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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苏西在十三岁时,就已经是一个很苗条的小姑娘了,她的背上拖着一条棕色的小辫子,因为既要进行各项学习,又要锻炼身体,还要玩耍,所以那时她算是我们这个蜂窝里最为忙碌的小蜜蜂了。

不知自哪一天起,突然间,她自己就有了一个主意,这个主意也出于她对我的爱:她悄悄地将自己的任务增加了一项——为我写传记。她经常趁晚上在卧室里面写,还将她所写的稿子藏了起来,但是没过多久,她的行为就被她妈妈发现了,她妈妈偷偷地将稿子取出来给我看,然后,又告诉苏西,她在做的是一件什么事,还说,当我知道她所做的事后是多么的高兴和引以为豪。

每当我对这段光阴进行回忆时,那份喜悦与欣慰之情便真是像是从心底里洋溢出来的。在这之前,也曾有人对我进行过真诚的表扬和称赞,但从来都没有哪个像这次这样打动我的心。在我心目中,就价值而言,没有任何一次的赞扬能同这一次相比。从那时起,这件事就如同一件珍贵的宝贝那样自始至终都留在我的心底,所有称赞、颂扬、欣赏,不管是从哪个方面而来,都不如这次这么珍贵,自过去到现在始终都是这样。

如今当我再次读到它,读到我的女儿为我写的传记,即便是事情已经隔了这么多年,那种感觉对我来说,仍旧像宣读国王的圣旨那样神圣、庄严而又满含欢乐。它所给我的惊喜与爱,还像当年那样深——只是我目前的这份凄苦之情同当时有所不同。因为我知道,苏西那双饱含热情、急匆匆地对这个稿子进行涂写的小手,再也不会摸到我的手上了——我读完这些东西之后的感受,就像一个地位卑微的人,意料之外地看到了一张要将他升成贵族的文告。

很显然,多少年来,我在吃早饭或是吃晚饭时,曾经多次对写传记这件事情进行过思量。事实上,我记得非常清楚,我经常有意或是无意地这么做——除此之外我还记得,苏西总是非常敏锐地觉察到了这点。我记得有一次在早饭桌上,我讲了一句非常漂亮的话,并且说的时候非常神气,过一会儿苏西便偷偷地对她妈妈说:“妈妈,爸爸这么说的目的是写传记。”

苏西对于我的描绘,我实在是连一行或是一个字都改动不得,只能在需要时对她的一些原话进行引用,这些话将她那诚实的心中所孕育着的古怪而又有趣的质朴显露无遗,而这颗心的的确确是一个孩子的心,是美丽而又单纯无邪的心,由此派生出的一切,都自有其独特的魅力,虽然它超越了全部公认的文学法则,但恰好它就是文学,仍然值得人们欢迎。

拼音经常会令她感到左右为难,但是这是苏西式的拼音,至今我还保留了当年她拼写的样子,不想改动。我爱它,所以我不能亵渎它,对于我来说,它是金子。假如我擅自改正了它,那就是朝金子里面掺假,而不是将它提炼出来,那只能是将它糟蹋了,取消了它的自由和灵活,令它变得僵硬而又死板。即便她写得十分夸张,我也不会感到奇怪,因为它是苏西拼写的,而苏西则是尽了心的——对我而言,那都是不容改动的。

自小苏西便冰雪聪明,学习语言对于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学习历史轻而易举,学习音乐轻而易举,她无论学习什么都是轻而易举,迅速而透彻的,只不过除了拼音。就拿拼音来说吧,没过多久她也学会了,只是,经常会出点错,不过即便是她拼音学得不是很好,我也不会难过——因为虽然拼写正确是我的一个长处,但我从来都不怎么看重它。

我还记得在六十年前,当我还是小学生时,我们学校里共设有两个奖,其中一个是拼写正确奖,另一个则是对人和气奖,奖品是块又圆又薄的小银牌,就像一块银元那样大。其中的一块银牌上面印着意大利书写体的“拼写好”,非常流畅。另一块上面则刻着闪耀夺目的“对人和气”。那些得奖的人用带子将奖牌挂到颈子上——所以得奖人就成了全校最令人羡慕的人,没有谁不想争取挂上一个星期,但除了约翰·罗巴兹和我之外,其他人就是永远争取不到。

约翰·罗巴兹对人永远是和气的,他这一点是说什么都变不了的,我甚至要说他有点和气得要命,和气得吓人,和气得气人。对于他的品性,当时我们大家就是这么看的,所以,他一直挂着那个和气奖牌,我则老是挂着另外一个奖牌。“一直”这个词用得有点儿过分,曾经,我们也丢过几次奖,那是因为得奖这件事太单调了,我们需要有些变化——所以有几次我们将奖牌交换着戴。

让约翰·罗巴兹装成拼写好的人——实际上他不是的——这令他非常高兴,而让我看起来似乎对人很和气,来点儿变化,也令我非常高兴。但是,这种变化不可能持续太久——因为总会有同学或是别人立刻发觉了这个掉包计,如果他不立刻将这个大逆不道的事情报告给老师,那也太不合乎人情了。

