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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床头的手机响了,是昨天设置的闹钟。“嗯,该起来了。八点半,应该不会迟到......”我小声地嘀咕,生怕有人听到。

今天是2017年2月28日,他今天结婚。

钻出被窝,我能感受到外面冷风吹。家里暖气坏了快半个月了,没叫修理工来过,一直在惦记着他的……钱承宇的婚礼。

套上从小父母逼着穿的秋衣秋裤,拿起旁边在淘宝上买的衣裤,穿上后跑去厕所洗了把脸,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肩以上的短发、眼睛不大且狭长、鼻子不挺不塌蒙混过关、嘴巴很干很干。为什么总是对自己的长相不满意?是否世界上其他人也一样不满足于自己天生的相貌?

熟练地擦好水乳、防晒霜后,我便出了门。我特意喷了点香水,期望能在路上遇到个帅哥陪我一起去婚礼。在等候爱情到来的日子里,我和许多怀春的少女一样,幻想着能有一个诗意的邂逅。以前就常爱想这些想那些,这可能就是我只读了个三本大学的原因吧——太多的幻想,不做实事——大家都在高中阶段分秒必争地学习,而我却一心想着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

出门前父母都还在睡觉,不敢打扰。悄悄地起了床,悄悄地穿上衣服,悄悄地洗漱,悄悄地出门。我都已经习惯了“悄悄地”,毕竟我已经“悄悄地”八年了。

沉重的铁质防盗门被我关上了。以前上学的早上我也是这样关上大门,然后去学校,记得那时候,学校大门前卖的豆浆超好喝又便宜,钱承宇总爱买两杯——我一杯他一杯,而在寒风瑟瑟的冬天能喝上自己所中意的人给的饮料就已经幸福感爆棚,更何况是一杯暖暖的豆浆。

遇见钱承宇时,是夏天,开学季。我跟我妈妈两个人来到学校,报完道,安顿好后就准备走了,在校门口遇到了钱承宇。那时候我们并不认识,只是路人。我记得当时我瞅了他一眼,便继续走了。第一次见到他时,觉得他就是开学时驾肩接迹人群中普通的一个,没有什么闪光点。后来可就不同了,我疯狂地喜欢上了他。我自己都觉得这是条错误的道路,如果当初没有这件事的发生,或许今天的我会很不一样。

小区门口左转走二百多步就到了地铁站,还是很近。路上有一家包子摊,卖包子的阿姨每次都戴着口罩,当有客人来时她就扯下一个在侧边挂着的透明塑料袋,再笑眼地问:“今天吃点什么?”继续向前走,还有两家副食店,中学时我爸常让我去这两家店帮他买烟,那时我也偶尔会帮我妈带两包卫生巾然后再听她抱怨这两家店的卫生巾都涨价了。从小就在这里扎根生活,似乎潜移默化地习惯了这边一切。地铁站人流依旧,来来往往的人们心中都带有不同的出行目的,但好运的是,我们能搭上同一班车。

我从行驶的地铁上望向窗外,看到了我中学的学校——南江中学,看着学校正门上雕刻着的“读书做人、明理成才”,我仿佛回到了09年的夏天,那年我好像十七岁。回想那个夏天的蝉鸣、绿树、鸟影、阳光,总是不由得心猿意马。午后,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从老式木质课桌上爬起来,汗水湿了一片,头发快要成一缕。走到靠窗旁的钱承宇前面的座椅反向坐下,看向专心做题的他。斑驳痕迹的窗天然地制造氛围,阳光透过两窗间的大缝隙照射进来,打在桌面上被翻开的淡黄色作业本上,以及他的黑发上,金灿灿的。他抬头时,我看见了小麦色面庞上点缀着的那对棕色的眼睛,深邃而似朗星。一丝光也趁机进入他的眸子。四目相对,我看到了宝石,看到了我自己,看到了我怦怦乱跳的心。我从未觉得阳光是如此美丽,我不舍离开,我不舍将目光离开于钱承宇,更何况我的身体......我想,我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了钱承宇。

到站了,镶嵌着钢化玻璃的电门打开了。就那一刹那,我不想去了......我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参加他的婚礼:是高中同桌呢,还是暗恋了他这么久却一声“我喜欢你”都说不出口的胆小鬼?我终究还是下了地铁,地铁门只会等你45秒,它不是你的谁,45秒是它这个被人操作的机器对你最大的忍耐。

在接到婚礼请柬前,我没想过我会见证钱承宇的婚礼,而且还不是我和他的婚礼。我甚至不敢进酒店的大堂,我没有面对钱承宇和他老婆小唐的勇气。我曾一度幻想过在钱承宇身边的会是我,可惜不是我,梦也只能是梦吧。

进了酒店,欧式墙壁上挂着的是一张他和一个女人的婚纱照,照片上的女人歪着身子靠在钱承宇肩上,她的嘴巴咧开着露出了两颗洁白的牙齿,眼睛弓成了两道弯月,而这弯月照亮的应该不是夜晚,或许是钱承宇的心。那个女人就是小唐,唐欣,我其实很早就认识她了——曾经和我还有钱承宇一起出去玩过,是钱承宇在高中认识的朋友。

我曾经问过钱承宇:那个谁——小唐,你怎么认识的?

