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巧
高中这个词,大概是早恋这件事的代名词。每个年段,大约都有几对小情侣,但不经意就会被班主任抓包,双方一怂,恋爱这颗种子连芽都没有发就死了。
高二时,我对一个男生产生了莫名的情愫,那个男生就是柳哲。为什么喜欢他呢?说出来,你们可能会觉得我很肤浅,因为他不但长得好看,还很温柔。
温柔,怎么说呢,像极了玛丽苏小说里的温柔男二,不管是对什么人,他都会很有礼貌,且关心体贴。
我觉得他应该是个江洲人,整个人带着朦胧的江南气息。他说话时柔声细语的,很好听,我最喜欢他叫我名字,“唐舒仪。”虽然大多时候都是因为检查作业。
他是我的组长,他坐在我同桌的后面,我只要转个头就能看见他。
追求他的女生很多,他的抽屉里几乎隔几天就会有一封情书,各种各样的都有。
他真的很温柔,每一封情书,他都会仔细地看一遍,然后委婉拒绝,每回都害得我又高兴又郁闷的,如此矛盾。
高兴是因为他拒绝了那些女生,郁闷是因为他说自己不想早恋,而且和那些女生比起来,我真的很普通。
我和她们不一样,我没有可以挥霍的资本,除了成绩,我认为自己真的挺差劲的,但我很乐观。
我和他的交际是从高二下学期开始的,那时候班上换座位,我就坐到他的左前方。
有一回,年段举行英语演讲比赛,老班从班里挑了十个英语较好的学生写演讲稿,再从中挑取最好的三个人参加。
我和他就在那十个人中,他的英语是班上最好的,每回都是第一。
为了能和他一起参加比赛,我鼓足干劲,构思了整整三天才写出演讲稿。
班上的备选的同学都向他请教,把稿子给他修改,他来者不拒,拿了红笔就改了起来,几乎每个人的稿子上都有了一片红。
我也把稿子给他改,并站在旁边看着他改,不知是不是错觉,他的耳尖有些发红。
事后,我拿着那张满是红笔笔迹的演讲稿,看了看,心里总觉得很高兴——我的稿子上红笔笔迹比别人的多。
后来我真的被选上了。演讲当天,他演讲完后下了台,就轮到我了。
我站在台上,身体绷地近乎僵硬,眼睛不由自主朝他看去,他也看着我,出于礼貌笑了笑,比了个口型,是“加油”。
还有一回是高三那会儿,临近高考,每个人的神经都像是绷紧了的细皮筋,轻轻抖一下都会扯地痛。
那天我值日,他和我一组的,自然也有值日。
我边扫地边偷偷看他,他的鼻尖似乎冒了几滴细汗,我递给他一张纸。
他接过去,用好听的声音道了声谢。组里的几个男生早早就跑去操场打球了,只剩下我,他,还有一个女生。
“柳哲,你为什么不去打球?”我不禁问出了口,心想自己问的问题好无聊,尴尬至极。
他笑着用我给的纸擦了擦汗,他说:“如果我去了,你们怎么办?”
尽管他用的是“你们”而不是“你”但我还是莫名其妙觉得很高兴。
再后来就到了高考了,值得走出考场那一刻,我才彻底松了一口气,因为我认为自己的三年苦读没有白费。
毕业会那一天,他突然找到正在和一个女同学聊殇的我,问我报了哪所大学,我没回答他,我当时笑得像个傻子一样。
我说:“我报的和你一样。”
他说:“真巧啊。”
我说:“我喜欢你,柳哲。”
他说:“唐舒仪,真的好巧,我也喜欢你啊。”
真的很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