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德屯矗立在长白上脚下,被群山紧紧环绕,一条横跨两市的国道让这里与外界相连。
八九点钟,树木花草的露水堪堪散尽,山谷间雾霭升腾,给大山蒙上了一层神秘和缥缈的色彩。
茂密错乱的山林里,有很多走山人踩出来的小路,或逐于溪流,或攀山而上,或行踏山岗。
不记得是哪个大仙说过:“在大山里迷路,顺着路走就能找到人家。”
雨墨记住了这句话,前世在一次和杜西库寻找天麻的旅途中,顺着山路兜兜又转转,几次回到原地以后,雨墨就恨死了那些庸碌的伪专家!
庸碌或是无知,本不可怕。专家也是权威的同义词。
可怕的是庸碌无知的吃瓜群众,在某些因素的影响下,摇身一变,成了专家。
挥霍着属于专家的公信力,随手把冯京指作马凉,造成的苦果,吃过的人都不会忘。
也就不难理解,人们把专家重新解读。
茫茫林海,何处是我家,恒河沙数,却不见来路。
往复延绵,不知山上山下。
最终雨墨和杜西库决定逐水而行。
山谷沟梁固可千回百转,溪水潺潺却永远是顺流而下。
果然是有心人天不负,走出了大环小环乱套的不良循环,来到了傍水而居的隔壁村。
人力有时尽,多聪明的脑袋,也不能看透春夏秋冬。
有多少智慧,也不能做到对别人经历的悲伤和绝望感同身受。
你终究是你,不是他。
没有在大山深处迷惘徘徊过的人,就不会懂得,有时候风景如画的深山,在美丽的外表下,有多可怕。
雨墨一行外带拐来的如烟小姐姐,行走于山林之间。
夏天的温度有一些高,也同样没有穿拖鞋或者凉鞋上山的道理。
草叶可以很锋利,划过的伤口可以很深。
细小的伤口很疼,要好久才能愈合。
所以雨墨穿上了很喜欢的千层底布鞋。
与普通的老北京布鞋相比,千层底脚底不会很硬,体验感更好。
走起路来尤其是崎岖坎坷的山路,自是更加舒适。
山水之间,有大情趣。
夏日的山林多了几分清幽和凉爽,形形色色的草木植被,总是能带给人更多的欣喜和放松。
刚刚盛开的芍药花,比玫瑰更美丽!通常又是独自立于山野,就更难能可贵。
每一次遇见,都被当做是一种幸运。
传说中,如果有情侣能够遇到,会得到她的祝福!
不保证白头偕老,但会让幸福的韵味更加绵长。
哪怕分离,也是笑着挥手说再见。
忽然从灌木丛里窜出的野兔吓了雨墨一跳。
跳出来之前,没有人知道,后面隐藏的到底是什么。
离真正的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虽然有些远,但跑出来一个什么不常见的东西也不稀奇。
很少能在夏天看到野兔。
确切的说,是很少能在冬季以外看到它的身影。
虽然其实野兔的数量真的很多。
王雨乐回头神色难明的看了雨墨一眼。
雨墨很尴尬,去年的夏天,王雨乐在屋里看动画片。
雨墨伙同杜西库帮小乐给她养的小兔子降温解暑,看着两只可爱的小白兔,在吃了六个雪糕之后,幸福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那一次,是雨墨第一回看到王雨乐哭。
也是唯一的一次。
雨墨觉得小乐又被过往的伤感感染了情绪,就招呼大家:“好了,大叶芹采的差不多了,大家也走了好半天,休息一下,再去采毛蕨!”
大家自然没有意见,雨墨趁机跑去给王雨乐送去了一块巧克力,帮王雨乐按摩双腿。
不常运动,偶尔走一遭山上,体力下降很快是必然的,补点巧克力或者别的能量刚刚好。
不及时舒筋活血,第二天起来浑身酸爽!
