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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从前,过去和现在

他们许久未见了,上次初中同学聚会还是高中毕业,大家还都是青涩的模样,女生刚刚开始学会涂口红,男生刚刚开始学会喝酒,他们偷偷把两个互相暗恋却始终没有说破的人安排坐在一起,看着他们害羞地脸红,他们的心思谁又不知道呢。大家学着大人聚会的样子,谈天说地,回忆当年,调侃彼此,玩的却还是幼稚的游戏。

而现在,十年过去了,有的都已功成名就,有的已有了妻儿,有的心里始终有不肯舍弃的执念,脸已经是成熟的脸,却打扮的像学生,说话也像学生,在熙来攘往的都市里又渴望寻求一己之地。

不知是谁点进了淹没在各种家长、公司项目、减肥养生群聊里的初三(8)班班群,心血来潮地说了一句:“咱们聚聚吧。“意外的是,不少人开始响应他,表示同意以后,大家开始热烈地讨论聚会的地点。

“我们去个不一样的地方。”

“大家都在国内吗?我们可以选一个远一点的地方,这不正好赶上长假。”

“可以可以。我现在在德国,可以来找我。”

“想去土耳其。”

“南非吧哈哈哈,还没见过撒哈拉。”

“你怎么不说北极那块,还没见过北极熊和极光。”

“租个飞船去太空吧,还没见过地球全貌,还没近距离看过星星。”

“噗噗哈哈哈。那我这就联系我那个NASA工作的大学同学。”

他们在群里聊天,讨论聚会的地方。

说了许多的地方,又把地点设置的那么遥远的原因是,第一,大家并不是真的想举办同学聚会,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如今的年纪举办一场聚会的根本性质是什么,反正早已经和高考结束的那场不同了;第二,这是一个的把同学聚会主要项目以极其简单的方式提上日程的不错方法,既可以炫耀自己有海外留学、工作的经历,又可以突出自己有能力支付一场海外聚会的财富上的宽裕。

“普吉岛吧。我当时蜜月在那,印象不错。”高丽说。

普吉岛出来以后,群里沉默了一会儿,因为大家并不喜欢高丽,高中毕业以后,几位女同学谈起她,用“她把上学时期偶尔显露的拜金本质暴露无遗”来描述和总结她的生活。高丽过着极其辛苦的日子,却努力把自己塑造成生活在上流社会的精致妇女。她相册里自拍的共同特点是化妆技术蹩脚,又偏爱厚粉底和大红唇,身上挂着廉价的首饰,笑容透露着尴尬的苦涩,有时挽着丈夫的胳膊。初中时她个子很矮,留着厚厚的直刘海,马尾很粗很长,脸颊上生着密密的棕色雀斑,书桌上总放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小梳子。如果有人问她的梦想,她一定会回答:“嫁个有钱人啊。”班上的男生不待见她,有几个冷言冷语地取笑她学习成绩差,个子矮,还拿她的外貌说笑。她总是挺起脊背、大声地反击,骂他们的时候妙语连珠,滔滔不绝。骂完以后,她立刻融入好朋友的圈子,在一起仰头大笑,一边用力地拍桌子。

一天下午,她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真的那么糟糕和不堪吗?那口气还没有叹出来,柱子后传来的抽泣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她仰过头,那哭声来自班上的学习委员,她忙乱地用手擦眼泪,高丽走过去问她怎么了,“我……我退步了20名,老班找我……谈话,问我心思怎么……不在……不在……不在学习上,可是……我每天晚上……都……都学到很晚……”,“你这次考多少名?”“75。”高丽心里咯噔了一下,她的年级排名是4开头的三位数,上次考3开头时还被老班夸了一番,自己开心了一整晚。高丽叹了一口气,从兜里掏出纸巾递过去,耐心温柔地安慰她。

上高中以后,高丽觉得她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她辍了学和他南方去“闯荡天下”,20岁刚出头,就怀上了孩子,和男朋友结了婚,她丈夫虽说做事不加考虑,做了很错误的决定,可是一直宠爱妻儿,婚前婚后他一直欣赏高丽的乐天派和自来熟,会用不多的工资给她买化妆品。

自动忽略了她以后,大家继续讨论。几乎要把各个国家说遍以后,“你觉得去哪呢?@俞潇霜”这是赵明叙自建群以来第一次发言,初中时他总是坐在角落,成绩一般般,默默无闻,俞潇霜是他当时很喜欢的女生,学习成绩很好,读过许多书,五官生的深邃,很喜欢她的英语老师曾把她比作班上的小奥黛丽·赫本。她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上生着浓密的睫毛,遇到不懂的问题它就像蝴蝶翅膀那样扑扇。她的刘海和马尾都是卷卷的,总是夹着各式各样极其可爱的发夹。她总爱迟到,上课偶尔也会打瞌睡,课桌里乱糟糟的,塞满了零食和课外书。语文老师上课曾经问:“谁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她激动立刻高举右手说:“我!”逗的大家哄堂大笑。

