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请新郎新娘互换戒指!”
司仪话语刚落,台下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林欢望着陈浩手里的戒指愣了愣神,眼眶红了。
她抬起手看着陈浩将戒指戴入她的无名指。
她也曾想过这样一个画面,可她所想的画面里,那个新郎是余生。
…
婚礼仪式进行完后简纯因为有事没法等到婚礼结束,所以在两人敬酒的时候来给她道别。
她从包里拿出一本厚黑皮本子,已经有些年代感了,交到她手里:“这本本子是余生的,他忘记带走了,我发现后就想着给你好了,说不定里面有些他想对你说的话。”
林欢默了两秒看着那本本子,随后笑笑道了声谢。
两人一直忙活到晚上回到家里,陈浩知道她有些累了就让她洗个澡就去睡觉。
她洗完澡回到房间注意到桌上放着的那本简纯给的本子。
她翻开第一页,纸上有些淡淡地泛黄,是一本日记本。
第一页写的日期是大学开学第一天。
“第一天开学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她穿着一件短袖配了条黑色半身裙,有种说不出的好看,就觉得她站在那里就成了风景。”
“今天我没看到她,也不知道她是哪个系的,总之自己好像对她一见钟情了,不过挺搞笑的,我根本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今天我打球的时候在操场上遇到她了,我故意把球扔到她那边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借着给她道歉为借口我请她喝了瓶果汁,也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林欢。不过想想自己的行为好像有点幼稚。”
…
……
………
“她今天又早早地去饭堂等着买我最爱吃的艇仔粥。天气那么冷也不知道多穿点,起那么早,她还说是大懒虫呢。我假装有点生气,跟她说我不喜欢吃艇仔粥,希望她别再为了我这样虐待自己。”
…
“这个傻子为了来看我打篮球连逃课这种事都做出来了,看球就看球,坐后排不好吗还坐那么前,被篮球砸到了吧。她来给我递水的时候我看着她额头上红红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地揪了一下。”
…
“我终于有勇气向她表白了,她真的好傻,傻到为了救我又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明明她这么胆小。我好怕我会失去她,这个让我的世界忽然有了光的她。”
…
“她最喜欢吃水蜜桃,喜欢喝桃汁,她说水蜜桃总散发一种甜甜的味道。她喜欢在下雪天吃香草味的雪糕,喜欢喝卡布奇诺,喜欢吃辣条。小日子是每个月的五号,来之前总爱大吃大喝,喝冰果汁吃辣条,来的时候疼得在床上打滚,得要贴暖宝宝贴才能好一点。”
…
“对不起林欢,我还是失去了你。我不明白你为了一定要走,我给你的那两封信你为什么还是选择了离开的那封,而不是留下。如果你选择的是那封留下就好了,我会陪你一起走。”
……
林欢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
只觉得她的世界里的那束光也暗了。
第二天她去枫林小道的书店还书,昨晚下了一整晚的雨,枫叶铺满了地。
她走进那家熟悉二手书店到前台跟工作人员说还书,同时她还拿出了余生的日记本,日记本里夹了那两张余生给的已经过期的飞机票:“这本日记本你们收嘛?”
因为林欢是熟客,工作人员跟她还算熟,工作人员指了指靠左边的一个书架:“那个书架是前一个月弄的,里面是专门放一些别人的日记本或阅读笔记的。”
林欢说了声“谢谢”,拿着那本日记本去了那个书架前,她刚找了个空位塞了进去就看到一本笔记本的侧面写了“余生”两个字。
她没忍住拿了下来,是余生写的关于《疯癫与文明》的阅读笔记。
她刚翻开就有一个信封掉了出来。
她将掉落在地上的信封捡起打开,是余生的笔迹。
“林欢: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我已经不在了,已经不再属于这个世界,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天堂。
别哭,你哭的时候我最心疼了,我可舍不得让最爱我和我最爱的人因我而哭。我患了白血病,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陈浩也知道。别怪他,是我不让他告诉你的,我不想让你伤心难过。
我爱你是真的,但是对不起,之前是我不懂爱,才让你因我而受伤,可当我懂得了怎么去爱时,我已经时日不多了。我不想耽误你一辈子,你还有下半辈子要过,要好好的,你的名字里有个“欢”,就要开开心心的。
当我知道你和陈浩要结婚的消息,我很为你高兴,但心还是刺痛了一下,我就这样真的失去你了。但至少在我离开前,我完成了我对你的承诺为你拍了婚纱照,可惜新郎不是我。而唯一没有兑现的承诺是照顾你一辈子。
余生没有我你也要幸福,忘记,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原本已经调整好的情绪就因为这么一封信让她的心灵最深处再次感受到了刺痛。
信封里除了那封信以外,还有很多张照片。
大学第一天开学的她,在操场上看别人打球的她,在图书馆看书的她,在音乐室弹钢琴的她,在枫林小道与他再次相遇的她……
全都是她。
……
她离开书店后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天空还是蓝的,她的世界却暗了。
一段以悲剧收场的爱情最好的模样或许就是在一起的时候拼尽全力,离开的时候不留痕迹。
余生,对不起。
请原谅我选择忘记我们之间所有的甜蜜、欢乐、悲伤、痛苦。
也许如你所说,忘记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