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这本书大概是扑街了。辜负了读者的期待,我很愧疚。
说一下原因吧,主要有两点。
第一是最近生活里面要忙的事情太多了。私事还有学习的事,开书的时候为了码字攒到最近爆发了,所以对不起,实在是没有时间了。
第二点是剧情出问题了,大纲修修改改还是焦头烂额,刚开书的时候一腔热血,在贴吧里面随便写了点就弄上来了,慢慢发现写书这玩意根本不是那么简单的,以前看小白爽文嗤之以鼻,现在发现自己连小白爽文的水平都做不到。不管是人物刻画,剧情推进还是衔接,都有很大的差距。自己挖掘出来很多缺点。我想,我大概还是差的太远。
但我还不死心,以后会把写东西作为爱好,等最近的事情处理完,我考虑自己慢慢写一本书用来练笔,希望在这个过程能够获得成长吧。
关于新书投资,我尽量把30天那个凑够,复制一下之类,咳,有点钻空子,脸红,不过我还是不想让投资老爷们亏。
好了就这么多,再次鞠躬道歉,这本书扑了,对不起。
以下复制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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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后。
布莱恩带着自己的全部班底出发了。福克斯还有一些重伤员的病还没有好彻底,但是勉强可以行动。
一个星期下来,布莱恩花了很多时间想演练一下自己记忆里的长枪阵。
不知道是因为枪的问题,还是人数的问题——也有可能都有问题,两百人的枪阵并没有达到布莱恩想像的样子。
还缺点什么?
布莱恩苦思冥想不得解,他前世关于这些的记忆本就不详细,又过去了这么久,已经忘得快差不多了。
“我记得,应该有右前突刺,所有人要听着鼓点动作整齐划一,还有什么着?”
想不明白的布莱恩决定先拖一拖——反正最近应该不用打仗,正好让他好好想。
至于弓箭手的操练则简单的多,布莱恩将200名弩手分成四组,每组5个小队,因为演练中他发现,格雷原有的三段法不适合上箭时间长的强弩,而四组则正正好好。
每一组弩手射击结束后就退到最后一排上弦,以此类推,这样能极大的提升火力持续性,如果能上规模的话,面对千军万马布莱恩也有信心顶上一顶。
准备走精英路线的布莱恩舍不得浪费手下每一个士兵,所以大笔一挥,又从杰罗姆那给所有弓弩手都配备上了板甲——在这个时代,这个一般只有重骑兵和最精锐的步兵才能穿得上。这又花了布莱恩十万金币,而且是在自己本就有一定库存的情况下。
随着队伍的日益壮大,后勤工作也变得更加繁忙,当初从德累斯顿带出来的一个后勤官已经远远不够,就算是用来修复盔甲武器的铁匠木匠也开始捉襟见肘。于是布莱恩又从杰罗姆那里给后勤官老杰克要来了四名副手再加20名铁匠木匠,专门列出来一支后勤队,由杰克任队长。
就这样,由四支中队组成的子爵团就这样开拔了。
北方的秋天很短,才十一月份,就已经有点飘雪花了,布莱恩裹了裹身上的棉袍,后悔怎么没带辆马车,烤烤火喝喝茶的多惬意。
不过路上这段日子他没打算浪费,不仅是自己,还有这支新成立的部队。
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想出来一些后世知道的战术行进动作,第二天就赶着五百匹羊开始训练。
一会前后变换,一会向右前方突进,一会又是全军后转,给士兵能都整的迷迷糊糊的。
布莱恩也有点迷糊,不对啊,自己当年军训挺简单的,怎么现在他们都不会呢。
他忘了一点,时代的差距,注定了这支封建军队没有办法立刻学会对于现代部队来说轻而易举的事情,这需要时间,成长,还有令行禁止的素质。
想明白这一点的布莱恩没有再好高骛远,而是从最简单的一二一开始,试图先培养出士兵们听命令的习惯。
这很难,布莱恩差点就放弃了。他知道想让这支军队成为现代军队,甚至近代军队都需要漫长的训练,任何超脱时代的思想都需要在现实中不停地摔打,直到适应这个时代,或者被时代适应。
很明显,他手下的军队并不打算立刻适应。
这一天下来,自己的尊重和士气忽上忽下,总是有很多心怀怨恨的人不满,毕竟能上阵打仗就行了,你没事让我们学走步是什么意思。
布莱恩气结,凭什么前辈们穿越了都是手握数万大军所向披靡摧枯拉朽的,自己带个五百人都七零八碎,自己差在哪里了?
想不明白的布莱恩再次决定不想了,以后再说吧,老子不伺候了。
第二天他的尊重和士气就满了……
想给自己找点事做的布莱恩又盯上了军队制度。我就不信所有的事我都做不成!
