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活得与众不同,不是天生血统有异样,而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活出奇葩、浮夸的人生,仅仅是为了受到他人的关注,即便是人们用异类的眼光,那也是一种荣耀。
也许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年月,也无法选择自己的文化环境,我们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人,想要引起他人的注意,要变的“特殊”起来,成为那个独一无二的“异类”。
陈羽陌,男,高中三年级,即将十八岁。
他是一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高中生,在学校,无论是文化、体育、还是艺术,都是在班级平均分之下,不受同学老师的关注,是个不折不扣的学渣。
他和其他男同学一样,喜欢班里的长相不是最惹火,却是在第一次见面令这些青涩的男生无法将目光移开的文艺小仙女。
她叫许梦瑶,他暗恋了她三年。
陈羽陌和其他大多数学渣一样,喜欢打游戏,可游戏这个爱好可无法填写在班级资料上,为了避免老师询问之类的麻烦,他写下“喜欢阅读”。
也是因为这个契约,他在高一入学后的一个星期,第一次和一见钟情的许梦瑶说话了。
那是放学的一个午后,陈羽陌吊儿郎当的单肩背起书包,刚出走出教室的走廊就遇到了她。许梦瑶穿着一身白色的小清新连衣裙,配上简单的小白鞋,在夕阳艳红的映射下,仿佛是番剧里走出来的动漫女主角一般。
“陈羽陌同学,听说你也喜欢阅读,有没有兴趣加入文学社?”很客套的官方问句,对他却很受用。
陈羽陌并不喜欢阅读,填写爱好只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某种事情上,就比如现在的学校社团,对于他来说,那是浪费宝贵的放学时间,可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或者说,在这个女生开口之前,他的内心就已经答应了。
“好啊!”
简单的两个字,并不能代表什么,却可以让他和这个女生变的亲近,至少距离上就是如此。
从那一刻起,他最讨厌的社团,成为了他最经常去的地方,因为在哪里能够见到许梦瑶,哪怕只是静静的看着她。
对于他来说,这是比其他同学有更多的亲近机会。
他总是会幻想,如果许梦瑶有一天想要早恋,想要品尝青涩爱情的滋味,或许他会是第一人选。
直到某一天,一个假象敌加入了文学社为止。
王天宇,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他的父亲是某上市公司的董事,家产过亿,上下学都是家里的司机开着宾利接送。
现实中的富二代总是和电影里不实际的角色相差甚远,这是大众所认为的。可陈羽陌遇上的这个,偏偏就像是少女小说中走出来的男主角一般,无论是身高、身材、长相还是家世,都是无可挑剔的“白马王子”,在学校很受女生欢迎,也是因为这一点,让陈羽陌既是放心,又是担心。
放心的是学校那么多美女,他不会和自己枪许梦瑶吧?担心的是,那么完美的人设,许梦瑶是否也会像其他女生一样喜欢上他。
好在这种担心是多余,王天宇加入文学社并不是为了许梦瑶,而是文学社里最惹火的一个女生。
苏妍,也是陈羽陌三年来唯一的“死对头”。
美艳、爽快、热情还有点小傲娇,同样的家里也大企业的公司,从小到大从都是备受关注的存在,可是她值得骄傲的身份和美貌,在陈羽陌眼里却比不上一个带着文艺气息的小清新少女。
每当有人在背地里讨论着许梦瑶和苏妍谁才是班花时,陈羽陌会毫不犹豫的大声说出许梦瑶的名字,即便是当着苏妍面。
直白并没有错,错就错在表达的方式和时机,苏妍确实在各方面都比许梦瑶好,尤其是身材。但受欢迎的程度却比不上许梦瑶,这是大都数男同学一致认为的。
但是其他同学可不会当着她的面说出谁是班花这样的话题,只有陈羽陌,不识趣的表达着自己内心的真实的想法,这是两人成为“死对头”的原因之一。
苏妍也不喜欢阅读,她加入文学社只是为了她小小傲娇,她想知道,明明在各方面条件上许梦瑶都比不上自己,可总感觉输在了某一个地方。
也许是她特有的小清新文艺气息,也许是她的语气中总会带着一股他人无法逾越的温柔。
“不就是喜欢阅读嘛,我也可以啊!”就是这样的一句话,她也加入了文学社。
此后文学社就分为四种人,人帅多金的高富帅、傲娇美艳的千金大小姐、小清新的文艺小仙女,还有一种就是普通同学。
和其他社员一样,陈羽陌也在普通同学这一类,还是最普通的那一类。
王天宇加入文学社就是为了追苏妍,不管苏妍的态度如何,其他同学都会认为他们是天作之合的一对。
陈羽陌加入文学社是喜欢许梦瑶,不管他再怎么努力,只有当舔狗的资格。
人生就是这样不公平,明明他和王天宇是有着相同的目标,得到的待遇却是天地差别。就因为王天宇的父亲是个上市公司的老总,自己的废物老爹是个写小说的糟蹋大叔?