钱承宇:不是咱们高中篮球比赛嘛,我上场那局她帮我买水,就认识了啊。

我继续问,问得有些多管闲事:是你给钱她买,还是她出钱她买。

钱承宇:忘了,那么早的事谁记得,认识不容易啊。

而如今,似乎很多事情我都知道了答案。

我在请柬上看到过婚礼的流程——先是在酒店集合给红包并祝福新人,然后去酒店旁的江边进行婚礼,再回到酒店吃饭。我昨天想过我能不能给完红包就找个空缝子逃走,但又转念一想:我给钱了,我就要吃到饱。

“何惠然!”

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不知怎么,满怀期待地转头寻找声音的来源,可是我只看到了一个染着亚麻色短发的女人,她满脸春色,涂着砖橘色口红,眉毛精致得我能想象到的只有用放大镜才能画得如此好看。她一只手揣在兜里,另一只手挎着一个皮包,皮包上镶着一知名奢侈品品牌的缩写。她一定是罗亚萍。我没想到,会在钱承宇的婚礼上遇到她,我一直记得的是钱承宇和罗亚萍只是同学关系,并没有深交。

但我和钱承宇又何尝不是简简单单、清清白白的高中同学关系呢?我多希望我不是。我曾经热烈且盼望的不就是我和钱承宇的关系能更进一步吗?我希望我知道他所有的爱好,我希望我所喜爱的他也凑巧喜爱,这样我也会暗自觉得是天意让我俩如此默契;我希望我能认识他所有的朋友,我希望我的朋友也刚好是他的朋友,这样我也会告诉自己我们的交际圈多么的相同;我希望我能读到他读过的所有的书,我希望我所深爱的那本书他也笃爱,这样我也会幻想我们出自同一灵魂。

“怎么叫你不答应啊?”罗亚萍拉过我的手,“咱们俩可是好久没见过了!”

我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明明是一个许久没见过的人、存在于记忆当中的人,突然站在我的面前,我却不知道表达什么,只有缄默。

“哟,怎么不说话啊?忘了我啦?我是罗亚萍啊,就是那个英语课代表呀!”

“哦哦,你不说我还真忘了,六七年没见到了,你大变样啊!越来越好看了。”她不说英语课代表这回事我倒是真没想起来——当年她跑到英语老师面前毛遂自荐,用蹩脚的英语如写初中考场作文似的说自己爱弹钢琴、爱看书。几乎没几个人喜欢她,都觉得她太过于功利,总想着拍老师马屁,午休时在班上也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唉也是,我的确和以前变化大了点。但我觉得也还好,不过是削了个骨垫了个鼻子,”她一边看着我一边用右手从包里掏出个镜子,“我准备过两天再去拉个皮。”

她面不改色地说完了话,又在她那块迷你化妆镜前摆弄着自己的头发。我没怎么想接下去,我对整容不太了解,只觉得能整容的都是有钱人。

“你看到钱承宇了吗?”我还是忍不住向别人打听他的下落。上学时我总是尽力把他留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他突然地离开我也要跟上两步看他去干嘛,我总是害怕一个人漫无目的地离开,更准确地说,是害怕自己喜欢的人漫无目的地离开。

“没看到,倒是看到新娘唐欣了。”

“啊?好吧,”我对唐欣不感兴趣,我对自己有好感且优秀的人是敬佩的,唐欣能和钱承宇在一起而不是我和钱承宇在一起证明她在一些方面也是比我优秀的,可是我对她没有好感,“你交份子钱了吗?一起呗。”

我承认,我是一个两面三刀、自私自利的人。我在婚礼上还没有遇到别的我认识的人,我想拉着面前这个人,陪我度过这于我而言漫长的婚礼,尽管我不是很喜欢她。

“交了,走吧我带你去。”她嘴巴上扬,在我看来是单纯客套的笑容。

我边走边拿出包好的红包——里面包着五百块和一张纸条。我昨天想了很久,应该在里面包多少钱才会不多但跟随大众,毕竟我一个月五六千的工资也拿不出大的手笔,后来在浏览器上搜索,就听从了网上说的,包了五百。至于纸条,我在上面写了一句话:佳偶天成,百年琴瑟。我不知道我是在哪里看到过这句话,我只知道我不是带着诚心去写的。

交完份子钱后,罗亚萍问我:“你有对象没?”