这个时代的军制十分的混乱,布莱恩深有体会。
在贵族眼里,没有贵族头衔,哪怕你手握一千人也只不过是个小军官,是独属于某个贵族的私有财产,相反,一个普通的男爵即便只有几十人,也可以成团,至于骑士,大部分是依附于贵族的高级军官,介于普通人和贵族之间的过渡。
所以在普通军队里,军官的任命十分的随意,可能是表现狗腿的士兵,可能是混的一般的骑士,也可能是某个冲锋在前的勇士——反正由贵族说了算。
布莱恩决定借鉴后世的进步思想和先进经验,至少让自己的部队里,所有人的晋升都有据可依。
骑兵队的队长由福克斯担任,每个小队由最资深和最强大的人担任队长,三个小队为一中队,福克斯为大队长。至于多出来的一小队,直接作为布莱恩的侍卫和传令兵。
长枪兵则100人为一个中队,25人为一个小队,每个小队设立一个队长一个副队长。
弓箭手保持不变。
所有队长副队长都由队内推选,而中队长的任命则从队长副队长中挑选表现优秀的担任,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士官和低级军官都是大家信任,并且优秀的人,提高凝聚力和战斗里。
花了两天时间,大家乱乱哄哄地改组,选举。新鲜好奇,又觉得很有意思,每个人都参与其中,有一种你看,我们头还是我让当才能当上的那种感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大家的集体荣誉感和参与感。
后勤官的三个副手一个主管所有工匠,一个主管装备,还有一个主管粮食。不管谁去后勤队领东西,都必须由主管副手和老杰克两个人同意才可以。
“还是太过简陋啊,自己忘掉的东西太多了。以后看着规模慢慢改吧。”
不管制度怎么变,布莱恩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提高大家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觉得因为有自己在,这些选举才能行,如此一来,这个集体的凝聚力就远超这个时代了。再加上自己的名气和系统,布莱恩不怕带不出一只所向披靡的部队。
时间就在磨合和训练中慢慢度过,转眼之间,他们也到达了德累斯顿。
相比上一次的热闹,这回城内明显冷清了不少。
除了大公以外的大部分贵族都带兵去了汉堡前线,抽调来的部队则都驻扎在城外的各个要地,这就让布莱恩一下子成为了城内为数不多的明星。没办法,谁让他“二百人破一军团”的传奇故事已经在这里传遍了呢,不少人都想看看这支“毒蛇”部队什么样,这个毒蛇霍尔什么样。
所以即便是冷清,等布莱恩来到城中地大公府时,身后还是跟了一帮看热闹的平民。
花了一个上午授勋,为部下领取奖励,布莱恩终于摆脱了万众瞩目的感觉,随着血腥大公格尔曼来到了他的书房。
“随便坐吧,我的孩子。”
和上次见面相比,格尔曼的眼袋更深,背也有些驼了,不过眼睛还是一样睁不开,语气还是一样平淡。
布莱恩没有客气,大大方方地坐在格尔曼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他不傻,格尔曼也不傻,在这种大战的时候把自己叫回来,绝不仅仅是授勋这么简单的事。
果然,格尔曼喝了两口红茶,慢慢悠悠地开口了。
“亨利三世暂时不会倒,在我的安排里,德拉科能在都城撑上一段日子。”
这和我的推测有出入,难道老国王的苏醒还没谱?
布莱恩听着,心里开始琢磨。
“这次我们的目标就是在首都吸引住亨利三世,然后夺下汉堡。”
“那里有能让老国王苏醒的物品。”
应该也不是要我去攻城,不然我早就应该过去了。
“不过现在形式很好,汉堡没有援军,也不会有物资支援,拿下他只是时间问题,这点时间,德拉科还是能撑得住的。”
嗯,看来这里面应该没我的事了。
“你知道七年前拜占庭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战争吗?”
布莱恩直起后背,他明白,自己的任务也许就隐藏在这一段故事里了。
“当初拜占庭帝国突然发难,以极快的速度攻陷了包括罗马在内的亚平宁半岛和撒丁岛,然后在长达一年的战争里又夺取了神圣罗马帝国所有南面的沿海区域,只剩下黑海的一座港口还在我们控制里。”
“老国王带着我们连续征战,最后转变方向,意图攻陷拜占庭眼里的明珠,君士坦丁堡,可惜也失败了。”
“因为这场战争,老国王从汉堡迁都,定于慕尼黑,就是为了一表和拜占庭死拼到底的决心。”
“可惜后来,挪威王国趁虚而入,差点夺取包括德累斯顿在内的北方四座城市,老国王不得已选择了和拜占庭停战,打退了那群北方的强盗。”
怪不得,布莱恩点点头,怪不得汉堡那么大还不是首都,原来还有这么个故事。
“也是因为在这场战争中,老国王受了很严重的伤,才给了亨利三世可乘之机,夺取了王位。”
真是个好儿子啊!国家危急之时还想着夺权,啧啧啧。
不过这些故事,隐藏着什么任务呢?
布莱恩心下琢磨,但是想不出来。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格尔曼笑了一下,开口说道。
“别着急,孩子,马上就到了。”
“罗马城陨落的时候,拜占庭疯狂屠杀教廷的成员,最后扶持了一位傀儡做教皇,至于老教皇——”
他沉吟了一声,拍了拍手。
一位垂垂老矣,头发苍白,身穿宽大教袍的老者从书房内屋走了出来,向格尔曼点头致意,然后微笑地看着布莱恩,开口说道。
“流亡教皇,马丁三世,向您致敬,英勇的毒蛇,霍尔子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