这不是陈羽陌放弃的理由,还有两个月就要高考了,高三党在文学社的最后一次聚会,那是表白的最佳时机。
和陈羽陌期待的一样,许梦瑶是个保守女生,三年来虽然有不少的男生向她表白,可她依然保持着单身,甚至还会无意间和陈羽陌谈论起这样的话题。她说过高中毕业前不会谈恋爱,就仿佛是在暗示陈羽陌,等高考之后再来我向我表白吧!
虽然只是陈羽陌的幻想。
他等不到高考结束,学业紧张的高三党,在往后的两个月里可没有多余的时间继续文学社的工作,他们之间能私下见面的次数也会少之又少,也许下一次的文学社聚会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他不想错过这个表白的机会。
为此陈羽陌在网上找了关于各种表白成功的资料,可无一例外的是,那些男主角不是家里有钱,就是长相帅气,又或者有一项特长(唱、跳、RAP、篮球……),相比之下陈羽陌实在是太普通了。
直到他发现了一篇很有趣文章——《震惊,普通中学生竟然用这种方式追到校花》,作者叫诺娜,头像是个有点可爱的卡通小狸猫,感觉像是女生。
文章写的是一个普通高中生是如何成功追到学校的校花的故事,写这文章的人很文采,阅读起来有点像小说。而作者在最后一行字用括弧写下了是本人的真实经历,自己就是文章中的女主角,现在和男主角过的很幸福,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欢迎那些敢于表白的男生咨询。
整片文章只有短短的两千字,没有过多的高潮起伏,很直白的话语,却显得很有文艺气息,这种文笔有种熟悉的感觉,许梦瑶的写作方式就是如此,所以陈羽陌对此深信不已。
文章之中贯穿了两个字——浮夸!
其中有几句话令陈羽陌非常深刻。
“人潮中越文静也越变的不受理睬。像石头像木头的话,会得到注意吗?”
“不想被遗忘就放大来演吧,做个异类浮夸的表演,去迎接应得的掌声!”
“不想多年以后回想起来,那年十八的母校聚会,站着像个喽啰!”
每一句他都会仔细的品味,感觉有点熟悉,却又想不起在哪里看过。
两天后的聚会,是陈羽陌定下的时间,他不惜劳累,抢下安排时间和聚会地点这个苦劳,来回的在各个班级询问其他社员的意见,从而引导他们顺着自己的方向选择。
四月一日,露天烧烤。
这对于其他人来说,四月一日只是个单纯的愚人节,可对于陈羽陌却很重要,那天是他的生日,他唯一想要的礼物就是许梦瑶的一句,“其实我也喜欢你”。
篝火之下,最适合浮夸的表演,他能想象到许梦瑶答应的那一刻,其他人旁边欢呼的场景。
做了十八年的普通人,他终于不甘寂寞,选择了另一条路。
也许在多年之后,当文学社的其他成员回忆起当时的他们,不仅有高富帅、千金大小姐、文艺小仙女和普通人,以及还有他这么一个“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