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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活法

夜幕降临后,乌鸦又在许府的庭院上乱叫不停,惹人满心烦闷。

尔贤在明启的搀扶下走下马车,或许她是极其紧张的,她的手蜷在袖子里,不住地颤抖着,纵然是她再抖,面上仍然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

“姐,再往前一步,就回不了头了。”

明启能明显地感觉到,他搀着的人是多么恐惧,多么无助,可是从小到大,大姐一直是一个仅此于母亲的存在——她知道他们所有的秘密,更能在风雨来临时给他们温暖的怀抱。甚至明启也会经常忽略掉,这个大姐,其实没比他大几岁。

尔贤最终在院子的正中央站定了,她的眼神是空泛的,看似死死地盯着面前那扇门,实则却缥缈到不知何处去了。从京都回来至今,她好像都是这样的,被抽了魂一般。

“明启,你说,人这一辈子活着是为了什么?”尔贤的声音很小,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仿佛要随着微风消散了一般。

明启没明白她的意思。

“为至亲,为所爱,有大志者,为天下。至亲是父母兄弟,所爱应当是我的丈夫。我只是一个普通女人,无法胸怀天下。”尔贤顿了顿,眼中一片晶莹,在月光的映照下,微微闪着光,“我恨自己的懦弱,我不敢背叛。”

“人是为了自己活着的。”明启深吸一口气,眼中带了些担忧之色。

“我从没有学过怎么为自己活。”

说罢,尔贤放开了明启的手,她的身姿十分轻盈,伴着夜里凉丝丝的风,轻轻叩响了那久违的门。

明启就站在原地,他心里了然,自己尊敬的这位大姐,在做过了一场她这一生最为缥缈的梦以后,便醒了,醒得干净彻底。

他望着这四四方方的院子,望着无尽的夜空。

她的余生,便是守着这院子,十年当作一日过了罢。

这时候明启突然想起自己的二姐,和大姐相比,二姐的境遇堪称传奇了,也不知如今二姐到了哪里,郎君对她可还好?

肚子咕噜噜地叫了,心里也是一片凄凉。他倒有些怀念太师府的小厨房,从蜀地来的厨娘和江南的厨娘同台斗法,做了一桌清淡不算清淡、辣不算辣的席面,大姐和长辈坐在屋里,小辈们就坐在屋外。那时候谢昉总是帮着尔玉,同李隽之抢肉吃,而小张将军的眼睛从来都在往屋里瞟着,李娴总是喜欢把李隽之千辛万苦抢来的肉夹到明启的碗里....

物是人非,人各散去。

明启转身,出了许府,上了周府的马车。上车前,他见夜幕上明月皎皎,却总觉崇州的月,太过凄清了。

之后的半年,明启把自己埋在书海里,偶尔倦了,累了,便靠在书案旁,摆弄着怀里一枚干花。

那枚干花总是经不住摩挲的,在不久之后便碎了。它碎掉的那一天,京中传来消息,周老太师被圣上重重训斥,圣上有打发他告老还乡的意思,连带着周大爷都被革了职,远在崇州的周二爷倒是避开了这场祸。

与这消息同时来的,是小张将军不日将迎娶秦国公府上三小姐,李娴将嫁给圣上的六儿子。

报信的小厮把小张娶秦三的事说给明启听时,他还在思索,圣上为何要张家同秦国公家联姻?他周明启查得到,圣上必定不是眼盲耳聋之人,秦国公这些年给郑王当狗腿,办的恶心事也不少,莫非,圣上是想动手了?

小厮将李娴嫁六皇子的事说出来时,明启正在写字的动作僵了一僵。

一滴墨落在了纸上,染坏了满篇的文章。

“出去吧。”

听得指令,小厮躬身告退,只是退下的时候悄悄望了一眼主子的脸色,心中生疑。

算得准、行得稳的周家三郎,为何此时连笔都握不住?

小厮想,也许是周老太师和周大爷在朝中坐不稳了,公子心下焦虑吧。不过那又如何呢?小厮给明启递了一个自以为充满鼓励的眼神,他想,公子有这样的才华,又不停地努力,出人头地还不是迟早的事?

屋内,明启怔了许久,直到脱手的笔,带着浓墨,将自己的衣角又染污时,他才回过神来,梦游似的,颤颤巍巍地取出藏在柜子里的锦盒。

盒中装的是那在不久前粉身碎骨的干花。

......