也是一节语文课,老师讲到读者视角,便问谁曾经读过卞之琳的《断章》,全班集体沉默以后,俞潇霜缓缓地一字不漏背了出来,她甜美的声音一下子俘获了赵明叙的心,他心里认定她是装饰自己梦的那个人。俞潇霜最擅长写作,作文课读自己的作文就像含了蜜糖,因为兼备美丽的容颜和声音,文字又那样触人心弦,俞潇霜经常被选为周一国旗下演讲的学生代表。站在高台上的话筒前,面对黑压压的人群,俞潇霜每一次演讲仍然能听出颤抖语气里的小紧张。如果不上台演讲,俞潇霜就会是班级队伍里最躁动的那一个,像一只小麻雀一样唧唧喳喳地和身边的人说话,或者摆弄前排同学的帽子,或者撞撞旁边人的胳膊。周一集会的操场和小超市离得很近,当台上宣布完卫生流动红旗的获得班级后,人群开始喧闹着散去,俞潇霜就会假装系鞋带,把自己落在队伍的最后面,逃离班主任的视线去小超市买零食,春夏秋冬,从板鞋到小皮鞋,从运动鞋到小靴子,总能看到她蹲在一边系鞋带一边抬起脑袋地找寻班主任的身影。校服外套袖子塞得鼓鼓的俞潇霜一次又一次在班主任的课上迟到。赵明叙每次都会猜想,今天袖子里的是薯片还是干脆面,是饼干还是巧克力呢。俞潇霜演讲完,去买零食上课迟到的时候,赵明叙最喜欢她。可是因为自卑,尽管俞潇霜偶遇他时抬起打招呼的那只小手的轮廓他都记得,赵明叙还是不敢与俞潇霜说话。某天他想念她至极,把倾慕她的秘密告诉了下铺舍友,并千叮咛万嘱咐不要泄露一个字,第二天,赵明叙喜欢俞潇霜人尽皆知,俞听说了,从此以后她小心地躲避着他,也不再与他打招呼。拍毕业照的那天,画面定格了站在最后一排最左边的赵明叙,目光里装满了被好朋友簇拥在中间的俞潇霜的样子。

应该是努力回忆一番之后,大家终于想起了赵明叙是谁,可是他的全名却没有几个人记得。“啊,他啊,俞潇霜的暗恋者之一。他竟然还没有死心吗?”大多数人心里这么想着。

“普吉岛可以吗?我也想去。”俞潇霜以前在群里最是活跃,语气是那样活泼又亲切,可是今天大家说了这么多,她却是第一次说话。如果是以前俞潇霜在群里说话的话,班上的许多男生都要按耐不住了,即是是在忙着打电脑游戏也会请求旁边的人帮忙阅读,在洗澡的话一定会关掉浴头擦手回复,就好像俞潇霜单独找他们聊天了一样。可是现在,当初最为激动的那个男孩都已成家两年,大家也几乎要忘了俞潇霜的样貌,只记得她有着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

俞潇霜最后一次见到赵明叙是几月前市里一家咖啡馆。俞潇霜的样子变化不大,脸上化着极适宜春日的元气妆容,戴了白色樱花做耳饰,花朵不大不小更衬出她耳垂的玲珑精致,柔顺的黑发正好披肩,一边稍向内扣,一边微向外翻,显得她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娴淑又不失活泼的魅力。当时,她带着眼镜坐在咖啡厅落地窗边敲电脑,时不时会举起咖啡,她不停地调整坐姿,显得有些焦躁。一名西装革履、身姿挺拔的男子走到她面前与她说话:“请问,你是俞潇霜吗?”