“没有,还没有遇到对的人,”我笑着回答,“怎么,你要给我介绍吗?”

“我这里也没有什么好货色,有的话给你介绍。没有对象也好,我现在和我老公结了婚也各干各的,虽说互不打扰偶尔交合,但总是觉得心里有种缺失感,那种缺失感还会带给你莫名的孤独与痛苦。”

“你结婚了?”

“对啊,前年,我大学一毕业就结婚了。我没通知你吗?”

“没有啊。”我暗自庆幸她没有叫我,但也有点沮丧,她居然没叫我,我存在感太弱,还是她故意的?尽管我对他们的烂事毫无兴趣,可我也总想着能在一些场合找到自己的位置,独一无二的位置。

“那可能是我忘了吧,毕竟当时在国外结的婚,忙死了。”

“丈夫是?”我还是很好奇到底是谁迎娶了不怎么让人讨喜的罗亚萍,好像还挺有钱。

“就隔壁市一搞水果批发的,自己开了个蔬果批发厂。”她说的话内容十分谦虚且平淡,可我却看见她满脸的骄傲,就好像在蔑视我,蔑视我这个找不到男朋友更不能给家里钓金龟婿的低等女人。

“那挺好啊!”

“好个屁,常年在厂子里待着,家里连双男人的臭袜子都没有。”

我们朝着举行婚礼的地方走。江风伴着酒店种植的花香吹过来,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花,很熟悉、很清香。在我俩前面走着三个女人,她们手挽着手,说说笑笑的,我从后面只能看见她们扭来扭去的屁股。

我看到了电影里结婚用到的拱形花环走廊,地上是人工草皮,有一条小道延伸出来一段红绸——是我梦寐以的、想要和爱人走在上面的红地毯——等会儿,我们将坐在那白色靠椅上看披着白婚纱的唐欣和我喜欢了八年的钱承宇一起在红地毯上走进梦幻的、被世人供奉的婚姻殿堂。

突然,我鼻头一紧再是一酸,紧接着我能感觉到眼泪要从不争气的眶子里溢出来了。我只能用“心酸”来形容,可是,我又有什么可心酸的呢?我对钱承宇不过是人人都有过的、简单干脆的暗恋,我没有告白,我没有选择告诉钱承宇我看到他有多么兴奋、多么的开心,我没有说我对他一举一动的在乎。我只是傻乎乎地喜欢着一个人,胆小地不敢声张,多看他一眼我都害怕别人知道我内心的秘密。

“那个,罗亚萍,今天我先走了啊。”我待不下去了,还没有见到钱承宇我就已经近乎失态,我要赶紧离开这里,趁着我的盔甲没有被全部击卸,我要赶紧回到自己幸福的象牙塔里面去。

“别啊,你这是干嘛,新娘新郎都没见到。你看咱们老同学还在那边,我们去打个招呼......”

没等她话说完我就走了。挎着的皮包跟随着我的身体而摇晃着,我拿出耳机并熟练地戴上,只是想暂时尽可能地与这个世界分开。

我随便坐上了一辆公交车,一个人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呆着,静静地听着耳机里舒缓的音乐,静静地看着窗外形形色色的景物——

南江中学是汕南市南江区的重点中学,和隔壁南山区的南山中学是从同一所学校分离出来的两座学校。夏天的早晨,学校周围是那么宁静,薄薄的的晨雾如轻纱笼罩着校园,教学楼也时不时地隐没在淡淡的晨雾中,是那么温馨而幽美。

我的班主任通常会在七点三十分考勤我们是否迟到。我七点十分就会到学校,在学校大门左边一幢老旧得脱漆的楼下的面馆和钱承宇他们一起吃早饭。不单单是吃早饭,我也会在这时抄他们(钱承宇、李清、罗莹莹)的作业。“老样子,钱承宇把物理作业给我,李清数学作业给我,还有化学天才罗莹莹的作业麻烦也给我。”这句话我几乎每天都说,他们仨也总是一边埋怨一边递给我自己擅长科目的作业。

而我们隔壁桌总坐着隔壁班的张坤一伙人,他们爱抽烟,我们几个经常带着被他们染上的、满身的烟味去到教室,我有时候会因为烟味而咳嗽,但张坤听到了会自觉地熄灭掉烟头。所以,在我的印象里,张坤其实是个还蛮贴心的男生。

上午第二节课后是大课间跑操。我和罗莹莹爱趁这个时候讨论某个班男生的斜刘海发型,我觉得,绿色的头发很酷。除了讨论别人的头发,我也会在这时候偷瞄钱承宇,会看他被风吹起的头发,会感受他遗落在风中的少年荷尔蒙。当我路过他刚刚走过的地方时,我会小心翼翼地用鼻子吸一口气,闻一闻他身上沐浴露的味道。每次过后,我都会觉得我十分病态,我像一个恶心的猥琐阿姨在偷窥一个生气盎然的少年。可是我依旧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做着我认为病态的事。

