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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写日记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习惯,可以把每天发生的事记录下来。既可以锻练一下文笔也可以赋庸风雅地提诗两句,或把感触的事记录下来,自己的辛路历程在文字中堆砌成了一个个感动的回忆。如果还不满意的话可以拍些照片贴上去,干脆来个图文并茂,每天花些心思给自己留个美好的回忆。

这样想看来写日记真的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不过还有一个作用大家忽略了,但却是日记最大的作用,就是留住记忆,时间是挺无情的何况意外永远是意料之外,谁又敢保证你明天不会失去记忆。

如果你有一本日记的话或者会帮你记起,因为失去记忆不但是你自己的不幸还是你身边人的不幸。

厉启明还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因为他一直觉得自己在记忆中好像失落了什么,但忘记了什么他也真的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就连父母,他妹妹,身边的朋友也说不出他究竟忘记了什么。他想自己可能是忘记了一个秘密,这秘密重不重要呢?他也不知道,不过一定是一个秘密,因为连最亲的人也不能提醒他。启明没有办法找回自己失落的记忆,所以他惟有写日记,因为他害怕自己有一天又会忘记什么了,如果自己又忘记了那么日记就可以帮他的忙。

日记的第一页是写因为自己遇上了一件怪事所以决定去写日记。

大概在五年前了一天,当时启明正出了家门口想去逛逛街,他正走在大街上的时候遇上了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女孩用丝巾遮住了半边脸,看她容颜憔悴,面黄骨瘦,好像是经历了一场大病似的。那女孩一看见自己就神情激动,她指了指自己向她身边的另一个女孩说了两句。另一个女孩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泼辣的女孩,她走上自己跟前责问自己。自己奇怪了,这两个女孩自己都不认识所以她说了什么自己也一也不明白。可能是她们认错人了吧!自己就跟她们解释。谁知反而惹火了那个泼辣女孩,她对自己动手动脚,又说什么那个遮着脸的女孩是自己的女朋友。

女朋友?什么女朋友?自己根本不认识她怎么会是她的男朋友?不过自己看见那个遮着脸的女孩时,不禁回想好像在那里见过似的,但自己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她。

当她听见我说不认识她的时候,她竟然痛哭了,她又说难道自己忘记她了吗?忘记对她说过爱她吗?,她还说自己叫“月…!”叫月什么?当时的情况太乱了自己也没有听清楚,只不过是觉得这个“月”字挺熟悉的。

当时自己的心好乱,而那个泼辣的女孩一直是咄咄逼人的样子,她越说越不客气了还要出手打自己。自己当时跟她推让了几下,还是火了,就把她推倒在地上,自己转身就溜了,自己还听见那女孩的哭声。

现在想起来真的的确有些不对劲,可能自己真的是认识她们,难道自己真的失过忆?不过时移世易了,自己再也没有见过那两个女孩,而自己也根本找不出有关她的线索,希望她们真的只是认错人而已。

写日记很简单不过是记录下每天发生的事情。不过原来人世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平淡如水的,甚至可以说是无趣的。翻开自己的日记记录得最详细的是哪天的天气,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休假,什么时候跟朋友聚会。至于什么感性的东西一个月也难得记录一次,有时整天的日记就干脆只有一个天气。

我的上帝啊!原来要把日记写得有趣真的太不容易,因为写的手法好不好还是次要的,总要的是有没有感动的生活,精彩的生活,这么看来自己原来是没有的。

情感!情感!

这根本是一本没有情感的日记。因为他没有恋爱过,甚至没有对什么人心动过,更没有想追求过什么人的冲动,那也怪不得他的日记那么纳闷。

其实他这个男人的条件不错,有身高,有高薪,有高职,有理想,还有一点点抱负。

至于相貌吧!应该是属于帅哥那种类型,但又不是那种奶油型的男人。有些女士说他的眼睛会放电,朋友说他的性格开朗,健谈,幽默,其实身边也不乏美丽,条件优越的女孩,但不知为什么自己一次也没有心动过。

他不是无情或眼角高,他只不过是太依赖自己的直觉行事了,他可能是属于那种相信一见钟情的男人,他相信如果有一天有哪个女孩让他心动了,那么那个女孩才是他一生寻寻觅觅的人。

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当自己遇见她了,那么自己的日记一定会很精彩。到时候日记才会有意义,要不,像现在这个样子还不如烧了算了,反正现在记录的东西忘了也无所谓。

启明在今天的日记上写道:“明天到北京公干一个星期!让日记一起跟自己去远足,让它去记录另一个城市的生活。日记啊!你要记住是生活不是详细的天气。自己也期待一个精彩的旅程!”