他刚走到咖啡馆的点单台她就注意到他了,不光是她,还有店里的其他女顾客。他的步伐颇有自信,捷讯但不急躁,身材高挑,面容俊郎,轮廓雅致,剑眉星目,眼神温柔清澈,他笑着,这种笑不是狡黠的笑,也不是暗送秋波的笑,而是让即使身着西装的他也让人觉得能看到一种少年身上才能看到的热烈与纯真,他看起来好像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遇见他以前,俞潇霜一直以为王尔德笔下的道林·格雷:“一眼看过去,你就会立刻对他委以信任……对着这张脸,你会觉得他未经一切世俗的玷染”完全是王尔德脑海中的虚假构造,可是看到他,俞潇霜一下子相信这种男子确实是存在了。他点完咖啡,俞潇霜看到服务员拿起纸杯,明白了他即刻就会带着打包好的咖啡离去,便就不再朝他的方向看去。

谁知低头了一会,他就带着咖啡走到了她面前。俞潇霜愣了一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她取下眼镜,惊讶为什么这名男子要与她搭话:“是我。”

他笑了,眼睛里发散出有些欣喜的光芒,俞潇霜屏息凝神,他随后说到:“你还记得初三八班的赵明叙吗?”

“赵明叙?”俞潇霜很确信自己认识的人当中应该没有人会与面前的这名男子有关联,她是记得,但回忆不起来赵明叙的具体样貌,只记得他有些带着眼镜,不善言辞,显得呆头呆脑,总是有些关于他流言传入她耳朵里。高中毕业的同学聚会,俞潇霜没有到场,所以她已有十多年没有见到赵明叙了。可赵明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记得的。”

男子爽朗一笑:“我就是赵明叙。”

俞潇霜心里大吃一惊,但极其努力压制着没有把惊讶心情表现出来,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

“不知你现在是不是有空,我可以坐这里吗?”赵明叙指了指俞潇霜对面空着的位置。

“有空的,请……请坐。”俞潇霜合上了电脑,把它放到一边,端起咖啡杯微抿一口,心里暗暗想着,按年岁推算,赵明叙应当28岁了,脸庞怎么还带稚嫩的气息,看来少年没有进化成大叔?

“我在附近谈项目,今天回忆结束就来买咖啡,没想到能遇到你。”赵明叙开口说话,俞潇霜迎上他的目光,他的眼神现在就像那样的湖水,春天的阳光融化了峰顶的积雪,雪水顺着山中间隙潺潺而下融入山底新生的葱翠林木间那片清澈而神秘的湖水。

“我也没想到能遇见你。一直都没有联系,不知道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呢?”俞潇霜的捧着咖啡,指腹轻轻摩擦光滑的陶瓷咖啡杯,杯口一条鎏金色的细线,杯身上零星的点缀几朵桃色爱心。

“我在电商公司里工作,不过因为常常出差,不怎么在杭州待。”

“是这样啊。”得到他的回答以后,俞潇霜猜想他会反问她的工作。

赵明叙环顾了一圈咖啡馆,墙角落、咖啡桌处处都能见到初绽的鲜花还有蓬勃的绿植。店里正播放着瑞典乐队Melpo Mene的那首《I Adore You》:“I find myself talking to sharks(我发觉我独自与鲨鱼对话的时候)On my way to an island and still(我的目的地就是一座岛屿)。”

赵明叙又看着窗外,阳光舒适得让人想要在此刻入眠,做一个长长的不愿醒来的梦,毛茸茸的白色柳絮群像精灵似的随风跳舞,地上的柳絮像草地上嬉戏的孩子般你追我赶,步行街行人面容惬意,姿态悠闲,好像劳累许久,终于偷得这半刻的闲暇。“你选的位置很好。”

“什么?”俞潇霜不太明白。

坐在这个位置可以看见窗外天气的变幻,地面上环境的变化,店里可以观察所有喝咖啡的顾客的具体活动,还能观察前台点单来不及驻足在店里的上班族。这个位置又靠近角落,安静,不受人打扰,有思考空间。就是余秋雨的那句“日夜悠长,山河无恙”吧。赵明叙在心里这么分析,扬起嘴角开口道:“我是说,坐在这里有助于你写作。”

“你知道我的职业。”

“是的,我知道。”

俞潇霜突然想起来小说里有许多典型的自作聪明的男性人物,他和赵明叙相反,他确实知道很多,一坐下来就要像侦探办案一样把你当做犯罪嫌疑人从头到脚所有的细节分析一遍,然后淡然地放下结论以证明自己的观察入微和细致聪慧,好像厉害得让人想拍手叫好,放在现实中这种行为绝对会引人不适。

“我只是个不出头的小作家,还在跟着老师学习,与其说是作家,不如说是笔者。我还要向许多前辈学习。”

“我读过你发表的文章,你的笔触变了不少,但是你文字里透露出的对自由和美好的向往还是没有变。”

“是吗?”俞潇霜有些害羞了,看到他的眼睛闪烁着真诚,心里有些什么在悄悄地生长。

“是啊。”赵明叙笑着,这时歌里在唱:“I thought I saw I thought I saw a light(我想我看见了曙光)I see it now, I see it now(而且就在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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