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科在房门口多停留了一段时间,虽然已经嘱咐过房里的人千万不能出来,可他知道只要有机会逃走,这两个女人必然会有所行动。这可怎么办呢,BOSS刚给托尔斯下达了命令,一旦小小踏出了这间房子一步,那么……
回到大厅的一路上,达科顺手干掉了几个入侵者。
说实话,乔宇凡想要凭借一己之力,潜入到罗欧莎基地里抢人,实在是太过异想天开了。除非,那个家伙能够出动乔家一个精英部队,否则,一切都是白费功夫。
达科怀着心事慢慢走进大厅,抬眼扫视了一圈周围正在等待的家族成员,心中暗暗感叹,在BOSS的管理和领导下,罗欧莎这个家族正在逐步走向巅峰……在这个大厅里的每个人,都是身怀绝技的高手,说真的,一向以自己身手为傲的他,恐怕在这其中根本排不上名次。
“达科,事情都交代清楚了吗?”
伊弥以一种极为舒适的姿势倚靠在沙发上,在他身边站着两个戴有白色诡笑面具的黑衣人,从他们修长挺拔的身材来看,可以判定他们是男性。
达科弯下身子行礼,视线却直直的定在那两个神秘面具男人的身上。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两个人是……
“是的BOSS,我已经命令她们不准离开那间房子半步。”他垂下了眼眸,心中暗暗吃惊。
早就听闻“隐部”的成员会戴有标志性的白色诡笑面具,传说他们轻易不出手,一旦出手必定大开杀戒,血染青天。然而,众所周知“隐部”是属于乔家的最强势力,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乔家的秘密武器。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隐部”的人会出现在这里?并且是以亲信的形式,站在BOSS的身旁?
难道说……
听了达科的话之后,伊弥唇边的笑容变得有些苦涩,“呵,那个丫头怎么可能乖乖听话……”他叹了口气,忽然,话锋一转,“对了,我还忘记跟你介绍了呢。”他勾了勾手指,示意达科走上前来,“从今天起,这两个‘隐部’就是罗欧莎的成员了。站在左边的是F7,右边的是F11,他们没有名字,有的只是这个代号。”
达科的呼吸变得急促了一些,他快速环绕四周,发现全场似乎只有他一个人不知情。这种感觉让他很不安,他讨厌被蒙在鼓里,为什么乔家的人会现在罗欧莎?就算这两个人已经选择投奔罗欧莎,但也不能排除这是敌方故意安插的眼线。
“达科,我最忠实的朋友。有什么疑问你可以大胆提出,不必憋在心里。”像是猜透了达科心中所想,伊弥极具深意的看着他,似乎是在静静等待着他的提问。
“BOSS恕我直言,‘隐部’被作为乔家最强的秘密武器之一,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作为‘隐部’的一员,他们要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受家族训练,家族的宗旨会像洗脑一样将他们个人意识模糊甚至瓦解。我认为,这样一个被洗脑的‘隐部’不值得被我们所用,因为他们会很难掌控。所以,请原谅我无法对这两个人产生好感,我怀疑他们另有目的。”
面对达科这毫不掩饰的敌意,代号为F7与F11的‘隐部’不仅没有恼火,反而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着他,仿佛对他所说的话感到认同。
伊弥摇了摇手,示意达科可以起身了。
“你的怀疑没有错,很早以前就听闻有关‘隐部’的消息,由于它过于神秘和特殊,间接地让我对乔家产生了一丝兴趣。有时候我在想,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家族,竟然能够培育出如此优秀的精英团队。‘隐部’的一切,都让我如此着迷。所以,几年前我做了一个小实验……”
达科愣住了,直觉告诉他当年的一个“小实验”非同寻常,是解开一切谜团的关键所在。可是,不知是否在故意吊人胃口,伊弥竟然说到这里之后,就此打住。
“我怎么觉得这大厅里少了几个人呢?”伊弥漫不经心的用手撑住下颚,墨染般得眼眸仿佛黑曜石般闪耀迷人,“银和馨子呢?”
说起这两个人的名字,在场的人有些尴尬了。
虽然大部分的核心成员没有露面,但他们也都听说今天晚餐的时候,馨子在银的碗里下了X药。这个时间两个人没有来开会,这说明了什么?
还能说明什么?
每个人的脸上或多或少的都出现幸灾乐祸,有的人甚至别过头去,用手捂住嘴巴偷笑。
一向禁欲到自虐一般的银,估计这下再也忍不了了吧?
相对于在场其他人的窃笑,达科的脸上却带着一丝凝重。
他从小和银一起长大,对于银这个人,他是再了解不过了。
但凡人总是会有缺点的,然而,作为一个杀手,则不可以有缺点。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不仅会导致任务失败,更严重的甚至会危机自己的生命以及家族荣誉。
银在这一方面,堪称完美。
因为,他可以封闭自己的七情六欲,自制力俨然已经超过人类的极限。
几年前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银也曾中过类似的X药,可是每一次,他都能漂亮的完成任务。对于银的这种超强自制力,达科一直抱有迟疑态度,因为在他看来,银一定是患有严重的自虐症。
所以,就算其他人相信银现在已经身中X药,迷失了自我,可是,他却是不信的。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银这时候应该是……
“BOSS,您猜的果然没错。消息刚放出去,那边就有所行动了。”
在沉寂了片刻后,拥有一头瀑布般的红色长发的托尔斯率先开口打破了这一份沉默,“大约有十几个人突破了第一道关卡,现正朝着休息室方向移动。”
达科低头瞥了托尔斯一眼,脸上看不出什么,但其实心里却对这个男人感到十分不满。
天知道,他最讨厌留着长发的男人了!!
托尔斯比他大不了几岁,最擅长研究那些稀奇古怪的高科技,经常做出一些花里胡哨却毫无用处的小孩玩具。如果是要按个人实力来排行的话,那么托尔斯必定是倒数第几名。因为,众所周知“电子狂人”托尔斯的运动神经很差。
达科盯着托尔斯棱角分明的脸庞,越看越觉得这个家伙恶心。
明明五官没有那么俊美,却硬要留着一头长发,真是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倒胃口。
不过,就算托尔斯的身手再怎么烂,派他杀掉小小,还是易如反掌的。
因为托尔斯杀人,从来不用自己亲自动手。
“那就是说,果然有奸细了是吗?”伊弥脸色阴沉不定,似笑非笑的扫视了大厅一圈,随后低声说道:“有点意思,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