不得不说,祖师爷给的丹药就是不赖。

东海跛道人的内力,加上跛道人亲传弟子的许多修为,在尔玉这段时间“艰苦卓绝”的奋斗下,她的剑法已经有了些雏形。

不过只是雏形,知道怎么躲、怎么刺,在躲与刺的同时,由于体内的丹药发挥作用,举动带了些寒凛的味道。

蓬莱给了信,谢昉心里便有了准,也不着急带着尔玉回东海了,在西南来回转,时不时再给祆教留点假线索,让他们像没头苍蝇一样绕来绕去。

今年的年过得格外不爽快——谢昉叼了根枯草杆,斜睨着在一旁背对着自己蹲着、不知在捣鼓什么的陆元宝。

如今他们仍旧住在那能工巧匠辈出的小县城里,住的时间长,干脆买下来间院子,谢昉还想着与尔玉父亲的一年之约,掰着指头算着何时去见他,该不该带尔玉去。

没了风月场的陆元宝这段时间活得像蔫茄子似的,县城之所以叫县城,一是因为地方小,二是因为不甚繁华——至少没有益州繁华。这里的风月场也比较自守,不愿意接外面的曲子来唱,陆元宝已经把价格压得很低了,可是他的曲谱仍旧无人问津。

年三十那天,尔玉出去转了一上午,置办了一堆年货,她笑盈盈地把东西扔到桌子上,给陆元宝和谢昉都派了任务,三个人又忙活了一个下午,直到晚上,才吃到一天的第一顿饭。

想起陆元宝谄媚地扒拉着碗里的饭,连声对尔玉道“好吃”的嘴脸,谢昉便觉一阵恶寒。不过,自家娘子到底还是要宠的,她做的饭难吃,那以后就不要她做了。谢昉想了想,自己虽然也不会做饭,但是他可以学,如果实在学不成,便点化个木头人来做饭。

谢昉这边正想着,那头陆元宝就发出了长长的一声叹息——

“这可怎么办啊,愁煞我也。”

“呦呵,”谢昉把嘴里的草杆扔到一边,换了个更为懒散的姿势,躺在小院中间的靠椅上,道,“陆二公子如今也知道愁了,长大了。待到你回陆家的时候,老太爷估计都要感动得上高香了吧?”

没理会谢昉有一搭没一搭的讥笑,陆元宝早就适应了,毕竟是他天天赖着谢昉,为了他的词也没少耍阴招,待他那温润如玉的皮化掉以后,便是一个黑心的、嘴又毒又贫的东西。那又怎样呢?陆元宝耸了耸肩,待到尔玉过来了,他好好向嫂嫂讨个饶,谢昉便没有任何办法了。

有时候陆元宝恨自己不是个女人,准确地说恨自己不是周尔玉——要是能给谢昉当娘子,是不是想要他写词,他便会写词?

命运不公啊,陆元宝心里暗暗叹道。

木门吱嘎地一声响了,谢昉和陆元宝同时抬头,迎了上去。

“娘子。”

“嫂嫂回来啦!”

方一开门,俩大男人立马堵到自己跟前,尔玉嘴角抽了抽,旋即将他们往前推了推,给自己一些进院的余地,随手掩上门,笑道:“这日子过得可太尊贵了,回家还有人特地候着。”

谢昉瞪了陆元宝一眼,那陆元宝听着尔玉口中“家”之一字,倒是喜滋滋的。

她二人这番神情都落在了尔玉眼里,尔玉暗暗笑着,原来谢昉也有克星呀?从前那般光风霁月、温和谦逊,不动声色便能怼得李隽之和张子敬说不出话,而今却被陆元宝这个“赖皮虫”折磨地喜怒皆形于色。

“今天我收到了些消息。”谢昉替尔玉接过手中的竹篮,她是个闲不住的,每隔几日便要去外面逛逛,起初谢昉也是担心的,不过央不住尔玉恳求,又给她服了能藏灵气的丹,这才敢让她出门。

谢昉把京都的事一五一十地同尔玉说了,尔玉沉默了半晌,算计来去,也是明白圣上想要保全周家的意思。只是她实在是好奇,那普天之下最为忠诚的老太师,会否在此时弃圣上而去?

尔玉不是不知道如今的局势,她更明白谢昉带着她二人缩在此地的用意。如今若是能保全周家,尔玉心里也算是踏实了许多。

“过些日子,会有一位昆仑的师兄来找我,昆仑的剑法纯直寒凛,你若有心,多学一些,没准能融会贯通了。”谢昉把尔玉抱在怀里,任由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

“不是说学剑最忌讳东拼西凑么?”尔玉挠了挠头,“我学了个四不像,不是更难教?”