启明是干广告工作的,这次到北京是跟当地的另一家广告公司相谈一些有关合作的事宜,实际工作是五天有两天时间自由活动。

第二天,启明准备好了行李跟日记本来到了机场。上午九点钟飞机起飞了。那么一路无话,两个小时后他顺利地到达了“首都国际机场”。

启明出了闸口,他很快就发现来接他飞机的对方公司代表。

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

一个美丽的女人高举着一张样子抱歉的纸板,纸板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字还是写得不错的,应该是她自己写的因为字体挺秀气。

启明走了过去说:“小姐!您好!您是来接我的吧?”

那女郎打量了一下启明,她高兴了,好像不止是因为接到要接的人那种高兴,她微笑说:“啊!您是厉先生吧!您好!我姓张,是我们公司的代表!”

“您好!张小姐!”启明客气说:

她又笑了,笑得更甜了:“我叫张蔚,蔚蓝的蔚!”

“哦!”自己也没想问她,她自己就招供了,她好像有点太热情了吧!

张蔚向他甜甜地笑了笑又向启明眨了眨眼睛,一双会放电的美丽眼睛,启明不禁身体像是触电一样感觉。张蔚见他好像是让自己“电”到了也不禁也脸红了起来。启明纳闷了怎么这个女孩会这样子啊?

他们俩一起回到了市区,是张蔚开的车。一路上她一点也不专心去开车反而是专心地找启明聊天,启明被她搞到有多不好意思!好不容易来到了对方的公司,这时启明才松了口气。

中午十二点,启明见了对方公司的领导。午饭就一起到饭店去吃,吃的是京菜。味道还是不错的,不过自己有一点不习惯。最不习惯的是张蔚什么地方也不坐偏偏坐在自己的身边,还劝酒,夹菜给自己,她滔滔不绝地向自己解释京菜有什么特色有什么寓意。

嗨!广州人还是粤菜比较适合自己!

下午,启明和各位一起回到公司去,正式开始了他的工作。工作不过是讨论一些合作的方案,怎么去推广,有什么计划,协调两方面的利益等等…。

晚上,启明入住了他们安排的酒店,又是张蔚开车接送他,代价是要陪她吃晚饭。那一晚启明非常累,在日记上简单地写了北京的天气后就呼呼大睡了。

第二天早上,张蔚一早就来接他去上班。一路上启明知道了这几天都是这样的安排,就是张蔚沿途做他的“司机”。

张蔚一路上不停地向他介绍北京有什么名胜,有什么特色,这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等等等等…!首都的人真的比起其他地方的人是不同的,他们一定会自信一点。启明也陪着笑跟她聊了一会儿。启明说自己从来也没有来过北京,很感谢她向自己介绍了那么多北京的特色,也希望自己有时间能去游览一下。

“好啊!厉先生!到时候你一定要让我当你的导游啊!”张蔚微笑说:

“啊!不会太麻烦您吧!”启明客气地说:

“麻烦什么啊!不过,厉先生!如果我有机会到广州去你也一定要当我的导游啊!”张蔚微笑说:她瞟了启明一眼,启明的身体又一次颤抖了。

其实张蔚这个女孩算是个各方面都十分不错的女孩,她年轻,漂亮,聪明,谈吐也大方得体,还有一种睿智的气质,这些不可以说不是优点,但启明他就是对她提不起一点兴趣,跟她一起的时候反而自己有些尴尬的感觉。

原来第二天的工作比第一天还要忙,大家一直工作到了晚上的八点钟才吃晚饭。张蔚一定要启明陪她吃地道菜,启明也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她。启明本来是不想赏面的,因为今天实在是太累了,可对她的盛情自己又不好意思推搪,所以还是去了。一整个晚上启明都像是失了魂一样被动地听她指引,而张蔚一晚上都是兴致勃勃的样子。

好不容易才让她放自己回酒店睡觉。那天的日记可精彩了本来启明已经很累了但他还是把今天的奇缘记录在案。主要是写到自己有多么的尴尬而张蔚又说了那么多的话。很多是关于她的生活和感情的,如果你有认真听的话那么就要恭喜你了。因为你了解了一位有学识,谈吐不凡,有生活情趣的白领丽人,而且是未婚,暂无对象,她寂寞的生活期待您的加入!

