只是一直在侧等候。终于等大王看完了公文,大王却对自己道,读你的文章,胜过朝中诸臣千言万语。
可尴尬的是,那文章乃是韩非所作。李斯又羞又妒,却也还是向嬴政推荐了韩非。
没想到啊没想到,同为荀卿之徒,可为何陛下就只钟意韩非,而对自己视若不见呢。
李斯正觉得自己怀才不遇,惆怅万分,独自在殿前徘徊,却遇到了太傅池子华。
池子华见到李斯,躬身道,“廷尉大人。”
池子华本来位分低于李斯,但是他是公子的老师,而王上也对池子华十分欣赏,所以李斯也对池子华作揖道,“池太傅,久违了。”
“大人多礼了。”池子华说着,后退两步,示意担当不起李斯之礼。
李斯笑笑,“先生将公子殿下教导的如此过人,实在是让李斯佩服。”
今日扶苏的所为,不仅给了昌平君台阶下,还让韩非欠了扶苏一个人情,更是让王上对他喜爱有加。看似还只是个孩童,但是处事却颇有远见,李斯也是今日,才对少年扶苏上了心。
“公子自幼便天资聪颖,池子华自当倾囊相授。”池子华说着,见李斯还是如初见时那般面带惆怅,又想起今日朝会之事,当下便猜到了缘由。
池子华直言道,“李大人,切莫因为旁人受宠便失了信心。王上求贤若渴,先生是有真才实学之人,日后必定得到重用。眼下,切莫因为眼红他人,失了分寸,否则日后必定后患无穷。今日大人有意替韩非解围,不仅仅是在下看在眼里,王上也是知道的。还请大人静候时机。”
池子华的这番话,让李斯心中的巨石落了地,同时也平息了李斯的妒火,当即躬身道,“多谢太傅赐教。”
池子华笑笑,作揖离去。
……
自从韩非来到秦国后,嬴政便每日召见他前往祈年宫,经常是彻夜长谈,很快,韩非便被擢为大夫。
嬴政的这一举动,更是让昌平君感到妒忌。没想到他多年的苦心经营,竟然还比不上一个只会写几篇文章的韩非。
不仅仅是昌平君感到妒忌,就连冯去疾也感到不爽。韩非现在成了大王眼前的红人,而自己看好并向王上大力举荐的李斯则被冷在一边。
本来朝中就有许多大臣眼红韩非,但是总归还有些臣子欲意攀附,却被韩非拒绝,自然也是心生不满。
韩非就这样,因为嬴政的青睐,而不知不觉间成了秦国诸臣的眼中钉。
而楚夫人得知韩非这么快就被升为大夫的消息,也是对此人感到好奇。
“王上如此喜爱韩非,定然是因为他才华出众。”
春莺也笑道,“奴婢有幸见过韩非先生一面,相貌也是一流。”
楚夫人轻笑,薄唇轻抿,“他初到秦国,随行侍卫又都被遣回韩国,现下在我大秦已是孤身一人。不如趁这个机会,送他个美人,让他在我大秦安家,这样便可以拴牢他在秦国的心。”
“都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夫人此计甚妙。”春莺赞道。
“那你下去打听打听,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诺。”
……
嬴政因为得到了韩非这样的人才,和他多日畅谈,心情愉悦,决定于上林苑举行狩猎比赛。
这次狩猎比赛,咸阳诸武将都来参与,各自结队。
扶苏已经年至九岁,骑射之术早有涉猎。而且那日扶苏在朝会之上替韩非解了围,嬴政一直记挂在心。所以今日嬴政特意再次召扶苏和自己一同狩猎。
映像里,和嬴政一同来上林苑,还是在四年前。
眼前万马奔腾、人声浩荡的景象也是让扶苏感到震撼。
上林苑中,为了豢养飞禽走兽,自然是有不少山林,还有些许湖泊。
万马嘶鸣,众人争相涉猎,尘土被卷起,在空中肆虐。
扶苏因为年少,被“安全排挤”到一边。
无聊……
让我出来玩,又让我待着不动。
嬴政的骑射之术并不亚于在场的任何武将,何况他是大王,诸将自然不敢与之争猎物。
很快,嬴政就射到了一头巨鹿,群臣喝彩。
看护自己的那些个兵卒们,也跟着高呼喝彩,扶苏趁着这个空,轻轻抚了抚马头。
马儿得到主人的示意,也便轻轻向后退了几步,随机便向和众臣前进方向相反大地方奔去。
扶苏的这一举动,怎么能逃得过赵高的眼睛呢。
一名头戴黑巾身穿黑服的侍从顺着赵高的眼神看去,接着便要去跟随长公子。
赵高给了那侍从一记阴冷的眼神,接着摇摇头。
那侍从当即领会了意思,只等着有关长公子的坏消息传来。
因为,长公子前往的方向,是一座荒山,那座山上,有狼群出没。
只是注意到扶苏离开大??不止有一个赵高。
另还有两个人。
……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一束束的散落到地面上。扶苏将马拴在出口处,独自一人在林中晃悠。
身为嬴政的长子,自己一出生就在权力的漩涡中心。而身边的事情一桩接一桩的发生,和历史上的全然一致。
自己究竟是要在这乱世之中保全性命,自谋逍遥,还是力主沉浮,改写历史?
“公子殿下。”
一个温和的声音突然在扶苏背后响起。
扶苏转身,便看到一个身穿青衣的男子伫立在自己面前,挺拔宛如修竹。
“蒙师兄。”
蒙毅浅笑,作揖道,“公子多礼了。”
蒙毅,池子华的第一个徒弟,再者他比扶苏年长,于情于理,扶苏都应该唤他一声师兄。
历史上蒙氏兄弟忠于自己,所以这一世,扶苏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和蒙氏兄弟交好。
“师兄骑射之术高超,怎么来了这样的荒僻之所,难道说是要和本公子抢兔子不成?”
说着,扶苏抖了抖自己手中的兔子。
“竟然还是活的。”
“嘿嘿,逮个活兔子总比射死一只兔子要好玩的多。”
“只是此处危险,公子若要逮兔子,还是随蒙毅另寻个地方。”
“危险?”扶苏不解。
扶苏这才环顾四周,发现这里确实是太过静谧。
“此处有狼群出没,蒙毅还请公子移步。”
“上林苑里,怎么会有狼群?”
“此处山上荒僻,偶有孤狼窜入,久而久之,便繁衍成狼群。让人意外的是,有了狼群,这山林里的林木反而长势越好了,而且兔子和麋鹿长得也越发壮实。所以看守上林苑的人并未驱逐这些狼群。”
“想来是因为狼吃了兔子和麋鹿,林草少了天敌,所以越发繁盛。而那兔子和麋鹿有了敌人威胁,为了保命,所以必须跑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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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毅朗声笑道,“竟然是这般道理。素问公子机智,今日得见,果然如此。”
“还是要多谢师兄提醒,我们这就离开。
蒙毅却道,“或许,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