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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酒与三角帽

想要在喜怒无常的无尽之海上活命并且取得一席之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你不光得疲于应付要命的飓风,该死的纳迦,下层甲板的怪味儿,还得多长个几心眼儿,时刻留意脑袋后边儿,因为上一秒还和你拍拍肩膀表示友好的家伙,下一秒就有可能在背后打你黑枪。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大海上唯一的好水手是死水手,这可不仅仅是句玩笑话。所以老莫瑟的第一条人生准则就是永远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事实上这条金科玉律也不止一次的救我于危难之中。

你问我为什么会干上这一让人担惊受怕的行当?还是那句老话:这其中有个故事。那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直到我下巴上还没长出胡须的时候。如果不是我在那个炎热的午后走进了“狮王之傲”,恐怕我的人生会有一段和现在截然不同的轨迹。

那时候的我才刚从焚木村搬到暴风城,莽撞而且喜欢喝酒。这让我多次参与酒馆斗殴,给我惹上了不少麻烦。我也曾想过摒弃这种恶习,成为我叔叔一直期望我成为的那种优秀人物,可是过不了几天,我就会明白我最需要的就是再来一杯烈酒。渐渐地,我的人生简历上添上了诸如试图盗窃牲口,调戏妇女,损坏公物等罪名,因为几乎没有哪个酒徒能时刻维持头脑清醒,事实上,我也并不以此为荣。

至于我的叔叔,他也许是一个精细诚实的生意人,但他绝对谈不上是一个称职的家长,他所关心的也只是账本上的几行数字,或许该说他关心亚麻布远胜过关心家人。他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我能接手他的生意,成为一个像他一样诚实又有教养的纺织品商人(mercer)。这原本也应该是我的未来。可事实上,我尤其反感他提前为我规划好人生,我是说,我当时正血气方刚,认为自己配得上更好的生活。这也就是我频繁出入酒馆的原因。

在我叔叔看来,我在闪金镇的作为无时无刻不在败坏他和婶婶的好名声,为此我们经常争吵,然后我又会去光顾酒馆,这无疑是种恶性循环。现在的我对此感到很抱歉,也愿他们的在天之灵得到安息。

我说到哪儿了?对,那个炎热的午后,我记不太清确切的时间,因为年轻的我恐怕有一半儿的时间都是醉醺醺的。这时的气温达到了一年中的顶点,也是我醉得最厉害最惹人讨厌的时候。那天午后,我和叔叔因为一件我不记得的琐事大吵了一架,他气得浑身发抖,紧咬牙关:“滚出去”他啐了一口唾沫,“滚出去,你这败家子!”还记得我怎么说的么?我那时血气方刚,所以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家。

每每这时,那个年轻的无赖总是明白该如何找乐子,于是我径直走进了一切开始的地方:“狮王之傲”,准备喝个酩酊大醉,以为酒醒之后,我又可以是那个风流快活的年轻人,我完全没有考虑过这个决定有可能会彻底改变我的余生。

盛夏时节的酒馆总是比平常热闹一倍,就连平时一毛不拔的农民也会愿意用几个子儿换上一大杯解暑的啤酒。届时,我会比平常更加频繁地光顾酒馆,频繁到一天好几次的程度。那些曾跟我一起喝酒打架的男人和试图出卖自己招徕顾客的女人,都可以挤在一间屋子里,共同度过一段欢乐好时光。

但那天的我不是平常那个风趣又幽默的酒徒,你明白吧?我阴郁的坐在吧台附近,大口地喝酒,感觉整个艾泽拉斯的重量都压在了我的肩头,我并不富有,而且前途渺茫。如果我接手打理叔叔的生意也许我会得到一份体面的收入,但年轻的我鲁莽又自负,所以由衷地反感和农夫过一辈子的生活。

这时我注意到在酒馆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带三角帽的男人,他双臂交叠放在胸前,衣着得体。无论如何,他绝对不像是这间酒馆的常客。

几杯矮人烈酒下肚,墙壁开始在我眼前摇晃起来。

“再来一杯!”借着酒劲,我晃悠着酒杯开始大吵大闹。

“我们可不想再惹麻烦”吧台后面的史密斯头也不抬地说,“况且你在这儿闯的祸已经够我们受用一辈子的了。”

于是一些不怀好意的家伙哄笑起来。也许喝醉酒的莫瑟比清醒的莫瑟更招人烦,所以我朝那些家伙愤怒地挥了挥拳头:“闭嘴,你们这帮…酒馆里的蛀虫,否则…我就把你们的舌头扯出来,打个结再塞回去。”

“你认为你比我们都强是不是?”发话的是某个坐在暗处的人,我看不清他的脸,也不熟悉他的声音。

“也许吧。”我挑衅地笑了笑。

“看来,你是想找架打了。”一个满身酒气的壮汉不怀好意地凑了过来,眯起眼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我认得那家伙,我们一起经历过几次不光荣的“事件”。他管自己叫赤脊山的加拉瓦,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酒徒,喜欢欺凌弱小和怂恿年轻女孩儿喝酒,我常常为此打抱不平。

我们相互间都看不太顺眼。这次他明显是有备而来,并且并不打算给我好果子吃。

在他当着女人的面嘲笑我帽子的时候,我默默地掂量着打赢他的几率:我也许喝醉了,但他醉得更厉害,简直就像一滩臭气薰天的烂泥。如果我攻其不备也许就能弥补我俩体格间的巨大差距,当然,最糟糕的情况莫过于挨上一顿毒打。