很自然的,老师立刻就会出来主持正义,将奖牌从我们那里取走——但是每次我们都又会在星期五晚上之前夺回奖牌。如果我们在星期一早上丢掉奖牌,那么,到了星期五下午,老师对一周的纪录进行结算时,约翰的和气总是会排在前列。而星期五下午的课,最后一般是举行拼读比赛,一旦失掉了面子,我就必须从我们班拼写者的倒数第一名重新开始,不过我总是将两个班都杀得片甲不留。所以,比赛结束时,总是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在我的颈子上挂着拼写好的奖牌。

在我的印象中也曾经有过一个字的失误,那是当比赛即将结束时,所以那次我没有拿到奖牌。我还记得是“二月”(February)这个字,在拼写时我丢掉了第一个“r”——但是那一次我是为了对一位意中人进行照顾才那么做的。当时我的心是如此之热,宁愿将一个字的全部字母都丢个精光。

正像我前面说到的,对于拼写好这项本领,我并无多大敬意,至今还是如此。在规范的拼写书籍出版之前,人们拼写时所表露出的一些失误或是习惯,总能在无意之中将他们各种各样的性格表露出来,并且增添各式各样的精彩写法。可以看出拼写规范对于我们到底有多少好处,着实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一八八五年的时候,苏西开始帮我写传记,那时我五十岁,她十四岁。在开头她是这么写的:

我们的家庭非常幸福,家里有爸爸、妈妈、吉恩、克拉拉以及我。在此我要写的是爸爸。写他并不难,因为他的性格非常突出。

爸爸的样子已经被别人写过好多次了,但是写得都非常不正确。他有着美丽的灰白头发,那头发长得既不太厚、也不太长,正好合适。他那罗马式的鼻子,将他外形的美大大增加了。他那和善的蓝眼睛,还有他那小胡子,都非常有风度。他的头和侧面都长得非常好看。他的体形也特别好——总而言之他是非常好看的一个男子。他脸上的所有部位都是完美的,只是牙齿不是特别美观。他的肤色特别好看,也没有留大胡子。他人很好,也很有趣。他有脾气,但我们全家人都有脾气。在我遇见过的或是希望遇见的人中,他是最可爱的——还有,哦,他一直都是那么心不在焉。他特别能讲有趣的故事。克拉拉和我总是坐到他椅子两边的扶手上面,听他讲那墙上图画中的故事。

我对那些讲故事的日子记得很清楚。在我们位于哈特福德的家里那个书房的一边,书架挨着壁炉台——实际上,壁炉台的两边都是书架。在书架以及壁炉台上放着一部分装饰品,一头一个油画镜框,里面画着猫头,另一头则是一个漂亮的少女的头,大小同真人的头差不多——她叫做埃米林,因为她长得很像——一幅印象派①水彩画。这两样东西的中间,则放着刚才提到过的各样的装饰品,差不多有十二种到十五种之多,这其中就有伊莱休·维德的画作《年轻的梅杜萨》。

苏西以及克拉拉都是喜欢挑剔的听众——这些讨人喜欢的小东西。孩子们经常让我编一段罗曼史——一般都是要我临时编,不留一点儿准备的时间——在这段罗曼史中,我要将所有这些装饰品与三幅画都编进去。所以每次我都必须要从那只猫开始,以埃米林结束,不准有半点变化,调换口味,将次序颠倒一次什么的。我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不按先后次序,不将装饰品编进故事,是都不被许可的。

这些装饰品在我所讲的这些故事当中,丝毫都得不到什么太平日子,它们不能休息也不能安息。它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安息日的,它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太平的,它们的生活中,只有暴行以及流血这样单调的经历。伴随着时光的流逝,后来这些装饰以及图画也慢慢陈旧了,这是因为它们在自己浪漫的一生当中已经经历了如此多的惊险的事迹。

身为给孩子们虚构故事的人,有些时刻,我确实有过一些为难,甚至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她们拿给我一幅杂志上的画,便要我讲一个有关于它的故事,但是她们总是用短胖的小手,遮住那张纸上其他的地方,不让我从中得到启发,所讲的故事必须全部是独创的、新鲜的。又有时候,孩子们只为我提供一两个,或是五六个人,就立刻要我在微弱的基础上讲一段故事出来,让他们经历一下那种惊心动魄以及引人入胜的犯罪生活。

如果他们在哪里听说了某个新的行业,某种过去他们不熟悉的动物,或者像此类的东西,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在要我讲下一个罗曼史的时候,肯定要讲这些东西,逃不了的。有一次,克拉拉让我凭空编一个有关于—个铅管匠以及一条蟒蛇的故事,没有办法,我只得讲了起来,因为她不明白大蟒蛇是怎么回事,要等到我顺便在故事里面将它讲清楚了才知道——这时她就会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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