谢昉无奈,揉了揉怀中人的长发,道:“傻丫头。”

蹲在一边的陆元宝对这场面倒也见怪不怪,竖着耳朵听见了那小夫妻说“东拼西凑”,便让他灵光乍现,感觉有什么奇妙的东西突然注入头脑,想到便去做,陆元宝一头扎进自己的屋子,还因跑得快,生生地带出了一阵风。没多久,陆元宝便拿了一页勾画得满当的纸稿出来,颇为自豪道:“益州陆元宝,又回来了!”

......

“爷,您醒醒。”

耳边传来温柔轻缈的女声,仿佛是从天上来的,似乎有人在轻轻地推着自己。从混沌到清醒,李隽之感觉有些难以呼吸,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睁开双眼,迷雾散去,眼前仍是冰冷的富丽。

身边躺着侍妾吴氏,那是自己和徐景和彻底撕破脸以后,宁王妃自己做了主,给他娶回来的,反正都闹成了这样,宁王妃想,什么都不如自家的血脉重要,眼瞧着徐景和跟自己儿子是不能好了,现下还是找个人传宗接代最为要紧。

吴氏出身一个小武将家,父兄皆在行伍之列,只可惜军功不高,在朝中也是颇为不起眼的。正因如此,吴家才觉得自家能和宁王府搭上关系,是天大的恩赐,便是把女儿送到宁王府里做世子的妾室,也没什么怨言的。

宁王妃把人带来的时候,李隽之连见都不想见,无奈自家母亲磨了几日,都快以死相逼,李隽之这才见了吴氏一面。

一见面,他便呆住了。

许久,许久,他才从这近乎隔世重逢的复杂心情中走出来。

吴氏眉眼与周尔玉有四五分相像。

世上的人千千万万,一点相似,便是如大海捞针,极难寻觅到的。纵使吴氏与周尔玉的气韵南辕北辙,但是仅凭着那一双眼睛...那一双小鹿似的眼睛,李隽之的心头便生出一阵狂喜。

他当下便是允了的,赏了吴氏住离他书房最近的住所。

宁王妃选中吴氏的时候,也并非是无心的。知子莫若母,李隽之这些时日里心心念念的、放不下的,也不过是那个太师府的小丫头罢了。宁王妃是见过尔玉的,也天然地对尔玉的圆脸圆眼睛颇具好感,只是那丫头身上牵扯的太多,宁王妃也不敢叫儿子为了个女子拿整个宁王府做赌注。于是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儿子日渐消沉下去。

当她见到吴氏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自家儿子定会留下吴氏。

虽说李隽之常宿在吴氏处,但吴氏也知道,世子爷的心从来不是在她这里的。他那一双俊美的凤眼,总是爱怜地看着自己,可是却那样不掩饰是透过自己看她人。不过也没关系,吴氏是个温厚的性子,她想,能给他做侍妾,能与他同床共枕,便是自己此生的福分,又何必奢求自己真的入他的眼呢?

李隽之总是噩梦缠身,在他的梦里,永远是无穷无尽的黑暗。黑暗中曾有一缕阳光照进来,可是顷刻之间便寻不到了,李隽之疯狂地跑、疯狂地喊,那缕阳光便如同从未来过一样,一丝痕迹都不留。

他总是在天还没亮便惊醒,然后坐在书案旁望着阴沉的天空,等待着天亮。吴氏一直是知道的,可是今夜,他却魇在了梦里,不断地挣扎着、怒吼着——

吴氏大着胆子去把他叫醒,没想到的是,那人翻身便把她压住,他紧紧地抱住吴氏,把脸埋在她的颈间,嗓音沙哑:“别离开我。”

吴氏慌张地为他顺了顺背,刚想开口,便被李隽之的手指封住了唇,他继续在她耳边磨着:“别说话,别让我的梦醒,好么?”

原来是这样。

方才的那一番动作,吴氏不是没自欺欺人过,他叫的当是自己罢,可当唇被封住的那一刹,从梦境跌落回现实,吴氏自嘲地笑了笑,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从始至终,都是这样的。

只要不开口说话,便能做那最尽责的木偶,做最真实的替代品。

悄悄抹去眼中的泪花,吴氏还以李隽之温暖的拥抱,无声地点了点头。

而后的许多年,从小院子走到另一个大院子,靠着靠椅看那一方小天地到稍微大一方的天地,吴氏总是喜欢安静地站在他身边,去做那样一个木头人。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无论外面是怎样变幻的,无论他受了什么伤,她总会提前暖好床铺,静默地把他拥在自己怀里。

像呵护珍宝那样。

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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