巧克力自然是每个人都有的,只是别人就没有机会享受雨氏推拿和按摩的福利待遇了。
雨墨在心里默默的感谢大山,感谢先人。
大叶芹是大山的馈赠,大山产出了丰饶的物产,丰富着人们的生活。
先人以大智慧大毅力行于深山,尝百草,留下宝贵的经验和知识,让人们不至于再为了一口山野间的吃食而中毒生病。
野菜和野草的区别界限从来不会很清晰。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山里的发展还很慢,不过家有土地,也不至于饿了肚皮。
时过境迁,如马齿觅等植物的定位就慢慢产生了偏移,逐渐从野菜,变成无人问津的野草。
那些那些口感欠佳,采摘不易,炮制麻烦的野菜,也重新走出大众的视线。
向阳沟谷湿润的土地,更受蕨菜所青睐。
还没长开的红蕨,毛蕨,猴厥,是夏季难得的山珍。
去寻找什么,就一定要去它生长的地方。
雨墨此行在于亲近自然,带领大家亲手采摘大叶芹和蕨菜,给大家留下更多美好的回忆。
至于看到一只受伤的白色幼鹰纯属意外。
养过鸟的人才懂,幼时的猫头鹰可以是白色的,幼时的啄木鸟可以是灰色的。
长大什么样?天知道!
雨墨小心的在河边给小鹰清洗了腿上的伤口,伤口虽然可怖,好在没伤到筋骨。
紫药水可以快速结疤,是处理伤口的好选择。再用绷带包扎好。
雨墨从前上山几乎不会带这些应急的医疗用品,大山里长大的孩子,没有这么多讲究。
对大山充满敬畏的同时,也足够熟悉,懂得如何趋吉避凶,保护好自己。
杜西库对于雨墨进山采点野菜都要带着绷带的行为很是鄙视的:“雨墨,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矫情了?女孩子上山都不会像你一样小心!”
重活一世,心态难免有些变化,不想再让她受伤,即使很多呵护和关怀可能她永远也用不到!
不过有些话雨墨不会说,有些误会雨墨懒得解释!只是道:“你不懂!”
大多数人在漫长的成长的过程中都避免不了磕磕碰碰,不过一般也只是在膝盖上留下或者胳膊上留下一点伤口,都是擦伤。
亲眼见到幼小的鹰凖,被鲜血染透了羽毛,心有戚戚,于心不忍,先为它心疼两秒钟。
王雨乐:“雨墨,这只鹰,受伤了,好久都飞不起来的,在大山中生活太危险了!你带走它好不好?”
王雨乐其实很想自己养着,只是想想自己还要住校。
雨墨则是开了一个店,以后应该会住在校外,能方便一些。
雨墨对养宠物无感,那种无感只有尝试过养宠物而又没养好的才能体会。
曾经养过金鱼,然后每天就要想着,我出去玩,晚上要回来,不然金鱼没人喂。
然后有一天,可能是因为用的水不对,全部挂掉了!
雨墨还养过一只熊猫犬,特别漂亮。
看别人每天牵着漂亮的宠物,在河边,在公园,在广场上,娴静舒缓,漫步走过。
雨墨就去发现了一只最美的熊猫犬。
熊猫犬和田园犬不一样,没养过的都会觉得自己也行。
真不行!
最多每两天就要给狗狗洗一次澡,才能保证其光鲜亮丽,人生病了还有人民医院,狗生病了,大晚上的都找不到地方给它看病。
那段日子不堪回首!
单身男雨墨,每天早上睡过懒觉之后,起来洗漱,喂狗,出去吃早餐,上班,中午下班,回家喂狗,做饭,上班,晚上下班,先回家喂狗,然后出去过夜生活,回家洗澡,然后给狗洗半个小时澡,然后才是看会书,刷会新闻,写点日记。
半个月以后,雨墨黑着眼圈把狗狗送了人。
最终得出一个结论,除了中华田园犬这种生活能力强的狗,养别的宠物的都是真爱!
也都是真的闲!
看王雨乐很期待,雨墨忽然觉得,养一只鹰,好像也不错,还有李如烟帮忙一起照顾:“好,咱们一起把它养大!”
王雨乐睫毛颤动,楚楚可怜紧张兮兮的小脸开始重新绽放出笑容:“雨墨,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