于是在他进一步戏弄我之前,我抬起手肘狠狠地击中了他的面门,让他把接下来的话和碎掉的牙齿一起咽进了肚子里。

酒馆里的男男女女停止了交谈,我的行为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你这该死的狗崽子!”加拉瓦气急败坏地打出一记直拳,鲁莽的进攻让我轻易地避开,赢来一阵叫好,接着,我抬起右拳,照着他的下巴狠狠地来了一下子,他就这么直挺挺地倒下了。

本来胜负已定,可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卑鄙下作的家伙今晚不是孤身一人。当我瞥见人影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于是我的鬓角重重地挨上了一拳,一时间头晕眼花。还没等我站稳,那人又朝我扑来,我只好蹒跚地躲避他强烈的攻势,这时加拉瓦已经从地板上爬了起来,开始了他的第二轮进攻。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双拳难敌四手。于是墙头草一般的人群又开始为加拉瓦加油助阵。实际上他们并不关心谁输谁赢,他们只是想看场好戏。

我一边吃力地防御两人的轮番进攻,一边飞快地思索着该如何从这场对我完全不利的战斗中脱身。我看准机会,抬起膝盖又狠又准地撞上了加拉瓦同伴的腹股沟:想要撂倒一个人没有比这更行之有效的办法。趁着加拉瓦的一个愣神,我朝着旅馆大门的方向跑去。

就在我以为快要逃出生天的时候,不知道是哪个小杂种绊的我一个踉跄,我摔倒了。

如果你在敌人面前摔倒,一切就全完了。

两人抓住机会,像两只愤怒的吉尔尼斯斗犬一样朝我扑来,而且更糟糕的是,加拉瓦手上凭空亮出了一把匕首,看来这次他打算痛下杀手。我闭上眼睛,认为自己将在此时死去。但是现在想想,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不是吗?

“嘿”我听见有人喊,“你们两个快住手!”

透过加拉瓦肮脏的破靴子,我看见了那位戴着三角帽的陌生人,他的身后紧跟着一个体格伟岸,衣着朴素的年轻人,右手臂上还纹着一只蓝色的大锚。

“是这小子先动的手,先生…”加拉瓦气喘吁吁地说。

陌生人抬起一只手,示意加拉瓦就此打住,“这个年轻人已经为他的傲慢付出了代价,你们也差不多该适可而止了”他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我,阴沉着脸:“要是闹出人命,你们都得烂死在暴风城监狱。在我通知卫兵之前,赶紧消失吧。”于是两人连声道歉,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加拉瓦走后,那位陌生人和他的同伴把四肢绵软无力的我从地板上架起来,“你没事吧,孩子。”虽然我尤其反感别人用这种幼稚的称谓称呼我,但此时的我又能怎么办呢?我欠这伙计一条命。

他摘下三角帽,放在吧台上,用浓厚的吉尔尼斯口音说:“你介意和我喝上一杯吗?”

我接受了他的酒,毕竟这种好事可不是天天都有。于是我拉过来一张椅子,发出一阵噪音,在他身边坐了下来。“我的名字叫查尔斯,查尔斯·费恩。”

“莫瑟,莫瑟·本杰明·弗雷。”我一边端起酒杯一边说。

“很高兴能认识你,莫瑟。看样子你惹的麻烦可相当不少。”他笑着说。“看你打架的样子,你很擅长。”

“所以?”

“大家都是聪明人,那我就开门见山地说了,”查尔斯微微一笑,“你看起来像是个有主见的年轻人,难道你就甘愿这样碌碌无为直到寿终正寝?”

他的这句话戳中了我的痛处。

“那么你有什么建议?”我苦笑到。

“事实上,你有没有考虑过出海?”

老实说我的确考虑过以这种方式告别过去的生活,但是这个念头对于那时的我来说究竟还是太荒唐:在不具备专业的航海知识和经验的情况下贸然出海这无异于是自杀。

“这主意可太棒了。”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可没在和你开玩笑。”查尔斯的表情严肃起来,“我从你身上看到了某些人所不具备的资质,我希望提供给你一个机会,一个在大海上骄傲翱翔的机会,一个成为有钱人的机会。孩子,你听说过私掠船吗?”他晃了晃酒杯,“我在建议你成为一名私掠船员,你打架的样子,肯定能在战斗中帮上忙。”

这一席话可太诱人了。借着酒劲,我仿佛已经可以看见我站在艏楼甲板上,随着船只缓缓驶入暴风城港口的场面了,到时候大把的金币将会像雨点一样从我的口袋里洒出来,我会变得优秀并且受人认可,甚至连卡特拉娜女伯爵也会和我握手。

“你将会得到佣金和名声。”当然,他向我保证。

当天晚上,我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把我打算出海的消息告诉了家人,他们规劝也好,哭泣也罢,无一不希望我留下来。但彼时彼刻,我已经下定决心,认定我命中注定会是一名乘风破浪的水手而不是一个成天为了一枚铜板和人讨价还价的商人。

第二天一早,我整理好背包,丢上马背,走大路来到了暴风城港口,在那里,“高山马号”正准备出港。

“孩子,我还在想你大概不会来了呢。”查尔斯靠在护栏上,身后的水手已经做好了扬帆起航的准备。

查尔斯对我抛来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欢迎入伙,不过你得先从下层甲板开始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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