我们四个不但一起吃早饭,也在学校食堂一起吃午饭。中午11:40到14:20是我们自由休息的时间,我们会一起去学校超市买几瓶饮料几瓶水再去食堂吃饭。因为人多,经常花好久的时间去寻找能坐下我们四个人的座位。午饭时间也是我们的吐槽时间,我们一起嘲笑物理老师的口音,一起模仿英语老师的汕南式英语......所以总是忘掉午饭吃的什么,而记着某个老师或同学的糗事。午休时间对我来说是快乐的,吃过饭后我们会在教室找一个空处玩桌游,一边提防着老师一边感受游戏带给我们的欢乐。偶尔我也会和罗莹莹分享一根耳机,听mp3里放着的周杰伦。

罗莹莹和月亮是与我一起回家的伴儿。我曾经很隐晦地对罗莹莹说:“我觉得钱承宇很好看,比较有好感。”她只是拉着我的手并看着我笑,应该觉得我对钱承宇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好感吧。她没有多问,我也没有多说。我喜欢罗莹莹是因为她从不会多问她不该问的,我讨厌罗莹莹是她总给人一种满不在乎的、高高在上的感觉。我们在十字路口分别,各自回到自己的温柔乡。

钱承宇成为我的同桌是在高二下学期,在我喜欢他的第二个月。老师依旧让我们按照成绩排名选座位,全班五十六个人,我的成绩排第三十七位。每次我选的位置都是别人剩了又剩的。钱承宇不同,常常名列前茅,尽管不是极端的优秀,也常让我觉得遥不可及。可是那次他选好位置后,每来一位同学他都说有人了,到我选时,他对我挤眉弄眼,弄得我一头雾水,看了半天我才搞懂——他让我坐他旁边。

“你为什么要我坐你旁边?”我问钱承宇。

“我看了一下成绩表,你的英语成绩在班上前十,因为其他科目太差才一直在后半部分,”他侧过头看着我,“所以你懂吗?身为同学兼朋友,我得帮你提高成绩,一起考个好大学。当然,也有私心,希望你能教我英语。”

“你英语不差啊。”

“还不够好。”

我记得那个眼神,那幅面庞,那个选完座位搬动桌椅的匆忙、嘈杂的傍晚。

——公交车停住了,我好奇地起身看,原来是到终点站了......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下了车,准备在公交站等待回返的那趟车。我心里很明白,回家了也不会舒坦,父母会打听今天是哪个朋友结婚并追问我为什么还没有男朋友。我宁愿在外面多吹吹冷风让自己安静地待会儿,也不愿忍受听厌了的询问。

我站在公交站台前,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马路对面,对面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开着门、亮着灯的几家小商铺,偶尔来一两个客人在店内犹豫徘徊,然后离去。我不知道我在看什么。我在看店里绕着灯转的小飞蛾,还是那一点点的、温暖人心的生活气息?一个人待着时,会因为不知道干嘛而沮丧、失落;和朋友、家人待着时,会因为一小点摩擦而想要离开。不知道是所有人都如此,还是只有我一人如此?我喜欢热闹却又讨厌喧嚣。

我的手机震动了一下,LED灯闪烁起来,有人给我发信息了——是王小可。

王小可:3月4日去南山玩吗?我听同事说因为最近降温,南山山顶的一些花会结霜,超级好看!

我不太想去看什么结霜的花,可是又想找个人聊聊天:行啊,反正那天是周六,出去转转也好,到时候地铁河口站碰面。

王小可是我大学同专业(会计)的一个小女生,虽说在大学时我俩形影不离,可当时的我一直在心底给她设置的备注只是“饭友”,一起吃饭的人。我不想交上太多朋友,朋友多了人情也就多了,人情又是当今较大的麻烦之一。

我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老爸还没下班,老妈在厨房煲着汤。

“吃了没?”我妈转过头问我。

“还没,”我边脱鞋边回答着,“多久吃饭啊?有点饿。”

“先喝碗汤?”她盛了碗汤给我。

“好。”

是白花花的鱼汤,我妈的厨艺不好,拿手菜只有几道,这鱼汤便是其中之一——带着草香味的鱼肉被稍稍煎过后熬煮,再加入少量花椒粉。其实我喜欢吃鱼肉,但是讨厌吃鱼,因为那该死的鱼刺常常卡在我的喉咙让我喘不过气,本就被生活压得难受,稍不留神还要被鱼刺扼住喉咙,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或许是因为饿的缘故,没几口,这碗汤就见底了。我感到一股暖流在身上游来游去,白天被寒风打在我身上的瑟瑟一下子都没了......

在些许寒冷的夜晚,喝着妈妈做的汤,看着万家灯火,还是很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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