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是镇里大家的闺秀,质朴美丽,清新脱俗,且家中有些钱财,是镇里出名的富贵人家。
男子是一介书生,草民,食不果腹,家徒四壁,但因有学识,是个人才,方才远走他乡,来此镇中,考取功名。
有时缘分,当真是妙不可言。男子初来乍到,盘缠早已用尽,饿倒在街头。女子恰好今日出门游玩,碰到昏倒在街头的男子,见其可怜,方命令下人将其扶进酒楼,好酒好菜,招待着书生。
女子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模样,不禁心生怜悯,书生大快朵颐的同时一直偷偷瞥着女子,她的一颦一笑,无一不摄他神魂,夺他心魄。
“若是吃饱了,就快滚吧,癞蛤蟆一辈子都甭想吃到天鹅肉。”
一旁的下人看到了男子眼睛总是瞥向自己的主子,只好出言警示,刚想将书生撵走,却被女子伸手拦下。
“公子定是刚来本镇吧,若是需要,以此来府上找小女便是。”
女子从袖子中掏出一只荷包,送进了男子的手中,那荷包残留着女孩身上的淡淡清香,刚攥在手中,那股清香便直冲男子的鼻孔,直达头颅。
虽然一见钟情让人感觉很假,但女子就是这样,看到对方的第一眼,便对这个长的朴素干净,毫无半点世俗气的书生一见钟情,一见钟情方为少数,两情相悦更是凤毛麟角,可男子,一样是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善良的女孩子。
书生在镇里安顿了下来,不过几日,便到府上去寻找女孩,好在女孩的父母开明大度,一早便看出二人双眸中所含的情愫,给二人定下婚约,又全力支持男子的事业。
二人越发的恩爱,整个镇中都知道了这对神仙眷侣,更是羡煞了众人,可离别,往往就在正如胶似漆的时侯,男子又决定远走他乡,前去考取举人,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情,若中了举人,更是对女子家庭的如虎添翼,二人约好,数月过后,只要自己考中举人,便回来风风光光地娶女孩过门,女子那水灵灵的脸蛋上瞬间变得红扑扑了,不禁让男子的心脏为之颤动,二人的脸庞逐渐接近,双唇最后紧紧对在了一起…
男子走了,女子遵守着二人定下的誓言,并且身着凤冠霞帔,在家中等待着男子的凯旋,可这一等,就是三年。
有人说男子因为兵乱而死,有人说男子考中了贡士,并且摘得会员,而且讽刺女孩,不要再傻傻地等着他了。可女孩不信,穿着凤冠霞帔。头戴凤冠,脸遮盖头,外套绣花红袍,颈套项圈天官锁,胸戴照妖镜,肩披霞帔,肩上挎个子孙袋,手臂缠“定手银”;下身着红裙、红裤、红缎绣花鞋,千娇百媚,一身红色,可却看不出一丝的喜庆,女孩就站在门口,苦苦等待着,一等,三年便过去了。
终于将男子等到,可最先回来的,是两条封书,以及抄家的圣谕。那年兵乱遭平,女子的府邸曾私藏贼寇,最后落得个抄家的下场。
那天黑云蔽日,整个镇子都显得黑压压的,令人胆战心惊,女子一家人从睡梦中醒来,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官兵。
“砰!”
官兵们破门而入,府邸所有的人被赶到同一处,跪在地上,等待着死刑,官兵们封锁了府邸的全部设施,将全部的真金白银全部搬到大院内,字画也无一幸免,鸡飞狗跳,再无安宁,女孩一家包括外姓十几口人,全都惨遭池鱼。
“窝藏要犯,这是死罪,你们有何辩解?”
尘埃落定之时,一男一女踱步进入,女子循声望去,画面一瞬间定格,那人,不正是自己苦苦等了三年的儿郎吗,看向他身旁,那比现在自己漂亮百倍的女孩搀扶着男子,女孩心如刀绞,从未想过,那个夏天给自己允下诺言的男人,有一日会入了其他女子的闺房,也从未想过,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上刀山下火海报答自己的男人,有一日会亲自来抄了自己的家。
望着自己的至亲一个个地倒在血泊中,望着那脸不动心不跳的男人,女子笑了出来,那般落拓,那般坦荡,那般凄婉,那般悠扬。
“我自己来吧,免得脏了我自己的黄泉路。”
男子走向前去,却并未想要她去死,他知道,自己娶她为妻,已不再可能,纳入小妾,最起码能保她一命。
“你认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怕死吗?”
女子天生聪慧,看到男人刚刚的左右为难的样子,便知道了他来此,也是被逼无奈。
“大可不用为我而为难,更没有必要施舍我了,我现在,一心求死。”
“休要再我坟前哭,我怕,你会脏了我的轮回路。”
女子奋起,脖颈撞在刽子手的刀上,身子用力一拧,血液飙出,随着自己的至亲至爱,一同倒在了血泊之中。
“仗义多是屠狗辈
无情皆是读书人。”
至此,所爱皆化为乌有,所爱未隔千山百川,仅隔钱权两扇门,可这两扇门,却比山海更难平。
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若隔富于贵,便化云与虚