第三天,张蔚又来了,她今天打扮更加妩媚了,而且她还反客为主地问了启明许多问题。

“厉先生!你怎么还没有结婚啊?”她问:

“啊!我还没这个心思”!启明说:

“那你不会没有女朋友吧!我想厉先生的女朋友一定是非常出色,非常漂亮的,对吗?”张蔚试探地问:

“张小姐,你误会了,我还没有女朋友!”启明说:――不过他马上后悔了。

“没有女朋友?嘿!你一定骗我的!厉先生的条件那么好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她是笑着说的,可能因为她知道自己有机会了。

“厉先生一定有很多女孩垂青你吧?”她说:――垂青的女孩也包括你在内。

“……!”启明吱吱唔唔地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自己在说什么。

“我想能做厉先生的女朋友一定是非常幸运的!”张蔚兴奋地说:

“我说能做张小姐的男朋友才是幸运啊!”启明客气说:

“是吗?厉先生,你太抬举我了!”张蔚笑着说:

“不,不我就没有这个福气!”启明暗示着说:

“哪里啊!谁说你没有啊?我也没说!”张蔚微笑说:

“……!”――坏了表错情了。

还是在工作时的她可爱一些,启明真的不想她最后会难堪。

在天又是繁忙的一天,启明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两天的自由活动,因为这五天几乎能干十天的工作。广告这个行业真是累人,难道自己就因为这样所以一直没有谈恋爱吗?他也开始理解张蔚为什么会对自己有好感了,可能是她平时也太忙了,没有时间去拍拖,找个行内人至少可以谅解她吧!

那晚又是地道菜。京菜不知是不是因为是首都的菜系所以是中菜之首呢?这地道菜真的是有太多品种了,几天来吃的东西都不同。启明这时候才真正地知道什么叫做“水土不服”。他又不好意思拒绝张蔚,就应酬了一下。还好不是个爷们请吃饭,不然的话左一杯二锅头右一杯二锅头那么就真的是来一个彻底的“水土不服”。

至于二锅头的厉害他以前也领教过了。原来在北京这个地方喝起来会有不同的感觉,好像是更来劲了。广东佬还是喝米酒比较合口味。可惜自己在广州的时候不会去欣赏米酒,他也从来没有发觉原来米酒比二锅头更适合自己。

嗨!自己对酒的品味早飞到外国去了。这北京人可真的一点也不简单还是那么地爱喝二锅头反而是对洋酒不屑一故,连小资到像张蔚这样的女孩也能喝上两三杯。

在饭桌上启明特意点了广东米酒,张蔚就陪他喝了两杯。她说:“一点也不来劲!”启明心想葡萄酒不更不来劲吗?她怎么又懂得去欣赏,奇哉!奇哉!

这天晚上张蔚本来说要带他去三里屯的酒吧区,不过启明推水土不服和酒醉自己偷偷地溜了。她不高兴就明天再解释吧!反正自己也没有骗她。

日记上写“我回广州后一定要好好地回味广东米酒的乡味。”

第四天,张蔚一点也没有不高兴反而对他问长问短,很关心他的样子。启明不禁又脸红耳赤了。所以,所以启明答应她一定陪她去一趟三里屯,不过一定要等工作干完了以后,那么张蔚一整天都像是在如沐在春风里一样。

这天晚上一定不能再吃地道菜了,所以启明请了张蔚到了一间西餐厅用膳。反而!反而是张蔚埋怨自己没有盛装出席,很不好意思!――我的上帝!

这西餐厅真的挺有情调的而且“贵到飞起”,还好在这些地方能让她淑女一点,所以她今晚话不太多,不过她的眼神就…!

日记上写“我做了一件角色错乱的事,就是落花有意,流水又难堪说无情,难难难……!”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那么今天就是最后一个工作日了。一路上张蔚说昨晚她很开心,很感谢自己的邀请,又说自己有多么的难忘,最后说很期待三里屯之约,看来这次启明是“难逃一劫”了。

不要小看启明的工作能力,他可是出色的广告人才,所以这一天很顺利地完成了所有工作。晚上一大群人去用餐庆祝。不过张蔚就不高兴了,因为不能跟启明单独呆着。

在饭桌上她自己灌了两杯看着身边的启明在闷闷不乐。不过还好晚上她送启明回去的时候启明邀她明天一起游览京城。启明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自己送上门去,但看她不开心自己也有些的难过。嗨!就不过就是两天罢了!或者自己在四十八个小时内喜欢上她了也不一定,反正她也是个那么好的女孩。

日记上写“期待明天的京城之约,要放松自己的心情,尽情地去游览,多点去发现张蔚的优点,别那么死心眼了!如果是有缘的话就听天由命吧!”

来了那么多天,今天才真真正正地去欣赏北京的夜色。北京的道路,建筑都很有规划,虽然比不上上海的繁华却胜过了广州的虚华!这家伙感什么概啊!中国的大城市还不都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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